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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張即之 行书《溪莊帖》

 鳳舞抚仙 2015-02-12

張即之(1186-1263)


  張即之《溪莊帖》,又名《草書于廿而弟知縣承議尺牍》,紙本,行書。

       張即之,南宋書法家,字溫夫,号樗寮,曆陽烏江(今安徽省和縣)人。生于名門顯宦家庭,爲參知政事張孝伯之子,愛國詞人張孝祥之侄。以父蔭铨中兩浙轉運使。舉進士。曆官監平江府糧科院、将作監薄、司農寺丞。後知嘉興,以言罷。特授太子太傅、直秘閣緻仕。史稱其博學有義行,修潔,喜校書,經史皆手定善本。

       張即之是南宋後期力挽狂瀾、振興書法藝術,窮畢生之力以改變衰落書風的革新家,稱雄一時。據《宋史》記載,張即之“以能書聞天下”。女真族雖然遠在北方,與南宋政權處于敵對地位,但對于張即之的翰墨作品,卻不惜用重金購求。其書法初學歐陽詢、褚遂良和顔真卿,繼而轉師米芾,并能“獨傳家學”,而以張孝祥書爲主調,參以晉唐經書漢隸,加上受禅宗哲學思想的影響,故而達到了一種獨特的書法藝術風格與境界,自成一家體系。這種體系是他在繼承古人前輩傳統技法的基礎上,汲取衆多營養而後大膽創新形成的。後世書壇有人譏張即之書有意爲“怪”,不合“規矩”,并斥之爲書法“尚意”,追求“意趣”,表現個性。宋初文壇領袖歐陽修便提出,書法不能專師一家,模拟古人,而貴在“得意忘形”,自成“一家之體”,否則爲“書奴”。後來,明代安世鳳在《墨林快事》中亦曾云:“樗寮書,昔人斥爲惡劄。今評其筆意,亦非有心爲怪,唯象其胸懷,原與俗情違逆,不知有勻圓之可喜,峭拔之可駭耳。自開天以下,千奇萬異,何獨字法不得任情哉!?”在這里,安氏既闡明了張即之書法的特色,又從“意趣”這一藝術的審美角度反駁了所謂“惡劄”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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