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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春节期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工作

 渠清源活水 2015-0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海宁检察院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活动。督察内容分为四项:(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省委“六个严禁”、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情况。着力查纠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问题;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馈赠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问题。(二)日常办公秩序情况。重点检查办公制度、接访制度、值班制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着力查纠检察人员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玩游戏、炒股、打牌问题;接访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胸牌标志、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问题;值班人员脱岗问题。(三)车辆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警车及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落实情况。着力查纠违规使用警车,违规将警车在旅游区、酒店、娱乐场所停放问题;违反交通法规开“特权车”、“霸道车”、“英雄车”问题和公车私用问题。(四)检察机关禁令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高检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省检察院“九项严禁”的执行情况。着力查纠接受公款吃请、工作日午餐和公务用餐饮酒问题;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问题;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问题。督察活动自本月中旬开始至2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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