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防烟排烟系统 1.防烟排烟系统组件安装前的现场检查内容和要求是什么?P242 系统组件、材料、设备到场后,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基本性能、严密性等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风管检查 1)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现行标准的规定。当采用金属风管且设计无要求时,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表3-11-1钢板风管板材厚度
2)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材料品种、规格、厚度及耐火极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2.风管部件检查规定 1)排烟防火阀、送风口、排烟阀(口)等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 2)电动防火阀、送风口和排烟阀(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 3)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3.风机检查要求 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排烟风机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口方向正确。 4.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检查要求 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5.自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检查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2.防烟排烟系统工程的调试包括哪些内容?P245 (1)单机调试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调试 2)送风口、排烟阀(口)的调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4)自动排烟窗的调试 5)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 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调试 7)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 (2)联动调试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 2)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 3)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 4)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 3.防烟排烟系统的验收内容和要求是什么?P246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调试完成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查验、观感质量检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和验收结果判定等。 一、验收资料查验 (1)查验内容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主要材料、设备、成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工程设备、部件、风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6)风管(道)试验记录。 7)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8)联动调试记录。 9)工程划分表。 10)观感质量综合验收记录。 11)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2)检查方法:查验相关资料、记录 二、观感质量检查 (1)检查要求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组件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2)防火及排烟阀、送风及排烟口等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3)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4)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正确、牢固,自然无强扭变形。 5)风机、电动排烟窗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二)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1)系统设备手动功能验收 1)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启动和停止,状态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2)送风口、排烟阀(口)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阀门关闭严密,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3)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2)设备联动功能验收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及部位的送风机启动、送风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烟阀(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活动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有补风要求的补风机、补风口开启;各部件、设备动作状态信号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3)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验收 下列项目布置方式和主要性能参数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2)内走道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3)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4)中庭可开启的顶窗和侧窗的面积。 5)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的面积。 检查方法:尺量。 (4)机械防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 1)任选一层模拟火灾,打开送风口,联动启动加压送风机,当封闭楼梯间!|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门全闭时,测试该层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从走廊到前室再到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依次呈递增分布;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符合要求;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与走道间压差应符合要求。 2)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防伙门,对于地上楼梯间,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负担层数小于巧层时,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及其上一层楼梯间的防火门;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负担层数大于等于巧层时,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及其上、下一层楼梯间的防火门;对于地下楼梯间,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楼梯间的防火门;测试各门洞处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5)机械排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 对下列部位的排烟量、排烟口风速进行检查测试,符合设计要求。 1)内走道排烟量。 2)需要排烟的房间排烟量。 3)中庭的排烟量。 4)地下车库的排烟量。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6)补风设施的验收 测试补风量、补风口的风速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四、合格判定验收 资料完整、观感质量检查合格、现场进行的抽样检查及系统功能性测试合格,可判定为合格。 4.防烟排烟系统的阀门和组件的安装要求有哪些?P244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1)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2)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3)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2)送风口、排烟阀(口) 1)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2)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3)挡烟垂壁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处距楼地面1.3~1.5m之间。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动作检查。 (4)排烟窗 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并开启、关闭灵活。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1.3~1.5m之间,并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风机的安装与检测求,并应灵活、可靠。 5.防烟排烟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包括哪些内容?P249 1)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用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2)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风机的外观和标志牌;在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停风机:查看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3)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6.排烟系统的调试内容和要求有哪些?P245 系统调试包括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 (一)单机调试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调试 1)进行手动关闭、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关闭应严密。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关闭。 3)阀门关闭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关闭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停止。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2)送风口、排烟阀(口)的调试 1)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远距离控制机构的脱扣钢丝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阀门应联动开启。 3)阀门开启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开启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启动。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挡烟垂壁应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4)自动排烟窗的调试 1)手动操作排烟窗按钮进行开启、关闭试验,排烟窗动作应灵敏、可靠,完全开启时间应符合设计。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区域内排烟窗应能联动开启。 3)排烟窗完全开启后,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观察、记录。 (5)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 1)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20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并测定风机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其结果应与设计相符。 3)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风机的启动、停止;风机的启动、停止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调试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分别在系统的不同位置打开送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7)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阀(口)测试风机排烟量和排烟阀(口)处的风速达到设计要求;测试机械排烟系统,还要开启补风机和相应的补风口,测试送风口处的风量值和风速应到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试运转记录及查阅有关文件。 (二)联动调试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送风口、送风机,启动的送风口、送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2)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 1)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阀(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能联动启动。 2)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机械排烟系统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启动的排烟阀(可、排烟风机应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3)有补风要求机械排烟场所,当火灾报警后,补风系统应启动。 4)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当火灾报警后,由通风、空调系统转换排烟系统的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3)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4)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检查方法:观察、测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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