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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参与监督省公司招标工作

 yinbaoxing1971 2015-02-24
    本站讯  为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扩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好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增强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企业整体利益,5月16日,省公司职工代表刘霞凤参与监督了省公司招标工作,这是省公司党组依靠员工办企业的又一举措。职工代表将参与省公司所有的招标项目,并实行全过程监督。
    职工代表参与监督省公司招标工作的每一环节原则上由1名职工代表参加,并采取轮换制。根据招标工作的流程特点,因时间关系,为便于工作,列席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会议、集中采购委员会决策定标会议等环节原则上由驻济地区的职工代表参加。其他环节,如时间允许,可由距济南较近的代表团推荐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招标工作的权利为:对招标工作管理情况、程序执行情况和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程序招标的,有权提出建议要求纠正,必要时,可向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建议招标行为无效。对领导人员、招标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招标工作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根据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发现招标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省公司纪检部门举报。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招标工作,视同正常出勤,工资照发,各种待遇不受影响。职工代表不参与评标、投票等工作。参与监督招标工作职工代表的义务为:经常听取和了解职工对省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学习熟悉招标工作的基本知识,掌握省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省公司招标采购监督办法等基本内容,熟悉招标工作流程。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守秘密。特别对投标材料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不得向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他人透露。要遵守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省公司招标工作的统一安排。参与监督工作结束后,认真填写职工代表参与招标工作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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