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计划/自选项目→完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发表论文、推广应用等)→成果查新(查新结论至少为省内未见报道方可申请鉴定)→成果鉴定审批表(本部门→医务科→医学伦理委员会→科技教育科→分管院长)→成果鉴定申请表两份、成果鉴定材料(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项目合同书、查新报告、单位应用情况证明、论文、临床资料)两份→科技局确定鉴定时间→鉴定材料七份、制作PPT→PPT汇报,专家评审→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表 注:请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将当年需鉴定的材料交至科技教育科。 (相关表格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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