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半军事化管理实施方案
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半军事化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为了倡导以军队的纪律规范学生、以军人的精神教育学生、以军营的作风感染学生,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理论教育和生活教育相结合,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高效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学生素质,打造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的学生良好形象,特制订如下半军事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乐于奉献的精神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适应学校发展要求,学校对各专业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专业性质和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半军事化管理要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和行政管理的科学经验,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与耐心说服、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使半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成为全体学生的行动指南。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是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依据,是学生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全校各专业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服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半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全面负责各部办半军事化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半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七条 各专业部办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半军事化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 各班在部办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半军事化管理各项规定,保证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化。 第三章 学生一日常规制度 半军事化管理的核心是《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第九条 起床:起床号(哨)响后,全体学生应立即起床,迅速按规定着装,作好出操准备。 第十条 早操:(一)听到早操号后,以班为单位迅速集合,由早操带队老师整理队伍,班主任检查着装和早操质量,清点人数。 (二)除节假日、雨天或学校临时规定外,均应按规定出操。学生因故不能出操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免操。 (三)早操根据规定内容和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四)早操必须严格考勤。各部要安排学生分会干部值日,对各班早操情况评分。 第十一条 洗漱:洗漱必须在洗漱间进行,节约用水,保持洗漱间清洁。 第十二条 就餐 (一)按作息时间表规定时间就餐。 (二)严格遵守食堂秩序,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喧哗打闹,尊重工作人员、学生会值日干部,校园实践值日生戴袖标按时到岗,维护秩序;校务值日教师到场督导;学工处、保卫科督办检查。 (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泼水,不乱倒剩饭菜,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要爱惜粮食,就餐完毕后要将餐具放回回收地点。 第十三条 上课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二)上课实行报告制度。老师进入教室或宣布上课,由班长下达“起立”口令,全体立正,待老师答复或还礼后方可坐下,随即值日班干部报告人数,填写上课考勤表,并由任课老师签字后交班主任老师。老师宣布下课,班长下达“起立”口令,全体起立,待老师还礼或示意后,方可离开教室。 (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 第十四条 午休:按时午休,午休时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和进行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五条 自习 (一)自习课时,各班学生要按时到指定教室或地点学习。不得喧哗、擅自外出以及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自习时间,除学校安排或经批准的集体活动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第十六条 晚点名 (一)每天晚点名由部办安排的查寝老师组织实施。 (二)晚点名的主要内容是清点各寝室人数,维持就寝纪律。 (三)晚点名的老师查寝时带好寝室名单,逐一核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楼栋校务值日干部,并做好记载。 第十七条 熄灯和就寝 (一)按规定时间熄灯,全体人员保持安静,立即就寝。 (二)校务值日领导、老师应维持下自习后寝室纪律,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学生分会值日生检查、维持就寝纪律,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 教室和宿舍内务 第十八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教室管理有关规定,打扫教室卫生,保持教室整洁,维护教室秩序,创建文明教室。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得任意调换。 第二十条 学生必须保持宿舍内务整洁。 (一)床铺、衣物、用具,应按规定统一摆放。 (二)被子叠好置于床头,枕头摆放在被子内侧,鞋子有序摆放床下,衣物挂于墙上排列整齐。 (三) 毛巾、水桶、脸盆、漱口杯等洗漱用具要摆放统一。 (四) 空床铺上放其它物品时,要井然有序。 (五) 宿舍内要整洁高雅。墙上、床上不得随意张贴,做到地板、天花板、墙壁六面干净。 第二十一条 建立内务卫生轮值制度。值日生要负责清扫宿舍卫生,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宿舍卫生大扫除。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 要积极参加宿舍楼内外的大扫除,自觉接受学生会劳卫部的检查、督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定期对内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 第二十四条 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宿舍内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五章 行为举止 第二十五条 学生必须举止端正、行为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一)上课时,要文明礼貌,尊重老师,坐姿端正,精力集中。 (二)下课时,值日生应擦拭黑板,整理桌椅、讲台,关好门窗、电灯、风扇。 (三)参加集会时,应整队按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观看演出和比赛时不喝倒彩。散会(场)时要依次退场。 (四)学生进入领导、老师的办公室时,要着装整齐,先报告,经允许方可进入。 (五)当领导和老师来到学生宿舍时,在场学生应自行起立和立正,表示欢迎。 (六)外出时,要言行文明,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七)对外交往时,应态度和蔼,讲究礼貌,谦虚谨慎,处处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中职生的形象。 第六章 仪表着装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注意仪表,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容貌整洁,仪表大方。不准染发,烫发。男生不准留胡须、大鬓角,长发;女生不准浓妆艳抹和佩戴影响仪表端庄的饰品。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按规定着装。 (一)学生在校期间应统一穿校服。 (二)严禁穿拖鞋、背心、内短裤或赤背离开宿舍区。 第七章 校园实践值日 第二十八条 校园实践日活动 (一) 校园实践日活动主要由一、二年级学生参加。 (二) 值日班级将学生分到方案中规定的各个组别,履行值日职责。 (三)值日生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班校园卫生情况并给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保洁。其次还要配合食堂、门岗、教学楼、宿舍等岗位值日,积极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纠察学生中违纪违章和不文明现象;督导学生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一日常规管理制度,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各岗位值日生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 升国旗仪式 第二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一)升挂国旗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 (二)每周一和重要节日,举行升国旗仪式。 (三)升国旗时,全体学生按规定的位置列队,应面向国旗立正,行注目礼。 (四)升、降国旗由指定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会议 (一)各部班主任例会每周举行一次,以部为单位召开,专业部的班主任参加,主要讲评思想、学习、内务卫生、遵守生活制度等情况,阶段小结,布置临时工作。 (二)全校班主任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回顾总结上月班级管理情况,安排下月的班级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工作,及时向班级、学生传达学校重大事情。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全体学生,实施细则中未作规定的,按《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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