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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地支生克刑冲等关系

 百灵928 2015-03-13
 
 

 地支冲克刑害速查表(择日用):

 

 关系

巳午

亥子

辰戌丑未

辰戌丑未

亥子

申酉

申酉

亥子

寅卯

寅卯

亥子

巳午

巳申

寅申

丑戌

寅巳

丑未

 

 

   

 

 

 

 

天干地支相生相克

(一)、十天干名称:
    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
      (二)、十天干阴阳:
    阳干:甲、丙、戊、庚、壬.
    阴干:乙、丁、已、辛、癸.
      (三)、十天干五行方位: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戊已中央土.
      (四)、十天干属性:
    甲木,纯阳之木,名为大林木,有参天之势,性坚质硬,栋梁之材,故为阳木.
    乙木,属纯阴之木,名为花草之木,能装扮人间之美,性柔质软,故为阴木.
    丙火,属纯阳之火,名为太阳之火,有普照万物之功,性情刚烈,故为阳火.
    丁火,属纯阴之火,名为灯烛之火,有照亮万物之功,性柔质弱,故为阴火.
    戊土,属纯阳之土,名为高原之土,为万物之司命,其性高、质硬、向阳,故为阳土.
    己土,属纯阴之土,名为田园之土,有生育万物之功,培土溶水之能,其性湿质软,低洼向阴,故为阴土.
    庚金,属纯阳之金,名为剑戟之金,有刚健肃杀之力,其性刚质硬,故为阳金.
    辛金,属纯阴之金,名为饰金,能增艳人间之美,其性软洁静,故为阴金.
    壬水,属纯阳之水,名为江河海洋大水,随地球运转,川流不息,故为阳水.
    癸水,属纯阴之水,名为雨露坑涧之水,气化而得,其性静弱,滋生万物,故为阴水.其水有形无体,随变而变,一生飘流.
      (五)、十天干配四时方位:
    甲乙木:时间为春天,其位东方,名为甲乙东方木.
    丙丁火:时间为夏天,其位南方,名为丙丁南方火.
    庚辛金:时间为秋天,其位西方,名为庚辛西方金.
    壬癸水:时间为冬天,其位北方,名为壬癸北方水.
    戊已土:时间为四季末,其位中央,又主每个季节的最后十八天,名为戊已中央士.
      (六)、十天干与人体的关系:
    甲头、乙项、丙肩、丁胸、戊肚、已脐、庚腰、辛肋、壬股、癸四肢.
    口诀:甲头乙项丙肩求,丁胸戊肚己脐腹,庚为腰间辛为助,壬是股部癸四肢。
      (七)、十天干与五脏六腑的关系:
    日诀: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已脾乡,庚是大肠辛主肺,膀胱三焦在壬方,若问肾水心包处,二者旨在癸中藏.
      (八)、十天干之间的相互关系:
    1、相生:
    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丙火生已土.丁火生戊土,戊土生辛金,已土生庚金,庚金生癸水,辛金生壬水,壬水生乙木,癸水生甲木.
    天干的相生是依据阴阳互生的原理来确定的,阴能生阳,阳能生阴,阳不生阳,阴不生阴.由此,甲木生丁火而不生丙火.(其余类推)
    2、相克:
    甲克戊、乙克已、丙克庚、丁克辛、戊克壬、已克癸、庚克甲、辛克乙、壬克丙、癸克丁.
    因同性相见而克,故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
    3、相合:
    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戌与癸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4、相冲:
    甲庚相冲、乙辛相冲、丙壬相冲、丁癸相冲。
      (九)十天干颜色:
    甲青。乙兰、丙红、丁粉红、戊黄、已土黄、庚纯白、辛灰白、壬墨、癸明绿。

十二地支: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地支阴阳:

亥子同属水, 子为阳, 亥为阴    寅卯同属木, 寅为阳, 卯为阴
巳午同属火, 午为阳, 巳为阴    申酉同属金, 申为阳, 酉为阴
戌未同属土, 子为阳, 未为阴    辰丑同属土, 辰为阳, 丑为阴

地支性质:

子:子为阴(水,居于正北之方,主池塘、沟河之水,有滋润花草之功,其性柔软有力,代表女人、盗贼等。

丑:丑为纯阴之土,居于偏东北之方,又名“冰土”,主潮湿之意,有育养万物、造福人间之功,其性慈善而稳重。

寅:寅为纯阳之木,居于东北之方,又主山林大木,有成材做梁之用。其性刚直而坚硬。

卯:卯为纯阴之木,居于正东之方,又名“花草之木”,有美化人间、装饰大地之功。其性柔质软,难经风雨。

辰:辰为纯阳之土,居于东南之方,又名“湿土”,能堵挡洪水,修筑城墙,其性坚质潮。
           
巳:巳为阴火,居于东南之方,又名“暖火”。有温暖千家万户之功,喜木来生扶助之为吉,其性柔而温。
           
午:午为阳火,居于正南之方,又名“烈火”或太阳之火,有练化金属之力,可照亮天下,其性猛烈而内虚。
           
未:未为纯阴之土,居于西南之方,又名“乾土”,代表干燥之意,有修筑房屋之功,其性温质硬。
           
申:申为纯阳之金,居于西南之方,又名“桑金”或“刀剑利金”,有削折木材,萧杀万物之力,其性刚猛坚固。
           
酉:酉为纯阴之金,居于正西之方,又名“纯金”或装饰之金,代表美丽豪华之意,有亮丽动人之功,其性柔而高贵。
           
戍:戍为纯阳之土,居于西北方,又名“燥土”,有养育生化万物之功,可造福人间,其性坚质厚。
           
亥:亥为阴水,居于西北方,又名“雨水”有浇灌万物,淹没山石之力,又称“湖海”之水,其性猛而质柔。

地支手掌图 :
           
       因十二地支在占卜中的关系最为复杂,也最为常用,故古人便把这十二个地支与手掌上的十二个横节纹,做了适当的搭配,即是说用手掌上的十二个横节纹来代表十二地支,这样就可以把常用到的十二地支牢记在了手上,故而省略了笔和纸的记录。有时某些人见到预测师们或一些江湖术士经常在手掌上查来查去,象是在推算着什么,感到莫名其妙,其实他们正是在推找手掌图的十二地支,然后根据手掌图上的十二地支的生克制化关系来判断事物的吉凶。
十二地支在手掌图上的位置是永远不变的,它们的原理是:手指的下端为水,也为北方(因上南下北左东右西),故把地支中的亥、子二水(凡水皆应归北方)相应安在了手指的下端。手指的上端为南为火,故把十二地支中的巳、午二火(凡火皆应归南方)也分别相应地安在了手指的上端。还有手掌的左边(指左手的食指部)为东为木,便把十二地支中的寅卯二木相应地安在了手掌的左边。手掌的右边为西为金,则把十二地支中的申、酉二金安在了西方,即手掌的右边。有剩余的辰、未、戍、丑四字为土,根据土可造福世界、丰满大地的道理,便把它们分别安在了手掌图上的四个角上(即四方皆为土),这样则分别是手掌的左上角东南方(食指的第三纹)为“辰”土,右上角西南方(无名指顶端)为“未”土,右下角西北方(小指的第二纹)为“戍”土,左下角东北方(中指的下端)为“丑”土。

地支方位:

亥子北方水     寅卯东方木    巳午南方火
申酉西方金     辰戌丑未四季中央土

地支与四季:

寅卯辰春季,巳午未夏季,申西戌秋季,亥子丑冬季。

地支与人体部位:


1:
   子属膀胱水道耳,丑为肚脐及脾胃
   寅胆目疾脉两手,卯木十指内肝方。
   辰土为脾肩胸痰,巳面齿咽小肠肛。
   午火心脏并眼比  未土胃脾并脊梁。
   申金大肠经络肺,酉金咽喉及气管。
   戌土命门腿踝足,亥水发骨尿道肾。

子为耳;丑为胞肚;寅为手;卯为指;辰为肩胸;巳为面;咽齿;午为眼;未为脊梁;申为经络;酉为精血;戌为命门、腿、足;亥为头。

2:子丑为腿脚 寅亥为腿膝 卯戌为屁股
      辰酉为两臂 巳申为肩膀 午未为头面

地支配属相:

子鼠 丑牛 寅虎 卯兔 辰龙 巳蛇 午马 未羊 申猴 酉鸡 戌狗 亥猪

地支与月令:

正月(立春)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

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地支与时辰:

古代一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
子时23—1点、  丑时1—3点、    寅时3—5点、    卯时5—7点、
辰时7一9点、    巳时9—11点、  午时11—13点、未时13—15点、
申时15—17点、酉时17一19点、戌时19一21点、亥时21一23点.

地支藏干:

子宫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宫甲木兼丙戊,卯宫乙木独相逢。

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从,午宫丁火并己土,未宫乙己丁同宗。

申宫庚金壬水戊,酉宫辛金独相逢,戌宫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踪。

地支的藏干相当重要,在决定格局高低,与吉凶信息时很重要,地支的藏干为用神,受克制时可以根据它的藏干十神进行信息类象。

地支作用关系:包括生帮克泄耗,刑冲合会害破

地支相生:按照五行相生的规律循环相生

亥子水生寅卯木         寅卯木生巳午火     巳午火生辰戌丑未土
辰戌丑未土生庚辛金  申酉金生亥子水

地支相克:按照五行的规律循环相克

亥子水克巳午火          巳午火克申酉金     申酉金克寅卯木
寅卯木克辰戌丑未土  辰戌丑未土克亥子水

地支相帮:就是同样的五行属性相互帮助

亥子相帮 寅卯相帮 巳午相帮 申酉相帮 辰戌丑未相帮

地支相泄:为地支相生的反作用

亥子水生寅卯木    则寅卯木泄亥子水
寅卯木生巳午火    则巳午火泄寅卯木
巳午火生辰戌丑未土 则辰戌丑未土泄巳午火
辰戌丑未土生申酉金 则申酉金泄辰戌丑未土
申酉金生亥子水     则亥子水泄申酉金

地支相耗:为地支相克的反作用

亥子水克巳午火         则巳午火耗亥子水
巳午火克申酉金         则申酉金耗巳午火
申酉金克寅卯木         则寅卯木耗申酉金
寅卯木克辰戌丑未土 则辰戌丑未土耗寅卯木
辰戌丑未土克亥子水 则亥子水耗辰戌丑未土

地支相合:包括六合和三合

地支六合:

子丑合水 寅亥合木 卯戌合火 辰酉合金 巳申合水 午未合火(土)

地支三合:

地支三合为四正。所谓四正就是东西南北的中心。
子是北,午是南,卯是东,酉是西。
子,午,卯,酉为中心,而和隔着三隔的傍位地支三合,如此五行就会发生变化。这就是木、火、金、水的四局,只有土没有合局。因为土是在中央对着四隅都有关系,所以才没有合局。
申子辰水局:四正子为水,所以属北方位。
亥卯未木局:四正卯为木,所以属东方位。
寅午戌火局:四正午为火,所以属南方位。
巳酉丑金局:四正酉为金,所以属西方位。
地支三合,就是如前表所述,三合相会,才会变成三合局,倘若只有二支的话,必须混合四正(子午卯酉)的时候,才能称之为半合。可是二支之中,也没有四正的地支时,就不能成为半合。例如,命运式中有申、子,但没有辰的话,就变成水局半合。可是没有子的四正,而只有申、辰的话,就不能当作水局半合。这点必须要注意。

地支三会:

寅卯辰三会木局
巳午未三会火局
申酉戌三会金局
亥子丑三会水局

地支相冲:十二地支按顺序间隔五位者是对立的,从方位上来说,互相在对向。对向就表示着相克,所以也叫做对冲。
  

    子丑寅卯辰巳
      ︱︱︱︱︱︱
      午未申酉戌亥

地支相害:

就是互相对峙斗争的意思,是在恩惠中,产生仇恨,而引起的灾害。地支六合,支合就是和平的意思,也代表团结和合之意。如此支合在和平融和的状态下,其它的地支会来相冲,结果在和平中,就有仇害产生。譬如说,寅和亥合,可是见巳来冲的话,就冲了和寅合作的亥,因而产生仇害,如此巳和寅,就变成六害。

子丑寅卯戌亥
  ︱︱︱︱︱︱
  未午巳辰酉申

地支相破:

所谓地支破就是会散会破的意思。依序的数了十二地支而第十支位就是破。例如,从子依序数到十位数就是酉,从午依序的数到十的话,就是卯。所以子和酉就是破,而从午算的卯也是破。这种状况,和十二地支三刑,在世俗上,被称为四惑十恶。所以男女夫妻,倘若相生,而差四岁或十岁的话,这是最恶劣,且属于不相生。

 

子丑寅卯巳戌
       ︱︱︱︱︱︱
       酉辰亥午申未

地支相刑:包括三刑和自刑

三刑
寅会刑巳,巳会刑申。这叫做第一刑,也称之为无恩之刑。
未会刑戌,戌会刑丑。这叫做第二刑,也称之为持势之刑。
子会刑卯,卯会刑子。这叫做第三刑,也称之为无礼之刑。

自刑:
这是把辰辰、午午、酉酉、亥亥的同地支二位,自己刑自己的状况,称之自刑。
辰是水库,倘若遭遇辰的话,那么水太充足,而变成刑,这就是自刑。
午是旺盛之火,再遭午的话,就变成暴火,也是自刑。
酉在金的位置,是很刚强的,再遭遇酉的话,就太过份,也是自己刑自己,称自刑。
亥在木之位,倘若又有亥来的话,就成了旺之极,结果枯萎,也是自刑。
以上所说,本来就旺盛,但超过份量的话,就会变成自刑。

 

 

 

地支间相冲有六组:
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辰戌冲、卯酉冲、巳亥冲。
冲有主冲和被冲之分。主冲被冲不是按谁主克来分的,而是看谁是动方谁是旺方来判定的,一般地主冲方都是动方和旺方。动方即是大运、流年、流月、流日,旺方即是五行旺相一方,在命理上也有个五行层次问题,层次高的五行为主冲方,层次低之五行再旺也是被冲方,在命理上五行层次问题将在以后章节中有专论。
在四柱原局中有冲成立的条件:必须是紧贴关系才有力,隔柱有冲之象而无冲之力。相冲双方五行均减力,旺方减力小衰方减力大,相冲喜用方败主凶,忌方败主吉。
    在地支中刑冲合害都为动,尤其是冲,有冲散、冲动之意,旺相五行被冲为冲动,主有变动、走动之象。休囚五行被冲为冲散、冲败,失去生克权,一般来说喜用神逢冲被冲败是一种突如其来,不可预料之灾,有冲击、冲撞、车祸之象。因此相冲即主吉凶,也主事物信息之象,相冲是吉是凶,关键看是喜用神败还是忌神败。
    一般来说,两个五行力量相差无几时,相冲双方均有损力,但主克方损力小,被克方损力大,由于二者谁也不能彻底征服谁,这种情况多主走动、变动之象。若出现二冲一,三冲一或四冲一或一般是以多胜少来论,但若是一冲二、一冲三,主冲方为大运或流年一般大运流年不会败,只是命局中被冲方为冲动。
土相冲有特殊性,一般来说土相冲激起本气,而土更旺,而地支藏干均有所损伤,若八字木旺或八字中土弱,再逢土冲为冲散,土也受伤。
    逢冲主动,那么因何而动呢?以十神来定谁动,定什么事。例如寅申冲,寅为正印,申为财,是工作事业方面之变动。
例如干造:枭   枭   日   枭
      丁   丁   己   丁
      酉   未   丑   卯
日主偏旺,取官星木为第一用神,财星水为第二用神,但官星木只宜在地支不宜在天干,因有三丁化泄,财星在天干不宜见癸水,易形成三丁冲一癸犯怒。所以天干不宜见癸水。
    甲辰大运,癸酉流年,流年干癸水本为喜用,但天干三丁一癸相冲,流年支酉与命局年支酉,形成两酉冲克一卯,用神受伤,所以日主因诈骗钱财而入牢狱。
    一癸冲三丁,癸水为财,所以是因财之事引起,卯酉冲用神官杀受伤,官代表官司、名誉,因此遭官司名誉同时也受损。
八字中有相冲有这样一些信息之象:
1、八字原局有冲主一生不安稳,多变动、走动。至于因何事走动、变动多,以两相冲五行十神来论。如是才和印相冲,一生因财和工作及财和印所代表的人事方面变动多,如是官与伤官相冲,自然是官灾、伤病灾、事业、工作等,总之是官与伤官所代表的人事方面之事多有变动、走动。
2、日支逢冲,婚姻不顺或自己多有走动、变动之象。
3、相冲喜用神败,主有灾,一般是突发性之灾。
第五节  刑
    刑在古书上有子卯刑、寅巳刑、巳申刑、寅申刑、寅巳申三刑;丑未刑、未戌刑、丑戌刑、丑未戌三刑;又有辰、午、酉、亥、自刑。
一、子卯刑
    子卯相刑,实质是子水生卯木,若卯木为喜用神则吉,为忌则凶,至于三子刑一卯,卯木受伤,实质是水大木漂之故,或三卯、两卯刑一子,其实是卯木盗泄子水的力量,子水受损,若子水为喜用则有灾,为忌无妨。
二、寅巳刑
实质是寅木生巳火,巳火受益。若寅多形成两寅、三寅刑巳,实质是木多火熄,巳火受伤。
三、巳申刑
    巳申论刑实质应论合,因为合大于刑,无论论刑、论合,实际就是巳火合克申金,但若局中水旺,巳申可以合化水,以合化成功论。
四、寅申刑、
实质应论冲,合冲在先,冲大于刑。
五、寅巳申三刑   
    寅巳申三刑,实质是因有刑这种特殊关系,形成寅木生巳火,巳火克申金,申金受损,当寅巳申三支齐全时,只有在巳火旺时,寅巳申三刑,才可成立,否则不成立,若金旺可论申冲寅、申合巳,若木旺可论寅木冲申金、寅木生巳火。    六、丑未戌三刑
实质是土气的聚结土力量增大,而土中的其他杂气藏干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丑未戌三刑出现,若土为忌神时主凶,为喜用神时主吉,总之喜忌是关键,不要谈刑色变,要看本质。
七、辰午酉亥自刑
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自刑,实质是各自力量的迭加,加大本支的力量,但原局有辰,主静,逢大运流年遇辰为自刑,辰土会刑刑这一特殊关系而动起来,而旺起来;有主动生克权,至于吉凶,看本文是喜是忌来论。
    别外三刑一,一刑三等实质也按生克关系论即可。
坤造:枭   劫   日   财
   乙   丙   丁   庚
   未   戌   卯   子
大运: 2    12
    丁   戊
    亥   子
    57   67
原命局日主接近中和,戊子大运,子水介入后,日主偏弱,行运用神当取木火为佳,忌水、土、金。壬子流年,岁、运、命局形成三子刑一卯,水大木漂,卯为印星,为母亲,为工作。所以此年日主母亲有病,自己工作方面也有百般不顺。
干造:食   财   日   官
   癸   乙   辛   丙
   丑   丑   亥   申
大运: 1    11    21
   甲    癸    壬
   子    亥    戌
    74   84    94
    日主在原命局呈中和状态,行壬戌大运形成一戌刑二丑,土金增力,日主中和偏旺,印星土偏旺,行运用神为木水,忌土、金,丁丑流年,岁、运、命局形成三丑刑一戌,土因刑而旺,动了起来,丑中用神及年干癸水用神受伤,所以此年日主工作不顾,辞工不干,又买出租车,结果被骗损失1万余元。
    此运是因岁、运、命局印星相刑而旺了起来克用神之故,是印星所代表的事物上引起的灾,这也是看事情超生的窍门。印星为车、为工作,所以有丢工作,因车受骗之象、因车破财之象。
第六节   害
    害有六组: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相害实质是生克,一般情况下命局中有合冲首论合与冲,无合冲再看刑,若无再看害,这是一般的命局生克论断顺序,但五行间的刑冲合害因距离、阻隔,和大运流年高层次五行介入后,这种论命次序也随之改变。
例如:子年  未月  卯日  午时生人
以子为基点论,命局有子午冲,子卯刑,子未害,由于距离、阻隔作用,子卯刑,子午冲不成立,而子未相害却成立。当逢流年、大运介入原命局后,原命局各五行旺衰状态发生改变时,这刑冲合害关系也会随之改变。如上例,当流年午火出现时,则论午冲子、午未合,而不论子未害和子卯刑了。
相害不但是地支本气五行间相互生克,其实内部藏干也相互参战。例子未害是子中癸水克未中的丁火。若丁火为喜用神则有灾,根据实践发现,相害若人元中的喜用神受伤,多主病伤灾。
      食   比   日   印   
干造:己   丁   丁   甲
      卯   丑   卯   辰
日主偏弱,火无根,印星偏旺,有木多火塞之象,所以此命局取火为用神,金、木、土、水为忌神。
    大运辛未,流年丙子,流年支子水与大运支未土相害,子中癸水克未中中丁火,丁火为日主之喜用神,所以日主此年犯精神分裂症。
干造:才   印   日   印
      庚   甲   丁   甲
      辰   申   未   辰
       2   12   22   32   42   52
大运:乙   丙   丁   戊   己   庚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43   53   63   73   83   93


地支刑冲克害

刑的汉语意义是指惩罚的意思,相刑就是互相惩罚,这是介于相冲和相害之间的,比相冲厉害,其程度又不及相害,相生相克最简单,不说了,相冲和相刑都能导致相耗,一方起克制作用的太弱,就会出现泄,如火多水泄
地元指四柱中的地支. 地支的刑冲害合会等对日元产生着重大影响, 地元中的月令(月支)对日元旺衰得地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
地支三会
寅卯辰三会东方木, 巳午未三会南方火,
申酉戌三会西方金, 亥子丑三会北方水.
地支三合
申子辰合化水, 亥卯未合化木, 寅午戌合化火, 巳酉丑合化金.
生地半合
申子半合水, 亥卯半合木, 寅午半合火, 巳酉半合金.
墓地半合
子辰半合水, 卯未半合木, 午戌半合火, 酉丑半合金.
地支六合
子丑合土, 午未合土, 寅亥合木, 卯戌合火, 辰酉合金, 巳申合水.
地支相冲
子午相冲, 丑未相冲, 寅申相冲, 卯酉相冲, 辰戌相冲, 巳亥相冲.
地支相刑
寅刑巳, 巳刑申, 申刑寅, 为无恩之刑.
未刑丑, 丑刑戌, 戌刑未, 为恃势之刑.
子刑卯. 卯刑子, 为无礼之刑.
地支相害
子未相害, 丑午相害, 寅巳相害, 卯辰相害, 申亥相害, 酉戌相害.
凡四柱地支中有六合、三合局, 主人容貌姿美, 神气安定, 好生恶死, 心地平直, 周旋方便, 聪慧疏通. 合为吉神则吉, 合为凶神则凶. 相生之合最吉, 相克之合不吉, 死绝之合则一生不得志. 三合化局中, 化吉为吉, 化凶为凶.
提供一些天干、地支相刑冲合害的一些资料,以供大家研究!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寅,或两庚两甲,势均力敌,克力亦重。
(三)如两庚一甲,一甲已不敌一庚,逢两庚更如摧枯拉朽当非劲战敌,战克反轻。
(四)如两甲一庚,一甲不敌一庚,两甲则其力较劲,而战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为受克,然甲木得时或得势,则庚难取胜,而甲未受创。务必两弱庚而一强甲,方成战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间隔,克力较轻。
(七)如庚年甲时。有月柱日柱间隔,地位愈远,克力愈轻。
(八)如庚年壬月甲日。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则庚与甲,有壬调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日。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则庚甲不克,而转为同仁庚相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时。虽壬水泄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水远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论。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时。丙在时,庚在年,地位远隔,不能相克。庚与甲则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论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日。若庚金最强,则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强,则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强,则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克力最重。阴干克阳干,次之。阳干往往不克阴干,作干合论。
干合
庚见甲,二阳相竟而成克;辛见乙,二阴不足而成克。乙见庚,或庚见乙,则阴阳相见为合,如男女相见,而成夫妇之道焉。盖基于易经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也。
干合之影响
(一)如甲日见辛,辛为甲官。若透丙合辛,则辛非甲官矣。丙为甲食,然既作合,亦非甲食矣。故合者,并去而两有所绊也。
(二)日干本身之合不受合去影响。盖六阳逢财,六阴逢官,俱是作合,和乙日逢庚,乙庚作合,庚为我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合。既丙辛两有所绊,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为日干所喜,合去固凶,若为日干所忌,则合去反得解凶也。
干合之区别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紧贴,合力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时上。隔位太远,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合。若丙火得时得势,纵为所绊,仍有六七分能力。辛金失时。失势,又被羁绊,力更轻微矣。
(四)如两辛一丙。两丙一辛,两丁一壬,两壬一丁。犹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难免争妒,故为妒合。虽有合意,其情不专。为祸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日乙时。虽两乙合一庚,因甲日隔之,全无争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纯粹之合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日,庚金左右合乙,是皆可合也,妒合是也。乙年乙月庚日,月乙与日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而不作合论矣。庚年乙月乙日,年庚合月乙,日乙以地位之隔,虽有合庚之意,亦不作合论矣。
干克干合并见
命有天干克合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地支,自无议克、议合之必要。惟若用神求诸干上,则必先以克合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五则如后:
(一)如庚年乙月甲日。以地位论,庚乙紧贴,庚甲间隔,当作合不作克也。
(二)如庚年辛月乙日。以地位论,辛乙紧贴。庚乙间隔,当作克不作合也。
(三)如甲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庚可胜甲,甲不能胜庚,则庚乙相合,甲不得侵,自作合论。
(四)如丙年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主克受克论,丙能胜庚,庚不能胜丙,则乙庚相合,丙得侵庚,自作克论。
(五)如丙的庚月乙日。克合并见,且皆贴近,以势力论,若丙火得时得势,则丙可克庚,庚不可合乙。若庚金得时得势,则庚可合乙,丙不能克庚。再若丙庚乙三字,势均力敌,则作克不作合,盖克力大于合力也。
干合而化
万物生于土,甲己为相合之始,故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则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则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则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十干化合,盖即此义耳。俗书所解,类多迂折,未便深信。兹所欲言者,又有时令、宾主、明暗、地位、岁运五项。
(一)时令辰戌丑未月只可化土,亥卯未月只可化木,巳酉丑月只可化金,寅午戌月只可化火,申子辰月只可化水。寅月兼可化木,申月兼可化金,己月兼可化火,亥月兼可化水。
(二)宾主日干逢合则可化,盖日干为命之主也;他干逢合不能化,盖他干为命之宾也。故如甲日合己月,或合己时,则可化土。若甲年己月,只合而不化也(此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亦得化也)。
(三)明暗 透干为明,藏支为暗。明与暗,亦只合不化如己土透干,与亥中所藏之甲,可合不可化。
(四)地位 如甲日己年,地位被月柱所隔,合且勉强,况乎比哉。
(五)岁运如甲日逢己运或己岁,应以正财论,不作化土论。若日干非甲,他干有一甲者,逢一己运己岁,尤不能化(此亦指非化格而言若己成化格,他干逢合运或合岁,亦得化也)。
支冲
支冲者地支相隔六位而冲击,如子午相冲,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又克子中癸水,互相战克也。
变冲之影响
(一)地支中多藏干,相冲之影响,较天干之相克为复杂。兹先以本气,时令及多寡,探讨之。
本气两支相冲,战克不已,当以本气为重。如子之本气为水,午之本气为火,究属水克火,故子胜而午败。则子午之相冲,午乃受创,子则劳力。
时令 以本气论虽子可胜午,然如午月火旺,逢子水,子午相冲,午属得令,子属失令,则午胜子败,得令之午无伤,失令之子冲去。
多寡 如午年子月行日午时,以本气言。以时令言,皆子胜于午。然三午一子,午多子寡,应作午胜。但子败而不死。较为无力而已。
(二)局中喜神冲败则凶,凶神冲败反吉。
支冲之区别
(一)寅申已亥之冲,两败俱伤。假如寅申逢冲,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尝不克申中庚金。甲中壬水,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尝不克申中壬水,战克不静也。或为主克,或得令,或众多,可占优势。反是则挫败矣。
(二)辰戌丑未之冲,本气皆为土,乃属同类,不过冲动而已,无战克意也。故逢冲动,土因激起而愈旺。至所藏之神,辰中癸水,克戌中丁火,戌中辛金,克辰中乙木,当以得令或众多占优,反是则败。丑中辛金癸水,能克中乙木丁火,丑易取胜地未。然亦须兼看时令与多寡,方可取决耳。
(三)子午酉卯之冲,以所藏最简,胜败亦最易分。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午中己土,克子中癸水。酉中辛金,纯克卯中乙木。以木气言,子可胜午,酉可胜卯。再看时令与多寡,不难立决矣。
(四)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时,俗名海底冲。实则地位远隔,全无冲意,如人之远达两地,岂能接触相战。
(五)两支相冲,一在年,一在日,或一在月,一在时。间隔一位,冲力减轻。
(六)两支相冲,一为日主之旬空,冲力亦减(旬空详后)。
(七)如午年午月子日,只作午月子日相冲,不作午年子日相冲。
(八)如午年子月午日,若午力强,则子午之冲击极暂。盖两强午而一弱子,胜败立分也。若子力强。则其冲势剧烈矣。盖两弱午而一强子。势均力敌也。
支合
支合种类
(一)六合子与丑、寅与亥、卯与戌、辰与酉、巳与申、午与未皆为六合。六合之理,盖由日月合朔而来。十一月建子,合朔于丑,十二月建丑,合朔于子,故子丑六合。正月建寅合朔于亥。十月建亥,合塑于寅。故寅亥六合。
(二)局合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皆为局合。局合之理,盖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
(如亥卯未木局,亥为木之生地,卯为木这旺地,未为木之墓地也)。
(三)方合 寅卯辰为东方,已午未为南方,申酉戌为西方,亥子丑为北方,皆为方合。方合之理,盖取三支一气联贯也。
支合之影响
(一)六合 两支相合,犹羁绊也。凶神逢合则减凶,吉神逢合则减吉。
(二)局合亥卯未合成木局,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寅午戌合成火局,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己酉丑合成金局,命中喜金则吉,忌金则凶。申子辰合成水局,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三)方合寅卯震合为东方,命中喜木则吉,忌木则凶。已午未合为南方,命中喜火则吉,忌火则凶。中西戌合为西方,命中喜金则喜,忌金则凶。亥子丑合为北方,命中喜水则吉,忌水则凶。
支合之区别
(一)局合应以旺支最为重要。亥卯未,卯为旺支。己酉丑,酉为旺支。寅午戌,午为旺支。申子辰,子为旺支。若亥卯、卯未、已酉、酉丑、寅午、午戌、申子、子辰,虽只两支相合,因有旺支,其力非轻,仅稍逊三支全合而已。若亥未、已丑、寅戌、申辰、亦两支相合,因无旺支,其力最弱,几无合意也。
(二)方合以三支全者可合,若只二支,涌合论。
(三)六合以紧贴则合,间隔一位或二位,即不能合。
(四)方合局合而三支全者,有一闲字间隔,仍作合论。只二支而间隔,即不能合。
(五)六合而一支属旬空,合力减轻。
(六)如戊日寅月,全成东方,俱以杀论。戊日卯月,全成东方,俱以官论。戊日辰月,全成东方,视寅卯之势孰重,以分官杀。其余仿此。
(七)如二卯一戌,或二寅一亥,皆六合之妒合也。然地支多藏干,较天干为复杂,且六合这成,非由于阴阳生克,故其妒力,远不若天干妒合之重也。
(八)如寅卯辰东方,若柱中有二寅,或二卯,或二辰。如亥卯未木局,柱中有二亥,或二卯,或二未,皆不作妒合论,且满足以增加合力也。
(九)如寅卯辰东方,见亥字是为生方这神,见未字是为方克之财,皆非局混方也。
(十)如亥卯未木局,见寅字是其同气,见辰字是其财神,皆非方混局也。
支刑
地支相刑,以局加方取之。亥卯未木局,加亥子丑之方,故亥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子局,加寅卯辰之方,故申刑寅,子刑卯,辰刑辰。寅午戌火局,加巳午未之方,故寅刑巳,午刑午,戊刑未。巳酉丑金局,加申酉戌之方,故巳刑申,酉刑酉,丑型戌。内除未刑丑,申弄寅,系相冲外,故以寅刑巳,己刑申及丑刑戌、戌刑未为三刑,子卯为相刑,辰午酉亥为自刑。然细究之,殊无圆满之理义,但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支刑之区别
(一)寅刑己、己刑申、丑型戌、戌刑未为三刑。
(二)子卯为相刑。
(三)辰、午、酉、亥为自刑。
支刑之影响
(一)寅刑巳,乃木火相生。巳刑申,己申本合。丑形戌,戌刑未,皆属同类之土。子卯相刑,又为水相生。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本支自刑,更无战意,故刑与冲异,两支相弄,不过动摇而已,无胜败之分也。祸福之力极轻,一经间隔,尤为平淡。人命有遇刑而操威柄者。四柱本吉耳,有遇刑而猥凶祸者,四柱本凶耳,非必皆刑之故。考相刑之法,或三,或二,或一,例既偏驳杂乱,而又无确然之理,为命学立说中,最不足深信者也。或有地支丑戌未全,寅已申全。而辄遭纠纷者,盖支中藏神之生克,过于杂乱所致,非因相弄之故耳。
支害
支害之影响
地支相害由相合而来,冲我合神,故谓之害。子合丑而未冲之,故未害子。丑合子而午冲之,故午害丑。寅合亥而已冲之,故已害寅。卯合戌而辰冲之,故辰害卯。辰合酉而卯冲之,故卯害辰。已合申而寅冲之,故寅害巳。午合未而丑冲之,故丑害午。未合午而子冲之,故子害未。申合己而亥冲之,故亥害申,酉合辰而戌冲之,故戌害酉。戌合卯而酉冲之,故酉害戌。亥合寅而申冲之,故申害亥。总而计之,以六支害六支。冲其合我者,必合其冲我者。人命逢支害,影响分四种:
(一)如子午相冲,子胜午败。有丑合子害午,若子为吉神,午为凶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吉力。虽害吉,不比午冲之甚,是减轻惩凶之力,乃不利于命局也。若子为凶神,午为吉神,则丑合子,是减轻凶力。虽害午,不比冲午之甚,减轻损吉之力,乃利于命局也,故害者直等于冲合并见耳。
(二)只两支相害,而无冲,于命局上无甚影响
(三)两支相害,其一逢合,以合论吉凶。
(四)两支相害,地位间隔,不以害论。
地支冲合刑害并见
命有地支冲合刑害,错综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天干,无须多议。若用神在于地支,则必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六则如下:
(一)刑冲合害并见,以紧贴者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时,子丑贴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
(二)方合之力,大于局合,是以方合局合并见,以方合论。局合之力。大于六冲,是以局合与六冲见,以局合论。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是以六合与六冲并见,以六冲论。六合之力,大于刑害,是以六合与刑害并见,以六合论。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冲而紧贴,以冲论。旺支逢冲而间隔,以局合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冲,虽紧贴,亦不以冲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五)方合见冲,作合不作冲。
(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冲之力。大于六合,应作子午冲,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占优势,则作合而不作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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