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十禁 一禁踏行灭道, 二禁灭祖忘师。 三禁忤逆不孝, 四禁私买私卖。 五禁屙门尿户, 六禁抛菜舍饭。 七禁戏谑民女, 八禁卧巷躺街。 九禁私闯民宅, 十禁偷摸拐骗。 演出十不准 一不准坐班邀人, 二不准见班辞班, 三不准临场推诿, 四不准错报错唱。 五不准无故闹戏, 六不准吃酒误场。 七不准无袜上场, 八不准演间中断。 九不准扒场外视, 十不准瞟台笑场。 坐规 既登台后便入牢笼,不准随便下台,化妆之后各坐其位,等候出场。旦角坐大衣箱,生角坐二衣箱,净角坐脚箱(即把子、头套、鞋靴箱),丑角行坐自便。坐时把衣靠撩起,若距出场时间尚长,必须脱下。文场时,乐队管弦人员急需大小便亦不准随便离场,唯武场时方可。 住规 旧时戏台均搭村外,演员不准进村,不住寺庙便栖大棚,台子搭在庙前头,演员住在庙里头,死后埋在庙后头。虽无坤伶,夜宿亦有严规,大黑脸二红脸住两耳房,左住掌班和帐先,后住炊事人员及推箱车者,两廊房住文武场,中间住司鼓。司鼓左住大红脸,老生、老旦、文武生,右住大净、白脸、青衣和花旦,丑角任其择位。 一旦就寝安然无声,不准无事串铺,更不准夜出不归。牺居之所下铺柴草,洒水使其潮湿,致使人人生疥奇痒难忍,目的为使不睡懒觉,促其背词。 餐规 一日三餐,箱倌为先,箱倌不到,不准开饭,丑角搅锅,而后就餐。 打堂棍 演出当中一人错词,卸妆后全场人员均趴下被打,若狡辩不服惩罚加倍,称为“打堂棍”。 打时,一人按头一人按腿,用白腊杆照定屁股杖责,亲爹讲情亦不应允。主错者重责,陪罚者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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