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与法》)2014年初,深圳女白领地铁口猝死事件曾经轰动一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深圳市水湾地铁站出口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事件的全过程。 2月17日上午10点多钟,深圳地铁过了早高峰的拥挤时段。在水湾站c出口的通道里,出入乘客并不多。10点27分,画面中出现了一个青年女子。此人衣着得体,举止优雅,看上去像是一个公司高级白领。从她行进的方向看,似乎是在上班的路上。这个女子沿台阶上行没几步,突然放慢了脚步,很友好地让身后的乘客先行。接着,她将身体靠在了墙上,慢慢放下了随身携带的包,然后开始缓慢脱去身上的外衣。可外衣还没完全脱去,却突然一头栽倒在台阶上。 倒在台阶上的这位女士叫梁娅,今年35岁。早年在英国求学,硕士毕业后回到了深圳工作,供职于一家知名外企,和父母、姐姐生活在一起。 通过监控录像,我们能够看到那天梁娅倒地前几分钟的状况。她一手拎着电脑包,一手挎着一个手袋,除了让人感觉包有些沉重外,梁娅并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 深圳市南山医院急救中心的专家认为梁娅的死亡原因可能是急性心脏病发作。专家说,急性心脏病发作,有最佳抢救时间,抢救的时间越快,生命存留的机会越大。救人必须在八分钟以内施救,才能避免脑死亡。每提早一分钟抢救,心肺复苏的成功率可以提高10%。但如果每延误一分钟抢救,心肺复苏的成功率降低10%。 8分钟时限,对于普通人,无关痛痒,但对急性心脏病病人来说,就意味着一道生死之门的两端。监控录像记录梁娅倒地的时间10点27分,附近1公里远就是蛇口人民医院,理论上,那里的医生2到3分钟就能赶到。那么,接下来发生什么呢? 通过监控录像,我们看到:梁娅栽倒下去时,是头部先着地,或许是剧烈的疼痛,让她动弹不得。到地后梁娅奋力尝试抬起头和脚,似乎是希望引起人们的注意。仅仅十几秒后,有一位身着红衣的中年妇女从梁娅的身后走过来。遗憾的是,这位红衣妇女只是看了倒在地上的梁娅一眼,并没有停下脚步,就离开了。 第一个路过的人,就这样错过了。倒地的梁娅此时还有意识,她用力地把自己的身体拱起来,双脚向后挪动了两个台阶。 在此后的两分钟内,又有5位路人陆续经过梁娅的身边,但是同样他们只是远远地看看痛苦的梁娅,就离开了。 时间指向了10点29分,这时,一对外籍情侣路过梁娅身旁,发觉了这一异常情况。这名外籍男子,跑到站内将情况报告给了地铁工作人员。 可是地铁工作人员赶到了出事地点,似乎无法判断梁娅的状况,仔细观察了一会,工作人员才掏出电话,拨打了110。 10点46分钟,也就是地铁工作人员到达现场13分钟后,他们拨打了120。梁娅倒地50分钟后,120急救车才赶到达现场。这时梁娅已经没有了呼吸。 一个让全家人引以为傲的海归硕士,一个干练精致的外企高管,一个处于生命最美好年华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死者逝去,生者的悲痛可想而知,更何况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在悲伤中沉浸了7个月后,梁娅的父母将深圳地铁集团告上了法庭,梁家人认为深圳地铁集团应对女儿的死亡负有责任,并赔偿105万元人民币。 梁娅家人认为,梁娅作为一个买票乘客,地铁公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女儿突发病症,地铁站工作人员应该通过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事发几分钟后,地铁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就赶到了现场,后虽报了120,对倒地的梁娅没有采取急救措施。 地铁公司的辩解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乘客刷卡进了闸机后,才应视为服务合同起始。而事发生在地铁出口,不是在闸机以内。第二,工作人员在得到报告后赶到了现场,先打了110,后又打了120,应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第三最为关键,死者的死亡原因,并非是地铁设施造成的损害,真正的原因是死者身体存在疾病。 2014年11月27日,深圳福田区法院已经对乘客梁娅猝死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深圳地铁集团并未能通过完备的监控设施、巡视人员及时发现梁娅倒地,接受过急救培训的员工到场后亦未及时判断出梁娅的危急情况,15分钟后才拨打120急救电话,已超出了一般人能接受的安全保障义务之合理限度。认定深圳地铁集团对梁娅死亡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酌情确定责任比例30%。判决深圳地铁集团赔偿原告31万元。 梁娅倒地的最初两分钟时间里,共有7位路人经过她的身边。这7个路人对于梁娅来说,就是7个生存的机会,但是他们都选择了走开。 春晚小品《扶不扶》中,有一句话寓意深刻:“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要是倒了就扶不起来了”!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天性,消融社会冷漠,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指引和鼓励。目前,在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法律,保护社会上助人为乐的行为,让好人做了好事不至于惹麻烦或当被告上法庭。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制定了《撒玛利亚好人法》,它规定在紧急状态下,救助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应该免除责任。希望类似的《好人法》,能尽早出现在我们的法典中。 (来源:央视财经) 热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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