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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刀尔登:你拍一,我拍一

 真友书屋 2015-01-26

彼得·利克《幻影》,日前以780万澳元高价被售出,成为全球最贵的照片

文/刀尔登(诗人)

去年底,英国《卫报》上有场小小的辩论,话题则是老掉牙的“摄影是艺术吗”。这是那种后息者胜的论题,自有照相术以来,便没停止过争论,在可以预计的将来,也难见寖息。艺术评论者乔纳森·琼斯,理应知道此事多说无益,然而,看过一场摄影展之后,不平之气涌上来,遂甘为缪斯前驱,挥笔写了一篇文章,单看那题目,已是火气十足:《单调,毫无生气,愚蠢:为什么照片不适合挂在画廊里》。

乔纳森·琼斯为示公匀,开篇便赞美摄影是“当代世界的奇迹”,因为它提供的视觉信息和对我们生活的如实记录。(“信息”、“记录”,当讨论艺术时,这两个词未见得总是好话。)但镶上框子,用灯光巧妙照射着,摆在艺术展览中,摄影作品便不配了,为什么呢?因为那是展出画作的传统方式,换上照片,则成了些“单调,浮浅,没有生气的代用品”。他说,一幅优秀的画作,如卡拉瓦乔的画,涵义丰富,生气勃勃,而摄影,再怎么好,总是表面上的东西,一目了然。

想一想,全世界每年卖出的数字相机要以亿计,能拍照的手机则以十亿计,这么多拍照工具,这么多拍照的人,乔纳森·琼斯如果是喜欢撩拨大家,以犯众怒为乐,那他的目标是实现了。在被骂了两个月之后,他又听说,有一幅名字叫《幻影》的摄影作品,卖出了创纪录的七百八十万澳元,这一回,乔纳森·琼斯真是生气了,比被他触怒的读者还要愤怒十倍。

“我的ipad也能拍出漂漂亮亮的全景照片,我因此就是艺术家了?不是,这只是说明我的平板电脑很棒而已。……这幅被捧上天的空洞作品(《幻影》),代表着一种诱人的幻象,那就是,如果我们在好日子里拿着好相机,便觉得拍张照片是和画张画一样艺术的事。”

摄影是不是艺术(准确地说,是摄影作品中是否有一批为艺术品。绘画中也有许多算不上艺术品),涉及到艺术的定义,既然乔纳森·琼斯并没有给出自己的、可以把摄影关在门外的独特定义,他的论辩其实是很无力的。几天后,以摄影评论为业的肖恩·欧海根写了篇文章,反驳乔纳森·琼斯的许多没根据的断言,比如说,当代摄影的许多观念并非如乔纳森所说的那样自来绘画传统。《幻影》的价格确实高,那又怎样,资本主义嘛,总是有人钱比常识多的。与乔纳森的意见相反,确实有许多摄影作品印刷出来后比在电脑上更耐看。至于刺激了乔纳森的摄影展,肖恩说,那本来就是不怎么高明的展览,他应该去看点儿更好的作品。而数字照相,也并不是像乔纳森误解的那样会使人人成为摄影家:

“不是的,它只是使照相更加容易了,如此而已。好的摄影者不管用什么相机都能拍出好照片。不高明的摄影者,就是拿着两千英磅的自动相机,拍出的照片仍然糟糕。关键在于观察世界的方式,不在于技术。”

这些只是个引子。摄影当然可以为艺术。不过,照相,确实有些令人迷惑的地方。现在,“拍风景”是当代的流行,每到一处——那种地方通常是给圈起来卖门票的,包括你我在内的游人志士,手里是相机,腰间是相机,脖子上挂的是相机。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坐飞机,不管什么,如果不用相机记录下来,便好像我们从没来过此地,好像我们需要证明,不是向自己,而是向别人。我略觉不满的是(与另一种意见相反),现代相机快门的声音太轻微了,如果我来设计,一定要它十分响亮,啪或轰的一声,在几十步内都可听闻,那样一来,热闹十足,而且符合我国大声疾呼的风俗。还有一种好处,是有些鬼鬼祟祟的人,发现了什么拍摄的好位置(或用行话说,“角度”),偷偷地按下快门,我们听见左近有动静,扭头一看,那家伙装出一脸的清白,故作姿态地东看看西看看,好像他的眼光就从来没遇见过任何值得停留的对象,脚也开始移动,像从未驻足过一样,他这么做,不过是想独吞美好的风景,而我们又抓不住他的把柄,因为并不能确定他曾按下快门。如果快门声音很大,或设计成人声,诸如“我拍到了”之类的一声大喊,那我们定能继踵而至,踩着他的脚印,让相机来欢呼“我拍到了”,就算他确是拍下了一张绝妙的照片,我们也能用几十几百张完全相同的作品,把他的发现变得一文不值。——实际上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在各种“景区”,都有一些被认为是上佳的拍照位置,游客们拥挤在那种地方,镜头如林。在某个山峰上,我见过数十人挤在一块横伸出去的危岩上(我如果不是恐高,也会在那里的),个子矮一点在前面,高个子在后面,井井有条,几十条长知不齐的镜头一同举起,那景象真是壮观。如此拍出的照片自然是大同小异,没什么价值,但至少没有让旁人得以专美,对吧?

这里的迷惑在于,假如一位真正的摄影艺术家,拍出一张绝佳的作品,而另一个人在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时分和光线条件,用同样的相机和同样的曝光参数,然后用同样的暗房处理,得到了另一张几乎完全一致的照片。前一张是世人惊叹的艺术品,那后一样呢?它看上去可与第一张没什么两样,除了一点,它是个彻头彻尾的依样葫芦,它的拥有者除了机械的模仿,什么也不会,对艺术更是毫无感觉,而作为观赏者,我们,何以区分这两张像片,哪个是西施,哪个是东施呢?这不像在绘画中,你可以坐在一位大师的身边,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我们甚至可以设计一下,请大师放慢笔触),亦步亦趋,照猫画虎,然而你所得的,谁都能够看得出来,是一张没有个性的、拙劣的模仿品。照相不是这样,照相确有与绘画不同的特点。摄影艺术家的创造力,他的想像与表达,确实不像绘画中那样体现在无穷无尽的细节中,在摄影中,决定成败的细节,是有限的,因而是可以复制的。假如1942年,安塞尔·亚当斯拍摄《提顿山与蛇河》时,我像橡皮糖一样粘在他身边,而且跟踪到他的暗房里,像影子一样复制他的一举一动,我很不情愿地认为,我确能得到一张同样的作品,而我的作品虽然没什么价值,却能使他的杰作减色呢。

安瑟尔·亚当斯《提顿山与蛇河》

谢天谢地,这样的事是不常有的。我也没有机会跟踪安塞尔·亚当斯,不过,我确曾模仿过他的《提顿山与蛇河》,拍下弯弯曲曲的河道,并且,为了模仿得更像,我还把照片处理成黑白的,自鸣得意了一番。前面提到的乔纳森·琼斯,在第二篇文章里,在评论《幻影》时,尖刻地写道:“这张照片是黑白的,就这一点就该让我们停下来问问为什么。当今,这样有意地运用本已过时的风格,只能是出于怀旧和装腔作势,想造成’艺术的’的效果。是啊,今年夏天我在帕特农神庙拍的照片,转换成单色的,看着也不错呢。”我不赞同乔纳森文章里的大多意见,但这条除外,他说得很对,我把照片转换为单色的,只有两个原因,其一,彩色的原照灰蒙蒙的,很难看,我又不知怎么去调整,其二,确实是想造成“艺术效果”,说白了,就是蒙人。

我的那张照片是业余八流的劣作,无论它是以彩色的还是单色的面貌出现,然而确实,当变成单色的之后,确实看着顺眼多了,一些失败的细节被抹掉了,不仅我如此认为,看过这照片的两个版本的朋友,也都如此认为。通过处理,确能把一张照片打扮得更“美”,但与此有关的迷惑是,这确实是我当时看到的吗?不是,当时我站在高处,看见窟野河流入黄河,河面在傍晚的阳光中闪闪发光,它从北面流过来,在我脚底下绕了一个大弯,到接近黄河时为地势所阻,折而向西南,河身几与黄河平行(黄河在这一带是自北向南流的),又拐了一个弯,这才觅地入河。我看到的是起伏的地势与河道的合作,那些黄色的丘陵,部分地为野草及绿色的人工林覆盖,本身似乎没有什么可被称为美丽的东西,而虽然是晴天,空气中漂浮着看不见的水汽和尘土,使天空灰蒙蒙的,然而在当时,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一种面貌,那是在青天白日下不易注意到的,使我满怀情感地按下快门。但晚上一看照片,大失所望,我拍出的是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的一团糊涂,拙劣的技艺,使我无法记录和传达我的情绪,把照片变成黑白之后,有所悦目了,但离实际的感受相距更加远了。

本文作者所摄《窟野河流入黄河》

这中间包含的疑问是,当我们把镜头对准对象,特别是自然界时,我们到底想拍出世界的哪个版本?是我们当时所见的、有令人激动之处也有各种缺陷的版本,还是更符合某种公用的“理念”,特别是审美理念的版本?我在公路边看到日落,从我的位置到地平线,有河流也有高压电线,我拍照片时,努力避开电线,不让它们进入镜头,这种作法的本质是什么?记录,表现,或许只是两种风格或流派;美学家会说,没有不记录的表现,也没有不表现的记录,这是无法反驳的意见,可惜它并不能解释什么。大概所有的摄影教师都会鼓励人去记录自己的所见所得,这是种狡猾的态度,因为一到涉及到表现的技艺,所有的摄影教师又在传授另一种摄影术了。或许有人认为,一旦你有足够的技艺来表现、传达出你当时所见所思,你的作品必然是符合审美标准的。这种说法自然是怎么也错不了,我固可以把先前的疑虑归因于自己摄影水平低劣,但我看过些出色的作品,专业人士、艺术家的摄影作品,其中的一些,或许多,在我看来,不会是作者或任何人的真实所见。当我们抬起镜头,我们已经决定不用公平的态度对待自然界以及我们自己了,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分享的时代,独乐几已乐不起来了,几乎所有的人,拍下照片,不仅是为己保存一份记录,更要给别人看。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验,从别人的——普通人或艺术家——的照片中,知道一个地方的美丽,赶去一看,那里有各种面貌,就是没有照片上的面貌,当然,它仍然可能是格外美丽的,但诚实地想一想,那是与照片所告诉我们的美丽不同的。

拍照流行到如此程度,我得说,已经影响我们——至少是我——正常地观察事物了。或许,“正常”在这里的意思太古老,应该更新,而以现代的流行方式为正常了。据说镜头是人眼的延伸,然而镜头与人眼所见的距离,恰如人眼所见与世界的“本来面貌”之间的距离一样远,正如所谓“本来面貌”只有在形而上学中才有意义,让镜头传达人眼所见,也如同让它去传达对镜头自身而言并不存在的事物;在另一方面,我渐渐觉得,人眼倒有可能变成越来越像镜头,——一种现在只露出些眉眼、很有可能在将来明显起来的趋势时,我们越来越像摄影家那样观察事物,我指的,不是心无旁骛地观察对象,而是心里惦记着它拍在照片上会怎么样。我们有可能离开本该流连的所在,只因为它缺少浅显的、容易为我们理解以及表现的美丽,奔向粗浅然而醒目的、更符合公共趣味的事物。我们有可能满足于使画面静止的不朽能力,而多少丢失一些在变动不居中理解事物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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