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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欧盟能源转型的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

 haosunzhe 2015-01-25
编者语

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通过制定具体且严格的温室气体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广各种低碳能源技术的应用,积极倡导低碳化的能源转型。欧盟能源转型的理念和行动已成为各国制定能源政策的重要参考,并引领了当前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发展方向。本文在对欧盟各国能源转型战略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归纳了各国能源转型的核心及关键措施,分析了欧盟低碳能源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并总结了欧盟能源转型对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启示。


文/刘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东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低碳能源转型背景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承诺大幅度强制减排的地区,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并主导了当前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潮流。欧盟在平衡与协调各成员国的基础上,形成了统一的气候变化目标,从而带动欧盟整体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并引领全球进入“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低碳经济转型可以提供新的商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欧盟产业的竞争力。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欧盟的低碳经济战略也是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持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生命力,欧盟陆续出台多项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早在2005年欧盟就开启了碳排放交易体制(ETS);2006年,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欧盟能源战略绿皮书》,提出发展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种低碳能源技术并鼓励能源的可持续利用;2008年,欧盟首脑会议通过了《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以鼓励低碳能源的规模化发展;2009年,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提出《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将其作为确保低碳能源领域投资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工具。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欧盟提出了2000亿欧元的经济复苏计划,其中包括改善建筑能源效率以及发展清洁燃料汽车和绿色建筑等多项低碳能源计划。在引导低碳投资的同时,欧盟委员会也帮助各国建立和执行环保法规,鼓励包括环保材料生产、碳足迹测量、环保评估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以适应欧盟经济转型的需要。由此可见,欧盟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欧洲能源向低碳化转型的趋势。

低碳能源转型路径

1提出较高低碳能源发展目标


为实现低碳经济下的能源转型,欧盟提出了较高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008年12月,欧盟就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达成一致,形成了欧盟的低碳经济政策框架。批准的一揽子计划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修正案、欧盟成员国配套措施任务分配的决定、碳捕获和储存的法律框架、可再生能源指令、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法规和燃料质量指令等六项内容。计划中制定的具体措施可使欧盟实现其承诺的“3个20%”,即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至少20%,将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量减少20%。此后,欧盟又陆续发布了《能源2020战略:一项发展具有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安全性能源的战略》(2010年)、《2050年迈向具有竞争力的低碳经济路线图》(2011年)以及《欧洲战略性能源技术计划》(2010年)三份文件。这三份文件可以被视作欧盟发展低碳能源战略的中期战略、长期战略和技术路线图。通过发展低碳能源产业,欧盟希望2050年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80%,这也就意味着到2030年和2040年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要在1990年下降40%和60%。以上目标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欧盟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要在1990年逐年下降1%;从2020年到2030年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1.5%;从2030年到2050年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2%。为确保达成减排目标,欧盟针对各细分行业提出了具体的分阶段减排目标(见表1)。

表1:欧盟2050年的各行业分阶段减碳目标 单位:%


2以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为技术手段


欧盟是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最早、力度最大、成就最突出的经济体。欧盟在20世纪就已制定并不断修正可再生能源区域发展目标。2010年的《能源2020战略》更是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的份额达到能源总消费量的20%的战略目标,这也是迄今为止全球经济体中最高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欧盟远期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是2050年可再生能源达到能源总消费量的50%,其中英国、德国、丹麦、法国等国家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导力量。根据英国政府2009年发布的《英国低碳转型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英国能源消费中将占15%,其中40%的电力来自绿色能源。2011年7月,英国发布《可再生能源路线图》,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900万KW;到2014年,生物液体燃料占交通燃料消费总量的5%(现占比为3%)。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液体燃料等主要八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将是实现以上目标的主要途径。然而,低碳能源转型对英国电力系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根据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的预测,到2050年英国的电力需求将比2011年增加一倍,交通和供热的增量需求都需要电力系统支持。为了应对能源消费电力化转型挑战,英国政府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又一份能源白皮书《规划我们的电力未来:关于发展安全、价格适宜和低碳电力的白皮书》,提出利用多种电力来源组合(天然气发电、新型核能、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碳捕获和封存技术)来为英国创造更环保、更清洁的能源发展道路。2012年,DECC公布了能源改革法案,提出英国将投巨资扶植低碳电力发展,其中核电、可再生能源和普及碳捕获与封存技术(CCS)将成为重中之重。这个法案被誉为英国能源“二十年来最大电力市场改革”。这是顺应英国能源供应安全的必然产物,也标志着英国新能源政策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发展分布式风电和光伏是德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标志。德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视清洁能源的发展,将发展非化石能源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2003年德国制定了近中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2010年和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发电量比重分别达到12.5%和20%。2010年,德国公布了《德国联邦政府能源方案》,提出了长期能源发展战略以及可再生能源目标,即到2020年、2030年、2040年、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18%、30%、45%和60%,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总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35%、50%、65%和80%。该目标也写进了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以立法形式确立下来。

此外,德国技术与经济部从2008年开始实施E-Energy计划,项目涵盖了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并网以及电动汽车运行试点示范和研究工作,旨在通过能源系统与信息通信技术的结合,在整个能源供应体系中实现综合数字化互联、计算机自动控制及实时运行监测,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欧盟其他国家同样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智能电网、电动汽车、核能以及碳捕捉与储存等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制定明确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路径,加快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技术的产业化步伐。2010年6月,丹麦政府颁布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明确制定了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2011年《丹麦能源战略2050》提出到2050年完全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2010年,法国制定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提高到23%。西班牙2010年提交欧盟委员会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西班牙可再生能源供应满足能源需求的22.4%,其中电力需求的40%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到2050年,西班牙计划实现10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意大利2010年制定并向欧盟提交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5%提高到17%。


3制定具体的政策和行动方案


欧盟为推进能源转型,实现低碳经济所制定的具体政策和行动方案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制定政策法律文件,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见表2)。首先,欧盟提出了欧洲气候变化计划(ECCP),在其指导下,欧洲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确定了包括欧盟排放交易(EUETS)等在内的一系列减排政策及措施,加快低碳技术产业化步伐,积极推广碳税、碳交易,巩固其低碳能源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和扩大全球碳排放方面的话语权。第二,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供应主体。欧盟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核能以及碳捕捉与储存等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战略中的地位日趋重要,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德国、西班牙、英国、法国等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第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能欧洲”。积极推动交通、建筑和工业领域节能革新,不断提高能源效率,有效降低能源需求。以德国为例,为实现交通领域的能源转型,德国政府把重点放在道路交通方面,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天然气和生物气汽车。电动汽车不仅能够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达到零排放,而且有潜力成为重要的储能技术,帮助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规模。因此,德国政府在2009年8月发布的《国家电动交通工具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推出至少100万辆,2030年至少500万辆电动汽车。

表2:欧盟能源转型战略行动文件


表3:欧盟能源转型战略综述

欧盟低碳能源转型对我国的启示

1根据本国国情制定能源转型战略


综合分析欧盟的能源转型战略可以发现,与美国以开发页岩气为路径的“能源独立”发展战略不同,欧盟的能源转型源于其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并因此制定了较高的碳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综合运用经济和金融手段来支持能源转型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也正是由于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完善的辅助政策,欧盟的低碳能源转型虽晚于美国、日本等国家,但转型的速度已位居世界前列。


2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及体制机制设计


在战略规划及政策法规的制定上,欧盟国家的能源转型战略不仅规定了转型的中长期目标和实施政策,还持续重视能源立法及体制机制设计。英国、德国等从立法的角度详细规定了新能源的发展目标,并在电力企业对新能源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路径选择和完善配套立法,典型例子包括欧盟发布的《能源2020战略》、《2050年迈向具有竞争力的低碳经济路线图》;英国的《能源法案》及《电力市场改革》;德国的《电力入网法》、《能源经济法》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立法》等。能源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法律文件提高了能源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可操作性并保证了实施效果,为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3强调科技创新在能源转型过程中的作用


在今后几十年内,世界能源结构将发生从化石能源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过渡的重大变革,而能源科技创新势必成为各国新的竞争焦点。欧盟各国纷纷把发展新兴产业和鼓励能源科技创新作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并纷纷加大能源科技领域的研发投入。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欧洲战略性能源技术计划》提出了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的低碳能源战略和技术路线图。欧盟各国已经各自形成能源科技核心竞争力:英国在海上风电、智能电表等方面国际领先;德国在太阳能、生物质能、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技术位居全球技术前沿;法国、芬兰、挪威等国家分别在核能、生物质能和水能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


4重点推动新能源和信息技术的结合


各国能源转型战略将深刻影响世界经济发展,影响国际竞争格局,虽然国际社会对能源革命并没有公认的观点和统一的行动,但在能源供应端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产规模,在能源消费端鼓励高效节能,加强能源系统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是各国制定能源政策及能源发展战略的共同之处。特别是近年来以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为我们全景式地描绘了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互联网技术为架构的未来全球能源发展蓝图,而欧盟的能源低碳化转型无疑引领了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潮流。目前,德国、英国、丹麦等国家已经开始在局部地区开展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的研究与示范。此外,欧盟各国善于综合运用经济和金融手段以支持其能源转型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欧盟能源转型的理念和行动已成为各国制定能源政策的重要参考,欧盟各国对能源转型所做的实践和累积的经验也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供了重要借鉴。(完)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2013年第12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李蓓蕾;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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