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基金公司就该为老鼠仓事件担责

 慈溪全媒体 2015-01-26


据有关媒体报道,证监会即将因老鼠仓事件处罚几家基金公司。其中华夏基金公司被暂停6个月新业务,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海富通基金三家公司被暂停3个月新业务。


不过,这一消息并没有得到证实。一方面是有关记者就此事向涉及的基金公司求证时,相关人士均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且暂未收到任何通知。另一方面在上周五证监会最新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并未就此事进行通报。相反,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按照透明监管的要求,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都会公开,没有发布的可能在程序中,也可能仍在调查,希望市场不要做主观猜测。


有关媒体的报道是否“主观猜测”,这事恐怕只有“天知地知”。不过,即便是“主观猜测”,它在一起程度上也反映了民意。实际上基金公司就该为老鼠仓事件负责。而根据去年12月26日张晓军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的披露,证监会自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立案调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老鼠仓案件41起。共涉及到华夏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其中39名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且钱钧、苏竞已受到刑事处罚。在这种背景下,对有关基金公司的处罚确实需要提到监管日程中来。


之所以要强调基金公司必须为老鼠仓担责,究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基金公司基本上是不为老鼠仓承担任何责任的。每当有基金经理老鼠仓发生时,基金公司总是第一时间将当事的基金经理除名,表示老鼠仓是基金经理的个人所为,与基金公司无关。监管部门也确实不再追究基金公司的责任。直到2013年9月,证监会针对“最大老鼠仓案”马乐案作出处罚,责令博时基金整改六个月,暂停其新产品审批,这才有了首例就老鼠仓问题而对基金公司追责案例的诞生。所以,当市场再次面对老鼠仓蜂拥而来的时候,自然是希望管理层能够再次对相关的基金公司作出处罚。


其实,基金公司因老鼠仓受罚并不委屈。毕竟基金经理是基金公司任命的,为此基金公司就必须承担对基金经理的考察之责、教育之责、管理之责,让基金经理成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此外,基金经理老鼠仓的发生,也表明了基金公司内部制度上存在漏洞与问题,如内控制度不完善等。所以,基金公司必须为老鼠仓担责。


不仅如此,在就老鼠仓问题对基金公司进行处罚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如传闻中的对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海富通基金三家公司暂停3个月新业务,这样的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力。有必要将这类处罚提高到“不低于一年”。只有让基金公司感受到“痛的滋味”,才会在防范老鼠仓问题上长记性,才会让基金公司告别老鼠仓的乐土。这也是防范老鼠仓的有效举措。


(千牛网:皮海洲)

点击页底“阅读原文”可以看老师更多论点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