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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教育匹配状况影响婚姻质量

 文山书院 2015-01-31

夫妻教育匹配状况影响婚姻质量

2015-01-30 09: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5-01-30 09:11:17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责任编辑:康慧珍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牛建林

  利用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聚焦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生活中夫妻交流融洽性以及婚内暴力发生情况的影响发现,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关系的和谐性具有重要的直接影响。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教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个人的教育特征不仅是影响其社会经济地位获得的核心因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形塑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在当代婚姻文化观念、择偶行为以及婚姻生活实践中,教育同样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些影响突出表现在:一方面,现代教育的发展与传统文化中“般配”的婚姻价值观相结合,直接推动了教育匹配重要性的上升。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推算,近20年来我国18—64岁已婚居民中超过半数的夫妻受教育程度相同,另有相当比例的夫妻受教育程度相近。另一方面,教育对婚姻关系的质量有着深刻的影响。大量实证研究显示,平均而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婚姻关系质量较好的可能性往往更大。这一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教育特征与婚姻市场上的相对竞争力,以及选择优势存在正向相关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与教育程度相关的知识、文化价值观以及资源等因素也往往对婚姻关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些可能的作用机制均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及其匹配状况对于婚姻关系的质量有着重要的直接影响。

  教育匹配程度影响婚姻关系的和谐性

  理论上,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可能通过夫妻双方在社会经济地位与资源、知识与认识、志趣与追求等物质及精神领域的协调性共同发挥作用。首先,现代婚姻文化崇尚自由平等的夫妻关系,学历相仿、教育匹配程度较高的夫妻,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平等的可能性更大,这为构建和维持平等和谐的婚姻关系奠定了客观物质基础。其次,受教育程度相同或相近的夫妻,其知识、见识以及主要社会经历往往更为相似,这些相似性体现在对待事物的认知、态度等方面,往往有利于促进夫妻双方更好地交流沟通。在一定意义上,教育匹配程度较高的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更可能有“共同语言”。再次,教育程度及其所内含的教育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形塑着个人的价值观念、志趣爱好以及理想与抱负,因此夫妻教育的匹配状况影响着双方在精神领域的契合程度以及价值追求的协同性。教育匹配程度较高的夫妻,更有可能“志同道合”,追求和实现和谐高质量的婚姻关系。

  利用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聚焦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生活中夫妻交流融洽性以及婚内暴力发生情况的影响发现,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关系的和谐性具有重要的直接影响。在其他特征相同的情况下,教育匹配程度较高的婚姻中,夫妻双方对日常交流的融洽性、婚姻关系和谐程度的感知和评价更为接近,婚内关系也似乎因此而更为对等。尽管如此,教育匹配特征较高的婚姻,并不简单意味着夫妻双方感受的婚姻和谐度均高于其同性中的其他可比人群。以2010年全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为例,对男性而言,与妻子教育程度相同(即教育同类婚)的人感知婚姻和谐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但相应差异仅适用于较大年龄(30岁及以上)的男性;对年轻(30岁以下)男性而言,相应差异方向相反。与之相对,对女性而言,教育同类婚的中青年女性(50岁以下)感知婚姻关系和谐的可能性平均更高,但较大年龄(50岁及以上)的女性则不然。这些发现意味着,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和谐的影响可能因社会性别差异、婚姻文化演变等因素而存在客观复杂性。

  教育匹配的具体特征影响不同

  与婚姻文化、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相联系,婚姻匹配模式往往具有多层次性、方向性以及时变性特征。受特定时期婚姻市场上适婚对象的分布特征以及现实中择偶标准多元化的影响,任一时期,教育匹配模式都具有多层次和方向性的特征,匹配的内涵不仅意指夫妻教育特征是否相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与双方教育差异的大小以及差异方向有关。由于这些具体匹配特征隐含了择偶经历的可能差异,以及个人婚姻理想与现实不同程度的对比,不难理解,这些具体匹配特征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婚姻关系的质量;考虑到婚配模式随婚姻文化不断演变的可能性,教育匹配特征与婚姻和谐的关系也具有随时间变化的现实可能性。
利用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同等情况下,夫妻教育特征不同对双方关于婚姻关系质量的感受和评价往往有着不同的影响。不论男女,在教育匹配程度较低的婚姻关系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一方感受的婚姻关系和谐度往往更低,遭受婚内暴力的可能性更高;而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一方则相反。夫妻教育程度差距越大,相应婚姻和谐受到的影响越为明显,这对女性尤为突出。换言之,在教育匹配程度较低的婚姻中,夫妻教育特征差异的大小和方向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双方对婚姻和谐的感知与评价。平均而言,“向上婚”的一方往往能够从这种异质性婚配关系中受益,通过“向上婚”改善其感知的婚姻关系质量;相反,“向下婚”的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感知的婚姻关系质量,相对于其同类婚或“向上婚”的同性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由此可以推断,教育匹配程度的降低,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低学历一方的主观婚姻效用,但相应改善效应也往往伴随着对婚姻关系中另一方(高学历一方的)婚姻感受不同程度的“损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匹配模式也发生着重要的演变,教育匹配特征对婚姻关系和谐的影响也经历着明显的变化。以女性“向下婚”的匹配模式为例,受传统婚姻文化中性别差异、婚居模式以及“男高女低”等文化与习俗的影响,到20世纪末,女性“向下婚”在婚姻文化和实践中被接受的程度仍相对较低,1990年全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18—64岁已婚人群处于女性“向下婚”的教育匹配模式(即妻子受教育程度高于丈夫)的比例仅约10%。与之相适应,这种匹配类型的婚姻中女性自报遭受过婚内暴力的可能性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婚姻中的女性。随着20世纪末教育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女性相对于男性教育发展速度的提高,到本世纪初,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的夫妻比例明显上升;而且,这类“男低女高”的婚姻中女性自报遭受过婚内暴力的可能性显著下降。这反映了随着大众教育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婚配文化观念与实践发生着重要的演变,女性“向下婚”的教育匹配模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并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

  综上所述,随着教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不断上升,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教育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也日益广泛和深入。教育经历不仅越来越多地与适婚年龄相重合,客观上为配偶选择和婚姻关系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机会和途径,而且,个人的教育特征以及夫妻教育匹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婚姻关系的质量。任何一个社会中,和谐融洽的婚姻关系不仅是理想婚姻的重要特征,而且在客观上也承载着维护当事人及其家人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的多重功能。动态全面地认识教育匹配关系对婚姻和谐的影响,对于维持健康和谐的婚姻关系、降低离婚风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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