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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的困惑——“有房住”和“有住房

 阳光海上日出 2015-02-24
随着“蜗居”的热播,房子的话题更加热了起来!但是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男女主角不是利用不错的收入,选择租住一个他们能力所及的好条件的房子。而是要选择买一个完全超过他们承受能力的住房呢?不是都一样能住吗?是不是他们欲望太高了(自己造成的),否则根本不会有后来那些惨痛的结果。
前几天在苏州一个大型论坛上被记者问道:您觉得现在房价是否太高?这样对老百姓是否有利?国有企业借助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是否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
我的回答是:房价一点都不高!这样的房价对老百姓很有利,而且有利于子孙后代!国有企业进入房地产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面对这个记者震惊的眼神,我离开了会场去赶飞机,但我心里很多没有说出来的话,今天想好好写出来!
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30年前的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城镇居民是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的,大家的头脑中也几乎没有“私房”或者“个人房产”的概念。
那时候所有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差不多是住在自己单位分配的房子中,每隔几年抑或十几年,工作单位就会根据你工作级别的上升,为你升级到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中(当然要向工作交纳房租)。所以,搬家是家常便饭(幸亏那时候家具少),更少有人大规模装修。
当然这就免不了有些不会来事的人,一辈子都没有能够搬离最开始单位分配的那个小小的“筒子楼”的鸽子窝中,但蔓延到社会上的怨气却少得多(欲望低,贪心少!)。
这样得来的房子,是没有产权和真正的使用权的。一旦你离开工作单位或者离开人世,工作单位是绝对有权力把房子收回的(不收你也会自觉交出去)。
也就是说,那时候的人,是有了正式单位,才有房子。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就没有房子!这种依靠单位生存(单位提供生存需要的一切:衣服(布票)、粮食(粮票)、肉(肉票)、油(油票)…)的景象遍及社会的时候,却几乎没有人会说自己是“单位的奴隶”(现在的“房奴”相比之下地位显然高多了)。
再往前推:民国、满清时代,从我手里3年来努力找到的不太完全的统计资料中看,城市中能够买得起房的人都是很少数(最多的时候也不可能超过城市人口的10%),大多数的居民都是租房住(甚至包括很多著名的政客、学者、军事家)!
也就是说差不多这400年来的中国城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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