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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小说】李勋阳《质本洁来还洁去》

 翘起脚跟看世界 2015-03-17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少年,十四岁而已,稚气未脱,还带着乡村气息的腼腆。我整整比他大了半轮,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那个时候我也还是个锐气未泯的少年,六年间我们变化了不少,但我好象还是比他大六岁,这个似乎没办法改变,既不能缩小也不能增大。他已经少年老成,而我年近而立却不惑了。但我还是喜欢把自己当作一个少年,我喜欢少年这个称谓,很讨厌青年这个词,青年,听着就有些暮气沉沉的感觉,好象古代把三十岁以前都叫作少年,我还有四年时间可以自我享受这个称谓。 他突然说他要回家去了,阔别六年,重新回到他们山西老家一个叫双路的地方。而在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说他已经失去了自己家乡,他说他是离家出走的,直奔秦地废都而来。那个时候还是我一个人住一个比较大的一个房间,我是说那样的房间里足足可以放下两张床,可供两个单身汉来住。我走在路上,他冒昧地问我有什么地方可以租到比较便宜的住房。正好我嫌自己一个人住4×5m那么大的房间过于奢侈,一个月至少单房租水电费就得花去我近200的血汗钱,于是我游说他和我一起住,比另外找房子要便宜得多,哪怕再便宜的房间也不会比这样更省钱了。他倒也无所谓,带着一点点腼腆接受下来了。我们一起去二手市场为他买了一张旧席梦思床,然后他就安居了。 我看着他一点一点从稚气未脱和腼腆走向少年老成的。我们熟了后,也无话不谈,相互扯淡吹牛。我问他为什么不在家乡上学呢,“你这个年龄,按常理说应该还在初中上学。” “我已经上到初二了。”他说。 “那为什么不上了呢?” “我后爸不让我上了。”他迟疑地说。 我听他如此说,心里有些不安,无疑他可能是一个身世比较凄惨的人,而我乱问,无疑会伤害到他。但他却好象对此并不介意,竟然自己向下说起来,“我的爸爸在我上小学时就死去了,有一次他出门打工时一不小心触到高压电上,全身被电烧成一块木炭。那个时候他还答应过年时要给我买一把玩具手枪来着,可是快到过年的时候,他被和他一块出门打工的同村人象抬一块木炭一样抬回来了。”我惊奇地发现他讲起这样的事情竟然有点不动声色,甚至还运用起了修辞手法。 “……”但是我或许已经被打动了,我看了看墙上那枚钉子。 “我妈无力养活我们娘俩,”他继续说,我不得不佩服他言辞清楚,甚至是娓娓道来,“后来我妈妈就带着我改嫁给村里另外一个男人了,他也有一个女儿,比我还小三四岁呢-----但是我们村的人都在猜测他的那个老婆是被他打死的,因为村里人原来经常听到他老婆半夜的狼哭鬼嚎声。”他讲到这儿笑了一下,我感觉他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好在是我妈嫁过去后,他倒从来没有粗暴地对待过我妈,后来我才知道在更早的时候我妈和他还是小学同学,而他后来还托人向我妈提过亲,不过我妈和我爸爸结婚了,他才娶了别人,就是他那个老婆。他杀猪卖肉,在我们村里最有钱了,所以我妈为了让我有一个好的条件最终还是嫁给他了。但是他虽然对我妈很好,但是一点也见不得我,几乎从来不搭理我。倒是他那个女儿和我相处得还很好,甚至变成了我的跟屁虫,但是若被她爸爸发现,她也挨一顿打,叫她不要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不禁笑了笑,他看了看我,打住了。 “恩,”我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地,惶惑地说,“后来怎么了?” “实际上我在那几年并没有吃多大苦,他甚至给了我足以让我的许多同学艳羡的零花钱,我可以用他给我的钱去逛录象厅、打台球,甚至有好几次我还去舞厅看人家跳迪斯科-----我自己不会跳迪斯科,但我喜欢看人家跳舞,我们班有好几个花里狐臊的女生经常跟着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出入里面。我喜欢看她们在那儿打闹,但我不喜欢走到他们里面去。但是那几个女生只要看见我也出现在舞厅里,就对我笑,我感觉她们是在嘲笑我,所以后来我就再也不去了。” “恩,那再后来呢?”我问,既然他本人好象并不大在乎他自己所讲的故事,我也就没什么好忌讳的了。而且我发现他似乎也有些陶醉于自己的故事了,“后来,”他声音突然弱了下来,象经霜的叶子一般在枝头打颤,我怀疑他快要哭了,然而他不过只吸溜了一下鼻子,“后来,我妈突然不知什么缘故得了绝症,饭吃不下,觉睡不着,而且浑身疼痛。我比较欣慰的是那个人真的对我妈很好,我看到他哭了好多次。但是我妈已经是末期癌症,尽管他能花得起那个钱,但是我妈还是死了。我妈一死后,他就更加见不得我了,有几次他喝醉酒后就来打我,我当然也不客气,同他对打,他又不是我爸,我有什么好客气的。只是我根本打不过他,他两只手随便一提可以把一头猪倒挂起来。我每次被他打得鼻青脸肿的。但我也竭尽所能,在他手臂上或者脖子上抓上几道。” 他把自己的胳膊转了一下,我惊奇地看到他那条胳膊几乎可以转动360度,他笑了笑说:“有一次他把我胳膊打折了,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哦,”我吱应了一声,看着他的胳膊,有点象在耍把戏,“应该不疼了吧-----这应该是当初没有接好,就长成这个样子了。” “随便叫我们村里一个歪把子医生接的,不过现在一点也不疼。”他说着又把那条胳膊掰了掰,胳膊活蹦乱跳起来。 “我妈在临死前说叫我怎么着也要把书读下去,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这样她才会含笑于九泉之下。我本来也打算不论怎么困难也要把书读下去,只要他还供我上学,那我就死皮赖脸地读下去,哪怕我们继续发生争战。但是在这一学期快要开学的时候,他叫我不要读书了,跟着他去学杀猪,帮他搭下手。我才不干呢,因此我就从他家跑了,还偷了他几千块钱。他从来不把钱存到银行里,而是放在自己卧室的保险柜里,他说他根本不相信银行的人。我趁他一次不注意,弄到了他钥匙的模子,配了一把,用了好长时间才搞到密码。你知道我打开保险柜的时候里面有多少钱?”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但我想应该不会少吧,屠户一般都挺有钱的,范进他老丈人不就特别有钱吗。 他用两只手比画了有一尺的厚度,“里面的钱摞子有这么高,全是一百的,你说该有多少钱。” 我对钱的厚度没什么概念,也估摸不出来,“大概超过十万了吧。” “我觉得应该有十五万,因为我偷了五千块钱,才这么厚一点点。”他说着用食指和拇指比画出半寸的厚度。我就说他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呢,原来是偷人家的,我自己已经打了好几年工了,也不过攒了六七千块钱。不过我也只是盲目地攒钱,对长远的未来没有什么打算。我问他,“你怎么只偷了五千块钱,不偷更多的呢,或者全部拿走呢。”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他反问,“再说拿更多的钱不说对他有什么打击了,就是我自己,弄不好在路上被人黑吃黑,那还划不来呢。再说,我也算不上偷,我妈嫁给他后,连我爸遗留的那一所老房子也给他了,我想再怎么说也值五千块钱吧,相当于我把房子卖给他了而已。” “那你以后怎么办,我是说你以后偶尔想回家一趟那可怎么办?” “都这样了,还回家,我连家乡都没有了。”他说。 我有点佩服他,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如此果敢。 后来他在一个超市里找到了事做,为此我还帮他找人专门做了一次假身份证,因为超市要求至少要到十六岁,他们可不敢招聘童工,国家明文规定的。在假的新身份证上,他刚好到了十六岁,超市人事部的人看了他半天,也判断不出他到底是十六岁还是不到十六岁,最终他被录用了。他干活可比那些成年人强多了,动作麻利,办事干练。而我在一个高级饭店里给人家当跑堂,端盘子洗碗什么的,这些是我力所能及的活。我也读过两年书,一直读到高中三年级,从高考场上落榜。我落榜的那天父亲把我骂了一顿,“既然不是那料,就别伸那么长的嘴,白花冤枉钱哩!” 我知道父亲养活一大家子不容易,在我之下还有个弟弟和妹妹,但是这五张嘴全靠父亲一个人来填充,他真是不堪重负。但是我不能忍受父亲那样地对我冷嘲热讽,而且他还在村里其他人面前说我,我在村里走路都不敢抬头。终于我鼓起勇气从家里出来打工,人各有道,只需前行就是。我也有好几年没和家里通过音信,一想到家里我就有些惶恐。 我们晚上下班后约着一块去吃晚饭,两个人吃比单个吃似乎省一些钱。有时我们还喝些酒,但从来舍不得让自己喝醉,或者说喝高。我们发现自己的酒量还不错,如果要喝高的话还是有些舍不得花那几十块钱,因为我们每个月再怎么累死累活,也不过就十来个“几十块钱”而已,弄不好就会捉襟见肘。我们俩在一块住了有两年多时间,他自己搬出去了,因为他有了个女朋友,就是他们超市里的同事,挺干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他们俩合租了一个房子。我继续一个人住,我也有过一次短暂的恋情,不过可惜,很快她就被另一个家伙吸引了,那家伙文质彬彬的,连我见了都很有好感,因为经常在我们饭店请客吃饭,她就和人家认识了,后来就跟人家走了,还辞了饭店的活儿,那家伙后来也很少在我们饭店请客吃饭。偶尔来一次,她也不拿正眼看我,奇怪的是,尽管是她甩了我,但她好象很恨我似的,而我到现在对那个家伙仍然很有好感,我觉得她的归宿也应该是这样才对。 只有一次那少年后悔当初没多偷上几万块钱出来,“我想我应该多给她买些东西。”他有些苦恼地说。 “她想要什么东西?”我问。 “她没说。” “哦,那你觉得她想要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又没什么好的建议。 但是后来她们也终于双分飞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一个星期他天天晚上来找我,叫我陪他去喝酒,我也借酒浇愁。他又搬回来和我合住了,他说他不打算找什么女朋友了,“没什么意思,”他好象这么说的。我们又象先前那样日复一日的过活,逢年过节的话两个人也凑个热闹,买一些好东西奢侈奢侈。我注意到他有时还能收到一两封信,从房东那里转来的。我从小就没收发过信件,从家里出走后更没什么人可以让我收发信件了。更何况电子通讯已经越来越普及,信件早已不知为何物了。我看到他有什么信件可收发,心里竟有些嫉妒,甚至有好几次想偷偷拆阅他的信件,但我找不到他的信件,我不知道他把信件藏到哪儿去了。后来我也写了几封信给别人发了出去,从一些杂志里抄的寻找笔友的女孩子的地址,但是从没有一封信回给我,我也只好作罢。 今天那少年又收到一封信,他看完之后就有些坐卧不安了。但是他什么也没同我透露,突然却说他要回去了,回到老家去。他说他这一回去,可能永远也不会再来这西安了。我听他如此说,竟然有些人生苦别离的感觉,一阵怅然若失,“你不是说你已经没什么家乡可回了吗?”我们俩已经喝了不少酒,说句寒碜的,这可是我第一次在酒吧喝酒,他说既然要告别了,他应该好好请我喝一顿。但他兴致却不高,喝着闷酒,也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不,我以前说的都是骗你的。” “骗我的?” “恩,是骗你的,我既没有什么后爸,我的爸爸也没有死,我的妈妈也活得好好的,”他打了个酒嗝,酒气喷了我一脸,“而且我还有个妹妹,我离家出走的时候她才四岁。” “那你偷的钱呢?” “这是真的,但是我偷的是我爸爸的钱。”他笑。 我低头不语。 “嘿嘿,”他又噎了一下,“我爸爸真的是一个杀猪卖肉的。” “那你原来骗我做什么?” “没什么,当时就是随便讲讲而已,没想到你当真了。” “不过也没什么,”我说,“又没什么与我相干的。” 我们又碰了一杯,旁边有别的年轻人在打闹,四男两女,穿着时尚。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应该是附近大学里的学生。”附近有三所大学,这一片区基本上依靠这三所大学养活着呢。他看了看他们,嘴角抽动了一下,“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我当初继续上学,我现在也在哪个大学读书呢。” “哦,”我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腮膀子。 我们不知为什么沉默了半天。我感觉一不说话,空气就特别重,向我重压下来,但是说什么好呢。他总好象有什么要紧事似的。他突然对我说,“你好象还没看过我妹妹的照片吧!”他说着从上衣的贴身口袋里拿出两张照片,在五彩缤纷的灯光下给我看那两张照片,一个是五六岁的小姑娘,一个是已经十一二岁的小丫头片子了。眉心一颗美人砂,明媚的眼睛,小巧而笔挺的鼻头,可爱的头颅,很显然是个美人胚子。我在想他的妈妈肯定是个风韵独存的半老徐娘。他让我看了半天照片,一边收一边说:“可惜她前几天住院了,医生诊断为急性脑膜炎,恐怕是没什么救了,”他突然哽咽起来,这次他真的要哭了。 “这本来都怪我!”他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解他,心想怎么能怪他呢,人有生老病死,他当然又不会希望自己的妹妹得什么病。他一边哭一边向我诉说,“本来都怪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从家里逃了出来吗……六年时间都没脸回去……初二那年……我发现自己的裤裆…动不动自己就顶了起来……我恨它……有时在没人的情况下……用手去折它……有一次,我把妹妹带进我的房间……把她的裤子褪到膝盖弯处,一直以来我按捺住自己的蠢蠢欲动好奇之心,可是那天,我象发高烧似的……就在我正痴迷妄想地偷偷观看研究着她的下体的时候,我那一段时间天天都在想-----看看那里到底是什么样子,突、突然我爸闯进来了……他把我吊在房梁上打了一整天,骂了我一整天,连我妈也哭着骂我,只有我妹妹不知道什么回事,但她看着妈妈在哭也跟着乱哭,再后来我就偷了我爸的钱跑出来了。可是现在她却要死了,才不到12岁,这肯定都怪我,”他已经泣不成声了,“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回去,哪怕她看不到我最后一眼,”他再次哽咽了一下-----“呃,但、但最起码我可以亲自把她抬到坟地去,把她掩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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