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这其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被业界寄予了较高的期望。 通过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能有效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借助于这一模式,政府可以腾挪出部分资金,将其用于最急迫的领域,还可以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通过变现为重点领域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企业则因此获得了更大的投资空间。无论是过去难以进入相关领域的问题,或是以自身资金难以满足重大项目需要的难题,通过这一合作模式都能成功破解。 路选好了之后,接下来的关键是如何走好。 一来,只有让路更“平坦”,才能走得快。政府层面要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同时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为社会资本提供通畅的投资途径。 二来,只有合作各方实现共赢,才能走得远。既要实现政府更好提供公共服务的目标,又要让投资方有利可图。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尤为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宜对价格管理、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还要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再者,只有以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作保障,才能走得稳。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者,都需要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环境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要想好聚好散,离不开退出机制支撑,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是关键。保障项目的平稳运行,还需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筹建PPP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把各地政府对项目的需求集中上网,同时考虑举办项目洽谈会,并成立与PPP项目相关的基金给予支持,这些都是重要举措。把这条共赢之路走好,是各界共同的期待。LW 《瞭望》2015年第9期 L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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