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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人事

 金俊枚的收藏 2015-01-25
执事  “执事”,原本指工作。《周礼·天官·大宰》: “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也指举行典礼时担任专职的人和侍从以及左右供使令的人。《国语·越语上》:“寡君勾践之无所使,使其下臣(文)种,不敢彻声闻于天王,私于下执事曰: ‘寡居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在明清小说中,“执事”还指婚丧喜庆以及官吏出行等事所用的牌伞等物。
  《儒林外史》第一回,写县官去拜访王冕,“次早,传齐轿夫,也不用全副执事,只带八个红黑帽夜役军牢。”这里的“执事”,是县吏外出的仪仗。本来应该是开道锣一,蓝伞一,棍二,槊二,肃静牌二,青旗四,掌扇(一名遮阳)一,此为全副执事。但因王冕清高孤傲,无意于应酬官场,县官怕王冕不见,故而不带。旧时的权贵之家,每遇婚丧庆典之事,为了事情办得体面,总是尽力摆出全副执事。《红楼梦》十四回,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操办秦可卿丧事,“一应执事陈设,皆系现赶新做出来的,一色.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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