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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朝贡制度”是什么一回事?

 YIFU_APS 2015-02-23
朝贡制度雏形是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国中原帝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常与条约体系、殖民体系并称,是世界主要国际关系模式之一。 1368年,明朝建立,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明确规定了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球、苏门答腊、爪哇、湓亨、白花、三弗齐、渤泥以及其他西洋、南洋等国为“不征之国”,实际上确立了中国的实际控制范围。他并且确定了“厚往薄来”的朝贡原则。由此最后确立了朝贡体系成为东方世界的通行国际关系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中国中原政权成为一元的中心,各朝贡国承认这一中心地位,构成中央政权的外藩。   东非某小国随郑和船队在公元1414年(永乐十二年)进贡的长颈鹿。15世纪前期,随着郑和强大宝船队对印度洋的巡航,以及永乐帝朱棣对北方蒙古势力的扫荡,朝贡体系达到了它的巅峰,在明朝陆海军的“威逼”和“厚往薄来”政策的“利诱”之下,向明朝政府朝贡的国家和部族一度达到了65个。在此同时,日本对琉球、朝鲜;朝鲜对女真,越有学者对朝贡、朝贡体制、朝贡贸易体制等概念进行了辨析,探讨了明清时期朝贡体制的差异,认为朝贡体制不等于朝贡贸易体制,强调贸易在朝贡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明朝是朝贡贸易的极盛时期,清朝则是衰落时期;清代朝贡关系的实质是政治,而非贸易,即清代虽然延续了明代的朝贡制度,但实质已经转化为一种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政治方式,剔除了明代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之间、中国与外国之间形成的藩属关系。南对占婆、南掌等国,也都提出了朝贡的要求,形成了数个次级的朝贡中心。 有学者对朝贡、朝贡体制、朝贡贸易体制等概念进行了辨析,探讨了明清时期朝贡体制的差异,认为朝贡体制不等于朝贡贸易体制,强调贸易在朝贡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明朝是朝贡贸易的极盛时期,清朝则是衰落时期;清代朝贡关系的实质是政治,而非贸易,即清代虽然延续了明代的朝贡制度,但实质已经转化为一种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政治方式,剔除了明代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之间、中国与外国之间形成的藩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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