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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輪迴業報 第六章 殺業牽纏—皮膚病

 老實修行360 2015-02-16
因果輪迴業報

(懿敕拱衡堂)

觀音菩薩 降 

第六章 殺業牽纏—皮膚病

詩曰:皮膚病擾是何因。殺業牽纏害此身。

   俗慮未清靈又顯。當然束縛志難伸。


  目下際值末法時期,因果清算,因此許多醫家視為小病,卻久治不效,
乃致產生醫病之對立。因為醫家診治無誤,投藥正確;但是病者卻仍然受病
苦,故對醫家失去信心,進而怨懟,但醫家卻莫名。所以今時許多行者之醫
家,已知此理,投藥無效,則勸病者求救於濟世道場。今日許多道場以解因
果為號召,乃有其根據所在。


  然則末法清算,加上文明提昇,因果歷經輪迴緣機成熟而顯現之際,當
然亦會緣其創損之處而加以侵害。正如人不受鐵器所傷,即不會受破傷風菌
所害。故人之自我防護,勝於解濟其侵害。當世之間,有許多身受皮膚病變
所困擾之病者;往昔醫家對皮膚病多以癬、疔、瘡等視之,多投以解毒去火
消炎之方,雖非百發百中,卻輕易可癒。

  但眾生同係生命之靈,卻弱肉強食,造深殺業,有者以貪口腹之欲作珍
巧口味而食;有者以醫病合方作膳;更有圖其毛皮而濫殺。諸此種種,未體 
上天好生之德,造深殺業,受害之靈豈有不恨不怨?因此積深此怨恨之冤靈
,雖非可以單獨形成一個靈體來討報,但所匯聚之能量,卻足以將一位活人
之靈與身侵蝕成病夫。


  古醫家早有明載病例:好殺飛鳥、身長惡瘡;好食魚族、必有鱗癬。故
眾生在受皮膚病苦之際,當宜誠懺戒殺、放生。殺
業之造有廣泛之業因,有
者會形成冤親靈障,此乃受害者靈性高於其他動物,但若一般動物雖無法形
成單一討報體,但會匯聚許多怨靈,即形成殺業業障。


  今日先述皮膚病業,下期仍是殺業為主因,但卻形成另一報業現象─乃
夜不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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