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曾咏发 福州晚报讯 环保部昨日发布了2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排名第七位,空气质量好于1月份,厦门排在第三位。 福州上月空气质量居省会城市第四位 2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0.7%~100%,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9.9%。昆明、惠州、拉萨等5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厦门、海口、舟山等8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兰州、南昌、中山等38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郑州、保定、衡水等23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沈阳、乌鲁木齐、哈尔滨、郑州、衡水、石家庄、唐山、邯郸,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拉萨、海口、厦门、昆明、舟山、惠州、福州、张家口、丽水、深圳。 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影响,除夕夜全国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但由于各地采取了有效措施,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除夕夜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城市明显减少,全国空气质量受烟花爆竹燃放的影响降低。 气候条件有利大气污染防治给力 福州市环保局表示,2月份,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1,比1月份的4.94下降了18.8%,空气质量有所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市环保局认为,我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与气候条件及当前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密切相关。2月份我市主要受西南暖湿气流影响,降雨较多,空气自净能力提高,利于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的清除。我市持续多举措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城区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市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明显比往年同期减少。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大气污染监督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地污染源的严防严控,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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