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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中南美各国通关介绍

 haosunzhe 2015-03-15

据巴西华人网报道 今天我们特意跟大家分享中南美各国通关介绍,主要包括:墨西哥、巴西、巴拿马 等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墨西哥

进口关税

墨西哥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一,进口关税率主要是援用关税与贸易税协定的海关估价法,对其进口商品征收5种从价关税率,即0、5%、10%、15%和20%。墨西哥关税减免清单中所列产品经常会有调整,因此我国对墨出口外贸企业应保持与该国进口商或海关报关行的经常联系,以便了解优惠产品的变化情况。

进口管制和仓储

1.进口管制: 目前,受墨西哥进口许可证限制的进口商品主要有农产品、汽车、化工产品、药品、某些奢侈品、农用重型机械和建筑用重型设备等。进口许可证是墨西哥贸易和工业发展部下属的对外贸易管理司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申请书必须随附国外出口商的报价发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9个月,并可酌情延长3个月。

2.仓储: 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港口的仓库,10天之内免交一切存仓费用;从第11天到第25天,每天每吨货物支付约45美分的仓储费;从第25天到第55天之内,每天每吨需交约77美分的仓储费。若时间再延长,费用也随之增加。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城火车仓库后,3天之内免交仓储费,从第4天到第8天之内,每个集装箱每天交30美元的仓储费,从第9天开始,每个集装箱每天应交35美元的仓储费。

自由贸易区

目前,墨西哥主要有5大自由贸易区,它们包括:加利福尼亚半岛自由区。该区包括的主要港口和城市有:恩塞纳达、墨西卡利、蒂华纳、拉巴斯、圣塔罗萨利亚。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自由贸易区享有优惠条件主要有:不与墨西哥产品相似的产品进口可免除进口税,且只需交纳6%的优惠增值税;在区内设立的加工企业,可免税临时进口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料、零部件、包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模具、耐用工具等。

巴西

进口关税

巴西1998年的平均关税率为17%,对入关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五条:首先是根据成交价,即事实支付的或将支付的价格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如果这种方法被海关拒绝,那么可以采用其他4种,即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等;或者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得出。在巴西,关税主要以CIF价计,以巴西货币支付。当巴西海关官员对出口商品申报的货物价值提出质疑时,出口商有8天时间决定新的报价。进口商可以在30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新报价作出反应。

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需5份用英文或葡文填定的商业发票。发票必须由制造商、销售商和中间商分别用英文或葡文填定出详细的有关装船的情况,并附有英,葡两种文字的产品说明书。发票还应申明产地和确切的价格。出口商可向进口商询问是否需要出口国商业部门对货币价格的证明和公证材料。巴西海关对于没有呈报商业发票的行为,其惩罚的金额将等同于关税;当商业发票与报关单不符时,罚金将是关税的l%—5%。

提货单:要求有5份不可转让的提货单。一份附于商业发票后。所有的提货单或货运情单必须用数字和文字注明运费。

原产地证明:一般不需要,因为商业发票上己注明产地。如果需要,则应备有两份正式的产地证明,由商业部门证明并附有公证。

工生许可证:有些货物如动物、动物制品、种子和植物等需要卫生证明。卫生证明首先必须经过公证,然后送交巴西使领馆认证。出口商可就有关问题询问进口商。

报关与入境

巴西的海关事务由财政部下属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税的征收以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等。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络系统(S1SCOMEX)进行。

自由贸易区

巴西最大的港口有桑托斯、里约热内卢、巴拉那瓜、累西腓和维多利亚。巴西在上述口岸设立了各种形式的自由区,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保税仓库和转口区等,这其中最著名的是马瑙斯自由贸易区。凡进入该区的货物,其商业发票的提货单上必须注明“马瑙斯自由贸易区”(Free Lone of Manaus)字样,但不允许通过该区向巴西其他地区运送进口货物。在该区有两道边关,第一道是从国外进入特区,另一道是从特区进入国内,一方面允许外国商品从国外进入特区,不受海关管制;另一方面,商品从特区进入国内市场需要办理进口手续,货物需经海关检查,并交纳进口关税。

巴拿马

进口报关手续

进口到巴拿马的商品在通过巴拿马海关时必须由一家报关行办理结关手续,报关行必须是在巴拿马海关办理过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获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代理行一般须准备下列票证:进口货物的报关单;有关发票;装箱单;进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结关程序是;报关行必须向海关提交一份包括全部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并附上经过核实的领事发票和提单以及进口商已经缴纳了巴拿马所得税的法律证明。领事发票是驻出口国的巴拿马领事馆签发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一般包括托运人与收货人的名称与地址、装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等,标记号码应与提单相符。其作用是证明进口商品是否与原产地相符,证明所填写的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是否属实,还可以作为巴拿马征税的依据。

货物存仓与再出口

一些存放在海关仓库的货物,虽然已被确定为将被重新装船转口,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得到巴拿马有关部门的批准以及缴纳了两倍的所有有关费用之后,就可在巴拿马境内销售或消费。只要进口商愿意,货物就可申报存进仓库。如果进口商没有自己的保税仓库,货物可存放在政府开办的仓库中,期限为6个月。如果上述货物在6个月之内没有被再出口或者没有缴纳仓储费,货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另外,巴拿马政府在巴拿马城建有保税仓库,而且在运河区设有直接把货物交付给经过巴拿马运河货轮的仓库,这些货物也可供在运河区从事这一业务的承包人所消费。

合法进口到巴拿马的商品允许再出口,不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威士忌、枪支弹药以及那些进入巴拿马受出口国所确定配额限制的产品例外。在巴拿马城和科隆市,从官方或私营保税仓库中提出的货物如果由不足1000吨的货船运送,将不准再出口。在运河区销售的货物以及作为供给品销售给到达终点港口和其他巴拿马港轮船的货物,不被视为再出口,但是这些货物的销售必须得到巴拿马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当货物自进口之日起3个月再出口时,而且其价值超过了50巴波亚(巴拿马货币),巴政府允许退还已交进口税的95%。

自由贸易区及其管理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始建于1948年,现已成为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自由港和免税地区。科隆自由贸易区管理非常严密,采取的安全措施也非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所能比拟。区内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组织本国和外国企业从事进口、展销、制造、装配和转口业务,为办公机构出租和修建住房、厂房、出租地皮、批准外国人在区内经商等。巴拿马是世界上罕见的无本国货币的国家,没有外汇管制和对外资的限制,做生意十分方便,大家都使用美元,无需兑换。另外,区内为外国公司从事进出口和其他业务提供了诸多方便,如区内建有可供外商租用的数十座仓库,租期一般为20年,到期还可续租;允许外国公司从事各种商品、制成品、原材料、容器办理运入、储存、展出、开包、制造、包装、分装、装配、精制、净化、混合、改型、调配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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