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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司长曾下指标:每天处罚阿里交易额1%

 和谐最美图 2015-01-29
外汇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 单笔限额提至5万美元
  1月29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消息,发布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高单笔业务限额。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放宽支付机构开立外汇备付金账户户数的限制。二是规范试点流程。支付机构要取得试点资格,应先行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三是严格风险管理。要求支付机构严格履行交易真实性审核职责,留存相关信息5年备查,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外汇局将对试点业务开展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进行审慎监管。
  2013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5个地区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试点情况良好。在此基础上,今日发布的通知,对于跨境电商的支持将会进一步扩展。A股中跨境电商概念股华贸物流海宁皮城中国国旅外运发展重庆百货等,近期可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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