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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另一端是这样打假的! | 阿里风波

 慈溪自媒体 2015-01-30

撰文:李俊慧[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美国的商家或电商平台都比较“忌惮”假货,唯恐避之不及

一场由“打假”引发的“口水战”,已在地球的另一端形成“蝴蝶效应”。

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29日股价下跌4.36%至98.45美元,市值蒸发了110亿美元。30日股价再度深跌8.78%至89.81美元,市值再度蒸发200亿美元。

短短两日,围绕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淘宝上的“店家售假”问题,因投资者“用脚投票”似乎在美国证券市场掀起了一股“巨浪”。

那么,在国外,商家“售假”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售假”,平台又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假冒商品”问题既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也涉及产品质量问题。从知识产权维度看,“假冒”通常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包括著作权人、商标权利人或专利权利人,生产销售的相关商品。从产品质量维度看,因为“假冒商品”是未经授权生产的,所以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

由于各国的法律体制不同,各国处理“假冒商品”问题的手段或方式也不尽相同。

在美国,针对“假冒商品”的治理和防范,主要依靠权利人兴诉维权、同业竞争监督、消费者维权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等社会打假机制。

此外,针对商品流通的环节不同,在出入境环节,主要由移民与海关执法局负责查处。而境内的商品流通环节,针对商品是否涉嫌“假冒”,则主要依靠权利人的自主诉讼维权。

由于美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在诉讼至法院时,对于电商平台“售假”认定及判罚,历史上传统领域的商家“售假”判决都会成为主审法院的重要参考。但是,具体案件到底会怎么判,则完全取决于主审法官。

2004年,蒂芙尼公司在美国起诉eBay。蒂芙尼公司认为,eBay网站上销售的大部分自称是“蒂芙尼”产品的钻石基本上都是假货,这些产品侵犯了蒂芙尼的商标权,坑害了消费者。

美国纽约联邦地方法庭法官苏利文在判决中指出,根据一般性的商标侵权的认知能力,eBay不应该为这些产品的商标侵权负责。

法官认为,当蒂芙尼通知eBay网站有这些假货时,eBay及时删除了物品。蒂芙尼要求eBay删除所有可能涉嫌侵权的钻石商品,但是遭到eBay拒绝,法官认为,eBay没有必要这么做。

不过,虽然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它也有很多打击假冒商品相关的成文立法。比如《消费品安全法》、《商标法》、《防伪法》、《知识产权法》等。

尤其是1984年制定的《美国假冒商标法案》和1994年通过的 《对违法罪犯的制裁和执行法律法案》加大了执法的力度。比如美国《商标保护法》规定,故意从事商品与服务制假售假活动,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与或最高每人200万美元与集体500万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和或个人500万美元的罚款。

事实上,由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社会的信用体系比较完善,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抑或商家,都对诚信或信用比较看重。因此,美国的商家或电商平台都比较“忌惮”假货,唯恐避之不及。

早些年,沃尔玛曾在美国卷入“售假”丑闻,尽管在最后的官司中打赢了供应商,但却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口碑。

而美国最大的C2C电商平台eBay则承诺,若是买到假货而得不到卖家的赔偿,那么eBay将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虽然在政府机构设置或序列中,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主动“打假”。但是,其成熟的司法体系、完善的社会监督及充分的市场竞争,相当于建立起一种由消费者、商家、第三方机构为主体、以司法判决为支撑的自主“社会打假机制”。

但是,不可否认,“打假”或“治理假冒商品”确实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在欧洲,eBay平台上的商家“售假”,eBay在很多判决中都被判处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品牌厂商非常热衷在欧洲起诉ebay。

2007年,欧莱雅在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比利时欧洲五国状告eBay,称eBay 网站大量存在销售假冒欧莱雅集团产品,而eBay未能有效阻止该类事件发生。 双方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诉讼,直到2014年1月才以双方和解告终。

此外,针对ebay平台上商家售卖假冒商品,知名奢侈品品牌轩尼诗-路易威登集团(LVMH)曾与ebay发起过多起旷日持久的诉讼。

2008年,LVMH 在法国起诉eBay 称后者的网站上大量销售有集团旗下品牌假冒产品,涉及的品牌包括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Christian Dior 迪奥、Givenchy 纪梵希和Geurlain 娇兰等。eBay一度被判赔偿LVMH 3850万欧元,随后双方不断上诉,对eBay的判罚有所减轻,最终,双方就售假诉讼达成和解。

回到本次淘宝与工商总局就“打假”发生的“口水战”,由于我们自己的国情和体制现状,打击治理假冒商品,光靠政府远远不够,只靠淘宝等电商平台也不现实。

在当前国家大力号召“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常态”下,只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强力治理假冒侵权,才给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清扫出空地或舞台。

而在打击假冒侵权商品面前,工商总局等行政执法机构与淘宝等电商平台确实是“战友”,而非“敌人”。

谩骂指责于事无补。期待双方尽快行动起来,联手掀起一轮强劲的“打假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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