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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雷锋精神 ——写在3月5日前

 棋中王 2015-03-04


“我叫红领巾”、“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许多“50后”还在上小学时,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时髦用语,至今让人记忆犹新。而学习雷锋好榜样,自觉自愿地为他人服务,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这些都源于雷锋精神。

在我看来,雷锋精神最伟大、最可贵、最闪光之处,是他默默无闻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为名,不为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雷锋精神的原动力。因此他助人为乐做好事,从来不留下自己的名字。他冒雨送老大娘和孩子,带病到工地献工,为战友的母亲寄钱,做了无数的好事,一直隐姓埋名,直到受助方辗转找到了部队,才找到雷锋。许多鲜为人知的好事,只有在他牺牲后才从他那光彩照人的日记中发现。人们敬佩雷锋的这种精神,于是效仿雷锋这种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方式,成为那个时代许多人的道德行为准则和道德情操的追求目标。

然而,当下令人眼花缭乱的学雷锋活动,形式主义、功利主义色彩浓厚。有些人学雷锋,已并非是弘扬雷锋的“不为名,不为利”的精神境界,而是沽名钓誉,尽管也做好事、做奉献,但实际是在追求名利。“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某企业家自称非常敬佩雷锋,也想做雷锋式的人。于是,效仿雷锋那幅身着棉军装手握钢枪画像,把自己“化妆”做秀的“雷锋照”发到网上。尽管这位企业家做过许多慈善,甚至号称过“首善”。再譬如,每年3月5日“雷锋”扎堆现象。记得有这样一则报道,“每年三月,敬老院集中出现'雷锋’。第一拨'雷锋’来了,帮老爷爷洗澡,老爷爷很开心。洗好了,穿上衣服,第二拨'雷锋’又来了,又给老爷爷脱衣服……第三拨'雷锋’又来了,老爷爷干脆不穿衣服,等他们来洗澡”。其实,这种只图其表面的东西,只能说是形式上的学雷锋,或者说是学雷锋的形式主义。与学习雷锋精神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崇高的思想境界相去甚远。

诚然,我们更应该向那些真正像雷锋做好事那样隐姓埋名的普通人致敬。前段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无锡一位自称“炎黄”的退休老人,27年向养老院、希望小学、困难群体捐款数万不留姓名,人们多年寻找“炎黄”未果。若不是“炎黄”意外地晕倒在给灾区捐款汇款的邮局营业厅,这个“雷锋”还不会被发现。河南年逾八旬的毛衣奶奶6年织毛衣300件捐给福利院孤儿不留姓名地址,被记者费尽周折找到,才被《新闻联播》关注播出。老人被采访时,只是淡淡地说,她总想为社会干点啥。她就是觉得,这些孩子需要关爱。人们恐怕不会忘记当年那位年轻质朴的23岁的“托举哥”,广州天河区东圃怡东苑,一个3岁女童卡在4楼阳台的花架上,身体凌空,命悬一线,是这位“托举哥”在无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迅速爬上3楼防盗网外,奋力托举女童15分钟,使女童安全获救,随后悄然离去……我想,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呼唤的雷锋精神。假如我们全社会的学雷锋都像这样,真正的雷锋精神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何愁社会风气不能扭转,何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充分体现。又岂能出现网友戏称的“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现象呢?

所以我们说学雷锋,并非是简单的口号,也不是单纯的做点助人为乐的好事,关键是让雷锋的这种精神,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一种道德规范,成为每个人应具备的思想境界。正如毛泽东说的那句名言: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

(原创于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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