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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枞之阳 2015-03-02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2003年修订)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2003年6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条 目的与任务………………………………………………………………………………1

第二条 核查对象…………………………………………………………………………………1

第二章 技术标准………………………………………………………………………………………1

第三条 地类划分…………………………………………………………………………………1

第四条 核查小班区划原则………………………………………………………………………1

第五条 管理类指标标准…………………………………………………………………………1

第六条 人工造林更新 …………………………………………………………………………2

第七条 飞播造林…………………………………………………………………………………2

第八条 封山育林…………………………………………………………………………………3

第三章 调查方法………………………………………………………………………………………4

第九条 资料收集与核对…………………………………………………………………………4

第十条 核查单位的抽取…………………………………………………………………………5

第十一条 核查面积的认定………………………………………………………………………5

第十二条 面积核查………………………………………………………………………………5

第十三条 郁闭度调查……………………………………………………………………………5

第十四条 人工造林更新…………………………………………………………………………5

第十五条 飞播造林………………………………………………………………………………6

第十六条 封山育林………………………………………………………………………………7

第四章 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8

第十七条 基本评价指标计算……………………………………………………………………8

第十八条 人工造林更新…………………………………………………………………………9

第十九条 飞播造林………………………………………………………………………………9

第二十条 封山育林 ……………………………………………………………………………11

第五章 核查成果 ……………………………………………………………………………………12

第二十一条 核查成果……………………………………………………………………………12

第六章 质量管理 ……………………………………………………………………………………12

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12

 

附件1:各类调查表及其填写说明……………………………………………………………………13

附件2:地类划分及地类代码…………………………………………………………………………24

附件3:树(草)种(组)及其代码…………………………………………………………………24

附件4:国家Ⅰ、Ⅱ级保护野生树种名录……………………………………………………………25

附件5:各工程所需增加内容…………………………………………………………………………25

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核查技术细则……………………………………………………………25

二、退耕还林工程…………………………………………………………………………………28

附件6: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29

附件7: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31

 


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2004年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与任务

核查目的。以立足林业大局、服务六大工程、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核查经费、减轻基层压力为目的,对人工造林(更新)核查(实绩核查、保存状况调查)、飞播造林核查(出苗情况核查、成效核查)和封山育林核查(实绩核查、成效核查)进行综合,监测和评价全国营造林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的实绩与成效,为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核查任务。对各省营造林实绩、成效以及重点林业工程营造林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准确地提供核查结果,并进行客观分析与综合评价。

第二条 核查的对象

核查对象为各省统计上报的年度营造林完成面积,包括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营造林方式,以及天保、退耕还林、三北、长防、京津风沙源治理、速丰林等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三条 地类划分

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地类划分标准(见附件2)。

第四条 核查小班(地块)区划原则

小班(地块)是调查、统计的基本单位,在原设计或作业小班(地块)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一步区划:

不同营造林方式;

不同工程类别;

不同营造林年度;

不同权属;

不同林种;

封山育林不同封育类型、不同封育方式;

保存状况不同保存率等级。

第五条  管理类指标标准

作业设计:须有设计说明书、设计图、表(卡)并符合各重点工程相应的要求。

施工:必须按照作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如实际造林小班与造林作业设计的优势树种、位置、范围、造林密度等不一致,视为未按作业设计施工。

检查验收:须有检查验收成果材料,并能反映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面积、树种及作业质量等基本内容。

档案:须有文字及图、表(卡)等基本档案资料。

管护:制定了管护措施、配备有管护人员,且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

抚育:人工造林小班(地块)至少经过一次抚育作业。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实施作业设计所要求的相应抚育措施。

林权证发放:核查小班(地块)发放林权证情况。

育林:封山育林小班中进行过除草、撒播、人工补植、平茬复壮或其他人工辅助育林活动。

第六条 人工造林(更新)

上报面积:经自查验收,符合人工造林(更新)合格标准而统计上报的面积。

核实面积:经核查确定的实际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包括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和损失面积。其中不合格面积分为待补植面积和失败面积。损失面积指新造林地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地类转变为非林业用地的面积。重点工程核实面积依据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重点工程计划及其相应的总体设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调查。

造林成活率:人工造林(更新)作业后三年内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造林总株数在合理初植密度界限以内按实际造林株数计,低于最低合理初植密度按最低合理初植密度计,超过合理初植密度的上限,按合理初植密度的上限计算,下同)之比。

株数保存率: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三年后单位面积原造林树种保存株数与原造林总株数之比。

一、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评定标准

造林成活率≥85%(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70%)为合格,84―41%(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9―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名单另行下发。

经济林造林成活率≥85%为合格,84―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

速丰林造林成活率≥85%为合格,84―41%为待补植,≤40%为失败。

二、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保存标准

株数保存率≥80%(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5%)或郁闭度≥0.20

经济林株数保存率≥85%

速丰林株数保存率≥85%

灌木林株数保存率≥80%(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65)或覆盖度≥30%。

三、造林密度标准

按《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1995)中附录A:《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中附录D:《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三北地区主要造林树种造林初植密度规定表》(1992年)及其它有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 飞播造林

出苗调查:为掌握上年度作业并统计上报的播区出苗情况而进行的调查。

成效调查:飞播造林北方7年、南方5年进行成效调查。南、北方暂以省为单位划分,南方省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北方省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有效苗:播区宜播面积内飞播、人工营造及天然更新的目的树种(天然更新苗龄相差不超过一个人工林龄级),生长趋于稳定的健壮苗木均为有效苗。

核实面积:具有飞播造林作业设计的播区,经核查确定的面积。重点工程核实面积依据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重点工程计划及其相应的总体设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调查。

一、飞播造林出苗合格标准

播区宜播面积内平均每亩有效苗20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有苗频度大于50%

二、飞播造林成效合格标准

(一)小班合格标准

乔木型:郁闭度(目的树种)≥0.20,或小班平均每亩有目的树种7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0;或小班每亩有目的树种乔、灌木9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乔灌草型:乔、灌、草总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小班每亩有目的树种乔、灌木7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小班每亩有目的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小班每亩有目的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二)样圆合格标准

乔木型:10m2样圆内有1株以上(含1株)有效苗。

乔灌型:10m2样圆内有1株乔木有效苗,或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

乔灌草型:10m2样圆内有1株乔木有效苗,或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或有2丛灌木且有3丛以上(含3丛)草类有效苗,或有1丛灌木且有7丛以上(含7丛)草类有效苗。

灌木型:10m2样圆内有3丛以上(含3丛)有效苗。

灌草型:10m2样圆内有3丛以上(含3丛)灌木有效苗,或有2丛灌木且有3丛以上(含3丛)草类有效苗或有1丛灌木且有7丛以上(含7丛)草类有效苗。

三、播区成效等级标准

飞播造林播区成效评定等级参照下表。

飞播造林播区成效等级评定标准表

宜播面积平均每亩株数

合格面积占宜播面积的比例(%

效果评定

南方

北方

70

51

41

()

合格

4150

3140

()

3140

2130

()

<70

30

20

()

不合格

第八条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实绩核查:为掌握上年度实施并统计上报的封山育林情况而进行的调查。

封山育林成效调查:封山育林北方7年、南方5年进行成效调查。南、北方划分同飞播造林。

封山育林适用条件:适用于疏林地、无林地。

核实面积: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且有作业设计,经核查确定的封山育林面积。重点工程核实面积依据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重点工程计划及其相应的总体设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调查。

一、封山育林实绩小班合格标准

1、设置了固定的封山育林标志。

工程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设立永久性固定碑牌,并注明封山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面积等内容。

一般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封育区面积150亩以上至少应设立1块固定标牌。

2、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

3、制定了封山育林措施。

4、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合格小班。

1)有培养前途的疏林地;

2)每亩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均匀的针叶母树4株以上或阔叶母树6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小班同时有针叶母树和阔叶母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3)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幼树6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苗、幼树40株以上的无林地。如小班同时有针阔叶幼苗、幼树时,则按针阔比例计算株数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4)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60个以上或灌木丛50个以上的无林地;

5)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国家III级保护树种),并且有培养前途的地块;

6)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及沙荒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可增加林、灌盖度的地块;

7)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毛竹7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在20%以上的无林地;

8)封育小班中同时存在针阔母树、针阔幼苗幼树、灌木时,根据封育类型,采用综合参数值确定,综合参数值须≥1。计算方法如下:


乔木型:

 


乔灌型(乔灌草型):

二、封山育林成效核查小班合格标准

乔木型:郁闭度≥0.20,或平均每亩有乔木树种70株以上,且分布均匀。

乔灌型:乔、灌木总覆盖度≥30%,其中乔木郁闭度≥0.10;或每亩有乔、灌木9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乔灌草型:乔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乔、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乔、灌木70株(丛)以上,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灌木型:灌木覆盖度≥3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灌草型:灌草综合覆盖度≥50%,其中灌木覆盖度≥20%;或每亩有灌木7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竹林型:每亩有毛竹30株以上或杂竹覆盖度≥40%,且分布均匀。

第三章 调查方法

第九条 资料收集

一、省级资料收集

1、相关年度的营造林情况,包括各重点工程国家下达到省和省分解到县的年度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按上报和作业年度统计)。

2、相关规定和管理文件。

3、重点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营造林年度总结材料。

二、县级资料收集

1、分别到县统计局和县林业局收集相关年度的营造林统计报表,各重点工程年度计划、分解及完成情况(按上报和作业年度统计),以及总体设计、作业设计文件(包括审批文件)、检查验收的图、表、卡片,年度总结报告。

2、相关规定和文件。

第十条 核查单位的抽取

县级样本由资源司负责组织统一抽取。县级样本实行保密制度,在其外业工作开展前,各单位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核查乡由国家林业局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员办的外业调查人员到达核查县后抽取。抽乡办法另发,仅限于局直属院、专员办在综合核查工作中使用,各单位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一条 核查面积的认定

一、核查面积为不同营造林方式、不同工程类别统计上报的营造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核查最小起算面积为1亩。

二、重复上报面积认定

同一小班(地块)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相重时,须单独记载并只能认定其中一个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作业年度不同时,认定作业年度在先的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

2、同一年度营造林方式或工程类别相重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现地签认。

三、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并存的小班面积认定:人工更新苗木超过总苗木数量60%的,将小班(地块)总面积作为人工更新面积,不足60%的小班(地块)不计入核实面积。

第十二条 面积核查

现地核实小班(地块)范围,重新求算面积,当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5%时,认可原上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

小班(地块)面积在15亩以下,采用实测求算面积,并设置1GPS控制点;小班(地块)面积在15亩以上,采用GPS控制点与地形图调绘相结合的方法求算面积。

小班(地块)面积在15亩以上GPS控制点按以下原则设置:

1、当小班全部以山脊、山沟、河流、道路等明显地形地物为边界,能在地形图上准确勾绘时,设置1GPS控制点。

2、当小班部分边界以山脊、山沟、河流、道路等明显地形地物为界时,这些边界在地形图上直接勾绘,其余边界用GPS定位控制调绘,适当设置GPS控制点,但不得少于2个。

3、小班无明显地形地物标时,按小班(地块)面积确定设立GPS控制点个数: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5-99亩,设立GPS控制点不少于3个;100450亩应设立GPS控制点不少于5个;450亩以上GPS控制点不少于7个。

GPS参数及控制点数据要同原始材料一同存档。

第十三条 郁闭度调查

郁闭度采用测线法调查。在小班内选取一有代表性地段,量取100米或不定长度测线。当在小班内无论如何设置测线都不够100米长时,应按小班对角线设置测线。沿线量测树冠投影计算郁闭度。

第十四条 人工造林(更新)

一、人工造林(更新)实绩和保存状况采用小班调查法。

保存状况调查重造的小班,保存面积为0,对重造成活株数达到人工造林合格标准的均要调查小班因子并记载,包括小班调绘、面积求算等,且此部分在报告中要单独体现。卡片中记载“重造合格面积”、“重造林种”和“重造树种”。

二、最小起测面积为1亩。退耕还林工程1亩以下部分应进行调查记载。

乔木林带(灌木林带)两行以上(包括两行)、林带宽度在4米(灌木3米)以上,且连续面积1亩以上。林带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林带面积=[(林带行数-1)×行距+4(灌木3米)]×林带长

两行一带如带距超过8米(灌木4米)参照林带计算面积,同时在该小班备注栏记载按当地标准计算的面积。

三、成活率和保存率调查

采用样行或样地调查法调查成活率、株数保存率。

样行或样地调查的面积比例:当小班(地块)面积在100亩以下时,样行或样地面积应占小班(地块)面积5%;100450亩应占3%;450亩以上不少于2%。

样行或样地根据小班苗木定植情况,均匀布设在有代表的地段,样行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行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行。

样地设置为带状样地,带宽5米,机械布设,样地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条。

对林带样地,应设置样段进行调查,样段长20米,样段数按小班应调查的样地面积确定,每个小班不少于3个样段。

在样行或样地内计数总的人工造林株数(包括死苗、缺苗)以及成活株数。

按穴造林中当每穴造林株数或成活株数多于一株时均按一株计算。

核查前一个月内及核查工作开展后补植的苗木不计入成活株数。

四、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和保存状况调查填写相应调查卡片。其中点播按人工造林标准进行核查;撒播参照飞播造林核查方法,以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为依据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 飞播造林

一、出苗、成效调查

出苗调查:除人工模拟飞播小播区群采用小班调查法外,均采用成数样地调查法。

成效调查:根据播区飞播苗木可视程度,选用小班调查法或成数样地法。

非宜播小班及非宜播样圆不调查苗木株数。

 (一)小班调查法

1、出苗调查

采用2m2样圆调查目的树种苗木株数。

样圆设置:在区划的宜播小班内,按下列标准布设2m2(半径0.80m)样圆:

    小班面积1-75亩,不少于20个。

    小班面积76-150亩,不少于30个。

    小班面积151-300亩,不少于40个。

小班面积在300亩以上,不少于50个。

2、成效调查

当郁闭度≥0.20(灌木覆盖度≥30%)时,用郁闭度(覆盖度)评价小班,否则采用10m2样圆调查有效苗株数。

样圆设置:在区划的宜播面积小班内,按下列标准机械布设10m2(半径1.79m)样圆:

    小班面积1-75亩,不少于6个。

    小班面积76-150亩,不少于8个。

    小班面积151-300亩,不少于10个。

小班面积在300亩以上,不少于15个。

3、样圆布设

按照机械抽样原则均匀布设样圆。

(二)成数样地调查法

1、样圆数量:依据自查资料计算(未开展自查的先预估)的出苗(成效)面积占播区面积的比重作为其面积成数,北方地区不足0.15时按0.15预估,南方地区不足0.20时按0.20预估,
然后用下列公式计算样圆数量:

   式中: N ── 样圆数量

    t ── 可靠性指标(采用95%时,t=1.96

       E ── 允许误差限(E=0.20

       P ── 面积成数

  为保证宜播面积调查精度不低于80%,对最少样圆数规定如下:

  设计宜播面积比重<播区面积的60%,样圆数不少于80个;

  设计宜播面积比重为播区面积的60%70%,样圆数不少于65个;

  设计宜播面积比重>播区面积的70%,样圆数不少于45个。

2、调查线的设置:在地形图上沿飞播作业航线垂直方向等距离设置平行调查线,使之贯穿全播区不同播带。调查线数参照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少于3条:

  调查线数(取整数)= 播区长度÷线间距

其中,线间距一般为1公里,狭长的播区调查线间距可改为23公里。

第一条调查线及最后一条调查线与播区边界的距离为半个线间距。

3、样圆间距:在调查线上间隔一定距离设置样圆。

样圆间距=调查线总长度÷样圆数

4、样圆编号:在地形图上布线后,则由西向东、由北向南逐调查线顺序编号。

5、样圆定位:采用GPS定位或引线测量等方法现地定位,第一个样圆与播区边界的距离为半个样圆间距。

6、样圆设置

出苗调查:依据样圆间距在地面设置面积为2m2(半径为0.80m)的圆形样地。

成效调查:依据样圆间距在地面设置面积为10m2(半径为1.79m)的圆形样地。

7、当出苗或成效面积成数北方地区≤0.15、南方地区≤0.20,抽样达不到精度时,不再补点;若其面积成数北方地区>0.15、南方地区>0.20,精度<80%时,应补点达到精度,补点按二分之一调查线间距布设。

二、播区损失面积确定

(1)按成数样地法调查的播区,播区损失面积按样圆数计算。

(2)按小班调查法调查的播区,播区损失面积按面积核查方法调查。

三、飞播造林出苗和成效核查填写相应核查卡片、调查表。填写方法见小班卡片填写说明(附件1)。其中进入综合核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统计和分析的表格是播区调查表。样圆调查表在小班调查法和成数样地调查法进行样圆调查时填写,小班调查表在采用小班调查法时填写;采用成数样地调查法时,由样圆调查表直接推算和汇总到播区调查表;采用小班调查法时,先将样圆调查表数据汇总到小班调查表,然后由小班调查表推算和汇总到播区调查表。

第十六条 封山育林

一、采用小班调查法调查封山育林的实绩和成效。

二、小班调查

当郁闭度≥0.20(灌木覆盖度≥30%)时,用郁闭度(覆盖度)评价小班,否则采用10m2样圆调查。

在小班内机械布设面积10m2(半径1.79m样圆进行小班因子调查。样圆数量按下列标准布设

小班面积1-75亩,不少于6个。

小班面积76-150亩,不少于8个。

小班面积151-300亩,不少于10个。

小班面积在300亩以上,不少于15个。

三、对不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但同时具备作业设计、封育措施、管护人员和封育标志的小班要进行小班调绘、面积求算以及其它小班因子的调查、记载,核实面积记为0,实施面积直接用地形图勾绘求算面积(可以不设GPS控制点),记入“封山护林面积”栏。

四、封山育林实绩和成效核查填写相应核查小班调查表。小班调查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

第四章  计算方法与统计汇总

第十七条 基本评价指标计算

一、面积核实率

    

二、面积合格率

     

    

三、管理指标的计算

第十八条 人工造林(更新)

一、成活率、保存率计算

二、面积保存率:

三、保存状况管理类指标

第十九条 飞播造林

一、出苗调查

(一)小班调查法

1、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2、平均每亩有效苗株数

   3、播区有苗频度

   4、播区某前地类面积

(二)成数样地法

1、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2、播区平均每亩目的树种苗木株数

3、播区有苗频度

4、播区某前地类面积

     

二、成效调查

(一)小班调查法

1、播区面积核实率

2、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3、播区宜播面积核实率

4、播区宜播面积成效率

5、小班平均每亩目的树种有效苗木株数

  6、播区成效面积

7、播区某现地类面积

(二)成数样地法

1、播区面积核实率

2、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3、播区宜播面积核实率

4、播区宜播面积成效率

5、播区宜播面积平均每亩目的树种有效苗木株数

6、播区成效面积

7、播区某现地类面积

第二十条 封山育林

一、小班平均每亩株数

二、面积成效率

1、上报面积成效率

2、核实面积成效率

三、育林率

第五章 核查成果

第二十一条 提交成果

一、核查基础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另行下达)

二、各类统计汇总表(另行下达)

三、核查成果报告

1、各核查工组应向本院(办)提交以县为单位的核查工作报告,核查工作报告应对核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反映。主要内容包括:

1)问题一览表,要求事例完整清楚(时间、地点、事件、责任人);

2)较为突出的做法、效果与评价;

3)对县、乡上报数据出现的较大差异进行说明分析,对上报与核实面积相差较大的小班情况进行说明与分析;

4)对造林质量差(成活率低)的小班进行分析;

5)管理情况分析。

2、各院(办)应向资源司提交本监测区各省综合核查报告。报告中除应对核查结果做以说明外,还应着重对核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并反映核查中所发现的问题。

第六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质量管理要求

核查工作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各直属院、专员办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的三环节管理。并应针对下列核查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1、乡级样本的抽取;

2、小班区划及样地布设;

3、面积的测量、调绘、求算;

4、各类因子的调查及外业卡片填写;

5、各类指标的统计计算;

6、有关报告的内容及质量。

要建立和落实质量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院()领导、项目负责人、核查人员三级负责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直属院、专员办要分别确定一名综合核查联络员,联络员须及时向综合核查办公室反馈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于每月中旬和月底分别按时汇报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核查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规定,对不遵守以下规定的,严肃查处:

1、不得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不得擅自改变核查方法;

3、不得弄虚作假;

4、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附件1:各类调查表及其填写说明

 

 

一、重复上报、虚报登记表

省:             县:                                            单位:亩

核查年度

作业年度

重复

上报

面积

年度重复

工程类别重复

营造林方式重复

单位重复

虚报

面积

重复年度1

重复年度2

认定

年度

重复工程1

重复工程2

认定

工程

重复方式1

重复方式2

认定

方式

重复单位1

重复单位2

认定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核查人员:                                          核查时间:        

 

填写说明:资料核对与小班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重复上报、虚报等均填入此表。

1核查年度:填写4位,如2004

2.作业年度:填写4位;

3.重复年度:填写重复的具体年度,填写4位。如重复年度12001,重复年度22003

4.认定年度:填写经核查确认的年度,填写4位,如2001

5重复工程:填写重复的工程代码;

6认定工程:填写经核查确认的工程代码;

7.重复方式:填写重复的营造林方式代码。各营造林方式代码如下:11―人工造林,12―人工更新,20―封山育林,30―飞播造林;

8认定方式:填写经核查确认的营造林方式代码;

9重复单位:填写重复上报的单位名称;

10认定单位:填写经核查确认的单位名称。

若四项“重复”栏(第819)中只有一项重复时,其余“重复”项只填“认定”栏;若该小班为虚报,则四项“重复栏”均只填“认定”栏。

 


二、人工造林更新实绩、退耕还林保存状况小班调查表

省:        县:        乡:        上报年度:                                      县干旱情况:              单位:亩,%

村、林班

小班号

图幅号

计划年度

作业年度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上报造林类别

核实造林类别

上报工程类别

核实工程类别

资金来源

林  种

树草种

县确认

核实面积

损失面积

成活率

成活率等级

不核实原因

不合格原因

损失原因

综合管理情况

前地类

混 交

按各工程标准核查情况(如退耕标准)

林冠下造林郁闭度

   

分县统计上报面积

省级复查上报面积

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单位资质

 

 

检查验收

抚育面积

管 护

林权证

核实面积

成活率

成活率等级

损失面积

退耕上报林种

退耕核实林种

经济林实际面积

坡度级

土地承包面积

经济林水保措施

植被类型

苗木合格率

良种使用

林粮间作面积

间作农作物名称

土壤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调查员:                                                             调查时间:              

 

填写说明:

1.   各种年度填写全称;重点工程必须填写计划年度(即该小班完成的是哪个年度的计划);

2.   县干旱情况1-干旱半干旱县;2-非干旱半干旱县;

3.   林地权属1-国有 2-集体; 林木权属1-国有 2-集体 3-个人 4-其他;

4.   造林类别11-人工造林 12-人工更新 13-种草;

5.   工程类别10-天保 21-退耕农地造林 22-退耕荒山造林 31-三北片林 32-三北林带 33-三北农林间种 41-长防长江 42-长防沿海 43-长防太行 44-长防淮太 45-长防珠江 46-长防平原绿化 51-京津退耕 52-京津片林 53-京津林网 61-重点速丰 62-世行速丰 63-一般速丰 71-其它工程(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工程名称) 72-一般造林;

6.   资金来源10-天保 20-退耕 30-三北 41-长防国债 42-长防基金 43-长防农发 50-京津 60-速丰 70-其它(县、省报告中要说明具体来源) 80-无;

7.   林种:常规林种(第13栏):1-用材林 2-防护林 3-薪炭林 4-经济林 5-特用林;

      耕林种(第3738栏):1-生态林 2-经济林 3-

8.   树草种:树种代码见附件3。藤本、草常规部分不计核实面积,退耕部分依据附件6附表中的树种确认;

9.   县确认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分县统计上报范围内的小班填写此栏,填写小班实际上报面积。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10. 县确认省级复查上报面积:省级复查范围内的小班填写此栏,填写小班实际上报面积。下同;

11. 核实面积:按常规标准调查的核实面积记入第17栏,按退耕等工程标准调查的核实面积记入第33栏;

12. 损失面积:按常规标准调查的损失面积记入第18栏,按退耕等工程标准调查的损失面积记入第36栏;

13. 成活率(保存率):按常规标准的成活率记入第19栏,按退耕等工程标准的成活(保存)率记入第34栏;成活率(保存率)以整数记载:XXX,郁闭度或覆盖度以小数记载:0.XX

14. 成活率等级:按常规标准调查的成活率等级记入第20栏,按退耕等工程标准调查的成活率等级记入第35栏。1-合格(保存) 2-待补 3-失败(未保存);

 

15. 不核实原因: 核实面积小于上报面积时填写。11-林冠下造林 12-零星造林(未达起始面积)13-萌芽更新 14-有林地补植 15-单行林带造林16-竹林垦抚 17-低产林改造 18-树种不符 19-虚报 20-重复上报 21-面积测量不准

16. 不合格原因11-水灾 12-干旱 13-其他自然原因 2-人畜破坏 3-抚育不力 4-栽植技术 5-苗木质量 6-未适地适树 7-立地条件 8-火灾 9-病虫害

17. 损失原因1-开垦种地 2-转为牧地 3-建设征用占用 4-自然灾害;

18. 作业设计11-规范(图、表、卡齐全,并能反映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权属、整地方式、造林方法、密度等到主要内容),且已通过审批 12-规范,未审批 13-不规范,但已通过审批 14-不规范,未审批 20-无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单位资质1- 2-无;

19. 施工10-按作业设计施工 21-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且位移(没有设计变更说明书) 22-不按作业设计施工,但没有位移;

20. 档案1- 2-无; 检查验收1- 2-无; 管护1- 2-无; 林权证1- 2-无;

21. 前地类:地类代码见附件2 混交1- 2-否;

22. 经济林实际面积:填写退耕还林工程小班经济林实际面积;

23. 坡度级:仅限退耕还林工程填写。1-15° 2-1625° 3-25°;

24. 土地承包面积:仅限退耕还林工程填写;

25. 经济林水保措施:仅限退耕还林工程填写。1- 2-无;

26. 植被类型:仅限退耕还林工程填写。1- 2- 3-草;

27. 苗木合格率:仅限退耕还林工程植苗造林小班填写。填写整数:XXX

28. 良种使用:仅限退耕还林工程直播小班填写,植苗小班只能填01- 2-否;

29. 土壤质地1-粘土 2-壤土 3-砂壤土 4-砂土

30. 林冠下造林郁闭度:填写小数:0.XX。林冠下造林不计入核实面积(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企业除外),但需记载造林前林分郁闭度。


 

三、1999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原合格面积保存状况小班调查表

 

省:    县:        乡:                     县干旱情况:           单位:亩,%cm

村、林班

小班号

图幅号

林木权属

造林类别

工程类别

林种

树种

原合格面积

保存面积

保存率郁闭度覆盖率

损失面积

损失后地类

未保存原因

档案

管护

重造合格面积

重造林种

重造树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调查员:                                      调查时间:          

 

 

填写说明:

1. 县干旱情况、林木权属、造林类别、工程类别、林种、树种等因子填写同人工造林实绩核查;

2保存率以整数填记:XXX郁闭度覆盖度以小数填记:0.XX

3损失后地类1-农地 2-牧地 3-建设用地 4-其它;

4未保存原因1-自然原因 2-人畜破坏 3-抚育不力 4-栽植技术 5-苗木质量 6-未适地适树 7-立地条件 8-重造 9-采伐;

5 1- 2-无;

6检查验收1- 2-无;

7 1- 2-


四、封山育林实绩核查小班调查表

省:     县:       乡:         上报年度:                           单位:亩,%

计划年度

始封年度

乡、镇林场

林班封育区

小 班 号

图 幅 号

县确认

核实面积

不核实原因

前 地 类

郁闭度、覆盖度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封育类型

封育方式

上报工程类别

核实工程类别

封育林种

封育树种

合格面积

不合格面积

不合格原因

损失面积

损失原因

  

检查验收

  

封山护林面积

 

 

分县统计上报面积

省级复查上报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调查员:                                          调查时间:          

 

填写说明:

1计划年度:重点工程填写计划年度,即该封育小班完成的是哪个年度的计划,填写全称(4位年度);

2始封年度:实施年度,填写4位;

3.不核实原因:核实面积小于上报面积时填写。1-无设计 2-不符合适用条件 3-虚报 4-重复上报 5-面积测量不准

4.前地类:填写同人工造林;

5封育类型1-乔木型 2-乔灌型 3-乔灌草型 4-灌木型 5-灌草型 6-竹林型;

6.封育方式1-全封 2-半封 3-轮封;

7工程类别、树种:填写同人工造林;

8.不合格原因1-无标志 2-无管理机构和人员 3-无管护措施 4-不满足封育条件;

9.损失原因1-毁林开荒2-建设征用占用3-自然灾害;

10.育林1-人工补植 2-撒播 3-平茬复壮 4-除草 5-无;

11封山护林面积:填写不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但又同时具备作业设计、封育措施、管护人员和封育标志的小班面积。


五、封山育林成效核查小班调查表

省:     县:       乡:                                       单位:亩,%

始封年度

乡、镇林场

村林班封育区

小班号

图幅号

上报面积

核实面积

不核实原因

前地类

郁闭度、

覆盖度

其中:

乔木郁闭度或灌木覆盖度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封育类型

封育方式

上报工程类别

核实工程类别

封育林种

优势树种

成效面积

失败面积

失败原因

损失面积

损失原因

档案

检查验收

育林

封山护林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调查员:                                        调查时间:         

 

填写说明:

1.始封年度:实施年度,填写4位;

2不核实原因:核实面积小于上报面积时填写。1-无设计 2-不符合适用条件 3-虚报 4-重复上报 5-面积测量不准

3前地类填写同人工造林;

4封育类型1-乔木型2-乔灌型3-乔灌草型4-灌木型5-灌草型6-竹林型;

5.封育方式1-全封2-半封3-轮封;

6.工程类别、树种:填写同人工造林;

7失败原因1-自然原因 2-管理原因 3-无育林措施 4-其他(在备注栏填写具体原因)

8损失原因1-毁林开荒 2-建设征用占用 3-自然灾害;

9育林1-人工补植 2-撒播 3-平茬复壮 4-除草 5-无;

10封山护林面积:填写不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但又同时具备作业设计、封育措施、管护人员和封育标志的小班面积。

   


六、封山育林实绩核查样圆记录表

省:  县:  乡:      村或封育区:           样圆面积:10m2

小班号

样圆号

母树

珍稀树种株数

萌芽乔木兜数

幼苗、幼树

灌木株

()

毛竹

株数

杂竹

覆盖度

针叶

株数

阔叶

株数

针叶株数

阔叶株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七、封山育林成效调查样圆记录表

省:    县:   乡:    村或封育区:           样圆面积:10m2

小班号

样圆号

乔木株数

灌木株(丛)数

毛竹株数

1

2

3

4

5

 

 

 

 

 

 

八、飞播造林出苗调查播区因子记载表

                                           单位:亩

调查年度      计划年度:      飞播年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播区名称      播区图幅号       是否重播       作业方式     

县确认播区面积:     核实播区面积:      播区面积核实率%       

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      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       

按工程省级复查或计划上报完成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C           

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核实宜播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         

核实宜播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A         B         C      

核实宜播面积平均每亩有效苗株数:   有苗频度:   点播、植苗成活率%    

效果评定:    

核实宜播面积前地类:疏林地    灌木林地   宜林荒山荒山     宜林沙荒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飞播类型     上报工程类别    核实工程类别      

林种         目的树(草)种组成         

损失面积    其中:1.自然灾害    2.建设征用占用    3.开垦种地       

不合格原因:1.植被处理     2.种子质量    3.播期选择   4.风蚀沙埋     

5.病虫鼠害     6.立地条件     7.干旱      8.播区管护      

宜播面积不核实原因:1.虚报   2.重复上报   3.无作业设计______4.面积测量不准______

 

调查者:               

 

填写说明:

1飞播年度:飞播实施年度,4位; 计划年度:同人工造林;

2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播区名称、播区图幅号:根据作业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施工记录资料等填写;

3是否重播1-2-否;

4作业方式1-飞机播种 2-人工播种 3-人工植苗;

5县确认播区面积:县林业局和统计局共同确认的播区面积;

6核实播区面积:经核实确定的播区面积(小班调查法核实播区面积须等于小班面积之和);

7播区面积核实率%=核实播区面积÷县确认上报播区面积A×100

8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县林业局和统计局共同确认的宜播面积;

9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

B=该县飞播造林分县统计上报面积÷∑该县播区上报宜播面积×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

10按工程省级复查或计划上报完成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C

C=该县飞播造林按工程省级复查或计划上报完成面积÷∑该县播区上报宜播面积×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

11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①小班调查法:播区核实宜播面积=∑小班宜播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播区核实宜播面积=宜播样圆总数÷样圆总数×核实播区面积;

12核实宜播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核实宜播面积÷核实播区面积×100

13核实宜播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A=核实宜播面积÷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100

14核实宜播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B=核实宜播面积÷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100

15核实宜播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C=核实宜播面积÷按工程省级复查或计划上报完成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C×100

16核实宜播面积平均每亩有效苗株数

①小班调查法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

 

17有苗频度

①小班调查法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

18点播、植苗成活率:同人工造林;

19效果评定:根据播区合格标准评判填写。1-合格 2-不合格;

20核实宜播面积前地类

①小班调查法=∑某前地类小班宜播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

21林地(木)权属:填写播区主要的权属。

22飞播类型、上报工程类别、核实工程类别、林种、目的树(草)种组成

根据作业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施工记录档案等填写。飞播类型1-乔木型 2-乔灌型 3-乔灌草型4-灌木型 5-灌草型;工程类别:同人工造林;目的树(草)种组成:填写飞播树(草)种名称,树(草)种间用“+”号连接;

23损失面积:=∑某种原因造成的损失面积;

24某种原因造成的损失面积

①小班调查法:某种原因造成的损失面积=∑某种原因造成损失的小班宜播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某种原因造成的损失面积=某种原因造成损失的宜播样圆数÷宜播样圆总数×核实宜播面积;

25不合格原因:填写相应面积,小班调查法通过小班调查表汇总,成数样地调查法通过样圆汇总;

26.宜播面积不核实原因:按不核实原因分别填写相应面积。

 

 

九、飞播造林成效调查播区因子记载表

                                           单位:亩

调查年度      飞播年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播区名称     播区图幅号      是否重播      作业方式     

县确认播区面积       核实播区面积        播区面积核实率     

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       按县(局)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宜播面积B     

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核实宜播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          

成效面积         成效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         

成效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A          B         

成效面积占核实宜播面积%         

效果评定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飞播类型     上报工程类别    核实工程类别     

林种     目的树(草)种组成       

核实宜播面积现地类:有林地     疏 林 地       未成林造林地    

灌木林地     宜林荒山荒山     宜林沙荒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损失面积    其中:1.自然灾害   2.建设征用占用    3.开垦种地     

不合格原因:1.植被处理   2.种子质量   3.播期选择   4.风蚀沙埋      

5.病虫鼠害   6.立地条件    7.干 旱    8.播区管护     

宜播面积不核实原因:1.虚报   2.重复上报     3.无作业设计_____4.面积测量不准_____

 

调查者:            

 

 

填写说明:

1飞播年度:飞播实施年度,4位; 计划年度:同人工造林;

2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播区名称、播区图幅号:根据作业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施工记录资料等填写;

3是否重播1-2-否;

4作业方式1-飞机播种 2-人工播种 3-人工植苗;

5县确认播区面积:县林业局和统计局共同确认的播区面积;

6核实播区面积:经核实确定的播区面积(小班调查法核实播区面积须等于小班面积之和);

7播区面积核实率%=核实播区面积÷确认播区面积A×100

8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县林业局和统计局共同确认的宜播面积;

9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

B=该县飞播造林分县统计上报面积÷∑该县播区上报宜播面积×播区上报宜播面积A

10播区核实宜播面积:

①小班调查法:播区核实宜播面积=∑小班宜播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播区核实宜播面积=宜播样圆总数÷样圆总数×核实播区面积;

11核实宜播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核实宜播面积÷核实播区面积×100

12成效面积:

①小班调查法:成效面积=∑小班成效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成效面积=合格样圆总数÷样圆总数×核实播区面积;

13成效面积占核实播区面积%=成效面积÷核实播区面积×100

14成效面积占上报宜播面积%A=成效面积÷上报宜播面积A×100

15成效面积占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

=成效面积÷按分县统计上报面积平差后的宜播面积B×100

16成效面积占核实宜播面积%=成效面积÷核实宜播面积×100

17效果评定:按《飞播造林播区成效等到级评定标准表》中的对应等级填写,1- 2- 3- 4-差;

18林地(木)权属:填写播区主要的权属;

19飞播类型、上报工程类别、核实工程类别、林种、目的树(草)种组成

根据作业设计文件、批复文件及施工记录档案等填写。飞播类型1-乔木型 2-乔灌型 3-乔灌草型4-灌木型 5-灌草型;工程类别:同人工造林;目的树(草)种组成:填写飞播树(草)种名称,树(草)种间用“+”号连接;

20核实宜播面积现地类:

①小班调查法:该地类宜播面积=∑该地类小班宜播面积;

②成数样地调查法:该地类宜播面积=该地类样圆数/宜播样圆总数×核实宜播面积;

21损失面积:现地调查,按相应损失原因据实填写面积;

22不合格原因:如播区不合格,按不合格原因分别填写相应面积,小班调查法通过小班调查表汇总,成数样地调查法通过样圆汇总;

23宜播面积不核实原因:按不核实原因分别填写相应面积。

十、飞播造林小班调查表(出苗)

省:     县:    播区:                  单位:亩,株数,个

小班号

小班面积

宜播面积

乔木

灌木

样圆总数

有苗

样圆数

是否合格

不合格原因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说明:

1表内苗木株数与样圆数由样圆表汇总获得,非宜播小班及非宜播样圆不调查苗木株数;

2.小班号:以播区为单位编号;

3小班面积:填写小班核实面积;

4宜播面积:宜播小班核实面积,非宜播小班不填写;

5前地类:依据调查结果填写;

6有效苗总株数:根据调查结果据实填写,非宜播小班不调查有效苗木株数;

7样圆总数:填写宜播小班设置样圆的数量;

8有苗样圆数:填写宜播小班中合格样圆的数量。

9不合格原因:小班调查法中宜播小班填写一种主要不合格原因。

1.植被处理、2.种子质量、3.播期选择、4.风蚀沙埋、5.病虫鼠害、6.立地条件、7.干旱、8.播区管护。

十一、飞播造林成效小班调查表

省:    县:     播区:                   单位:亩,株数

郁闭度或覆盖度

乔木/

灌木/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填表说明:成数样地调查法不填写小班调查表;

1表内苗木株数由样圆表推算,目的树种已郁闭成林及非宜播的小班不填6789

2小班号:填写相应小班号;

3小班面积:在地形图上实际量测的面积(核实面积);

4是否宜播:指原地类是否为宜播地类;

5现地类:现地调查,如实记载当前地类;

6郁闭度或覆盖度:现地调查,如实记载当前郁闭度,采用样圆调查和非宜播小班不填;

7每亩有效苗总株数:依据样圆调查表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每亩有效苗总株数=∑样圆有效苗株数/样圆数×500015

8每亩天然有效苗株数:由样圆调查表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每亩天然有效苗株数=∑样圆天然有效苗株数/样圆数×500015

9草盖度:依据样圆调查表计算,公式如下:

草盖度=有草宜播样圆数/宜播样圆总数×100%

10是否合格:①目的树种已郁闭成林的小班均为合格;

②未郁闭的小班用以下公式计算每亩目的树种株数,根据小班合格标准判断是否合格;

11不合格原因:小班调查法中宜播小班填写一种主要不合格原因。

1.植被处理、2.种子质量、3.播期选择、4.风蚀沙埋、5.病虫鼠害、6.立地条件、7.干 旱、8.播区管护。

十二、飞播造林样圆调查表(出苗)

省:  县:  播区:                     样圆面积:2.0平方米

乔木

灌木

是否合格

不合格原因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有效苗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1

2

3

4

5

6

7

8

 

 

 

 

 

 

 

 

 

 

 

 

填表说明:

1小班号:以播区为单位编号,成数样地调查法不填写;

2样圆号:样圆编号,小班调查法以小班为单位编号,成数样地调查法以播区为单位编号;

3是否宜播:根据作业设计和现地调查确认飞播前是否属于宜播地类。

4前地类:指成数样地调查法样圆的前地类,小班调查法不填写;

5有效苗总株数:样圆内目的树种的有效苗株数,包括飞播造苗和天然苗,非宜播样圆不填写;

6天然有效苗株数:样圆内目的树种的天然条效苗株数

7是否合格:按样圆合格标准填写。

8. 不合格原因:成数样地调查法填写宜播样圆不合格原因,小班调查法不填写。

1.植被处理、2.种子质量、3.播期选择、4.风蚀沙埋、5.病虫鼠害、6.立地条件、7.干 旱、8.播区管护。

十三、飞播造林样圆调查表(成效)

省:  县:  播区:                     样圆面积:10.0平方米

小班号

样圆号

是否宜播

乔木

灌木

有效苗

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有效苗

总株数

天然有效苗株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填表说明:

1目的树种已郁闭成林及非宜播的小班和播区不作样圆调查;

2小班号:小班调查法填写相应小班编号,成数样地调查法不填写;

3样圆号:样圆编号;

4是否宜播:指成数样地调查法样圆的地类是否属于宜播地类,小班调查法不填写;

5现地类:指成数样地调查法样圆的现地类,小班调查法不填写;

6有效苗总株数:样圆内目的树种的有效苗株数,包括飞播造苗和天然苗,非宜播样圆不填写;

7天然有效苗株数:样圆内目的树种的天然条效苗株数

8草株数:样圆内目的草种的有效株数,仅灌草型和乔灌草型填写;

9是否合格:按样圆合格标准填写。

10. 不合格原因:成数样地调查法填写宜播样圆不合格原因,小班调查法不填写。

1.植被处理、2.种子质量、3.播期选择、4.风蚀沙埋、5.病虫鼠害、6.立地条件、7.干旱、8.播区管护。


 

附件2 地类划分及地类代码

一、林业用地:

1、有林地(110):郁闭度0.20以上或生长稳定(一般造林3-5年或飞机播种5-7年后)每亩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植树株数80%的林分。

   2、疏林地(120):郁闭度0.100.19林地,经济林、竹林不划分疏林地。

   3、未成林造林地(140):造林后,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植树株数的80%,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播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

  4、灌木林地(130):以培育灌木为目的或分布在乔木生长界限以上,以及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大于30%的灌木林地(含实行短轮伐期平茬采薪经营的灌木薪炭林地)。

5、苗圃地(150):指固定苗圃用地。

6、无林地(160

   1)宜林荒山荒地(161):包括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的林地。如林中空地、灌丛地和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其它土地。

2)采伐迹地(162):采伐后达不到疏林地标准,且尚未更新的迹地。

   3)火烧迹地(163):火烧后保留的活立木达不到疏林标准,且尚未更新的迹地。

  4)宜林沙荒(164):指造林可以成活的固定、半固定沙丘和沙地。

二、非林业用地(210):包括农地(211)、牧地(212)、水域(213)、未利用地(214)及其它用地(215)。

附件3 树(草)种(组)及其代码

10-红松 20-冷杉 30-云杉 40-紫杉 50-铁杉 60-柏木 70-落叶松 80-樟子松 90-赤松 100-黑松 110-油松 120-华山松 130-油杉 140-马尾松 141-国外松 142-黄山松 150-云南松 160-思茅松 170-高山松 171-其他松180-杉木 190-柳杉 200-水杉 210-水、胡、黄 220-樟树 230-楠木 240-栎类 250-桦木 260-硬阔类 261-刺槐 270-椴树类 280-檫木 290-桉树 300-木麻黄 310-杨树 320-桐类 330-软阔类 340-杂木350-针叶混 360-针阔混 370-阔叶混 380-矮林 381-红树林 401-毛竹林 402-杂竹林501-柑桔类 502-苹果 503-梨桃类 504- 505- 506-板栗 507-核桃 509-其它果树 551-油茶 552-油橄榄 553-文冠树 554-油棕 559-其它食用油料树种601- 602-咖啡 603-可可 609-其它饮料树种 651-花椒 652-八角 653-肉桂 654-胡椒 655-桂花 659-其它调香料树种 701-杜仲 702-厚朴 703-枸杞 704-银杏 705-山杏 709-其它药材树种 751-漆树 752-紫胶寄主树 753-油桐 754-乌桕755-棕榈 756-橡胶 757-腊树 758-栓皮栎 759-其它工业原料树种 801-蚕桑 802-蚕柞 809-其它经济树种 901-沙柳 902-毛条 903-柠条 904-柽柳 905-花棒 906-踏朗 907-沙拐枣 908-梭梭 909-沙棘 910-紫穗槐 911-其它灌木树种 940-金银花 950-草木樨 951-蓖麻 952-麻黄 953-黑麦草 954-红豆草 955-燕麦草 956-三叶草 957-冰草 958-猫尾草 959-星星草 960-披碱草 961-早熟禾 962-沙打旺 963-雀麦 964-芒麦 965-沙蒿 966-油蒿 967-籽蒿 968-碱茅 969-针茅 970-苜蓿 971-狼毒 972-骆驼 973-其它草类

附件4 国家I级保护野生树种名录

I级保护野生树种

巨柏、苏铁属(所有种)、银杏、百山祖冷杉、梵净山冷杉、元宝山冷杉、资源冷杉(大院冷杉)、银杉、巧家五针松、长白松、台湾穗花杉、云南穗花杉、红豆杉属(所有种)、水松、水杉、普陀鹅耳枥、天目铁木、伯乐树(钟萼木)、膝柄木、东京龙脑香、狭叶坡垒、坡垒、多毛坡垒、望天树、银缕梅、长蕊木兰、单性木兰、落叶木兰、华盖木、峨眉拟单性木兰、珙桐、光叶珙桐、云南蓝果树、合柱金莲木、掌叶木、显脉金花茶、凹叶金花茶、顶生金花茶、毛瓣金花茶、猪血木。

II级保护野生树种

贡山三尖杉、蓖子三尖杉、翠柏、红桧、岷江柏木、福建柏、朝鲜崖柏、秦岭冷杉、台湾油杉、海南油杉、柔毛油杉、太白红杉、油麦吊云杉、大果青扦、兴凯赤松、大别山五针松、红松、华南五针松、毛枝五针松、金钱松、黄杉属(所有种)、榧属(所有种)、台湾杉(秃杉)、梓叶槭、羊角槭、云南金钱槭、盐桦、金平桦、天台鹅耳枥、夏蜡梅、七子花、十齿花、连香树、千果榄仁、白菊木、栌菊木、四数木、无翼坡垒、广西青梅、青皮(青梅)、翅果油树、杜仲、东京桐、台湾水青岗、三棱栎、山铜材、长柄双花木、半枫荷、四药门花、油丹、香樟、普陀樟、油樟、卵叶桂、润楠、舟山新木姜子、闽楠、浙江楠、黑黄檀、降香、格木、山豆根、绒毛皂荚、花榈木、红豆树、缘毛红豆、紫檀、油楠、任豆、剑叶龙血树、地枫皮、鹅掌楸、大叶木兰、馨香玉兰、厚朴、凹叶厚朴、长喙厚朴、圆叶玉兰、西康玉兰、宝华玉兰、香木莲、大果木莲、毛果木莲、大叶木莲、厚叶木莲、石碌含笑、峨眉含笑、云南拟单性木兰、合果木、水青树、粗枝崖摩、红椿、毛红椿、海南风吹楠、滇南风吹楠、云南肉豆蔻、喜树、蒜头果、水曲柳、董棕、龙棕、马尾树、绣球茜、香果树、毛茶、丁茜、黄蘖(黄菠椤)、川黄蘖(黄皮树)、钻天柳、伞花木、海南紫荆木、紫荆木、蛛网萼、拟海桑、广西火桐、丹霞梧桐、海南梧桐、蝴蝶树、平当树、景东翅子树、勐仑翅子树、长果安息香、圆籽荷、大苞白山茶、凤凰山茶、云南山茶花、雕果茶、土沉香、柄翅果、蚬木、滇桐、海南椴、紫椴、长序榆、榉树、海南石梓。

 

附件5 各工程所需增加的内容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核查技术细则

为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要求,保证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提高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天保工程政策、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核查依据:国家批准的省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以及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

二、核查范围、内容与要求

(一)核查范围:17个省(区、市)20个省级实施单位(以下简称省):即长江上游地区的重庆、湖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6个省,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内蒙古、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个省,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的吉林、海南、新疆3个省,,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3个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二)核查内容:森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三、核查单位的抽取

  (一)县(局)的抽取。对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的天保工程省,有公益林核查抽取单位的要与抽取的公益林核查县(局)相一致;对没有公益林建设任务的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按照县(局)任务量从大到小排队,形成闭合循环,随机确定起始号,按天保总县数除以应抽取核查的县(局)数确定间隔号,抽取单位的比例不小于该省(区、建设兵团、森工集团)实施天保工程县(局)总数的15%

(二)乡镇(林场)和责任区的抽取。比照抽取县(局)的方法,在每个县(局)随机抽取3个乡镇(林场),每个乡(林场)随机抽取4个管护责任区(按签订的管护合同为依据划分)。

四、森林管护项目核查方法

  (一)核查具体内容:管护责任(合同)书、巡山记录、管护设施、管护人员的落实情况。

  (二)按县(局)提供的管护合同(没有合同的按管护人员花名册)逐一对抽中管护区人员身份证(其他能够证实本人身份的证件)、承包合同、管护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

(三)填写表1“森林管护调查卡片”,按要求计算分值;按管护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森林管护落实情况得分数。

得分标准如下:

  总分100分,其中:

  1、管护责任(合同)书30分: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人的得满分,没有签订的不得分。

  2、巡山记录15分:有25天以上管护记录的得15分;记录不全的,每缺少5天扣3分,不足5天或没有记录的不得分。

  3、管护设施15分:有管护标识或设卡(与综合核查外业结合检查)的得15分,没有的不得分。

4、管护人员抽查核实情况40分。抽中的管护人员与签定的责任(合同)书相符的得40分,列入管护人员名单但没有签定责任(合同)书的扣20分,列入管护人员名单但核实后没有其人(虚假)的扣40分。

(四)管护评价指标计算: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率按以下公式

全县(局)签订责任状责任区面积是各责任区面积的总和,通过查阅全县(局)管护合同数或管护合同汇总情况填写。

  (五)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评定:综合评定指标满分100分。其中,90分(含)以上为“好”,70分(含)―90分(不含)为“一般”,少于70分为“差”;将各管护卡片的分值,按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抽查乡镇(林场)得分,再以此方法,计算出县(局)的平均得分,填写表2

五、核查成果及要求

  纳入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报告中一并汇总,提供文字报告和各省各类核查项目统计汇总表,同时提供报告文字部分(word格式)及数据表格软盘各1份(excel格式)。

  (二)报告内容

  1、工作开展情况、任务量、被核查单位数、工程数、工作时间、参加人员及核查、调查方法等。

  2、核查结果:用文字和表格分述被核查单位天保工程实施情况,方案执行情况,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3、分析评价:以省为单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详细分析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天保工程成效好坏的原因,用典型事例说明,并客观作出评价。

  4、经验、问题、建议。

5、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个案,附典型材料。

(三)成果提交时间为核查当年的8月底。

国家林业局天保中心  2002520


1:森林管护调查卡片

 

          县(局)          乡镇(林场)                                     责任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号码

 

合同号

 

合同期限

 

管护形式

 

管护面积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森林起源

 

专职/兼职

 

1、管护责任:(合同)书    / 

2、巡山记录: 25天以上 / 24―20 / 19―15 / 14―10 / 9―5 / 5天以下

3、管理设施:   / 

4、管护人员核实情况:  符合 / 有人员无合同 / 名字虚假

   

1、管护责任得分

 

2、巡山记录得分

 

3、管理设施得分

 

4、管护人员核实情况得分

 

 

 

说明:l、属于哪一类的在相应栏目的位置打“√”。

2、管护面积按管护合同填写。

3、管护形式:专业管护、个体承包管护、其它。

4、森林起源是指天然林或人工林。

2: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情况

          县(局)                                          单位:亩、%

单位

管护责任落实

管护措施落实评定

备注

规划管护面积

签订责任状管护面积

落实率 %

综合得分

等级评定

01

02

03

04

05

 

 

 

 

 

 

 

说明:1、本表除“落实率”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他各项指标一律取整数。

   2、签订责任状管护面积:是指管护责任(合同)书面积。

3、等级评定:分为好(≥90分)、一般(70≤一般<90分)、差(<70)


二、退耕还林工程

(一)在退耕还林核查中,增加对历年部分的核查。核查方法同前。核查县级单位由国家林业局确定;核查乡抽取时,如工程实施范围不足三个乡时,可以村级行政单位为基本核查单位抽取、核查。

(二)在退耕还林核查中,在记载五大林种的同时,还需要单独记载退耕还林的生态林和经济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经济林标准按《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林退发[2001]550号,见附件5)执行。

(三)相关指标

1、苗木合格率

2、良种使用率

3、经济林水保措施情况:

4、退耕地造林面积保存率

  5、荒山荒地造林面积保存率

(四)退耕还林工程人工种草部分核查方法(只查当年实绩和上一年保存情况)

1、对人工种草的小班,采用样方调查法。样方设置原则为:机械布设1×1平方米的样方,在样方内调查人工种草的株数或覆盖度。10亩以下的小班(地块)调查样方数量不少于30个;10亩以上的小班(地块)调查样方数量不少于50个。

2、人工种草合格标准:覆盖度≥40%为合格样方;合格样方率≥80%的小班为合格小班。

3、人工种草保存标准:覆盖度≥60%为合格样方;合格样方率≥80%的小班为合格小班,计为保存面积。

(五)调查记载特殊要求

  1、退耕还林工程中,上报为人工造林面积,实际为种草的小班,小班卡片的常规核查部分核实面积记为0、退耕还林工程部分记载实际核实面积。

2、退耕还林工程中的林粮间作小班,小班卡片中的退耕还林工程部分核实面积应如实调查记载,并调查记载其中“林粮间作面积”与“间作农作物名称”

3、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小班增加“土壤质地”调查因子,按以下代码填记:

1-粘土(湿时可搓成粗约3毫米的细条弯成环而无裂纹,用手捻有滑腻感;干时坚实,用小刀能划出光滑的线条);

2-壤土(湿时能搓成粗约3毫米的细条,但不能弯成环;干时用小刀能划出粗糙的条痕);

3-砂壤土(湿时不能搓成条,只能搓成团,含有较多的砂粒);

4-砂土(不能搓成团,干时分散成单粒)。

4、在全省外业工作开展前,如省林业厅(局)提出并签字盖章认定上年度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上报面积全部为其它年度的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面积,则对这部分面积仍按原下达的任务进行核查。在具体核查中,作业年度填写实际作业年度,小班卡片的常规核查部分核实面积与退耕还林工程部分核实面积均须如实调查记载。同时,将年度作业而没有按照年度统计上报的退耕还林工程面积,由各院将有关情况报综合核查办公室(资源司),由综合核查办公室(资源司)重新抽取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核查县。抽乡方法按各乡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面积由大到小排序机械抽取,抽乡起始号、间隔数由资源司另行确定。对这部分核查县只核查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面积。

5、地域上相对集中,含多个小地块的小班,原则上仍按一个小班核查。

6、北方地区杨树种植最低密度调整为50/亩(退办字[2002]20号)。

 

附件6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

林退发[2001]550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林业局: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生态林和经济林,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因特殊情况以上标准难以执行,需要作部分变更的,其变更请务必报我局批准。

原以我局办公室办造字[2000]72号印发的《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OO一年十二月三日(国家林业局印)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退耕地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  主要术语

2.1 生态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以及竹林等。

2.2 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3 生态林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生态林。

3.1 造林树种。附表1中所列的乔木树种;附表2中所列的灌木树种;附表3中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兼用树种。

3.2 造林密度。乔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100株(竹类为35株),北方为120株;灌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亩150株,北方为170株。附表3中的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兼用树种,其造林密度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3.3 植被配置。用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时,根据各树种的比例乘以规定密度来确定各树种的株数下限;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与草进行乔草、灌草以及乔灌草混交时,若当年草的盖度大于0.2,各树种的密度下限不得小于规定造林密度的90%;附表3中的树种与灌草混交时,当年灌草盖度不得小于0.2

3.4 经营措施。生态林经营主要是利用自然地力形成和恢复林分植被。禁止采取大面积的垦复、松土、割灌、除草等抚育措施。

4 经济林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经济林。

4.1 造林树种:附表4中所列的经济林树种;附表3中所列的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兼用树种。

4.2 造林密度:达到《造林技术规程》中规定的造林密度要求。

4.3  植被配置:用附表3和附表4中的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时,根据各树种的比例乘以规定密度来确定各树种的株数下限;附表3中的树种虽与灌草混交,但当年灌草盖度小于0.2

4.4 经营措施:经济林采用嫁接苗、大苗、名特优苗等,造林后可进行局部垦复、松土、施肥等抚育措施,同时必须采取林草间作和建造生物埂等水保措施。

5 其它情况

5.1 生态林与经济林带状、块状混交时,根据混交比例分别计入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

5.2 林与草带状、块状混交但达不到生态林和经济林造林密度和植被配置要求时,按林草所占比例分别计入林和草面积。

6 附则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表1 生态林造林主要乔木树种

南方地区

北方地区

松树、落叶松、杉木、柳杉、水杉、池杉、红豆杉、云杉、冷杉、柏树、栎类、栲树、水青冈、桦树、桤木、椴树、桉树、樟树、槭树、楝树、杨树、柳树、刺槐、中槐、榆树、朴树、银杏、合欢、相思、檀树、楸树、木麻黄、鹅掌楸、核桃楸、鹅耳枥、黄连木、杜英、喜树、女贞、翅荚木、枫香、石栗、石楠、楠木、连香树、泡桐、枫杨、檫树、木荷、香果树、红椿、香椿、臭椿、杨梅、榕树、任豆、八角、刺楸、南酸枣、拟赤杨、蓝果树、楠木、重阳木、木莲、红豆树、皂荚、领春木、虎皮楠、青檀、珙桐、银鹊树、竹类

松树、落叶松、云杉、冷杉、柏树、栎类、栲树、桦树、桤木、椴树、槭树、楝树、栾树、杨树、柳树、刺槐、中槐、檀树、榆树、银杏、楸树、鹅掌楸、核桃楸、水曲柳、黄波罗、香椿、臭椿、油桐、泡桐、杜松、杜梨、黄栌、皂荚、白蜡、沙枣、鹅耳枥、文冠果、梧桐、合欢、火炬树

注: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的划分,与执行粮款补助的南北方地区相同,下同。

 

附表2 生态林造林主要灌木树种

南方地区

北方地区

茅粟、野山楂、冬青、化香、白檀、海棠、蔷薇、山胡椒、山苍子、乌药、灌木竹类、报春、爬柳、盐肤木、夹竹桃、三棵针、狼黄荆、蛇藤、山茶、锦鸡儿、绣线菊、?兆幽尽⒔鹇泼贰⑿∞痢⑸矫?豆、黄荆、黑荆、杭子梢、杜鹃、车桑子、余甘子、沙棘、马桑、胡枝子、广东紫珠、黄栀子、金银花、山葡萄、野葛、黄栌、火棘、紫穗槐、三桠、金银子、野山楂、绣球、刺五加、木瑾、茉莉、栀子、十大功劳

锦鸡儿、金缕梅、沙地柏、绣线菊、黄刺玫、黄蔷薇、榆叶梅、珍珠梅、虎榛子、胡枝子、胡颓子、毛樱桃、紫穗槐、金银花、杜鹃、越橘、刺五加、山桃、小蘖、丁香、黄栌、黄荆、荆条、野葛、酸枣、连翘、河蒴荛花、荚?o、欧李、梭梭、柠条、毛条、花棒、柽柳、沙棘、沙柳、沙枣、忍冬、连翘、白柳、麻黄、黄柳、杨柴、踏郎、白刺、文冠果、沙蒿、沙拐枣、榛子、狼牙刺、沙冬青、杞柳、白刺花

 

附表3 生态林和经济林造林主要兼用树种

南方地区

北方地区

油茶、核桃、油橄榄、乌桕、板栗、枣树、柿树、木瓜、木豆、任豆、茶树、桑树、漆树、花椒、杜仲、厚朴、山茱萸、山核桃、香榧、油桐

黑核桃、核桃、板栗、枣树、柿树、山杏、山楂、桑树、花椒、枸杞、杜仲、漆树、油橄榄、乌桕、油桐、山茱萸

 

附表4 经济林造林主要树种

南方地区

北方地区

芒果、桔、柚、橙、龙眼、荔枝、枇杷、猕猴桃、树莓、黄皮、苹果、梨树、杏树、桃树、李子、葡萄、石榴、肉桂、黄柏、花红、樱桃

苹果、梨树、杏树、桃树、李子、葡萄、石榴、无花果、猕猴桃、樱桃、海棠、沙果、阿月浑子、黑穗醋栗、巴旦杏、仁用杏


 

附件7

 

一、主 要 树 种 造 林 密 度 表

(GB/T 15776-1995 附录A)

 

树种

密度,株/hm2

树种

密度,株/hm2

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

3000-6750

旱柳和其它乔木柳

240-1500

火炬松、湿地松

1500-2400

泡桐

一般

195-1500

油松、黑松

3000-5000

农桐间作

45-60

落叶松

2400-5000

油茶

1110-1650

樟子松

1650-3300

三年桐

600-900

红松

3300-4400

千年桐

150-270

杉木

1650-4500

核桃

一般

300-600

水杉

1250-2500

间作

150-370

樟、油樟

1350-6000

油橄榄

300左右

柳杉

2400-4500

枣树

220-600

桉树

2500-5000

柑桔

800-1200

木麻黄

2400-5000

板栗

220-1650

枫杨

1350-2400

山楂

750-1650

刺槐

1650-6000

猕猴桃

450-900

桢楠

2500-3300

漆树

450-1200

侧柏、柏木、云杉、冷杉

4350-6000

散生竹

330-500

栎类

3000-6000

从生竹

520-820

胡桃楸、水曲柳、黄波萝

4400-6000

沙枣

1500-3000

木荷

2400-3600

苹果、梨、桃、、李、杏

450-1240

檫树

600-900

巴旦杏

300-450

桤木

1650-3750

沙柳、毛条、柠条、柽柳

1240-5000

榆树

1350-4950

花棒、踏朗、沙拐枣、梭梭

660-1650

杨树

240-3300

沙棘、紫穗槐

1650-3300

相思类

1200-3300

花椒

600-1600


二、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

GB/T 18337.3―2001 附录D

树种(组)

三北

北方

南方

马尾松、华山松、黄山松

 

1200-1800

1200-3000

云南松、思茅松

 

 

2000-3300

火炬松、湿地松

 

 

900-2250

油松、黑松

3000-5000

2500-4000

2250-3500

落叶松

2400-3300

2000-2500

1500-2000

樟子松

1650-2500

1000-1800

 

红松

 

2200-3000

 

云杉、冷杉

3500-6000

2200-3300

2000-2500

杉木

 

 

1050-2500

水杉、池杉、落羽杉、水松

 

 

1500-2500

秃杉、油杉

 

 

1500-3000

柳杉

 

 

1500-3500

侧柏、柏木

3500-6000

3000-3500

1800-3600

刺槐

1650-6000

2000-2500

1000-1500

胡桃楸、水曲柳、黄波萝

 

2200-3300

 

榆树

3330-4950

800-1600

 

椴树

 

2000-2500

1200-1800

桦树

1500-2200

1600-2200

1500-2000

角栎、蒙古栎、辽东栎

 

1500-2000

 

樟树

 

 

630-810

楠木、红豆树

 

 

1800-3600

厚朴

 

 

950-1650

檫木

 

 

750-1650

鹅掌楸

 

 

1250-2250

木荷、火力楠、观光木、含笑

 

 

1200-2500

泡桐

 

630-900

630-900

栲、红椎、米槠、甜椎、青檀、麻栎、栓皮栎、板栗

 

630-1200

810-1800

青冈栎、桤木

 

 

1650-3000

枫香、元宝枫、五角枫、黄连木、漆树

 

630-1200

630-1500

喜树

 

 

1100-2250

相思类

 

 

1200-3300

木麻黄

 

 

1500-2500

苦楝、川楝、麻楝

 

750-1000

630-900

香椿、臭椿

1600-3000

750-1000

2000-3000

南洋楹、凤凰木

 

 

630-900

桉树

 

 

1200-2500

黑荆

 

 

1800-3600

杨树类

1350-3300

600-1600

 

毛竹、麻竹

 

 

450-600

从生竹

 

 

500-825

秋茄、白骨壤、木榄

 

 

10000-30000

无瓣海桑、海桑、红海榄等

 

 

4400-6670

银桦、木棉(四旁)

 

 

330-550

悬铃木、枫杨(四旁)

 

 

405-630

柳树(四旁)

 

600-1100

500-850

杨树(四旁)

 

500-1000

250-850

山苍子

 

 

3000-4500

沙柳、毛条、柠条、柽柳

1240-5000

 

 

花棒、踏朗、沙拐枣、梭梭

660-1650

 

 

沙棘、紫穗槐、山皂角、花椒、枸杞

1650-3300

1650-3300

 

锦鸡儿

1500-3000

800-1500

 

山杏、山桃

450-650

350-500

 

密油枝、黄荆、马桑

 

 

1500-3300

注:三北地区含黄河区和青藏高原区;北方区含东北区;南方区含长江区和东南沿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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