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样品赠送国外客户的账务与税务处理

 花都天使 2015-03-04

(文/晨星成亿博客)

 

    一、账务处理

    借:营业费用——样品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税务处理

    样品可以不收汇,但是如果你是通过报送出去的,那么依然要去外管局进处核销,但是不需要出具银行出口核销转用联。

如果是收汇的可持退税联一并参与当期的免抵退。

    如果不收汇的要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而且在所得税申报时,相应进行纳税调整。

 

    样品出口相关税法规定:

    1.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最终在境外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必须计征增值税。

    ——通过海关出口并收汇的样品,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与其他产品出口相同。

    ——通过快递出口并收汇的样品不符免抵退税的有关规定,不能享受税,要确定收入,计缴销项税额,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同内销产品一样。

    ——不收汇的样品视同内销产品征收增值税,但由于不符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定义所以会计核算不确定收入,按成本转账,账务处理:

    借:营业费用——样品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确定收入,所以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公允价值确定的销售价与成本这间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总结

    1.样品可以不收汇,但是如果你是通过报送出去的,那么依然要去外管局进处核销,但是不需要出具银行出口核销转用联。

    2.如果是收汇的可持退税联一并参与当期的免抵退。

    3.如果不收汇的要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而且在所得税申报时,相应进行纳税调整。

    本文由晨星成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晨星成亿探讨学习财税业务,欢迎交流讨论。


 

如果收到国外赠送的样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