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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强法官职业保障 权责利同步推进</P> <P>民建中央副主席 辜胜阻</P>

 昵称1288665 2015-02-11

    最高法院在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元年召开此次座谈会,体现了“依宪治国”的精神。中国的“依宪治国”与西方宪政的区别在于,西方的宪政是多党制及其议会民主,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中国的“依宪治国”则是“中共执政、多党合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协商民主,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位一体。宪法规定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今天的会议是最高法院依宪施政的重要体现,参加会议的各党派负责人同时也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最高法院在改革元年最值得肯定的是在阳光司法和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方面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要解决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最关键的是要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改革。

    根据我们对基层法院的调研,对新一年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八条建议:一是推进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各主体的审判职责和管理职责。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时,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二要充分考虑法官的职业特点,提高工作待遇,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保障权、责、利同步推进、一体落实,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三是对各级法院案件状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员额比例,减少法官的非审判事务,增加辅助人员配备,提高审判效率。四是进一步统筹协调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试点探索,从中央层面明确路径要求及统一论证设计的事项范围,避免改革走弯路、甚至走回头路。五要进一步做好对司法改革政策的解释宣讲工作,切实统一对司法改革的思想认识,消除广大干警的疑虑和担忧。六是科学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为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法官提供舞台。七是在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和主审法官责任制的大背景下,重新定位审判委员会和审判长制度的原有功能。八是聘请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行业专家为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等有关诉讼案件提供专业论证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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