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所以会被释说成是虙牺氏的妹妹或胞妹,并且虙牺氏和女娲氏都被释说成是风姓,表明他们都是为风姓的燧人氏胞族的后裔部落,而女娲氏部落在时间上是晚于虙牺氏部落,但却不是虙牺氏部落的直系后裔部落。上引《补史记·三皇本纪》中说的“女娲亦木德王,盖宓牺之后,已经数世”,《礼》疏引谯周所说:“伏羲以次,有三姓,始至女娲。”说明女娲氏部落时间上比虙牺氏部落晚,不是现在一般人们观念上认为的晚几年或几十年或几百年,而是晚了有几千年的时间。按照前面已经辨析的虙牺氏部落人们具有的发现发明创造是属于人类弓箭最初发明制造出来后所形成产生,和女娲氏部落人们具有的发现发明创造相比照,就得以知晓虙牺氏部落人们主要是生活在所谓“有太易”的时期阶段,而女娲氏部落人们则主要是生活在所谓“有太初”时期阶段,而且是进步入到所谓“有太素”的时期阶段。这种历史阶段性的发展进步变化情况,作为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我们人类先民们当时具有的思维水平与文化知识来讲,只能是必然经历过好几千年才能够获得到。这也就是说,虙牺氏部落的人群们应该是大约生活在3.0+-0.4万年——2.4+-0.35万年之前前后,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则应该是大约生活在2.4+-0.35万年——1.9+-0.3万年之前前后。
再者,女娲氏也不是现今一般人们观念上认为的是为一个“女人”,包括《旧约全书·创世记》中记述的夏娃;苏美尔人泥版里记述的地神启、宁里尔、南卡尔等等;巴比伦人泥版里记述的提亚马特;古埃及神话里记说的苔芙努特、努特、伊希斯等等;希腊—罗马神话里记说的盖亚、尼克斯、赫拉、雅典娜、阿芙洛狄忒等等;他们实际都不是所谓的“女人”或“女性的神”,而是上古时期确实曾经存在有过的部落组织,只是后世的人们因为不了解知晓我们人类上古时代的历史原本真实面貌,误解错释讹传将他们认为是“女人”或“女神”,并且被成为是女性化的“名字”。依据《说文解字》中娲字的解释:“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说明女娲氏“娲”的原本涵义,乃是“女人聪明很能干,女人有了重大发明创造”,作为他们部落人群的“名称”。同样,希腊神话中的“赫拉”的原本涵义,即是“管理氏族事物”,准确说就是“氏族首领”,作为其部落人群的“名称”,被后世人们误解错释讹传成为“家庭主妇”。而“雅典娜”的原本涵义,便是“女人聪明能干,并且部落的人担任联盟军事统帅”(即所谓智慧与战神),作为其部落人群的名称。其她等等。
共工氏,在我国的传说史话中,实质是有着这同一名称之三个不同的人群:一个是《尚书·尧典》中记述的共工,其亦就是《尚书·舜典》中说的“流共工于幽州”之共工,他们就是我国传说史话中“尧联盟”属下的一个“州”里面的一个部落,并且也就是考古发现到的仰韶文化里面的一个人群们。再一个即是《尚书·舜典》中说的“帝曰:‘俞,咨!垂,汝共工’”之共工,其是舜酋邦时期酋邦总部负责管理手工工匠事物的职司职务名称,是由垂部族选派到酋邦总部的代表被推举,尔后由酋邦最高首领“舜”任命担任。另一个就是《左传·昭公十七年》中记载的郯子向鲁昭公说的“昔者,……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之共工氏,其亦就是《山海经》“大荒西经”、“大荒北经”、“海外北经”等里面所提及到的“共工国”或“共工”,正是他们,在2万多年以前原本是生活于今冀中“白洋淀—文安洼—大清河”地区,是一个以“水”为名称的部落组织。也就是在2万年之前前后的时候,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也迁徙来到这一地域,后来他们两个部落的人群们经常为了争夺食物资源或领地而爆发冲突撕杀,最终女娲氏部落人们在获得到其他人群们的帮助下发动强烈攻击,共工氏部落人们被打败,其残存人员不得不迁徙离开原本所生活生存的地域,经过几千年的几经辗转,迁徙来到今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贺兰山地区。南宋罗泌搜集到古代的一些零星史料而撰著《路史·后纪》二中记说:“太昊氏衰,共工为始作乱,振滔洪水,以祸天下。隳天纲,覆冀中,人不堪命。于是,女皇氏(即女娲)役其神力,以与共工氏较,灭共工氏,而迁之。然后,四极正,冀州宁,地平,天成,万民复生。”所记述的就是这一件的真实史事。只是后世人们不能知晓作为当时历史时期的原本真实面貌,将传说附会了“政治化”,并且又混淆将其认为即是《尚书·舜典》里被帝舜“流共工于幽州”之共工,既然是被儒家尊崇的英明天子“帝舜”所流放者,因此也就被误讹传说成为罪恶坏人的“共工惟始作乱,震滔洪水,以祸天下”。现在,我们终于得以发现、了解、知晓包括另外两个共工在内,他们的历史原本真实面貌。
至于祝融氏,实际曾经是为我国传说史话中“黄(帝)”部落联盟组织里的一个部落,之后则成为我国传说史话中的“颛顼”部落联盟属下的一个部落人群,并且亦就是我国“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国君的直系先祖。依据于我国古文籍中流传保存下来的有关传说史话,在1万多年之前的时候,他们祝融氏部落是随同“黄(帝)”部落联盟迁徙来到今之内蒙古河套地区。他们的详细情况,以后在释说“黄(帝)”联盟、颛顼联盟、楚国国君先祖的谱系时,再辨析说明。
就是这个被女娲氏部落打败后辗转迁徙到贺兰山地区的共工氏部落的残存人们,经过几千年的生养繁衍、恢复发展又兴盛强大,不但喜好争斗厮杀,而且人人勇猛无畏,争斗时其人们还经常会想出许多战胜别的人群们的好办法,故而,他们时常与其他人群们发生冲突、战争,致使得邻近的其他人群们多畏惧于他们。《补史记·三皇本纪》中记述的“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讲说的就是他们这一真实史事的情况。而所说的“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则是记述某一次,共工氏部落的人们乘着木筏顺着黄河河水而下,去攻击居住在内蒙古河套地区的祝融氏部落人群们,然而这次战争却未能够获得到原先所期望的胜利,因而战士们纷纷愤怒责怪是领队的“头领”指挥不当,才导致没有能够获得原先期望的胜利。尔后,他们从陆路返回,当走到名称为“不周山”附近的时候,远远看见高耸象石砫般的“山峰”,发生崩塌,走近后则发现原先的山嵎峡谷,到处都是崩塌的石块。
说明一下,由于祝融氏部落是颛顼部落联盟属下的一个部落,所以在其他一些古文籍中被说成为共工与颛顼之间是为了争夺“帝位”而爆发的战争,实际是误错。他们之间只是部落之间为了争夺食物资源或领地而引发的战争或复仇战争,或者因于部落之间战争而“升级”成为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绝不会存在只有西汉之后才会产生有的“争夺帝位”的战争。
这原本只是一件当事人亲身遇见看到“山崩”事件情况的记述,却是由于西汉之后的人们对于“古文字”涵义的理解释说误错,即是“句读”上的错误,将原本是记说因战争没有能够获取胜利,战士们纷纷愤怒责怪“头领”,误讹成为是“共工氏愤怒”(即“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误讹成为“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将走近不周山碰巧遭受、遇到发生山崩情况的“触”(《汉语大字典》触字解释说:“①用角抵触。②撞;碰。③接触。④遭受,遇到。⑤触动;引发。⑥犯;触犯。⑦污;浊。⑨距离。”),误讹成为是共工氏用头撞不周山。从而才被演变成为是“荒诞”神话故事。
据此可知,主要应该是西汉之后的学士们,因为误解错释讹传而成为“共工氏愤怒之下,用头撞断了撑天柱石不周山”,由此进而夸张说成为天塌地陷,从而又引说出“女娲练五色石补天”的神话故事。其实,女娲“练五色石”,原本也是为确确实实的史话史事不假。前一篇中已经辨析说过,虙牺氏时期的人们就开始有了“色彩”和“美”的意识观念与抽象思维,并且考古也发现到峙峪文化的人们就已经是用石墨钻孔制做成装饰品,经过几千年之后至女娲氏时期,女娲氏的人们每每发现到彩色的石块时,多会捡取尔后制作成为装饰品戴在身上,据《汉语大字典》练字解释说:“1、把生丝或织品煮得柔软洁白。2、已练制的白色熟绢。3、白色。5、精壮;干练。6、经验多;熟悉。7、训练;操练。8、熔炼。后作‘錬(炼)’。9、通‘柬’。选择。10、通‘湅’。洗涤;冲刷。12、用同‘链’。”可以说明“练五色石”的原本涵义即是有选择性地捡取到了彩色的石块,然后经过反复的精心熟练、富有经验的操作加工,被制做成为饰品而戴挂在身上。正是这种事实史事情况,于是流传下女娲氏“练五色石”的传说史话,当是确实不假。只是秦汉时候的学士们误解错释讹传,才成了被认为是女娲大神将彩色石块熔炼后补缀成为夜晚所看到的天空上的“美丽星星”。
在弄明白我国古文籍中记述的共工氏“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及女娲氏“练五色石”之传说史话,的确是1、2万年之前和2、3万年之前的我们中华先民们真实史事,只是因于后世人们的误解错释讹传,才成为荒诞的“天塌地陷”和“女娲补天”神话故事。实际上现今全世界流传保存有着的大量大量大量的史话性“神话故事”,都是与这种情况一样,都是原本是为真实的事实史话,因于后世人们的误解错释讹传才成为是不可思议、无法理解、难以想象、荒诞怪异的“神话故事”。
《淮南子·览冥训》和《补史记·三皇本纪》中皆记说的女娲氏“积(或聚)芦灰,以止淫水”,其真实情况应该是女娲氏部落人群们在“白洋淀—文安洼—大清河”在这一地区生活时,因为这里芦苇丛生,无边无际,某一次他们采集食物时,迷失了方向方位,连续奔走许多天都返回不到居住的地方,无可奈何之下,后来他们终于想到使用随身携带的黄铁矿石与燧石,砸击出火种引燃下风方向的芦苇,人们则聚集在空阔的水边,等待到大火将茫茫的芦苇烧成灰烬后,他们才得以看到远方的目标物,从而返回到住处。这作为一次很有意义,值得以后借鉴的事件,被代代相传说成为“史话”。只是后世人们误解了其原本“史话”的涵义,错讹说成“积聚芦灰,消止淫水”,才成为了不可思议的事情,芦苇的灰烬不论怎样地再多,又怎么能够消除掉荡荡的湖水呢?!
《列子·汤问篇》、《淮南子·览冥训》、《补史记·三皇本纪》、《论衡·谈天篇》、《博物志》卷一等等中,皆记说的女娲氏“断鳌足,以立四极”,实际乃是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沿着大清河曾经到达今天津附近的渤海湾海边,并且他们还进入到浅海区域捕获大海龟为食物。《汉语大字典》鳌字解释说:“ao
传说中的海中大龟或大鳖。……《玉篇·鱼部》:‘鳌,鱼名。’”立字解释说:“li 2、竖起。12、副词。即刻。”极字解释说:“ji
4、尽头;终了。《广雅·释诂四》:‘极,已也。’《广韵·职韵》:‘极,终也。’7、边际;边界。25、通‘殛’。罪大而诛。《集韵·职韵》:‘殛,《说文》:“殊也”。或作極(极的繁体字)。’清吴善述《说文广义校订》:‘極,其训为诛也,殛之借。’……《庄子·盗跖》:‘子之罪大極(极繁体字)重,……’郭庆藩集释引俞樾曰:‘極,当作殛。《尔雅·释言》:“殛,诛也”。言罪大而诛重也。極、殛,古字通。’”又,《辞海》海龟词条解释说:“……长可达一米余,……以大叶薻等为食。分布于我国山东、福建、浙江、台湾、广东等地沿海;也产于南太平洋和印度洋。肉可食,脂肪可炼油,甲可制物。”就是说,在上古气候比我们现在温暖的时期,今渤海湾和白洋淀—文安洼—大清河地区不但生活有着吃人的大鳄鱼,渤海湾里还生活有着大海龟,所谓“断鳌足,以立四极”,正是记述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捕捉到大海龟后,他们先是将大海龟的四足砍断,随后便将大海龟割裂分解成许多的碎块,尔后人人取一小块各自到火堆上烧烤食之。“立四极”的原本涵义乃是“立即”“分割裂解”(即殛)大海龟,只是秦汉之后文义被误解错释讹传成为“把鳌的四足砍断下来立在大地的四边之极,以支撑着‘天’”这一神话故事。这以观念在汉代当时人们,并且一直延续到近代时期的人们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文化概念、思维水平来讲,则是深信其为真实而不会怀疑。
《淮南子·览冥训》中记说的“杀黑龙,以济冀州”,和《补史记·三皇本纪》中记说的“(残缺‘杀黑龙’)以济冀州”,已如前面第16、17篇中辨析说过,“龙”字的确切涵义是为鳄鱼、捕食鳄鱼、捕食鳄鱼的人们,此处就是指为鳄鱼。而“黑”字,也不是黑白颜色之义。据《汉语大字典》黑字解释说:“hei
5、坏;狠毒。6、隐蔽的,非法的(言行或财物等)。”济字解释说:“(二)ji
5、贯通;畅通。7、成就;成功。《尔雅·释言》:‘济,成也。’8、救助;拯救。《字汇·水部》:‘济,赒救也。’”可知,此处“杀黑龙”的原本涵义应该是为: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非常地痛恨“很坏的狠毒的隐蔽而时常袭击、咬伤或吞食人们的鳄鱼”,在经常地在向鳄鱼复仇和搏斗过程中,他们经历了反反复复的流血或被伤残,或被咬死,或被吞食的经历经验教训之后,他们终于也懂得、掌握到了捕杀鳄鱼的知识技艺,成功地捕杀鳄鱼。在此以后,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也会是经常地捕杀鳄鱼以作为食物,不再像一般的人群们那样害怕鳄鱼,遭遇到鳄鱼的猎杀时,对鳄鱼无可奈何,或者只能迁徙离开存在有鳄鱼的地区去生活生存。也正是因于女娲氏部落的人群们经常地捕食鳄鱼,他们才得以沿着大清河岸边的沼泽地区,渐渐地抵达到天津附近的渤海沿岸,在此基础上,进而又进入到海里捕捉大海龟为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