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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标准

 心理咨询诊所 2015-03-04

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1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

2)城建税=75*7%=5.25

3)教育费附加=75*3%=2.25

4)房产税=5000*4%=200

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

2)城建税=250*7%=17.5

3)教育费附加=250*3%=7.5

4)房产税=500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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