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贵州职工福利标准出台点赞
本报2月6日报道:“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会员生日可享受不超300元慰问品。慰问形式原则上以实物发放给全体会员……2月5日,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赵福中在省总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向媒体介绍了贵州‘职工福利’发放标准,就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关注的职工福利问题作权威回应”。 这是贵州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会,切实履行职责,顺应职工意愿呼声,在广泛调研了解情况并结合省情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一项职工福利规范,引来基层工会、会员职工的一片叫好声。我们理应为此点赞。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歪风邪气得到有效遏制。然而,职工正常福利也躺着中枪,在反腐倡廉、反对“四风”的大潮中被取消了。这让广大职工心里颇感 “哇凉”, 原本职工正常福利或许只是逢年过节时的一桶油、一袋米,或许是生日到来时组织送的一个蛋糕……其实,谁也不缺那点油米,职工更在乎的是存在感。取消职工正常福利不是中央反腐的目的和目标,福利体现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关心,也影响到职工对企业忠诚度的高低,因噎废食实属不该。贵州省总工会制定发布职工福利发放标准正当其时。 贵州省总工会制定职工福利发放标准,在中央“两办”和全总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职工正常福利范畴,明确了规矩,保障了职工享受福利的权益,使职工正常福利规范化、透明化、具体化,让福利发放制度化、程序化,其意义远大于此。省总体察职工群众呼声,顺势而为,本身就是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为全省各级工会带好头、起好步。各级工会组织一方面应该严格按照职工福利发放标准抓好落实,保障职工群众该享受的福利到位,使其成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增强向心力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要以此为榜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下,依法依章、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推进工会工作又上新台阶。(来源:劳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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