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至今不知被捕及获释原因

 秋天枫叶正变黄 2015-02-01

上一张
陆勇
下一张

陆勇

    陆勇:确实没想到,因为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上庭参加庭审的准备了。我1月10号在北京又被抓了嘛,法院说我传唤未到庭,以这个理由逮捕我。因为我住院嘛,怎么到庭呢?后来又没给我一个电话通知,也没给一个书面通知,我们也把住院材料都寄给他了,法院突然逮捕我,我也想不通。

    即便是陆勇的代理律师张青松,对这场意外的撤诉也只能说个大概,并没有得到撤诉的具体原因。

    张青松:撤诉的理由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它具体没有描述是具体什么变化。撤诉我觉得也是比较好比较妥善的处理方法。但是他现在理由,我估计还要学习学习,我不知法律和司法解释发生什么变化了。

    这个“印度仿制药”,究竟在价格和治疗效果上,和国内卖的正品抗癌药有多大的差距?对于陆勇来说,他以后还会替病友代这个购印度仿制药吗?

    在此前被起诉的罪名中,除了在陆勇看来是“飞来横祸”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另一项“销售假药罪”,在法律界和病友圈中,恐怕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由于印度专利法律的松懈,包括易瑞沙、特罗凯、格列卫在内的抗癌靶向药都有对应的印度“盗版药”。有业内人士称,通过海外代购买到的仿制抗癌药,假药和有效药的比例约为1:1,除去一半的“骗人药”,另一半的有效药,其成分也不可能与制药巨头的原厂药百分之百吻合,药效要打些折扣。但以其不到正版药零头的价格来说,患者显然可以容忍这样的折扣。网友大志是一个500人病友群的群主,这个群的名字就叫“特罗凯”。大志预计,其中约有两成人吃过或正在考虑吃印版特罗凯。

    大志:你要说500人的话,大概有个100人?不是说明确说他吃过,就是说他在咨询、找渠道,最后他吃没吃我们也没有统计。普通的消费者他首先没有一个更好的检测手段,但是通过受益群体反应来看,如果渠道确实是从印度那边的规模的厂子弄过来的话,它的受益人群很多。

    记者:可以理解为它的效果和正版的差别不是特别明显吗?

    大志:对,如果一旦受益而且它的渠道正规的话,这个差别几乎是没有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民在海外购买自用的药品,其用药风险由个人承担。而通过网络购买包括抗癌药在内的处方药,是不合法的。

    食药监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刘景起: 抗癌药均为处方药。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互联网禁止销售处方药。

    接下来,因为印度版格列卫招来官司的陆勇,还会继续吃这种仿制药吗?他的答案是肯定的。以及,陆勇还会替病友代购印度仿制药吗?今天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就在一个月前,他曾给出这样的答案。

    陆勇:这件事情从头再来一次,我还是愿意做这个事情,不过我这件事会做的更小心一点,尽量会避免法律问题,不要把自己陷进去。

     新闻频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