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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民间信仰场所改为道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道场所志 2015-03-05

据有关方面2007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56个民族信仰当中41个民族信仰道教。多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单设民间信仰,不少地方的道教神庙被划为民间信仰场所,交由民主组织管理。道教界一直反对单设民间信仰,主张将现有民间信仰场所明确为道教活动场所,交由道教组织管理。从近年情况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隐忧日益凸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道教被人为割裂、分化。道教是多神教,可以说是民间信仰的母体,是其集总与提升,是民间信仰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民间信仰所祀之神绝大多数本身是道教人物,属于道教的基本信仰。民间信仰是道教的基石所在,人为地割断其联系,特别是从政府管理层面上将其割裂开来,势必将从根本上瓦解道教,是对本土宗教道教的一种轻视、对道教组织的一种分化、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的一种不尊重。

二、多数民间信仰场所成为少数利益人群的无烟工厂,成为贪腐的温床。民间信仰场所的建设,大多是在传统道教场所建筑或被破坏的原有庙宇建筑上恢复的,由于脱离了道教组织的联系和指导,多方插手、混乱无序已蔚然成势,多数成为了利益群体的“无烟工厂”。而宗教工作部门无力处置、或介于多种原因不便处置、无法处置,往往最终以发证、收费草草了事,其中乱象、后果可想而之。

三、少数民间信仰场所成为渗透的突破口。由于民间信仰场所不设教职人员,不归属任何宗教团体,导致大批入教动机不纯、长期不愿接受政府宗教部门和道教组织管理的人员流入民间信仰场所。缺乏了道教这个母体的民间信仰,摆脱了道教组织的“掣肘”,已经成为一盘散沙,成为一些乌合之众的载体,成为管理的空白,于是给境内外各种势力的渗透、各种邪教的侵入、一些不法分子的活动,腾出了合理的阵地,赋予了合法的身份,让出了大批的信教群众。若任其发展,当外来渗透一旦填充了人们的信仰空间,加上各种势力的操纵,宗教矛盾将不可避免,类似中东、北非之乱的悲剧将有可能重演。

四、有的民间信仰场所被宗族势力“借壳上市、借尸还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中的大部分,是由当地基层一些在职或者退休的村、乡、镇干部为主管理,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多半都是宗族乡亲,有的民间信仰场所在他们的管理和影响下,成为本宗本族的聚合甚至祭祀之所,加之有的民间信仰场所主祀之神本就是当地某姓某宗之祖,时间长了,大有演变为宗族祠堂之忧,已销声匿迹的宗族势力大有悄然回归、借尸还魂之势。

为此,我们建议:取消单列民间信仰,将其改为道教活动场所,纳入道教逐步规范管理。尽管各级道教组织尚在逐步恢复完善中,但如果将用在单列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力量与道教自身的力量和传统及优势整合起来,以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思想、文化之势,重现昔日汉唐之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我们将大有可为。

本文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至安道长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

来源:道教之音http://www./article/sort028/info-15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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