河南省文化厅开展全省文化
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
2014年12月15日河南长垣皇冠歌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发生后,为吸取该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河南省文化厅即刻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文市〔2014〕65号),并根据《河南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对文化市场各类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文市〔2014〕6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周密安排部署,对全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下发了《全省文化经营场所安生产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文市〔2014〕67号),开展全省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
一、排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美术品经营场所等所有文化经营场所;各类大中型文化活动;各类无证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
二、排查时间
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20日。大排查以每30天为一个周期,三个周期之后进入日常监管状态。
三、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是否贯彻执行;
(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明显指示、是否畅通;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管用;
(五)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是否合乎规程;
(六)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宣传是否切实有效;
(七)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
(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四、排查方法
(一)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对所辖区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一个不漏,不留死角;
(二)各省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除了对其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负责排查外,对其所辖的县(市)、区文化经营场所分片包干,进行抽查、巡查和督查;
(三)排查实行责任制和实名检查制,对所有文化经营单位的排查要责任到人,排查人员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签署排查人员实名,存档备查。
五、问题处理
(一)对于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停业整顿;
(二)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包厢、包间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封堵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制止的,生产设施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移交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三)对于无证照经营的场所、活动,及时书面通报工商、公安部门处理;
(四)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责令整改;
(五)对于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未宣传告知消费者安全消费注意事项的,责令其限期进行教育、培训;
(六)未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立即整改。
六、排查要求
(一)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好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文化经营单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二)在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20日3个月内,每月必须全面排查一次,3个月不少于3次;每次排查必须有排查记录,并录入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督促指导、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
(三)各地每次全面排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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