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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探索

 我不是大龙 2015-03-09

?/刘堃、吴博(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

商业银行的非信贷资产是相对于信贷资产而言的,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上除了信贷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一般而言,抵债资产、应收欠息、挂账等高风险资产,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等资金业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近年来创新出现的银行自营资金直投非标准债权、买入返售资产、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都可归入非信贷资产范畴。但对非信贷资产的内涵和外延,无论在监管部门还是商业银行,事实上并未形成统一结论,对其的研究深度、重视程度以及管理水平都远远落后于信贷资产,更逞论跟上当前商业银行转型过程中方兴未艾的非信贷业务创新步伐。本文试图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有限的实践,对改进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思考。

一.非信贷资产的监管沿革与管理现状


针对非信贷资产的监管规定散见于不同监管部门不同时期的多个文件中(见表1)。人民银行先后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提出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标准对贷款之外的各类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并要求以风险分类为基础计提损失准备。2003 年银监会成立后,要求将五级分类的资产范围扩展到所有信贷类资产,并试行对非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损失准备的具体规定则由财政部金融司于2005 年发布,要求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都应提取呆账准备,其中对同业拆借、存放同业、应收款项等非信贷资产,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进行风险分类,然后根据分类结果, 参照贷款专项准备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近十年来,监管机构基本沿用了上述思路,维持在原则性规定层面,未发布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标准或拨备计提要求,亦未见实施现场检查,即便是2012 年更新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也只提高了计提比例,与多次更新、不断细化的信贷资产监管政策形成鲜明对照。



在上述监管文件指引之下,商业银行一直在探索管理非信贷资产风险,当然实践做法不尽相同。有的银行制定了专门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与减值拨备管理办法,基本照搬信贷资产有关标准,但并未得到严格的落实执行;部分银行重点针对债券投资、衍生品、股权等部分经营性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而有的银行甚至只是对抵债资产等明显存在损失的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并计提拨备;有的银行在风险管理部内专门成立处室,统一组织对非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其他银行则大多分散在资产保全、业务经营部进行;有的银行财务部门根据风险分类部门的建议计提拨备,也有银行由财务部门负责直接计提;还有少数银行专门开发了非信贷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见,目前各家银行对非信贷资产的管理水平总体上是相当初步的,主要表现在管理职责分散、业务情况不明、风险分类零碎、拨备计提粗放、信息系统落后等方面。


追根溯源,导致目前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基础薄弱的主观原因是各方重视程度不够,客观原因则是近十年来我国尚没有哪家商业银行因资金业务中交易对手违约等发生过大额实际损失的案例,而抵债资产折损、挂账核销等常规损失均在容忍度范围之内。迄今为止,大部分非信贷资产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被认为是比较安全的,即使没有严格集中的管理,也不会像信贷资产那样发生直接和显著的损失。但问题是,这种情况正在迅速发生改变。

二.新形势下加强非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我国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业务转型和产品创新。一方面,债券市场、信托、第三方理财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使得银行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的占比从2002 年的95.5% 一路下降到2013 年前三季度的55.8%,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受到“金融脱媒”的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面对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为了摆脱过于依赖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满足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应对激烈的同业竞争并提升资金回报,纷纷将同业业务、资管理财、投资银行、银行自营资金投资非标准债权等非信贷业务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和利润增长点。上述两方面共同体现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就是非信贷资产占比不断提高。根据我国五大商业银行2013 年第三季度季报的数据,非信贷资产在总资产的平均占比达47.29%(图1),总规模上已经基本占到商业银行资产的半壁江山。



相对于非信贷资产的快速发展,目前对其的监管要求显得过于原则,银行管理实践相当粗放,显然难以应对非信贷资产规模不断攀升、结构日益复杂、风险明显上升的现实,反过来这也折射出当前进一步加强非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


第一,非信贷资产种类繁多且创新不断,对风险管理提出新的挑战。非信贷资产种类繁多、结构复杂,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分布在众多会计科目中,特别是近年来兴起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创新业务,由于期限错配、业务链条拉长、监管规则滞后,风险暴露及其管理难度极大,这对原本薄弱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二,资金业务相关非信贷资产的潜在风险日益凸显。近年来,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和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资金业务风险极小”的传统认识事实上被打破,非信贷资产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如2013 6 月我国银行间市场出现的“钱荒”,也警示同业业务有可能因为流动性危机而出现违约风险;未来随着债券市场上发债主体和债券种类的增加,银行持有的各类信用债券也很可能因为发行人破产、交易对手违约等发生损失。


第三,非信贷资产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商业银行纷纷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种资产、各类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如果占总资产半壁江山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观,那么这个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就是跛脚的。显然,商业银行有必要从现在开始,针对非信贷资产强化管理,补上这一短板。

三.构建“三原则+三支柱+五构面”的非信贷资产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该秉承“抓重点、抓关键”、“求借鉴、求整合”和“集约化、结构化”三项原则,重点把握业务统计、风险分类和减值拨备这三块支柱,从总体模式、管理制度、具体方法、架构流程和信息系统五个层面出发,构建统一有效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可简称为“335”结构(图2)。


(一)三项原则


原则一是“抓重点、抓关键”。如前所述,非信贷资产规模巨大、种类多样、特征各异,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既不能止步于目前的以偏概全、简单应对,也不能事无巨细、极尽繁琐,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从时间维度看,应该抓住“存续期”这个非信贷业务生命周期的重点阶段,因为业务准入和叙做已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把关,且已有良好的业务管理基础。从截面维度看,应该抓住“风险管理”这个关键方面,实现风险收益相平衡,因为收益因素已经在业务创新转型时得到充分考虑。从资产种类看,应重点集中在风险暴露较大、资产价值损失明显的经营性非信贷资产,如银行抵债资产、清理类股权投资、应收案件诉讼费垫款、非业务性挂账、待处理资产,以及不良、监察名单贷款的应收利息等,至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非信贷资产,适应于其他会计管理范畴,采取诸如折旧、摊销、核销等方式处理。


原则二是“求借鉴、求整合”。要对非信贷资产进行高起点、高效率的风险管理,一方面要借鉴信贷资产现有的经验,包括以贷款五级分类为核心进行贷后资产质量监控,对减值资产计提减值拨备,对不良资产采取保全清收措施等,在此起点上再充分体现非信贷资产特有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要整合相关业务管理中的既有信息,通过对业务明细信息的分析来判断具体资产的风险情况,如所处金融市场环境、交易对手信用水平、资产外部评级等,这就涉及到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调用和整合。


原则三是“集约化、结构化”。各类非信贷资产的业务要素和风险特征各不相同,因而要打通原本存在的业务和部门之间的壁垒,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建立全行统一的标准、方法、系统等。将原本分属于不同部门、分散于不同系统的非信贷资产,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风险分类和拨备计提,并根据统一字段要求归集到专门的管理系统中,实现“分散化业务经营、集约化风险管理、结构化信息归集”。

(二)三块支柱


一般而言,风险管理全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计量、风险控制等环节。对于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而言,可具体化为三块支柱。第一支柱是业务统计,要建立涵盖各类非信贷资产的取数渠道和统计口径,汇总全行非信贷资产的资产种类、资产余额、业务明细等信息,并动态反映非信贷资产的创新与发展,具体可参考银行内部的管理会计科目进行业务统计。第二支柱是风险分类,是指按照资产风险严重程度将经营性非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风险类别的过程,具体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类。第三支柱是减值拨备,是指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对经营性非信贷资产中潜在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预先提取相应的准备金。准备金的具体数额可根据非信贷资产预计净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来确定,并计入当期经营成本。


以上三块支柱在风险管理流程中相互联系、紧密关联的。首先,只有全面连续地掌握非信贷资产的业务明细信息,才能对其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对减值资产合理计提拨备,并以此作为风险预警、清收处置乃至损失核销的基础。其次,风险分类是风险识别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把握非信贷资产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结构;在标准法监管体系下,风险分类是确定减值资产范围和拨备计提比例的基本依据。再次,减值拨备计提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管部门和对外信息披露的要求;而在更为高级的内部评级法下,减值拨备也进行风险分类的主要标尺。抓住了以上三个支柱,既满足了银行内部对非信贷资产的管理需求,也能达到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五个构面


一是总体模式。商业银行在理念上要高度重视,明确非信贷资产与信贷资产同为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构成部分。事实上,部分非信贷资产风险往往与信贷资产密切相关。如抵债资产就是在银行债权到期而债务人无法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的情况下,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银行债权的行为,本身就是由信贷资产衍生而来的。可见一定程度上,这类非信贷资产发生减值风险实际上就是原有相关信贷资产(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延续和扩展。因而,非信贷资产完全可以借鉴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模式,如风险五级分类、拨备计提方法、部门职责分工、管理信息系统等。但由于非信贷资产类型的复杂性和风险特征的特殊性,又不能简单模仿和机械照搬。


二是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要以现有的监管要求为基础,结合同业实践经验和自身管理需求,建立专门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办法。以明确的规章制度统领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工作,厘清非信贷资产的分类和范畴,建立非信贷资产损失评估、风险分类、拨备计提等的方法标准。首先要在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中,将具体风险分类和预计损失率分档对应。其次要参考信贷资产的风险五级分类,明确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再次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具体管理各类非信贷资产的业务部门应在分类核心定义基础上,结合资产风险特征和损失评估结果,定期对所管理的各项资产进行准确分类、及时揭示风险。制定并实施专门办法有助于改变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工作目前覆盖不全、职责不清、标准缺失、功能割裂的现状,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制度规范工作。


三是具体方法。首先,要规范减值资产的拨备计提方法。根据非信贷资产风险特征和资产价值实现方式的不同,可选择如下三类方法进行损失评估和拨备计提。一是可收回净值法,也即估计最终可收回现金扣除相关费用及税金后的金额,适用于一次性出售、处置、清收的非信贷资产。二是现金流贴现法,估算非信贷减值资产未来可收回现金流的贴现值,适用于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有持续可回收现金的非信贷资产。三是净资产法,按投资比例计算所持股权企业净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仍在持续经营的企业股权等资产的评估。其次,要采取灵活可行的风险分类方法。具体可根据各类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特征,按照“一头一尾加中间”进行三段式处理。所谓“一头”是指现金、准现金类资产等低风险资产,可初始默认为正常类,单独识别出风险资产后也可划入不良;“一尾”是指抵债资产、非业务性挂账、待处理资产等高风险资产,可初步确认为不良类,逐个评估后确认无风险的也可上升为正常或关注类;而“中间”部分是指不能直接进行风险分类,需要根据损失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分类和资本计提的资产,包括同业拆借、债券投资、买入返售资产等。


四是架构流程。为了使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分工和明确的流程展开,一方面要理顺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首先对各类非信贷资产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对有价值损失风险的资产逐项进行损失评估;其次根据风险分类的标准进行风险五级分类,并根据拨备计提的方法为非信贷减值资产计提拨备;最后进行减值拨备的账务处理,并对五级分类等风险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监管报送和对外披露等。另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原则上风险管理部门制订相关制度办法,牵头各部门进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汇总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信息并对信息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同业务部门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资产保全部门重点对不良类非信贷资产进行清收处置;预算财务部门负责对拨备计提支出核算和对外信息披露;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和分行负责对所管理的非信贷资产进行定期风险分类、拨备计提,并将信息报送风险管理部门。五是信息系统。鉴于各类非信贷资产的日常管理分散于不同业务系统、甚至部分资产还是手工台账管理的现实,建议根据“统一标准、属地负责、分散管理、集中汇总”的方针,设计集成式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系统。具体而言,按照风险管理部门制订的统一标准,由相应业务管理部门分别对所管理的非信贷资产进行定期风险评估、风险分类初分、拨备计提初拨等;再将风险信息汇总到核心账务系统进行集中登记和账务处理;而风险管理部门开发“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应用系统,基于核心账务系统的数据,实现全行非信贷资产的业务统计、信息汇总、修改确认、统计查询和对外报送等功能。在信息系统基础上,还要完善非信贷资产风险信息披露的指标。例如,在现有以“不良贷款率”表征信贷资产质量的基础上,在银行对内业绩考核和对外信息披露中引入“不良资产率”这一指标作为补充,以便统一衡量全行信贷和非信贷资产质量的总体情况。不良资产率的分母是全行资产负债表内的总资产,而分子包含不良类贷款及不良类非信贷资产。此外,对外披露的“减值拨备支出”指标,除了信贷资产之外还应包括非信贷资产的减值拨备部分,作为信贷成本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拨备贷款比等传统指标的补充解读。

四.启示与建议

(一)对商业银行管理的启示


一是要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商业银行依赖传统存贷利差的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资产持有型银行向交易型银行转型的趋势不断加快。以资产管理、债券和衍生品交易、同业拆借、投行业务为代表的“交易型业务”,正在迅速改变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非信贷资产种类不断丰富、规模持续增长。商业银行不仅要继续夯实对传统信贷资产质量的把控,还要主动适应业务创新发展的进程,注重对各类新型非信贷资产类型的风险管理,以保障业务创新不偏离方向、发展转型健康持续。


二是要整合全行资源,建立集中的协调管理机制。由于各类非信贷资产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需要建立涵盖多个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分工明确、集中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这既是自下而上全面涵盖各类非信贷资产的要求,也是自上而下统一风险管理标准、传导风险管理要求的需要。要发挥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职能,集中汇总各相关部门风险管理信息,统一对内风险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的数据口径,并将非信贷资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


三是以管理制度统领实践、以信息系统保障落地。制度设计层面,商业银行要通过制订专门的制度办法来统一标准,据此在全行各部门、各层级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层面,要在新一代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中,统筹设计非信贷资产风险的管理需求,以便形成系统硬约束,在工作执行中落实具体的风险管理标准、流程、分工等。

(二)对监管当局的政策建议


要抓紧研究制定针对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监管指引。建议银监会通过制定专门的监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的监管范围,细化风险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规范非信贷资产拨备计提和清收处置的流程等,尽快改变目前监管指引缺失、监管要求零散模糊的现状,使我国银行业的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能够统一标准、有章可循。目前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报表”中,包含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款项、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非信贷资产,要求各行报送这些资产的五级分类、押品价值和拨备计提等情况。但这一报表显然没有完全覆盖银行非信贷资产的主要种类,因而未来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报表结构,补充针对商业银行主要非信贷资产的报表项目,以全面覆盖和真实反映银行业非信贷资产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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