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书17行,每行字数不一,共99字。后署“付岳飞”三字,上钤御前之宝,下有高宗御押二 印。根据内容推断,约书于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前后,为高宗早年所书。无论从整体的布局上, 还是从笔法的意态上,均具王羲之《兰亭序》的神韵和智永的特色,并能加以融会贯通,形成了 自家的风貌,显示出“秀异而独立”、精彩润朗的艺术风格。其点画中的撇与捺挺健有力,秀色可 人,绝无剑拔驽张之态。结字妍媚多姿,清和俊秀,字体在行与真之间,从中可窥其铁画银钩,又 时以侧锋取势之主观追求。全篇竖成行横无列,行间参差,错落有致;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疏朗 宽稳,虽字字不相连属,然以气贯通,颇有书卷之气。成为有宋一代皇帝书家之精萃者。 赵构《赐岳飞批札》,行书。作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台北兰千山馆藏。 是赵构给岳飞亲笔信,后署“付岳飞”3字,上钤御前之宝,下有高宗御押二印。字体介于行楷之间,气韵清和,显示作者深厚的书法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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