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震撼经方界:胡希恕讲辨证施治概要[针对疑问,请大家互动提问]

 txw40 2015-03-18

震撼经方界:胡希恕讲辨证施治概要

作者:胡希恕

冯世纶(胡希恕亲传弟子、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教授)按:

本文是胡希恕先生在1978年6月28日学术报告的讲稿精要。此虽是一次学术讲座,它实际是胡老一生研究、教授《伤寒论》的高度概括总结,代表了胡老研究《伤寒论》的主要成果,反映了胡老的主要学术观点。

为了方便读者对胡老的学术思想进行解读,我们邀请胡希恕先生的再传弟子刘观涛,为胡老的这篇讲稿增加按语。

辨证施治既然是来自于实践,肯定它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以是过去用之有验,现在用之也验,将来用之必然还验,这是无争的事实。不过时至今日,这种辨证施治的方式方法,仍然沉睡在仲景的著作中,还没有人如实地把它揭示出来。惟其如此,也就不可能更进一步探究其精神实质了,本篇是对此作个探讨的尝试。

一、论六经与八纲

《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后世注家因有六经之辨只限于伤寒的说法。其实六经即来自于八纲,乃万病的总纲,为便于说明,以下先从八纲谈起。

八纲是指表、里、阴、阳、寒、热、虚、实而言。

刘观涛按:胡希恕先生在指导日本留学生的录音中说:“大家说的八纲,也不是我那个说法”。笔者认为:胡老所云八纲之中,“虚实”已经包含“气血津液”,“表里”已经包含“脏腑经络”,并非现行教材“不言气血津液、脏腑经络”的八纲定义。

其实表、里之中还应有半表半里,按数来论,本来是九纲,由于言表、里,即括有半表半里在内的意思,故习惯常简称之为八纲。

刘观涛按:对于半表半里,中医学术界有所争论,有人认为存在半表半里,有人认为不存在半表半里。笔者认为:不管如何争论,各家均公认少阳证的存在,所以,也可把“少阳证”作为里证的一种特殊情况,亦未尝不可。

今依次说明于下:

表、里和半表半里

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等所组成的机体外在躯壳,则谓为表。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之为表证。

里指人体的极里,即由食道、小肠、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管道,则谓为里。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之为里证。

半表半里指表之内、里之外,即胸腹两大腔间,为诸脏器所在之地,则谓为半表半里。若病邪集中反应于此体部时,即称之为半表半里证。

总之,表、里、半表半里三者,为固定的病位反应,即是说,不论什么病,就其病位的反应来说,或为表,或为里,或为半表半里,虽亦有时其中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但绝不出三者之外。

这里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病位,是指病邪反应的病位,不要误认为是病变所在的病位。就是说,即使病变在里,但病邪集中反映于表位,即称之为表证,抑或称之为邪在表或病在表。反之,虽病变、病灶在表,但病邪集中反映于里位,即称之为里证,抑或称之为邪在里或病在里。余则同此,不再赘述。

刘观涛按:对于里证的定义,胡老在此特指“最典型的里证”——人体的极里,即由食道、小肠、大肠等所组成的消化管道。胡老把“非表证、非最典型的里证”统统归入了半表半里。比如,胡老将阳性的栀子豉汤、阴性的芎归胶艾汤都归入半表半里。

笔者认为:鉴于当代教科书通常把少阳病(以小柴胡汤证、四逆散证等为代表)作为半表半里的代名词,故为了读者的学习方便,不妨把“非表证、非少阳病”均视为里证,甚至把少阳病亦作为里证的特殊情况。笔者所界定的“少阳病(半表半里)”定义为:病位:“在里之孔窍”(口腔、咽喉、眼睛、耳朵、鼻子等通常所云“既不纯在表也不纯在里”,即成无己所谓“半表半里”);或“在里之少阳经”(胸胁/胁下、头侧等);此时,病性既可以为纯实无虚,也可以为“虚实错杂偏实”。

我们也可将阳性的栀子豉汤、阴性的芎归胶艾汤都视为里证,栀子豉汤是里阳证阳明病,芎归胶艾汤是里阴证太阴病(事实上,胡老的亲传弟子冯世纶教授就这样归类,因为这种归类更方便深受当代中医教材影响的读者群体)。如此而言,仍然符合胡希恕先生的学术思想:“不论什么病,就其病位的反应来说,或为表,或为里,或为半表半里,绝不出三者之外”。

阴和阳

阴即阴性,阳即阳性的意思。人若患了病,未有不影响机体机能的改变,尤其首先是代谢机能的改变。而其改变,不是较正常为太过,便是较正常为不及。

如其太过,则患病的机体亦必相应要有亢进的、发扬的、兴奋的等这类太过的病征反映出来,即称之为阳证。

如其不及,则患病的机体亦必相应要有衰退的、消沉的、抑制的等这类不及的病征反映出来,即称之为阴证。

故疾病虽极复杂多变,但概言其为证,不为阴,便为阳。

寒和热

从症状的性状分类则有寒热之分,寒即寒性,热即热性的意思。

若患病的机体反应为寒性的证候者,即称之为寒证。

反之,若患病的机体反应为热性的证候者,即称之为热证。

基于以上阴阳的说明,则寒为不及,当亦阴之属,故寒者亦必阴;热为太过,当亦阳之属,故热者亦必阳。

不过这里要特别指出,寒热是一具有特性的阴阳,故若泛言阴,则不一定必寒;若泛言阳,则不一定必热。故病有不寒不热者,但绝无不阴不阳者。

虚和实

虚指人虚、正气虚,实指病实、邪气实。

病还未解而人的精力、正气已有所不支,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虚衰的形象者,即称之为虚证。

病势在进而人的精力、正气并亦不虚,机体的反应显示出一派充实的病证者,即称之为实证。

基于以上的说明,则虚实当亦和寒热一样,同是一种具有特性的阴阳。

不过寒热有常,而虚实无常。寒热有常者,即如上述,寒者必阴,热者必阳,在任何情况下永无变异之谓。但虚实则不然,当其与寒热交错互见时,则即反其阴阳,故谓为无常。即如虚而寒者,当然为阴,但虚而热者,反而为阳;实而热者,当然为阳,但实而寒者,反而为阴。

刘观涛按:对于“阴阳”的界定,何为“阳”?何为“阴”?在中医临床界有所争议。

一派是以寒热定阴阳,热则必为阳证,寒则必为阴证,胡希恕先生即持此观点。

一派是以虚实定阴阳,实则必为阳证,虚则必为阴证。

虽然各方均公认实热为阳、虚寒为阴,但对于非典型的实寒、虚热,到底属阴,还是属阳?两种分类方法有不同的结果:

一派是以“寒热”而作最后的裁决,则实寒为阴、虚热属阳,胡希恕先生即持此观点。

一种是以“虚实”而作最后的裁决,则实寒为阳、虚热属阴。

笔者对两种方式做个反复体验,发现不分优劣,无有高下。各有其利,亦各有其弊。建议读者根据自己的偏好而选择。

以是则所谓阳证,可有或热、或实、或亦热亦实、或不热不实、或热而虚者。

则所谓阴证,可有或寒、或虚、或亦寒亦虚、或不寒不虚、或寒而实者。

阴、阳、虚、实、寒、热关系可由表1明之:

表1 阴阳虚实寒热关系表




































阳实热证



阴虚寒证



阳虚热证



阴实寒证



刘观涛按:为让读者更加便捷地理解胡老所绘表格,我自绘如下表格,或许能便于读者更好学习掌握胡老的学术思路,仅供参考:

阳证(热为阳)

阴证(寒为阴)

热证

(或实或虚之热证)

实热证

寒证

(或虚或实之寒证)

虚寒证

虚热证

实寒证

实证

(非寒非热之实证)

气滞

虚证

(非寒非热之虚证)

气虚

血瘀

血虚

水湿痰饮食积

津液虚

特别说明的是,笔者在2003年初次阅读《百年百名中医临床家胡希恕》之时,对胡老所说的如下地方颇为费解:

阳证,可有……不热不实;阴证,可有……不寒不虚。

后经仔细分析,作如下理解便可豁然贯通:

阳证,可有……不热(非寒非热之气滞、血瘀、水湿痰饮食积)不实(虚热);

阴证,可有……不寒(非寒非热之气虚、血虚、津液虚)不虚(实寒)。

六经是指太阳、阳明、少阳的三阳,和少阴、太阴、厥阴的三阴而言。

《伤寒论》虽称之为病,其实即是证,而且是来自于八纲。兹先就其相互关系述之于下。

基于以上八纲的说明,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三者,均属病位的反映。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六者,均属病情的反映。

临床实践说明,病情必反映于病位,而病位亦必因有病情的反映而反应,故无病情则亦无病位,无病位则亦无病情。

以是则所谓表、里、半表半里等证,同时都必伴有或阴、或阳、或寒、或热、或虚、或实的为证反应。同理,则所谓阴、阳、寒、热、虚、实等证,同时亦都必伴有或表、或里、或半表半里的为证反应。

由于寒、热、虚、实从属于阴阳(见表1),故无论表、里、或半表半里的病位上,均当有阴阳两类不同为证反应,这样三而二之为六,即病见之于证的六种基本类型,亦即所谓六经者是也。其相互关系如表3所示。

3 六经与八纲




由上表可看出,六经的实质即是表、里、半表半里、三阳、三阴的六类证型。可能古人未明其来源真相,或以为与经络有关,因冠之以经络名称,遂称之为六经。然此确实是错了,反复分析仲景全书,贯穿着八纲辨证精神,对此当已有所认识,但仍沿用六经以名篇,又未免美中不足。六经辨证实即八纲辨证,六经名称本来可废,不过本文是通过仲景书的阐明,为便于读者对照研究,因并存之。

刘观涛按:胡希恕先生对于六经的定义,与现行《伤寒论》教材略有差异:

胡老定义的“太阴病(在里之阴性病)”,大致相当于传统教材中的“太阴病(局部中焦之阴性病)与少阴病(全身心肾之阴性病)”;胡老定义的“少阴病(在表之阴性病)”,大致相当于传统教材中的“太少两感”(太阳病+少阴病)。其他,则和传统教材体系大致相同。

如以上所述,病之见于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只具抽象,而六经乃有定型,因此《伤寒论》于各篇均有概括的提纲,今照录原文,并略加注语如下。

1条(《伤寒论》赵开美本序号,以下同):“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注解:太阳病,即表阳证,它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即是说,无论什么病,若见有以上一系列的证候者,即可确断为太阳病,便不会错误。

按:这里应当注意到,太阳病的提纲是以临床证候为据,不是以经络走向、分布为据,更与肺主之表无关系。

180条:“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注解:阳明病,即里阳证。胃家实,指病邪充实于胃肠之里,按之硬满而有抵抗和压痛的意思。胃家实为阳明病的特征,故凡病胃家实者,即可确断为阳明病。

按:阳明病也是以证候为提纲,不是以经络为提纲。更突出的是,提纲强调胃家实,而脏腑经络的阳明病要包括胃家虚、胃家寒等。

263条:“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注解:少阳病,即半表半里的阳证,它是以口苦、咽干、目眩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少阳病。

按:口苦、咽干、目眩,可以是肝胆病的部分症状,但作为半表半里阳证,它有广泛的概括意义,咽炎、肺炎、胃肠炎等急慢性病常出现此类证候。

273条:“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注解:太阴病,即里阴证。它是以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太阴病。此腹满为虚满,与阳明病的胃家实满有别,若误为实满而下之,则必致胸下结硬之变。

281条:“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注解:少阴病,即表阴证。这是对照太阳病说的,意思是说,若太阳病而脉微细,并其人但欲寐者,即可确断为少阴病。

326条:“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痛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注解:厥阴病,即半表半里阴证。它是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凡病见此特征者,即可确断为厥阴病。半表半里证不可下,尤其是阴证更不可下,若不慎而误下之,则必致下利不止之祸。

以上注解,只就原文略明其大意,如参照分论各章仔细研读,自可明了。

表里相传和阴阳转变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病常自表传入于里、或半表半里,或自半表半里传入于里,或自表传入于半表半里而再传入于里。凡此种种,均谓为表里相传。

病本是阳证,而后转变为阴证;或病本是阴证,而后转变为阳证,此即谓阴阳转变。

并病和合病

病当表里相传时,若前证未罢而后证即见,有似前证并于后证而发病,故谓为并病。如太阳、阳明并病,少阳、阳明并病等均属之。

若不因病传,于初发病时,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有似合在一起而发病,故谓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三阳合病等均属之。

六经八纲辨证的顺序

关于六经八纲,已略述如前,兹再顺便谈一谈有关它们辨证的顺序问题。病之见于证,必有病位,复有病情。故八纲虽为辨证的基础,但辨证宜从六经始,《伤寒论》以六经分篇就是这个道理。六经既辨,则表里别而阴阳判,然后再进行寒热虚实的分析,以明确阴阳的实情(参考表1),至此六经八纲则俱无隐情了。

刘观涛按:为方便读者学习,胡老提出了辨证论治的顺序,先辨六经、再辨八纲(含气血津液、脏腑经络)、后辨方证。笔者认为:作为辨证论治的三条路径,六经、八纲、方证,从哪条路径进入辨证之门均可,不必拘泥于先后顺序。但无论从哪条路径入门,均要对三条路径全部考虑,互参互校,才能使得辨证尽可能精准无误。

二、治则简介

此所谓治则,即通过六经八纲辨证的施治准则,今分述如下。

太阳病:由于病在表,宜发汗,不可吐、下,如桂枝汤、麻黄汤、葛根汤等,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

少阴病:此与太阳病虽均属表证而宜汗解,但发汗必须配伍附子、细辛等温性亢奋药,如桂枝加附子汤、麻黄附子甘草汤、麻黄附子细辛汤等,均属少阴病的发汗法剂。

阳明病:热结于里而胃家实者,宜下之;但热而不实者,宜清热。下剂如承气汤,清热如白虎汤。若胸中实者,则宜吐,不可下,吐剂如瓜蒂散。

太阴病:里虚且寒,只宜温补,汗、下、吐均当禁用。如理中汤、四逆汤等,均属太阴病的温补法剂。

少阳病:半表半里证,法宜和解,汗、吐、下均非所宜。如柴胡剂、黄芩汤等,均属少阳病的解热和剂。

厥阴病:此虽亦属半表半里证而宜和解,但须和之以温性强壮药。如当归四逆汤、乌梅丸等均属之。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寒者热之者,谓寒证,治宜温热药以驱其寒。如以干姜、附子、乌头等之配剂,均属温热驱寒药。

热者寒之者,谓热证,治宜寒凉药以除其热,如以栀子、黄芩、黄连、石膏等之配剂,均属寒凉除热药。

虚者补之,实者攻之

虚者补之者,谓虚证,宜用强壮药以补益其不足,汗、吐、下等法均当严禁,如炙甘草汤、建中汤、肾气丸等,均属补虚剂。

实者攻之者,谓实证宜以汗、吐、下等法彻底攻除其病邪,如麻黄汤、承气汤等,均属攻实剂。

三、论方证

六经和八纲虽然是辨证的基础,并于此基础上即可制定施治的准则,不过若说临床实际的应用,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太阳病依法当发汗,但发汗的方剂很多,是否任取一种发汗药,即可用之有验呢?我们的答复是:不行!绝对不行。因为中医辨证不只是辨六经和八纲而已,而更重要的是,还要通过它们再辨方药的适应证。

太阳病当然须发汗,但发汗必须选用适应整体情况的方药。如更具体地讲,即于太阳病的特征之外,同时还要详审其他一切情况,来选用全面适应的发汗药,这才可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如太阳病,若同时出现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则宜与桂枝汤;

若同时出现头痛、发热、身痛、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则宜与麻黄汤;

若同时出现项背强、无汗、恶风者,则宜与葛根汤;

若同时出现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则宜与大青龙汤……

以上诸方虽均属太阳病的发汗法剂,但各有其不同的适应证,若用得其反,不但无益反更有害。

方剂的适应证,即简称之为方证,某方的适应证,即称之为某方证,如桂枝汤证、麻黄汤证、柴胡汤证、白虎汤证、承气汤证等。

方证是六经八纲辨证的继续,亦即辨证的尖端,中医治病有无疗效,其主要关键就在于方证是否辨得正确。如众所周知,农村常有以家藏秘方专治某病的医生,虽于辨证施治毫无所知,但于其秘方的应用确心中有数,因而往往有验。又如即使中医辨证的说法纷歧,而所以各有一定疗效者,亦是这个道理。不过读者于此必须注意,凡是有验方剂,无论用者知与不知,若分析其主治(即方证),则均属于六经八纲的细目,这是可以断言的。至于方证之辨,于此不赘。

四、有关辨证施治精神的实质探讨

辨六经,析八纲,再辨方证,以至施行适方的治疗,此即辨证施治一整套的方法体系,有如以上所述。不过这种治病方法的精神实质是什么?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基于前之六经八纲的说明,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不论什么病,而患病机体的反应,在病位则不出于表、里、半表半里,在病情则不出于阴、阳、寒、热、虚、实,在类型则不出于三阳三阴。验之于临证实践,这都是屡经屡见的事实。

以是可知,则所谓六经八纲者,实不外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映。中医辨证即以它们为纲,中医施治,亦是通过它们而制定施治的准则。故可肯定地说,中医的辨证施治,其主要精神,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兹以太阳病为例释之如下。如前所述,太阳病并不是一种个别的病,而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一般的证。有如感冒、流感、肺炎、伤寒、麻疹等等,于初发病时,经常发作这样太阳病之证,中医即依治太阳病的发汗方法治之,则不论原发的是什么病,均可给以彻底治愈。

试想,以基本不同的各种病,而竟都发作太阳病这样相同的证,这不是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是什么?依治太阳病证的同一发汗方法,而能治愈各种基本不同的病,这不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又是什么呢?

再就方证的说明来看,对于六经八纲治则的执行,势必遵循适应整体用药的严格要求,显而易见,则中医的辨证施治还存在有适应整体治疗的另一精神。也就是说,中医辨证施治,虽然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但同时必须在适应整体的情况下施行之。

若为中医辨证施治下一个简明的定义,那就是:于患病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众所周知,中医以一方常治多种病,而一种病常须多方治疗,即这种治疗精神的有力证明。

对于辨证施治的精神,虽如上述,但它究竟治疗疾病的实质是什么?这一本质的问题还未明确,因而也就无从知其所以有验的道理。解答这个问题,只有弄清患病机体之何以会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才行。

基于唯物辩证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一普遍真理,则患病机体之所以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其主要原因,当亦不是由于疾病的外在刺激,而是由于机体抗御疾病机制的内在作用。

众所周知,冬时天寒则多溺,夏时天热则多汗,假如反其道而行之,人于夏时当不胜其热,而于冬时将不胜其寒,此皆机体抗御外来刺激的妙机。若疾病的侵害,则远非天时的寒热所能比,机体自有以抗御之,又何待言!中医谓为正邪交争者,意即指此,屡有不治即愈的病,均不外于正胜邪却的结果。不过往往由于自然良能的有限,机体虽不断斗争,而病终不得解,于是则正邪相拒的情况,亦随时以证的形式反映出来。

如所谓表证,即机体欲借发汗的机转,自体表以解除其病的反应。

如所谓里证,即机体欲借排便或涌吐的机转,自消化管道以解除其病的反应。

如所谓半表半里证,即机体欲借诸脏器的功能协力,自呼吸、大小便、出汗等方面以解除其病的反应。

此为基于机体的自然结构,势所必然的对病斗争的有限方式,以是则表、里、半表半里便规定了凡病不逾的病位反应。

若机体的机能旺盛,则就有阳性的一类证反映于病位;若机体的机能沉衰,则就有阴性的一类证反映于病位。

一句话,疾病刺激于机体,机体即应之以斗争,疾病不除,斗争不已,因是则六经八纲便永续无间地而见于疾病的全过程,成为凡病不逾的一般的规律反应。

古人于此早就有明确的认识,以下介绍有关论说,以供参考。

《素问·评热病论》曰:“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出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注解:此段大意是说,今邪气与精气正交争于体表的骨肉间,此原是机体欲借以发汗的机转而解除病邪,故一般说来能得汗出者,大都是病邪却而精气胜。精气来自谷气,化生于胃,如果精气真胜,则其人当能食。邪气使人发热,如果邪气真却,则必不复热。若复热,为邪气还在,汗出,为精气外越。今汗出而还发热,显系邪胜而精亡,而不得谓为邪却而精胜也。若更不能食,则精气断绝而病独留,故不免于死。

《伤寒论》第9条:“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注解:伤寒初作,则邪气与精气交争于骨肉,即太阳病在表的一般病理过程。若精气已不足拒邪于外,则退而卫于内。以是则体表的血弱气尽,腠理遂不密而开,邪乃乘虚入于半表半里,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因而胸胁苦满,这就进入少阳病的病理阶段了。正邪纷争,即正邪相拒的意思。正进邪退,病近于表则恶寒;邪进正退,病近于里则恶热,故往来寒热。纷争时则寒热作,否则寒热亦暂息,故休作有时。热邪郁集于胸胁,故嘿嘿不欲饮食。胸胁之处,上有心肺,旁及肝脾,下接胃肠,故谓脏腑相连。邪热激动胃肠中的水气,则腹痛。邪高于胸胁之上,而痛在胃肠之下,故使其人欲呕。此宜小柴胡汤主之。

按:以上《内经·素问》一段虽是论述阴阳交的死证,但与表证时机体欲汗的抗病机制同理,尤其对或精胜或邪胜的阐述,均颇精详。《伤寒论》一段,是说太阳病自表传入半表半里,亦由于机体抗病机制的改变所致。古人对于疾病的体验,达到如此精深境界,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也。

六经八纲的来历既明,对照前述的治则,显而易见,则中医的辨证施治,恰为适应机体抗病机制的一种原因疗法,其所以有验自非偶然。为证明所言非虚,再以太阳病证为例释之。如前所述,太阳病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证候为特征的,今就这些证候分析如下。

脉浮:这是由于浅在动脉的血液充盈所致。

头项强痛:因为上体部血液充盈的程度为更甚,故在上的头项体部,更感有充胀和凝滞性的疼痛。

恶寒:体表的温度升高,加大了与外界气温的差距,故觉风寒来袭的可憎。

由于以上的证候分析,正足以说明机体已把大量体液和邪热,驱集于上半身广大的体表面,欲汗出而不得汗的一种情况。太阳病的治则是发汗,这不正是适应机体欲汗出的机制,而使达到汗出的原因疗法吗?

由以上可看出,适应机体的抗病机制的治疗,可以说是最理想的一种原因疗法,即号称进步的近代西医,恐亦不免认为是一种理想而已。但中医的辨证施治,其实质不是别的,而恰是这种最理想的治病方法,难道这在治疗学上,不是极可诊视的一大发明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