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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解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调研精简稿 - 副本
2015-02-18 | 阅:  转:  |  分享 
  
关于加强我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解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调研报告

民建宁夏区委会

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在我区,经济面临的困难,本质上是中小微企业的困难。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情况,我们组织了这次调研。

一、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金融政策

1、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

2002年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后,我国相继出台多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加大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力度。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九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各部委相继推出“新36条”的实施细则。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目标。2013年9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重申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2、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政策

2007年5月自治区提出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三十六条意见;2007年9月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规范和加快担保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5月自治区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各银行要按上年末贷款余额的1%切块用于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2014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2014年8月自治区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1条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政策。自治区金融办为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出台了《关于规范小贷、担保、投资公司融资行为的若干意见》。

3、政策取得的效果??(1)银行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两个不低于”目标基本实现。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7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2%,同比增长19.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3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了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量高于上年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2)小型金融机构得到鼓励发展。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小贷公司数量和贷款余额与2011年相比均明显增加。

(3)直接融资渠道拓宽,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获得发展。我国先后设立中小板、创业板和建立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制度。

二、我区目前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

1、我区目前金融市场发展状况

截止2013年末,我区银行业有42家机构,其中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2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6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14家,村镇银行9家,浦发银行银川分行于2014年5月30日挂牌营业。

我区证券业有上市公司12家,总股本47.93亿股,流通股本38.54亿股,总市值380亿元,流通市值302.26亿元。有2家证券分公司、29家证券营业部。

我区保险业有财产险6家,人身险10家,总资产180亿元,保险保费收入72.7亿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70家。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截至2013年末,全区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含票据融资)1597.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1.06亿元,同比增长30.5%,比全区各项贷款增速高13.4个百分点。2013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56.83亿元,同比多增20.83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53.4%,较上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了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量高于上年的“两个不低于”目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截至2014年5月末,宁夏9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54亿元,新增贷款15.6亿元。211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65.2亿元,其中“三农”贷款188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61亿元,使26万农户、创业者及小微企业受益。58家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总额324.5亿元,其中“三农”担保额22.7亿元,中小微企业担保额185亿元,受保农户456户、中小微企业9359户。宁夏近300家新型金融机构已成为金融支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生力军。

宁夏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有所突破。2013年,宁夏获准发行各类债券(含城投债、票据等)68.9亿元,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24.8亿元。2014年上半年,宁夏有上陵牧业、早康枸杞等6家企业成功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陇夏红等25家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宁夏艾飞翔畜牧在上海股交所挂牌;犇羴源农牧等2家企业在深圳前海股交所挂牌;“宁夏为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宁夏首只中小企业私募债5000万元、石嘴山银行发行宁夏首只金融债5亿元。宁夏证券公司、股权交易中心的组建工作进展顺利。

三、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银行信贷理念有偏差、金融创新不足。商业银行在贷款上的风险偏好,决定其难以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融资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银行审批贷款的程序繁杂,县域中小微企业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需要经过支行、市分行和省区分行三级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麻烦;企业在多家银行贷款需要重复评级。中小企业最缺乏长期性的资金来源,现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很少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基建和技改贷款等长期性的融资。为了满足长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2、小微企业能获得的银行贷款非常有限。自治区非公局对全区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征集调查显示:322家被调查企业合计资金需求87.84亿元,而当年获贷仅20.97亿元,占需求量的23.87。80%的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信贷支持。此外,各金融机构为确保信贷安全,要求企业提供有效抵押的同时,追加2-3家企业互联互保,增大了企业信用风险。2014年前三月,我区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新增约40亿元,仅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0%,近70%的新增贷款投向了区内大中型企业。

3、政府对中小微企业服务不到位,部分财税政策惠及面不够。政府没有切实将中小企业放到和大项目、大企业同样的位置,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资金少,使用分散,和金融资金没有形成联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和需求;政策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4、小微企业初创期的扶持政策较少。银行的固有属性决定了银行主要支持的是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中小企业,对于创业期的中小企业主要支持的是政府的产业基金。目前已经出台的中小企业政策针对的几乎都是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或者说已经比较成型的中小企业,而针对小微企业初创期的扶持政策要么执行不到位,要么配套少,初创环境依然十分严峻。

融资渠道狭窄,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机会很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受地域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我区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结构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规范运作水平有待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和民间借款,直接融资规模较小,已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

6、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仍然突出。据了解,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主要有三块:一是银行贷款利息;二是政府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主要有抵押登记费、公证费、工商查询费;三是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有抵押物评估费、担保费、审计费。数据显示,中小企业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融资的平均利率为8%左右,还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20%,此外还要承担2%~5%的担保费。通过股份制银行融资,利率超过了10%,加上评估费、账户管理费,甚至有的预先扣留利息,小微企业贷款总成本要高于正常贷款成本40%~50%。在担保贷款上,担保费率较高,普遍在2.5%以上,有的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如此一来就要高达5%以上。据保守测算,中小企业的平均贷款成本在15%左右,小贷公司的贷款成本基本上接近30%,有的民间借贷月利息高达3—5分。有些银行为了自身利益,不给企业现金而是给承兑汇票,企业要变现需要到社会上贴现,要有5%左右的费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都是一年,到期后需要还后再贷,绝大多数企业都无力用自有资金还贷,而是从小贷公司借钱“过桥”,每月要付3%以上的费用,重新办理贷款又需要重新评估登记、重新缴纳有关费用。高企的融资成本无形中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负担,侵蚀了企业的利润。

7、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服务能力十分有限。我区没有建立与中小企业在不同时期需求特点相匹配的的融资体系。我区担保公司规模偏小,担保能力弱,地级市的担保公司作用发挥非常有限。近年新推出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整体支持作用还未完全发挥。??8、担保体系不完善,一些地区爆发由互保、联保引发的银行抽贷、压贷事件。我区担保机构发展慢,规模小、数量少,担保能力普遍较弱,难以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我区还没有建立再担保公司,缺少对担保公司的增信、委托贷款、分担风险等支持力度。2013年我区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43亿元,只占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7.6%。全区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只有9家,且缺乏中高层管理人才和综合性从业人才。银担合作的贷款放大倍数较低,2013年融资性担保实际放大倍数平均只有2.6倍。

我区一些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下,要求在银行融资的企业,参与互保、联保,平均每家企业的互保、联保单位一般有三到五家。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行的背景下,银行因为风险防范而采取催袋、收贷办法,一些企业因银行抽贷导致资金链紧张,出现经营困难。抽贷、压贷事件,充分说明了我区金融业滞后经济发展。

四、进一步解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门当户对”的融资体系,形成多元竞争的银行市场主体。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关键在于大力发展与中小微企业相匹配的民间金融、草根金融和普惠金融。积极推动地方独立的法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现代金融市场要素在我区的设立。金融机构要推出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种量身订造的特色金融产品及贴身解决方案。

2、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围绕中小微企业的产品链、资金链等生产经营特点,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营销方式,加大贸易融资对传统信贷业务的替代力度。努力开展动产质押、仓单质押、权利质押等贷款业务,积极运用速贷通、第三方监管、最高额度循环抵押贷款、银团贷款、整体授信等多种信贷模式。

3、积极发展直接融资。通过企业上市、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金融租赁、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实现以直接融资撬动间接融资的倍增效应。加大力度做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培育,支持金融机构对不符合现有信贷准入但有市场、守信用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定向培育。

4、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担保体系。进一步增强国有担保公司的实力,发展壮大各地市的担保公司,放大担保倍率。明确国有担保机构“保本微利”的经营定位,降低担保收费,改变国有担保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考核目标,使担保体系回归公益性,发挥国有担保机构公益性和引导性作用。成立再担保公司,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桥梁与沟通的再担保平台,打破单笔担保业务额度偏小的发展瓶颈。

5、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在工商、国土、税务、质检等部门公共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减少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牵头制定我区统一的信用评级机制和制度,负责组织对我区所有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完善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制环境,尽快制定和出台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在有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完善。

6、强化政府职能。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是政府提供的准公共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多层次的财政扶持体系和政策金融体系;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形成的损失;加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链、担保链进行风险监测与排查特别要对银行贷款依存度高、民间融资依存度高、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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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半夏光年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