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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段】夫正官之克日干也,如父兄之教子弟,虽鞭笞之,斥辱之,其意不过范之以正而已。若七杀者,止以势力相凌夷,其人本不良,其意甚不厚,如敌国之争胜,如仇家之伺间,我苟不足以相敌,则惟有束手受祸而已。故用偏官者,有敌杀之法,有化杀之法,有驾杀之法,有合杀之法。 淬砺按语:此举例以明正官克身之有情,七杀伤身之无情。至于用杀之法,此与诸书相类,无非敌杀、化杀、驾杀、合杀之法,以下各段分而述之。 《御定子平》之偏官七杀格
【第003段】敌杀者,用于用刃,日元遇刃而旺。譬之我国既富且强,则敌人虽有鸱张之势,亦必回翔驯扰,而不敢发,而我反得以树其威,以尽其用。故《诀》云:“刃星得合功名远。”《集说》云:“有官有杀宜身旺。”《继善篇》云:“身强杀浅,假杀为权。”《喜忌篇》云:“杀旺运纯,身旺而为官清贵。”此之谓也。 淬砺按语:此释前文敌杀之法,必要日元强盛,日元之势与杀星之势相衡显占优势方可。一为主克者,一为被克者,如若日元之势不过略盛杀星之势,则绝无敌杀之义,乃抱虎同眠也。盖岁运变化,一旦杀星得地,必然灾生不已。 《御定子平》之偏官七杀格
【第004段】化杀者,利于用印,盖众杀耽耽,其势可畏,苟有些微印绶,或隐或现于前后左右之间,则为之杀者,贪生忘克,杀愈多而印愈旺,印愈旺而身愈强。夫杀主于杀,而印主于生,是干戈化为玉帛也。故《六神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集说》云:“当权者,用杀而兼用印。”《碧渊赋》云:“逢杀看印,遇印以荣华。”《涯泉》云:“七杀印旺生身,功名垂手。”此之谓也。 淬砺按语:此释前文化杀之法。大凡人之八字,柱中杀势强旺,则日元之势必衰弱,值此之时,虽云喜印星化杀以生身,然却不宜印星太多,只喜“些微印绶”即可。盖缘若印绶太多,则衰弱之日元反不足以受其生,反成日元之害也!是以“些微印绶”诚为此段点晴之语,学者宜细玩之。 《御定子平》之偏官七杀格
【第005段】驾杀者,其用在食伤,我生之伤官食神,即我之股肱心腹,其气本相通,其力足相卫,但能透出一点光灵,遥遥相射,而杀之胆已丧矣,杀之鼻已牵矣,马也而可驾以乘,牛也可驾以载。制之者,所以驾之也。故《涯泉摘锦》云:“七杀有制化权,定产麒麟之子。食神制杀生财,富贵双全之人。”《六神篇》云:“一杀为害,独力可擒。”又云:“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此之谓也。但恐制伏太过,反至无成。设使大运复行制伏之乡,其败必矣。所谓“尽法则无法,药多则不灵”也。 淬砺按语:此释前文驾杀之法。此与用印之法相类,亦只宜“一点光灵”而已,是造化喜精不喜多也。如若食伤太多,则多是制杀太过之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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