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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不死,大骂不止?

 venusasaboy 2015-03-17

如今再说袭晴,只怕仙版“位列仙班”的心都有了。然而……还是说叨两句吧,毕竟我说的与各派均无关系。
  说到晴袭,袭人这个人物虽然一直都有,晴雯却不是一直都这样。早期写时晴雯不是现在的身世,现在的身世是后改的。当然那时的改写不比现在容易,都是小楷手抄,缝线装订,改写往往得另抄一遍。可倘若这个人物贯穿许多章回,自然不可能都重抄,因此难免有小的地方就有疏漏。就改写本身而言,也一样容易有瑕疵。譬如,改后说晴雯不记得家乡父母,倒又记得有一成年表哥?表哥虽浑,既能学会庖宰,难道也不记得表妹出身何地,父母家乡?又不比晴雯是年幼。再者,有的抄本第二十四回有“晴雯又因她母亲生日接了出去”的话,显然早期晴雯至少是有母亲的。母亲过个生日都能接出去(又不是病重),多半这母亲也在府里当差且有些脸面。当然,也有抄本如庚本此处作“檀云”,而檀云在书里根本就是个可有可无的附庸,改成她自然也容易。可倘真原本是她,其实不写也罢的。最重要的疏漏出在第二十六回,“可气晴雯绮霞他们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她去”改后晴雯老子娘都没有,何来脸面?老子娘有些脸面的倒恰是小红呢。这也可见晴雯这人物初写时是有老子娘的,且在府里是有脸面的,想是管家一类人,虽然未必是林之孝。以晴雯的性格论,也是这样的出身更说得通些。而至于为什么要改,牵扯太多,此帖就不多说了。
  说到袭人,在宝玉心中,应是只有黛玉和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那么爱晴雯,还曾脱口说过“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的话。后文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回目,虽出于批语,也想必可靠。黛玉亡后,宝玉伤心痛骨,颓废可以想见;贾府抄罢,宝玉无一技之长,凄凉有若目睹。生计无着,宝玉又颓废不醒,袭人大约于此时离去,去时有“好歹留着麝月”的嘱咐。此后辗转嫁于蒋玉菡,复有接济宝玉之举,以致终于迎来家中奉养。袭人别嫁,宝玉倒要她男人养活,岂无愧意?进出之间,难道不需要避嫌?让谁养活也比让她强。然好歹宝钗有个温饱。宝玉大约于此时离去。出家,为黛玉,一部分也为袭人。凄凉的印证了之前为二人两度当和尚的戏言。——当然,这不过是猜。虽然从晚清至民国都有人称曾见过早本,此亦其中一说也,我虽觉得有情理,仍不过是猜。毕竟,那本子不在了。
  想说的是:究竟在曹侯心里,袭人有没有害晴雯,也不过是猜。因为中国一向文贵含蓄诗贵曲,最厌明说。而在艺术上,也确是明说最无味。因此在行文中无论是作者心里有想法故意含蓄一下,还是作者心里不想或不便有想法正好含糊一下,处理得好,在艺术上都能起到“火小光大”的作用。这在古典文学中尤其常见,诸位想必都不陌生。
  鉴于此:袭晴之事倘作者心里有想法故意含蓄一下,你猜到明处有何趣?倘作者心里不想有想法正好含糊一下,则你猜到明处更近于痴人。
  更况且,此事还有文本之别:如晴雯逐后,宝玉与袭人交谈,“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们之意”,其中的“他们”庚本、甲辰本写作“他”;而戚本,乾隆全抄本作“他们”,虽一字之别,意义上差别甚大。该以何说为准?只怕单为这个又要争好久,且无意思。但是他与他们的异文,无论是作者自改还是后人妄改,都说明关于袭人的为人早有争议。
  至于我自己的感觉,至少袭人陷黛玉,却是明文。倘再害晴雯,后文又有“有始有终”之说,如此黑白为人,难以解释。即便是可以勉强统一为都是为了爱宝玉,也总觉得不到这一步。自然,有不信批语的。虽然我信。而这部书,改写无数次,今是而昨非,也难以以哪一稿作为定论。
  说这些,究竟有无益处?至少能使书话里少些纷争?
  怕只怕——袭人不死,大骂不止!
  则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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