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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心古籍索史,为“千文架阁”正名者

 汉青的马甲 2015-02-18

王金玉,郑州大学文博学院档案系教授,1938年12月出生于河南睢县,1964年甘肃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被分配到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1978年到郑州大学历史系任教,1986年开始从事档案学教学与研究。

从教通史到教档案史,虽然文史相通,有一些“史”的基础,但王金玉过去没有研究过档案史,档案学对他来说是一门新学科。他决心先当学生,边教边学,把教学与研究结合起来。凭借历史学者对历史事实的敏感和深究习惯,他在阅读《中国档案事业简史》和有关资料时,便提出了诸如《柳边纪略》以前没有“档案”一词吗?“千丈架阁法”作何解释,书上为什么没有等一系列问题。他开始跑图书馆、资料室、档案馆寻找答案,研究这些问题。

1992年4月,王金玉从北宋的《隆平集》中发现,周湛创立的档案管理方法是“千文架阁法”,而不是“千丈架阁法”。他恍然大悟,原来是将“文”误刻写成“文”了。从南宋《能改斋漫录》载“千丈架阁法”以来,一直误传,长达800多年。一字之差,意义全然不同。丈是长度单位,“千丈”怎么解释?有的解释为“架阁库千丈高”,有的说“架阁板千丈长”。还有的说,档案连粘在一起长干丈。一种方法,解释为一种物的长度,当然说服不了人。他认为,“千文”才是正确的。古籍记载《千字文》简称“千文”。当时无论官文书或地籍、交易凭证以及贡举试卷、度牒印造等都以《千字文》为号。档案也需要编号,作为档案管理的一种方法,应该是“千文架阁法”,不可能是“干丈架阁法”。他在作进一步研究。他同学生王英成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论文《“千文架阁法”非“千丈架阁法”》。文章指出:《中国档案事业简史》说“宋仁宗时(公元1023~1063年),江南西路转运使周湛,采用千丈架阁法收贮州县簿籍案牍。‘朝廷颁诸路为法”。《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一书亦有类似内容,并评价说,“从而把中国古代档案库的建造和档案的架阁制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何为“千丈架阁法”,二书都未谈及。笔者查得,“千丈”原为“千文”,“千丈架阁法”原为“千文架阁法”。文章接着进一步阐述:“千丈架阁法”一词最早出自南宋吴曾的《能改斋漫录》。其中说道:“仁宗朝,周湛为江西转运使,以江西民喜讼,多窃去案牍,而州县不能制,湛为立千丈架阁法。以岁月为次,严其遗去之罪,朝廷颁诸路为法。’’这段文字与前六十多年的北宋曾巩写的《隆平集》中的记载极为相似,《隆平集》写道:“江西民喜讼,多窃去案牍,而州县不能制,湛为转运使,为立千文架阁法,以岁月为次,严其遗失之罪,朝廷颁诸路为法,至今不易。”显然,《能改斋漫录》中的这段文字是摘自《隆平集》的。由于“文”与“丈”二字极为相似,致使“千文架阁法”被误刻成了“千丈架阁法”。文章还对“千文”作了解释,指出:“千文架阁法”中的“千文”是《千字文》的简称,这在北宋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用语,是梁朝周兴嗣奉梁武帝之命,根据王羲之遗书中不同的一千字撰写的,四字一组,八字成韵,是当时宫廷里教育官宦子弟的启蒙课本,后来成为我国古代影响最大,普及面最广,流行时间最长的儿童识字课本,有学之士,人皆能诵。“千文架阁法”就是以《千字文》编号管理档案的方法。

文章在1992年第7期《档案工作》上发表之后,反应强烈。大多赞许,也有质疑的。有的说一字之见不足以全面说明问题。一字之争“开战”了。王金玉冷静以对,他在思考这些问题。他进一步阅读古籍和有关文献资料,客观地进行考证。

1993年3月,他发表了《“千文架阁法”再探》的文章,文章引用《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一书中一份南宋官文书(彩色影印件)《河东陕西路经制使司甲子论字号》全文,并作了分析和论证。指出:这份文书的文头,衙门名称用大字书写,“甲子论字号”字略小,“论”字用红笔楷书,十分醒目。文尾,年月之间盖有红色小章。

“也”字草书,似为长官批字。文字所提李宗臣是徽宗崇宁五年进士,《淳熙三山志》中有其名。这份官文书同“千文架阁法”有着密切关系:首先,它证明宋仁宗将“千文架阁法”“颁诸路为法”之后,直到南宋初年,路一级的档案确实是用《千字文》编号的。“论”是《千字文》中“求古寻论,散虑逍遥”一节中的一个字,起到编号的作用。其次,它证明一字一号,干支在前,千文在后,合组成一个文书顺序号。我国从上古开始,就使用干支记时法。甲子是一个记日的符号,同《千字文》搭配不至于出现重号。再次,它证明“千文架阁法”是适用于路一级机关的。“河东陕西路经制使司,在此年八个月零3天的时候,文号编到‘论’字,说明已产生740份文书,每日约二至三份文书,一年约一千份,平时不到一千份,用《千字文》编号正合适”。 1993年9月,王金玉发表了《宋代档案管理中的分类编排“千文架阁法”三探》,引经据典,阐述宋王朝重视档案,加强了对档案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起保管档案的架阁库,库内档案分类编排,用“千文”编号加以固定,且方便检索。文中引用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十一月颁下的一份诏令:“文书库分三部,各房架阁文字逐案异架,一一交点。锁钥纳三司使处,非时人吏私检文帐,即行严断。”从中看出:(1)分部各房架阁。宋真宗曾废三司为三部,设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将形成的档案按三部分房存储。(2)各案卷宗分开架阁。(3)各架阁库房的锁钥由三司使掌管。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开库检阅档案,违者从重处罚。这些阐述进一步说明了“千文架阁法”是宋代档案管理的一种方法,适应了宋代加强档案管理的需要,合情合理。

1994年8月他以更加翔实的史料和充分的论据撰文《宋代“千文架阁法”辨析》,发表在《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上。全面阐述“千文架阁法”的内容及其出现的主客观原因和科学性.论证“千文架阁法”是历史的真实。

至此,王金玉仍未罢休,他仍然在深研这个问题。1995年8月王金玉发表了《宋代架阁官考索》,阐述“中国宋代有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也设有专职的档案工作官员”,并详尽列出“宋代架阁官名录”。1997年7月,他在《宋代档案管理研究》一书中,写一章“独具东方文化特色的‘千文架阁法’”,“从一些争论的基本问题谈起”,更为详细、系统地进行阐述,并附有《千字文》。

通过这一系列的论证,一字之争平息。“千文架阁”在档案学者们的心目中,在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心目中树立了起来。《中国档案事业吏》纠正了“千丈架阁法”的误传。《档案学词典》采用了王金玉的“千文架阁法”说。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著名教授吴宝康在为《宋代档案管理研究》作序时指出:“王金玉教授从‘千文架阁法’入手,更正了‘千丈架阁法’之误,进而全面研究宋代的档案工作,这是一个突破性的发展”。

王金玉说:我对宋代档案工作.全面“探索是从宋人周湛创立的‘千文架阁法’开始的”。“从此使我埋在古籍之中而不可自拔”。经过四五年的研读,逐步积累,形成了一本书《宋代档案管理研究》。

这本书共8章,lL6万字;1997年7月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第一章,浩瀚的政府公文。讲述“公文世界”的形成、文书之弊与朝廷的对策。指出:鉴于唐晚期和五代十国时期武人专制,天下分崩的历史教训,宋代统治者反其道而行之,采取“重文偃武”的政策,建立起庞大的官僚国家机器。为了招揽人才,科举考试向中下层文人开放,录取名额一再扩大,官吏人数空前增加。嘉祜末年 (1063年)达到56万之多。国家机器运转仰赖朝廷公文。把持公文的胥吏“舞文取贿”,人称为“公人世界”“公文世界”。

第二章,宋代君臣的档案思想。以古籍中的公文、事例说明宋代皇帝、官员对公文、图籍、档案的重视:如宋真宗下发《诫约三司收掌簿书不得遗失诏》。宋仁宗“览历代户口登耗之数,顾谓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几何?’……因诏三司及编修院检阅以闻”。丞相韩琦上奏宋仁宗《乞差官编录机密图书奏》,指出:“历古以来,治天下者莫不以图书为急,盖万世之根本,后世之模法,不可失也”。太学正李大异在《六部架阁题名记》中说:“窃惟,古者以来,图籍为重。是官之建,实谨其藏。其任似周司书,其选似汉掌固。可以考阅故新,寻绪本元,所以若缓而急者。”对当时档案的作用以及档案工作的任务和性质作了一番描述。这实际上是当时的档案学思想。

第三章,总统图书馆式的皇帝档案阁。阐述宋真宗为父亲首建龙图阁。因为“先帝留意词翰,朕孜孜缀辑,片字寸纸不敢失坠”。建此阁收藏太祖、太宗档案、图书、字画、谱牒、名臣章奏、外交礼品等。天禧四年(1020年)十一月,真宗下令在龙图阁后面为自己修建天章阁。这以后,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以及南宋续建的敷文阁等七阁,一个接着一个地建造起来。

王金玉将宋代的一帝一阁(档案库)的制度,同美国的总统图书馆的建造作了比较,认为它比美国的早了近1000年。

第四章,国家档案馆性质的金耀门文书库。讲述金耀门文书库的建立、管理制度;王永年监守自盗文书案以及南宋的两座国家档案馆。

第五章,机关档案室性质的各级官府架阁库。论述宋代从中央各机关到州县衙门都设置收集和管理本机关档案的架阁库。阐述了“架阁、架阁文字与架阁库”的含义,中央机关架阁库的建立和发展,地方官府架阁库及其管理制度,并列有《宋代地方架阁库一览表》,叙述了“苏舜钦卖故纸(即积存文书)狱案”和理学家陆九渊任湖北路荆门军时整顿档案工作,发挥档案处理政务的工具作用的经验。

第六章,档案工作专职官员架阁官。阐述了架阁官的设置与名称演变,表列了“宋代架阁官名录”,指出从绍兴十五年至庆元二年的54年中,六部架阁官已有116人,以此类推,南宋架阁官总数约有300人,现知其姓名者150人。同时阐述了架阁官的选任与弊端以及架阁官的历史作用。

第七章,独具东方文化特色的“千文架阁法”。

第八章,系统完整的档案法规。概述了宋代法典《庆元条法事类》及其关于文书架阁条法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第九章,为封建王朝服务的档案编纂制度。叙述以敕代律,频繁编修敕令格式;检用故事,累朝编辑会要;广征博采,重视当代史的编纂;是非反复,四修《神宗实录》等情况。

书后有“结束语”,对宋代档案管理工作作出总的评价,也可说是全书的小结。并附有《宋代档案工作大事记》。

这本书,以翔实的文献史料丰富了档案通史和档案事业史的宋代部分,并开了朝代档案专史的先河。

然而,王金玉没有因此而却步,他又进行“档案”探源。1997年他在明代文献中发现“文档”一词,经过研究写出了《明初已有“文档”一词》的论文(注:《中国档案》1997年第12期第29页)。文章指出,《明实录稿本》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正月庚子(即十八日)事如下:“据刑部近来因户部文档不明,着本部办理拿问该属官吏等情具奏,帝降旨:匡正迟违,非隐匿粮饷则勿问。钦此。”《明实录稿本》原件现存辽宁省档案馆。其中洪武二十五年正月至六月部分,在1985年辽宁书社出版的《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一书中全文公布。王金玉将两者作了核对,文字完全一样。文章还对《明实录稿本》的真伪与形成年代、“文档”含义及其对研究档案词源的意义等作了阐述。

1999年他的学生王永从《清太宗皇帝实录》中发现崇德三年 (1638年)正月甲午日的记载中有三处出现“档案”一词,他们合作研究,撰写了俨档案”词源新证》(注:《中国档案》1999年第2期)。文章引用文献原文:“初,户部承政韩大勋为其家人李登赴法司首告盗取库内金银、珠宝等物,……众人同谋盗金,故不记档案,俱应论死。……赫世密系值月官,他物皆记档案,独金数未经登记……阿尔拜系值月笔帖式,他物皆记档案,独金数未经登记。姑免死,解部任,鞭一百,贯耳鼻”。这一发现较《柳边纪略》(成书约为康熙四十六年)中出现的“档案”早60年,而且提前一个朝代。因为清崇德三年,相当于明崇祯十一年。当时,虽皇太极已改国号为大清,但明王朝仍是一个全国性政权。

2000年,王金玉进一步研究,发现“档案”源于“档册案卷”,清之“档册”是“簿籍”的另一称谓,而“簿籍案牍”是历代文献中屡屡使用的对档案的概括用语。它包含簿籍、案牍两个部类。从晋代的籍库、唐代甲库到明代后湖黄册库等都是簿籍档案库。而案牍主要是指政府公文。档案一词则包括了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认识这一点,对于研究“档案”词义、克服“轻簿籍,重文书”的倾向有着积极意义。

在研究“档案”的源流同时,王金玉还在研究“中国古代档案机构”。1998年他较系统地查阅了地方志,在获取大量关于架阁库方位的文字记载的基础上,他断定《咸淳临安志·京城图》上会有架阁库的确切记载,因为这是南宋人绘的。他希望在那张图上看到架阁库的周围环境。几经波折,他终于在《中国古代地图集》上找到了宋善本《京都图》的影印件,图上在两条河流之间标有“架阁库”字样。他欣喜若狂,带着这张图到《中国档案报》编辑部,希望通过报纸向世人展示标有我国古代国家档案馆位置的地图。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找到档案学教授曹喜琛进行了鉴定。曹教授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这一发现的学术价值很大,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档案史研究的重大突破。这是我们迄今看到的中国最早标示国家档案机构的地图,并且尚没有资料显示其他国家有比此标示更早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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