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的“香格里拉” ――磐安特色农家三日
- 价格:298元/人周末加20
-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 用餐:含2早4正餐(正餐农家8菜1汤;10人/桌10元/人/正)
- 住宿:农家2-3人房(不含洗漱用品及空调费)房差60元/人/2晚(1.5米以上只补不退)
- 服务:全程导游服务6元/人
- 门票:含行程内景点第一大门票
- 保险:请自愿投保个人意外保险6元/人;

玩转山水磐安 吃特色农家菜 住全国文明村 包吃包住包门票 全程无自费无购物
第一天:早6:30(北海路口)市工人文化宫门口发车前往享有“浙中绿肺”、“都市后花园”之称的磐安县。2008年被命名为“中国最具魅力生态旅游大县”。到达风景秀丽四面绕山,海拔565米,素有“浙江特色文明村”磐安管头乌石村。午餐(自理)后参观乌石村古村落。游览古枫公园、明末清初四合院等。 住:乌石村 新型农家
第二天:早餐后游览水下孔(约3小时)三面危崖相逼围成圆形巨穴,澄溪之水,忽从高40余米的断崖跌落穴底,形成七级首尾相接、各异其趣的瀑布,飘者如雪,挂者如帘,断者如雾。 住:乌石村 新型农家
第三天:早餐后前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朝古建筑—玉山古茶场(约40分钟),探寻深厚的历史文化。午餐后返回上海,返回温馨的家!
友情提示:
此线路70周岁以上及各类证件均不享受任何优惠故无差价可退
补充条款:
此条款作为合同附件盖章有效,游客需详细了解并认可以上内容,游客委托者代表签字确认!
1.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旅游者认可此行程单内容且同意后,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2.如游客提出退团,按《旅游法》旅游合同标准扣除费用!
3.请游客带好本人身份证及洗漱用品。持旅游合同或报名单上车,对号入座,此线路为散客拼团形式,所用车型大小根据本次游客人数多少安排;请游客准时到达发车地点过时不候,超过约定时间均视为自愿放弃,按《旅游法》旅游合同标准扣除费用;
4.此行程1.1米(含)以下儿童只占车位及用餐,不含行程内任何交通费、船费及索道等费用,如发生其他任何费用均由家长现场自行支付。
5.行程内所标示的农家住宿中空调费用属于旅游者自愿选择的项目,此费用与本公司无关,如需开空调,请旅游者直接将费用交于农家。
6.旅游者私带儿童上车属违约行为,导游有权拒绝其登车(如遇旅游者强行不下车的,如后续旅游活动发生任何伤害、产生的交通超载罚款、耽搁时间及其他责任均由该儿童家长自行承担)。
7.旅游者严禁携带宠物上车,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登车,如遇旅游者强行耽搁时间及其他责任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8.如因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一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赔付;
9.旅游者凭特殊证件(老年证或身份证、全日制学生证、军官证、指定教师证、残疾证等)如产生门票优惠的,如景点团体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由导游现退差价,如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特别提示:部分行程内所含景点为联票制,一旦购票后,旅游者放弃任何单一项目均不退任何费;请提前配合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10.为了您的健康,年老体弱、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需事先说明病情,需家属签字认可及监护人陪同的前提下出游,如有隐瞒病情而发生的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11.旅途中请保管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勿放置在农家或车厢内,因个人原因保管不妥造成遗失或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行程内自由活动期间无导游陪同,请旅游者在指定活动区域内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照看好老人及儿童,建议旅游者不要单独外出。
13.此行程内不安排任何购物活动,旅游者自行购物与本公司无关。
14.以上行程景点顺序可能互换;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游览、延迟游览或行程变更,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5.如遇行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干扰及损害他人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6.本公司温馨提示: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旅游者报名应正确填写及提供参团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参加保险的旅游者须在出发前提供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因旅游者关机或不接电话而失去联系的责任自负。
17.此线路30人开班,不满30人全额退款,按《旅游法》旅游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行程盖章有效。
18.特别提示:因本公司全市报名网点较多并且旅游发票是由总部统一开具(部分门店可以开具),旅游者报名后,本公司出具旅游发票的形式有以下3种:1.部分门店报名时可当即出具;2.由导游出团带上车直接交于旅游者;3.旅游者凭合同一个月内至报名网点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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