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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新《环保法》实施两月 罚款723万元 拘留107起

 haosunzhe 2015-03-05


3月4日,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个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是非常严格的。


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3月2日,在环保部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


潘岳介绍,公检法也积极介入新《环保法》实施,环保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最高检察院于今年1月29日发布了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反馈、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


潘岳介绍,各地法院最近还相继受理和审判了一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针对6家化工企业违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成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6家企业承担1.6亿元环境修复费。


环保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介绍,这起案件的环境修复费金额是按照环保部建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判决的。别涛表示,环保部相关部门正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鉴定和赔偿标准进行研究,今后违法企业不仅要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对造成的人身损害等违法损失也需要给予赔偿。


潘岳强调,新《环保法》执行开局良好,但目前的成绩还远远不够。潘岳介绍说,陈吉宁部长指出,新《环保法》为新时期加强环保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执法弱,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


“新《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是国家在新常态下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制度支撑,它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环保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铁腕执法,不折不扣把新法贯彻落实到位。”潘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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