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厂窖3万人被杀
1943年5月8日 ,日军在湖南南县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厂窖惨案(厂窑镇位于南县西南)。
从3月份起,日军3万多人侵入湖南华容、南县、安乡等地,驻守滨湖一带的中国军队第七十三军和第四十四军一部约10万多人向西逃逸。大批逃难的难民纷纷从各地聚集在洞庭湖西北角三面环水的厂窑地区,准备向常德、益阳等较安全的地带转移,日军3000多人,由驻华中派遣军总司令畑俊六亲自指挥,自本日起分水陆两路向厂窖地区发起合围,截断了中国军队和大批逃难群众的西撤后路。 从9日起到12日止,日军以厂窖为中心,对方圆百十里的地区施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9日上午,大屠杀全面展开,各路的逐村“扫荡”,杀人最多最怪的地方有甸安河、瓦连堤、水固小院等处,一时间血肉横飞,尸体堆积如山,长2.5公里,宽200米的甸安哑河西岸被屠杀400人。连贯厂窖大院腹部东西地区的瓦连提,长约3.5公里,日军沿此堤两侧前后作5次拉网式“扫荡”,共杀死3000余众,其中许多人家被杀绝。面积仅4平方公里的永固小院,日军杀人逾千。厂窖院东面和东南面是藕池中支下游和龚家港汊河河段,长约15公里的河段上,因遭日机、日艇“扫荡”被炸毁、烧毁的民船达2500多艘,6000多人罹难。在厂窖沿河一带,日军还用纤绳将我同胞三五十人一串捆绑在汽艇后舷,尔后用汽艇拖向河心,环绕转圈,以此取乐,被拖死淹死者不可胜计。嗣后,日军又用纤绳织成活套结,套住难民的颈项,将其勒死、溺死,此外,日军还用剥皮、剜心、碎尸、烫身、剖腹、挖眼、割舌、取胆等酷刑,恣意残杀,日军还对10来岁的幼女到70多岁的老妇超大规模的强奸,孕妇、产期、经期的妇女均不能幸免,被强奸的妇女达2000多人,且往往是先奸后杀,其状惨不忍睹。 历时4天的厂窖大屠杀,日军共杀死了3万多人,近200家被杀绝,其中仅厂窖乡一带,即有被杀无辜群众达1.9万多人,国民党第七十三军等部官兵被杀5000多人,厂窖附近被杀害者达6000多人。此外,被杀伤致残者有3000多人,被毁房屋3000多间,被焚烧船只2500多艘,日军纵火焚烧,抢掠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达2.97亿元。 1984年,当地政府为悼念遇难同胞,建“厂窑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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