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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玄經》五行之土釋義
文檔上傳書齋:瀟湘館112
何世強HoSaiKeung
提要:本文旨在介紹揚雄《太玄經》所提及五行之土所代之事或物。
關鍵詞:《禮記?月令》、《易?説卦傳》、《尚書?周書?洪範》、《釋
名》。
易占以八卦代表事物,太玄占則以五行代表事物,此乃易占與太玄占之重要
差異。
以太玄首占卜,太玄首所屬之五行乃非常重要之斷首因素,因為每一“行”
可代表方向、四季中之一季、日、辰、聲、色、…等共50至60項,此乃以太玄
首占卜時之重要依據。
因太玄首有九位,而五行之水必在第一位或第六位,火必在第二位或第七
位,木必在第三位或第八位,金必在第四位或第九位,火必在第五位。根據范望
注,五行分別有王數﹝即旺數﹞和廢數,得王數則吉,廢數則凶。
《太玄》所提及五行所代表之事或物相信主要取材自《禮記?月令》、《易?
説卦傳》及《尚書?周書?洪範》等書。所謂“事或物”包含廣泛,可以是形容
詞、動詞和名詞﹝包括抽象名詞﹞。
注《禮記》諸家以東漢?鄭玄為首,至清?孫希旦撰《禮記集解》乃集各家
之大成並加以評論,又加以己見作說明。故有關此部分范望之注文,難免採用鄭
玄之說。本文多引用《禮記》原文作說明,若引文作《禮記集解》乃指各家之注
釋或注疏。
值得注意者某些“事或物”《太玄》所釐訂之五行與《易?説卦傳》未盡符
合,故若以太玄首占卜,則以《太玄》之說為是,《易?説卦傳》之說為非;若
以易卦占,則以《易?説卦傳》之說為是,《太玄》之說為非。例如《太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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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屬水,《易?説卦傳》“寒”屬金;又《太玄》“玉”屬水,但《易?説
卦傳》“玉”屬金等,不一而足。
下表乃土所代表之事或物﹝見《太玄經第八?太玄數第十一》,筆者依照《太
玄經》次序列出土行所屬事或物,配上范望注文﹝簡稱“范注”﹞,並闡明該事
或物隸屬該“行”之原因。筆者亦採用孫希旦之說以釋五行之事物,並與范注作
比較。
以下為五行土所代表之事物:
五行
五五為土
原文范望注
1.土五五為土
王則為五,廢為十也。重言五者,十可知也,不言十者,
以見九贊也。陽舉則陰從,重五以見十。隱十以見玄之
大義也。
2.方向為中央土行所在,經緯用也。
3.四季四維寄治四季,辰未戌丑者也。
4.日戊己日之行,四時之開,從黃道戊己。戊,茂也;己,言起也。至此時萬物茂盛,抑屈皆起也。
5.辰辰戌丑未土無其時,寄治四季,此辰是也。辰取其延長,未取其明昧者也。戌取其悉成,丑之言畜也,畜養萌芽也。
6.聲宮謂中央之聲音也。宮數八十一,其最濁,君之象也。季夏之氣和則宮聲調。《禮記》曰:宮亂則荒,其君驕也。
7.色黃中央色也。
8.味甘《尚書》曰:稼穡作甘,此之謂也。
9,臭芳土之味甘,甘之氣洩,甚芳香也。
10,形殖可以種萬物也。
11.生金采金於土也。
12.勝水土斷於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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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時該該,兼也。土治中央,兼四方四時也。
14.藏心心在中央,故藏於土也。
15.侟神神,精魂之妙者也。土兼五方而王,精妙如神,故在神
也。
16.性信應時吐生萬物於天下,故言信也。
17.情恐懼恐懼之戒,出於心也。
18.事思用睿
撝聖
五事五曰思,思曰睿,睿作聖。聖以佐睿也。
19.徵風生氣莫過土,故土之應風,為効者也。
20.帝黃帝謂少典之子軒轅氏,以土德代炎帝而王天下。
21.神后土后,君也。謂土正勾龍,實能土職,故死則命之曰后土,使
其神佐黃帝而並祀之也。后土,取其君土而稱美也。
22.星從其位北極、紫宮、大角、軒轅之屬,中央之宿也。
23.類為其裸裸為無鱗甲毛羽,人為之長也。
24.為封別界疆1也。
25.缾陶土用也。
26.宮土所作也。
27.宅宮之舍也。
28.中霤穴土居也。
29.內事母所治也。
30.織緯於經也。
31.衣織所成也。
32.裘取其溫也。
33.繭自裹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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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絮繭所為也。
35.牀人所歸也。
36.薦牀相依也。
37.馴母柔順也。
38.懷萬物溫也。
39.腹器象土之形,包容萬物也。
40.脂膏也,土,樹草木滋潤出也。
41.漆取土黑也。
42.膠易柔釋也。
43.囊、包坤為括囊,多所含也。
44.輿重且成也。
45.轂象土居中央也。
46.稼生土中也。
47.嗇主收藏也。
48.食、宍石刻為骨,土象宍也。
49.棺周人瓦棺,陶土之屬也。
50.犢牛子為犢,畜土方也。
51.衢、會土為衢路,道四通也。
52.都土最大也。
53.度、量、
土工
土圭測景,以定歲也。
54.弓矢土之載物,生箭銅也。
55.黃怪災異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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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愚不聽外事,守愚昧也。
57.牟而自愚昧,故牟也。不次以四時者,以五事為序也。春
為帝所出,其衝在秋,舉夏則冬從,未言土者,揔而成
之也。
1.范望以天成數5為旺數,地生數10為廢數。
先談五行次序,《尚書注疏?卷十一?周書?洪範》:
初一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初一”乃“第一”之意。
揚雄言“五五為土”,而不言“五十為土”,目的是“以見九贊”。因為只
有九贊,故第十之土則不知置於何處。事實上,所有屬土之贊位必在第五位,水
必在一或六位,火必在二或七位,木必在三或八位,金必在四或九位,於是推得
土必在五或十位;故范注曰“重五”。土以五為天生數,以十為地成數。
“旺數”和“廢數”《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一》有不同之名稱:
八者,木之成數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天地之數也。一與六合、二與七合、三與八合、四與九合、五與十合。天
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
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蓋木火土金水者,五行運行之次序也;水
火木金土者,五行生成之次序也;四時皆以成數言者,木火金水既成,而後
功用著也。
《漢書?卷二十一?律曆志》曰: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後世有所謂“生數”和“成數”的說法。“生數”指天地生五行之次序,
“成數”指天地成五行之數。“生數”和“成數”表列如下:
生數﹝天﹞1﹝地﹞2﹝天﹞3﹝地﹞4﹝天﹞5
所生五行水火木金土
成數﹝地﹞6﹝天﹞7﹝地﹞8﹝天﹞9﹝地﹞10
天生數為奇,地生數為偶;天成數為奇,地成數為偶。范望以天生數或天成
數為旺數,以地生數或地成數為廢數。土之天生數為5,地成數為10,故范注土
旺數為5,廢數為10,或稱之為“重五”。
《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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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氏曰:土,生數五,成數十。但言五者,土以生為本。愚謂四時皆言成數,
土獨言生數者,以五居數之中,與中央之位合也。
孫希旦之說“四時皆言成數,土獨言生數者”含糊。
2.方向為中央,中央屬土,即南北之經與東西之緯之交點為中央。《禮記
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鄭氏曰:火休而盛德在土也。孔氏曰:四時木配春,火配夏,金配秋,水配
冬,土則每時分寄一十八日,雖每分寄,而位本末,而處季夏之末,故在此
陳之。愚謂中央,謂四時之中間也,土雖寄王於四季之末,然五行播於四時,
春為木,夏為火,秋為金,冬為水,而火生土,土生金,土之次在火金之間,
故其氣偏王於季夏之末,居四時之中央。
孫希旦說明土為何王於季夏之末,因為是火生土緣故,因為夏屬火,至秋時
則屬金,故土王於季夏之末,秋季之初。
3.此處之四維即四季,由土管領。十二地支為子、丑、寅、卯、辰、巳、
午、未、申、酉、戌、亥,其中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
屬水;餘下丑、辰、未、戌四地支,屬土。
4.戊己日屬土。十天干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
乙處東方屬木;丙、丁處南方屬火;庚、辛處西方屬金;壬、癸處北方屬水;餘
下戊、己處中央屬土。范注曰:戊,茂也;己,起也。指萬物茂盛,生長而起也。
《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高氏誘曰:戊己,土也。《漢書?律志》曰:豐楙於戊,理紀於己。鄭氏曰:
戊之言茂也,己之言起也。至此,萬物皆枝葉茂盛,其含秀者,抑屈而起。
愚謂戊己屬土,故日之值戊己皆屬於中央。
又《漢書?卷二十一?律曆志》曰:
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盛於丁,豐楙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
庚,悉新於辛,懷任於壬,陳揆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
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
戊者,茂也,萬物茂盛之時也。楙,同茂,“豐楙”即“豐茂”。鄭玄曰
“己”,起也,萬物伸直向上生長是為“起”。《漢書》釋“己”為“理紀”,
即嚴於生長之紀律也,即該萌芽時則萌芽,該茂盛時則茂盛。
劉熙《釋名?卷一?釋天》:
戊,茂也,物皆茂盛也;己,紀也,皆有定形可紀識也。
范注曰:戊,茂也;己,言起也。至此時萬物茂盛,抑屈皆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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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屈”,植物幼芽彎曲之狀。抑屈而起,即伸直向上生長也。可見范注依
鄭玄之說。《釋名》釋“己”為“紀”;紀識,可見而認識也。萬物已定形,故
可見而認識也。
5.時辰之辰、戌、丑、未屬土。范注分別為延長、悉成、畜養萌芽及明昧;
“辰”之字形如“長”,故取其“延長”義;“未”與“昧”近音,取其“明昧”
義;“明昧”者,模糊不明也。“戌”與“悉”近音,取“悉成”義;所謂“悉
成”,指全面成長也,成熟也。“丑”,牛也,牲畜也,取其“畜”義,引申為
“畜養萌芽”也。
《漢書?卷二十一?律曆志》曰:
此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孳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
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巳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
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
《漢書》釋辰為萬物“振美”之時。“振美”,盡顯其美也。未指“昧薆”;
至於“昧薆”之“薆”,顏師古注:“薆,蔽也。”“昧薆”指受遮蔽而不明也,
此處指萬物在陽氣盛時處於矇矓之象。畢,萬物成熟也,是為“戌”。丑指“紐
牙”,結牙也。結可解者曰紐,“紐牙”即所萌之芽可發展為枝葉者也。
劉熙《釋名?卷一?釋天》:
丑,紐也,寒氣自屈紐也。於《易》為艮。艮,限也,時未可聽,物生限止
之也。…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戌,恤也,物當收歛,矜恤之也,亦言脫落也。
屈紐,寒氣集結不散貌。“於《易》為艮”之說乃源於後天八卦,艮處於東
北方。劉熙釋戌為恤;恤,矜恤也,憐憫也;憐憫萬物收而藏之,使其免於秋氣
所傷也。劉熙又將戌釋為“脫落”,秋時草木落葉之象也。“戌”之義,諸家注
釋有異。
6.宮聲屬土。《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鄭氏曰:聲始於宮,宮數八十一,屬土者,以其最濁,君之象也。季夏之氣
和則宮聲調。《漢書?律志》曰:宮,君也。居中央,倡始施生,為四聲綱
也。
《禮記?樂記?第十九》:
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之音矣。
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詖,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
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
無日矣。
《漢書?律曆志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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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
五音為宮、商、角、徵、羽。五音不亂﹝“亂”之反為“調”,所謂“調”,
有和諧義﹞則上下和諧,國泰民安。“怗”,亦作“惉”。“怗懘”,不和諧也。
“無怗懘之音”即“無不和諧之音”。
以宮聲為君。宮聲最濁﹝其管長81,為最長﹞,即最低音,故屬土。《禮
記?樂記》以五音之“亂”與“不亂”評定國運。范望以上述引文來注釋其餘四
音。以下為五音之性質:
五音宮商角徵羽
所屬五行土金木火水
數8172645448
所代表之人事君臣民事物
清/濁濁清濁之間偏濁清濁之間清濁之間偏清清
現代五音DoReMiSoLa
簡譜12356
所謂“宮”音,即現代音樂之Do﹝即簡譜之1﹞,所謂“濁”音,即低音。
五音之中以宮音為最低。《禮記?樂記?第十九》:“宮亂則荒,其君驕。”因
宮為君,宮亂則君亂,君亂因君驕也,君驕者,驕縱無度也,民有荒年也。或釋
荒為“無邊”,“宮亂則荒”指宮亂無盡也。
《漢書?律曆志上》曰:
商之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宮,
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
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
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宮紀也。
宮,中也,為四聲之綱領,如土之居中,故屬土。唱,同倡,導也。施生,
施以萬物生存之機會,有養育萬物之意,萬物從土而出,土又能養育萬物,故曰
“施生”。“唱始施生”,引導萬物使其從發芽開始而長也。
7.黃屬土,范注為“中央色。”土之色黃,故曰黃土。
8.味,甘。甘味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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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卷十一?周書?洪範》曰: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
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
《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鄭氏曰:土之臭味也。凡物之甘香者,皆屬焉。馬氏晞孟曰:稼穡作甘,故
其味甘。物以土化,則其氣為香。
土為稼穡,稼穡之味甘,故土之味亦甘。
9.芳屬土。范注曰:“土之味甘,甘之氣洩,甚芳香也。”見第8條。
10.殖屬土,范注為“可以種萬物也。”殖,生長和繁殖也。植物之生長和
繁殖須要土壤,故“殖”屬土。漢?劉熙《釋名?卷一?釋地》:“土,吐也,
吐生萬物也。”可參閱第16條“信”。
11.土生金,因為金礦在土,可“采金於土”“采”同“採”,故云。
12.土勝水即土剋水。土可斷水流,其義明顯。
13.“該”,兼也,有同時之義。土治中央,能兼顧四方四時也。四方,東、
南、西與北也;四時,春、夏、秋與冬也。
14.心屬土,因心在人體中央,與土之在四方之中央相同,故心屬土。可參
閱第15神條。
15.“侟”,古同“存”。依《太玄》所云,所謂“侟”,乃指人之志、魄、
魂、精及神。人之“神”屬土,范注曰:“土兼五方而王,精妙如神”,其實人
之“神”在抽象之意義下處於人體中央,如人之心,故“神”屬土。事實上,古
人深信人之“神”在心,故有“心神”一詞。土處於中央,心處於人體中央,故
心屬土,“神”與心有關,亦屬土。
16.“信”屬土,范注曰:“應時吐生萬物於天下,故言信也。”《說文》
釋土曰:“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例如春吐桃、夏吐荷、秋吐菊、冬吐梅等,
此規律之舉是為“信”,顯然范注取《說文》土義。又《說文》:“信,誠也。”
誠發自內心,心屬土,故誠亦屬土,推廣至信亦屬土。
漢?劉熙《釋名?卷一?釋地》:“土,吐也,吐生萬物也。”
又《釋名?卷四?釋言語》:“信,申也。言以相申束使,不相違也。”信
有互相表白,互相約束,不違所言是為信也。
又《漢書?律曆志上》曰:“宮為土為信為思。”故信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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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恐懼”屬土,范注曰:“恐懼之戒,出於心也。”恐懼由心生,心屬
土,故“恐懼”亦屬土。
18.思,因“思用睿撝聖”,屬土。五事見《尚書?卷十一?周書?洪範》:
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
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乂,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思用睿撝聖”之“撝”解作“佐”,《集韻》:“于嬀切,音爲。佐也。”
佐,助也。
五事之第五事為“思”,思曰睿。范注曰:“五事五曰思,思曰睿,睿作聖。
聖以佐睿也。”《玉篇》:“睿,智也,明也,聖也。”明智曰睿。亦含聖明之
意。佐,輔也。思考時須明智,明智則可達至高之境界“聖”。古之君者以聖明
加智慧治國,無往不利也。
又《漢書?律曆志上》曰:“宮為土為信為思。”故思屬土。
19.“風”屬土。范注曰“生氣莫過土,故土之應風,為効者也。”土能生
氣,氣動則成風,故風與土相應,而土之應風,為風而効力也,故風屬土。後世
風與土連用,故有“風土人情”一辭。
20.“黃帝”屬土。范注曰:“謂少典之子軒轅氏,以土德代炎帝而王天
下。”《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軒轅氏,乘土德而王,其號亦曰黃
帝。”可參閱第21條神---后土條。
21.神“后土”屬土。范注曰:“后,君也。謂土正勾龍,實能土職,故死則
命之曰后土,使其神佐黃帝而並祀之也。后土,取其君土而稱美也。”《禮記?月令?
第六之二》:“其帝黃帝,其神后土。”古人以天為皇,以地為后,地即土,故
稱為“后土”,《尚書?武成》有“告於皇天后土”語。不過本文之“后土”不作
此義。上古時之“后”亦可解作“君”,即與“君”同義。故范注曰“后,君也。”
《說文》:“后,繼君體也。”所謂正,“符合法規之管理者”。土正即土神也。
《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鄭氏曰:此黃精之君,土官之神,自古以來著德立功者也。黃帝,軒轅氏也;
后土,亦顓頊氏之子,曰犂,兼為土官。愚謂黃帝在天土德之帝,軒轅氏,
乘土德而王,其號亦曰黃帝。祭黃帝,則配食焉。后土,在地土行之神,共
工氏之子句龍,為土正,其官亦曰后土。祭五土之神,則以配食焉。后,君
也,土為四行之君,故曰后土。
相傳神農氏的第十一代世孫為句龍﹝即勾龍﹞。句龍乃共工氏之子,“能平九土”,
後因治水土有功而稱“后土”。句龍死後成為土神,管理五土,此所謂“句龍為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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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中之所謂“后土”者乃指土作其他四行﹝木、金、火與水﹞之君,故曰后土。故
此“后”非帝之妻也,乃君也。
22.“從其位”之宿乃北極、紫宮、大角、軒轅,諸星在中央。此說依范注。
“紫宮”可能指“紫微宮”。據諸古籍之說法北極有五星,均在紫微宮中,
而軒轅亦有十七星。以下為此四星之相關資料:
《文獻通考卷?二百七十八?象緯考一》曰:
北極五星,在紫微宮中。一名天極,一名北辰。其紐星,天之樞也。天運無
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第一星主月,太
子也。第二星主日,帝王也,亦為太乙之座,謂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星,
庶子也。北極五星最為尊也。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憂也。
其第四星為後宮,第五星為天樞。
《天象列星圖》曰:
北極五星:一名天極,一名北極,其第一星為太子,第二星最明者為帝,第
三星為庶子,餘二後宮屬也,並在紫微宮中央,故謂之中極。
又曰:
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如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陰陽交感,震
為雷,激為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
為虹蜺,離為背矞,分為抱珥。此十四變,皆軒轅主之。
蔡邕《月令章句》曰:
天官五獸之於五事也,左有蒼龍、大辰之貌,右有白虎、大梁之文、前有朱
雀、鶉火之體,後有玄武、龜蛇之質,中有大角、軒轅、麒麟之信。
以現代天文學而言,大角星屬牧夫座,大角星在該星座中乃為最亮之恆星。
23.“裸”,動物無毛、羽、鱗、甲或其他物所包者統稱為“裸”。人是裸
蟲之首,而人則以聖人為之長。人亦屬土。《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二》:
馬氏晞孟曰:人,土屬也。其類為倮,故中央則其蟲倮。吳氏澄曰:倮,人
類也。人類之尊於羽毛鱗介,猶土之尊於木火金水也,故以蟲之倮者屬焉。
愚謂大戴禮曰:倮蟲三百六十,聖人為之長。周禮大司徒原隰,其動物宜臝
物,蓋凡物之無羽毛鱗介,若鼃螾之屬,皆倮蟲也;而人則倮蟲之最靈者,
聖人又人之最靈者,人秉中和之氣,猶土之為沖氣,故倮蟲屬於中央。
上述之引文“倮”同“裸”。
24.“封”屬土。《說文》:“封,爵諸侯之土也。從土從寸。”封有土義,
故屬土。范注曰“別界疆2也。”遂有封疆、封域、封界等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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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缾”屬土。從缶,表示瓦器,即陶製之器皿。亦作“瓶”,比缶小,
汲水用。缾陶土製,故屬土。
26.“宮”屬土。《說文》:“宮,室也。”古代對房屋、居室通稱為“宮”,
秦、漢以後才特指帝王之居所為宮。居室一般土作,故屬土。
27.“宅”屬土。居所稱為宅,亦土作,故屬土。
28.“中霤”屬土。范注曰“穴土居也。”霤,同溜。室中央曰“中霤”。
《禮記?月令?第六之二》:“其祀中霤,祭先心。”《禮記集解?月令?第六
之二》:
鄭氏曰: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霤
云。
中霤即指房室之中央。《公羊傳?哀公六年》:“於是使力士舉巨囊,而至
于中霤。”宮室屬土,故“中霤”亦屬土。
29.“內事”屬土。范注曰“母所治也。”宮內之事曰內事。《周禮?春官?
世婦》:“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賈公彥疏:“王后六宮之內,有
徵索之事,須通達於外官者,世婦宮卿主通之,使相共給付授之也。”“徵索”,
要求之事或物。故有關婦女之事則屬土。又《易?說卦傳》:“坤為地、為母、…。”
坤為地為母,地屬土,故母屬土,可引申為母儀、內事亦屬土。
30.“織”屬土。范注曰“緯於經也。”緯紗與經紗交織成布。織乃婦女之
事,故屬土,織可引申為布,亦屬土。又《易?說卦傳》:“坤為地、為母、為
布、…。”坤為地為布,地屬土,故布屬土,可引申為織物皆屬土﹝見下兩條﹞。
31.“衣”屬土。《說文》:“衣,所以蔽體者也。上曰衣,下曰裳。”范
注曰“織所成也。”織,物織也,布也。衣由布剪裁而成,布屬土,可引申為衣
亦屬土。
32.“裘”屬土。范注曰“取其溫也。”裘包裹身體而得溫暖也。裘屬衣類,
衣屬土,故裘亦“裘”屬土。
33.“繭”屬土。范注曰“自裹貌也。”蠶自裹於繭中如衣、裘之包裹身體
而得溫暖也。故繭類裘,屬土。
34.“絮”屬土。范注曰“繭所為也。”絮由繭之絲所成,繭屬土,可引申
絮亦屬土。《說文》:“絮,敝綿也。”質好之綿爲綿,質差之綿爲絮。
35.“牀”屬土。《說文》:“牀,安身之坐也。”范注曰“人所歸也。”
人終歸者也,土也;人夜間暫歸者,牀也。故土與牀皆人所歸也,故牀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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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薦”屬土。范注曰“牀相依也。”“薦”與墊相類。薦乃牀之附屬物,
床屬土,附屬物薦亦屬土。《廣雅》:“薦,席也。”有所謂“筵”與“席”,
皆屬薦類,凡薦之親地者謂之“筵”,加於筵上之薦謂之“席”。故“薦”者,
親地之物也,故屬土。或曰:牀上亦可有“薦”,故曰“牀相依也。”牀屬土,
故引申“薦”亦屬土。
37.“馴”屬土。范注曰“母柔順也。”馴,順也。有柔順義,而柔順屬母
性,母性屬土,故引申“馴”亦屬土。又《易?說卦傳》:“坤,順也。”坤為
地為土,故順亦屬土。
38.“懷”屬土。范注曰“萬物溫也。”嬰兒在母之懷中可得溫暖也,母性
顯柔順,母性與柔順同屬土,故懷亦屬土。
39.“腹器”屬土。范注曰“象土之形包容萬物也。”腹器指腹部大之土製
容器,此類容器腹大能容物,如嬰兒之在母懷中,懷屬土,故腹器亦屬土。又《說
卦傳》:“乾為首,坤為腹。”因腹可引申為腹器類,坤屬土,故腹屬土,引申
為腹器亦屬土。
40.“脂”屬土。范注曰“膏也土,樹草木滋潤出也。”范義指脂即膏,而
膏出自樹、草與木,因樹、草與木皆長於土,故引申“脂”屬土。但“膏”屬水
﹝見水之行﹞,故膏與脂不相屬。脂,動植物所含之油脂。動植物皆出於土,故
引申“脂”亦屬土。本條之“脂”應指“漆”之屬,見41.“漆”條。
41.“漆”屬土。范注曰“取土黑也。”漆乃落葉喬木,樹皮內含樹脂,與
空氣接觸後即呈褐色,是為“生漆”。生漆可製塗料。漆,色褐,近黑,如土之
狀,故漆屬土。范注曰“土黑”,此說見《易?說卦傳》:“坤為地、為母、為
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
黑。”因地為黑,故土亦黑,漆之色黑,故屬土。
42.“膠”屬土。范注曰“易柔釋也。”膠,形聲字。古代“膠”以獸皮煮
製而成,故從“肉”。古人視“膠”與“漆”同類,“漆”屬土,故“膠”亦屬
土。所謂“柔釋”指“可以變軟”。可參閱41.“漆”條。
43.“囊、包”屬土。范注曰“坤為括囊,多所含也。”《易?坤》:“六
四括囊,旡咎,旡譽。”後世宋?朱熹《周易本義》:“括囊,言結囊口不出也。”
括囊指物包於囊中並結其口,物不得出之謂也。括囊為坤,坤為土,故括囊為土,
可引申為囊、包亦屬土。又《易?說卦傳》曰:“乾以君之,坤以藏之。”括囊
亦有藏義。近世有“囊括”一詞。
44.“輿”屬土。范注曰“重且成也。”《說文》:“輿,車輿也。”即古
時車中載物之處,後泛指車為“輿”。輿之載物與囊之包物近義,故“輿”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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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注文義含糊,其義可能指“能載重而不倒”曰“重且成也”。又《易?說卦傳》:
“坤為地、…、為大輿、…。”因輿屬坤,坤屬土,故輿亦屬土,此說較簡單。
45.“轂”屬土。范注曰“象土居中央也。”轂乃車輪之中心,有洞可以插
軸。轂之處中央如土之居中,故轂屬土。
46.“稼”屬土。范注曰“生土中也。”《說文》:“稼,禾之秀實爲稼,
莖節爲禾。”“稼”亦可作動詞,形聲。從禾,家聲。本義為種植五穀。用作名
詞時“稼”為稼穡。稼穡皆生於土中,故引申“稼”屬土。
47.“嗇”屬土。范注曰“主收藏也。”“嗇”同“穡”,而“穡”為後出
字,有收藏之義。《說文》:“穡,穀可收曰穡。”《書?洪範》:“土爰稼穡。”
王肅注:“種之曰稼,斂之曰穡。”“爰”解作“稱為”,“土爰稼穡”即“土
稱為稼穡”,故“嗇”屬土。
或曰“嗇”為“吝嗇”。《易?說卦傳》:“坤為地、…、為吝嗇、…。”
故吝嗇屬土。不過范義之“嗇”指“穡”,含收藏義。
48.“食、宍”屬土。《說文》:“食,米也。”古人以六穀之飯曰食。“宍”
古同“肉”。故“食”指穀,“宍”指豢養牲畜之肉,“食、宍”皆人所食用。
穀長於土,故屬土;飼牲畜以穀,故牲畜間接長於土,即肉間接長於土,故亦屬
土。又《易?說卦傳》:“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范注曰“石刻為骨,
土象宍也。”其義含糊。
49.“棺”屬土。范注曰“周人瓦棺,陶土之屬也。”所謂瓦棺即甕棺。上
古之人曾有瓦棺葬風俗,明?李舜臣《古文考》有“有虞氏用瓦棺”之說。范注
更為廣泛,即周人皆瓦棺,其注文似過狹,瓦棺屬土,木棺似應屬木,但此說欠
妥。應作如此解說為合:屍之藏棺如蠶裹於繭中,繭屬土,故凡棺亦屬土。或曰,
凡棺皆藏於土,故棺屬土。
50.“犢”屬土。范注曰“牛子為犢,畜土方也。”犢乃小牛,《說文》:
“犢,牛子也。”《易?說卦傳》:“坤為地、…、為子母牛、…。”因坤為牛,
坤屬土,故牛亦屬土,引申犢亦屬土。
51.“衢、會”屬土。范注曰“土為衢路,道四通也。”衢,路也,《說文》:
“四達謂之衢。”多條衢路之交為“會”。衢為路屬土,故“會”亦屬土。
52.“都”屬土。范注曰“土最大也。”都,區域也。
53.“度、量、土工”屬土。范注曰“土圭測景,以定歲也。”“景”同
“影”。圭乃古代測日影之器具。有所謂“圭表”者,在平石座上平放之尺叫
“圭”,南北兩端各立一杆稱為“表”。古人可根據日影之長短可測定節氣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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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時間之長短與變化。土工,乃進行與泥土有關之工作者,例如修築馳道、驛道
之人等。
所謂“度”乃指計量長短之標準。“量”,《說文》:“稱輕重也。”土工
須要量度長闊,須要量稱坭土與物料,故“度”與“量”均屬土。
54.“弓矢”屬土。范注曰“土之載物,生箭銅也。”箭頭銅製,而銅出自
土,故矢屬土。古人以竹製之箭爲箭,以木製之箭爲矢。
55.黃怪屬土。范注曰:“災異依也。”所謂“黃怪”,指與土有關之災異,
例如山崩、地裂、地動﹝即地震﹞等。此等災異無論何時﹝即與四季無關﹞皆可
發生,此乃黃怪也。土黃,故稱黃怪。
56.“愚”屬土。范注曰“不聽外事,守愚昧也。”愚之本義為愚蠢、愚昧。
《說文》:“愚,戇也。愚,從禺。從心,與性情有關。禺,猴屬,獸之愚者。”
筆者認為人之自藏於居所,無所事事,又不與人交往者,日久必愚。故愚與藏義
有關,藏屬土,可引申“愚”亦屬土。
57.“牟”屬土。范注曰“而自愚昧,故牟也。”依范注,牟含“愚昧”義,
故屬土﹝見56條“愚”﹞。《說文》:“牟,牛鳴也。”“牛鳴”乃牛之鳴聲
也。《易?説卦傳》曰:“乾為馬,坤為牛。”坤為地為土,即牛屬土,引申牛
鳴亦屬土。
春之衝為秋。所謂衝,相向也,相向為衝也。春為東方,東方之衝為西,西
為秋,故春之衝為秋,同理,夏之衝為冬也。萬物出於土而成之於土也。揔,同
總,萬物總成之於土也。
五事之序,依《尚書?卷十一?周書?洪範》:“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
四曰聽,五曰思。”以此五事以待人,則不愚昧也。
1原作“彊”,依文義改。
2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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