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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篇北阴阳营文化马家浜文化发祥皖浙山区芜湖人字洞遗址可辅助证说后岗一期文化间二期文化缺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九十篇  北阴阳营文化马家浜文化发祥皖浙山区  芜湖人字洞遗址可辅助证说

                       后岗一期文化间二期文化缺失千年衔接  关键标识性遗址因尚未发现

    第5篇里已经说过,考古学的基本原则是:凡是没有被实际发掘发现到的遗址遗迹遗物,不能认为是“存在”和“事实”。这无疑是绝对正确。然而客观上考古发现到的遗址遗迹遗物,不可能是为历史面貌完整再现,只能是零星残余的历史情况。相对而言,历史的发展进步则肯定是“一脉传承”,环环相扣,中间过程不能够缺失。所以在“上古历史”的探讨研究中,考古学与历史学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产生出这种矛盾现象:考古发现到的许多情况,必然会是存在有“断裂”或“缺失”,如后岗一期文化的时间是6000多年以前,而后岗二期文化的时间则是5000年以后,这中间1千多年的时间,他们人群到哪里去了,有什么考古依据?再者,大司空文化人群的“颛顼”,特别是兴隆洼文化、北辛文化、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大地湾文化、城背溪文化,还有彭头山文化、北阴阳营文化、马家浜文化、河姆渡文化、薛家岗文化,等等人群们,他们的祖先究竟是谁?他们是从哪里产生出来?这些问题不但现在得不到考古发现的“确认”,恐怕其中绝大部分以后也是不可能获得到考古发现的“证明”。在考古学立场上讲,只能等待以后的“考古发现”来说明,只要没有考古发现的“实例”,就永远不能够知晓他们的“祖先”是谁?他们从何而来?可是从历史学角度上说,是不能够这样无限期等待考古发现的“证实”,更何况“考古发现”本身就存在有着很大的偶然性与侥幸性,有很多的历史情况,会是根本不可能再被考古发现到。

    了解上述这种考古学与历史学之间的矛盾现象,我们通过将传说史话或史话性神话故事及考古文化,与摩尔根“氏族社会理论”结合起来,就得以发现到我们人类上古历史面貌的“真相”。尽管有关颛顼、帝俊、喾、尧、舜、禹、虞、夏、商、周,等等情况还需要后面详细辨析解说,我们现在可以知晓,“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自称为“龙”,别的人群则称为“太昊—太皞”之后期人群;北辛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自称为“鸟”,别的人群则称为“少昊—少皞”之后期人群;大司空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颛顼”之后期人群;“磁山文化—后岗一期文化—大汶口文化—后岗二期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帝俊—舜”之中后期人群;“大地湾文化—仰韶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喾—尧”之中后期人群;“裴李岗文化—大河村前期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骆明—白马”之中后期人群;城背溪文化人群,很可能就是黄(帝)部落联盟在洞庭湖消亡后,残剩下的零星后裔人群;“庙底沟二期文化—晋豫陕地区龙山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禹”,是为酋邦组织,亦被说为虞夏商周四代中的“虞代”。总而言之,他们全部都是“天皇—太昊”、“地皇—炎(帝)”、“泰皇—黄(帝)”的后裔,亦即是为“小长梁—东谷坨—周口店第一地点—周口店第十五地点—许家窑—周口店第四地点—峙峪文化系列”;“西侯度—蓝田—匼河—陈家窝—三门峡—前丁村—丁村—丁村晚期地点—下川文化系列”;“庆阳地区旧石器时代中期—晚期早阶段文化系列”;等的后裔。

    再者,屈家岭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苗”;青龙泉三期文化和桂花树三期文化人群,就是传说史话里的“三苗”;他们便是“郧县早期直立人—郧西县晚期直立人—鄂、豫、陕地区旧石器时代遗址遗迹—房县樟脑洞文化系列”的后裔者,亦就是现今苗族、瑶族、畲族共同的“祖先”。另外,“北阴阳营文化—湖熟文化”人群,和“罗家角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马桥文化”人群,他们的祖先很可能是生活在皖、浙山区的原本同一人群群体,后来分离成为两个人群群体,在历史发展进步到“锄耕农业高级阶段”时候,是为了获取更加适宜于“耕种”的土地,其中一个人群群体向东迁徙到浙北地区,后来扩展于环太湖流域。另一个人群群体则是向北迁徙,扩展至“九华山—茅山—芜湖—南京—镇江”这一地区。至于河姆渡文化人群,他们的祖先很可能是发源于浙江中东部地区的“会稽山—四明山—天台山—括苍山”这一地区,依据浙江省萧山市约8000年前的跨湖桥遗址之“跨湖桥文化”,浦江县约9000年——11000年前的上山遗址之“上山文化”,以及属于上山文化的嵊州市约9000年前的“小黄山遗址”,对于这些遗址,我们不能把他们仅仅看成只是数十人或百多人生活的一个地点遗迹而已,应该从历史学角度上认定:他们的祖先是上溯到3、4百万之前的由“形成中人”演绎成为的“早期直立人”;然后经过300多万年的“动物群”时代;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中间阶段发展进步入到“氏族社会”时代;再通过“氏族—胞族—部落”的进步过程;是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后阶段,发现发明出将籽粒轧碎成为食物;并且发现认识到籽粒的“发芽—生根—成长—开花—结籽—成熟—枯死”变化过程;进而产生有了“人工播种”;到约10000+-1000年之前的“上山文化”时期,其人群们已经是发展进步入到“锄耕农业初级阶段”时期;约7000年以前,他们正是为了获取更加适宜“耕种”的土地,迁徙到宁绍平原,发展进步入到锄耕农业高级阶段。

    至于安徽省潜山县薛家岗遗址,据《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薛家岗遗址”词条解释说:“新石器遗存分四期,以二、三期最为丰富和有代表性,有人提出可命名‘薛家岗文化’。分布地域在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的江淮之间。”“遗址底层为薛家岗一期文化,年代与马家浜文化相当。薛家岗二期、三期文化与北阴阳营东区的少量墓葬、崧泽中层的同类遗存有较多相似因素,当存在一定的交往和影响。薛家岗四期文化……与三期文化明显有别,相当于龙山文化阶段。”“在二、三期遗存中,……当时人们过着以稻作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墓葬共103座,……以实用的陶容器、工具、陶球、玉石饰物等随葬,少数还有猪牙床。随葬品多寡不一,最多的一座有46件,其中玉饰品30件。”

    薛家岗遗址应该是反映出:四期包含是为不同的文化系列和血缘谱系人群。如第85篇里说过,今巢湖市“居巢城”,是禹酋邦约4300+-100年之前掠夺、征服九州的“扬州”时,禹酋邦属下有巢氏部族分离出的子辈部族,留下在巢湖东岸被征服原居住民家园建立的奴隶制国家。而此前约5000年之前前后,舜酋邦的“后岗二期文化—大汶口文化晚期”人群由冀中、山东地区扩张到冀南、豫北、鲁西、豫东、豫中等的地区时,亦有一些部族们扩张到了皖中地区,《尚书·舜典》里记说的“南岳”,实际就是安徽省霍山县的霍山,是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河北省曲阳县恒山、河南省登封市嵩山,合称为四岳,亦就是《尚书·舜典》里记述的四岳,是因为“舜酋邦”属下部族人群们分布地域太广阔,北至晋北、冀北;东达山东与辽东半岛;西到豫中和熊耳山地区;南在皖中地区,所以设立“四岳”4个分管理机构,分片进行管理。约4600年——4500年之前,舜酋邦西岳嵩山属下以及豫东、鲁西地区的部族们,被禹酋邦打垮,导致舜酋邦分裂,他们残剩人群们逃亡到鄂、皖地区,包括南岳霍山属下的部族们,仍然称为“舜”,总部设在今安徽省天柱山,当时称为衡山。不过他们在这里只有数十或百多年,又遭受到禹酋邦的掠夺攻击,逃亡到湖南省湘江流域,今湖南省衡阳市的衡山,就是从那时被他们占有而称为“衡山”。(见笔者随附《从越国追索夏代、有夏氏、禹、酋邦社会、专制王朝、中华文明等的起源及历史真相》B、C、D里说明)

    据之笔者认为:薛家岗四期文化很可能就是舜酋邦扩张到皖中地区人群们,生活遗留下的“遗迹”。而薛家岗遗址的二期和三期之“薛家岗文化”,应该是5、6千年之前生活在皖中地区的一个人群群体,他们晚期时已经进步入到灌溉农业历史阶段,演绎成为酋邦组织。并且他们与北阴阳营文化和马家浜文化人群之间,有着某种的关系,墓葬中发现到玉石饰物,特别是多达“玉饰品30件”,正是与良渚文化人群的“玉敛葬”有着类同性。另外,根据安徽省和县发现的晚期直立人“和县人”化石,证明皖、苏中部地区从几十万年之前,就生活有着人类的先民,所以说薛家岗四期文化,当是属于比“薛家岗文化”人群更早的原始居住民的遗迹。还有,芜湖市繁昌县“人字洞”遗址发现约200万——240万年之前的石制品、石器30多件,骨制品10多件,石料主要是以黑色铁矿石为主,打制方式为人类最原始的锤击法。说明皖南山区早在200多万年以前,就确实生活有着“早期直立人”人群群伙。据此笔者认为,“北阴阳营文化—湖熟文化”人群和“罗家角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马桥文化”人群,他们“祖先”是同起源于皖、浙山区。在此基础上讲,繁昌县“人字洞”遗址应该与山西省芮城县西侯度遗址;河北省阳原县小长梁、东谷坨遗址;湖北省郧县早期直立人;云南省元谋县元谋人;等等同是为我们中华民族起源的实例。

    再来说后岗一期文化与后岗二期文化之间1千多年时间的人群们,虽然考古学没有能够系列化说明他们,在传说史话里却有着他们的记述。《山海经·大荒东经》里说:“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竹书纪年》卷四里说:“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古本《竹书纪年》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清朱右曾辑录《古本竹书纪年》无此,《竹书纪年》里以夹注形式记载)《国语·鲁语·展禽论祭爰居非政之宜》里说:“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楚辞·天问》里说:“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昏微遵迹,有狄不宁!”

    这些是属于商王朝“先公”的传说史话,因为还有大量的历史话题没有展开解说,只能留在后面再作详细辨析考释。此处只能简略地说,依据王国维先生《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考释,季、亥、恒、上甲,等等都是商王祭祀、贞卜的“先祖”无疑。“季”,其实就是磁山文化人群中存在有的一个部落人群,正是他们分离出“亥”和“恒”两个子辈部落人群,并且“亥”和“恒”,亦就是后岗一期文化人群里的两个部落人群。在6000多年以前,他们曾经生活在豫北、冀南地区,后来因为战争失败,迁徙到冀中太行山脉地区。再后来,“亥”人群辗转迁徙来到今河北省易县“易水”地方,这里先已经生活有一个以“河”为名称,和一个以“易”为名称的两个部落人群。《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家畜”词条说:“在磁山还出土了可能是家牛的一种小型黄牛。”即磁山文化人群后裔“亥”人群不但继承,而且发展进步了先辈对“牛”的驯化牧养知识,故而“牛仔”降生后得到人们照顾,存活率极大提高,他们牧养的“牛”群不仅数量多,而且膘肥体壮。即屈原《天问》里说的“平胁曼肤,何以肥之”。

    这一年秋冬,“亥”人群按惯例举行祭祀活动,祭告、感恩先祖神灵们保佑耕种获得丰收,及牲畜兴旺,人们载歌载舞,欢乐庆贺。亦就是屈原所谓的“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正巧,“易”部落一些青少年们放牧之中,无意来到“亥”人群聚落附近的高山岗上。其实在氏族社会时代,一般人们都只是在自己的“氏族”或者“聚落”内生活与劳动,生活劳动完全是自给自足,顶多也只是偶尔地在“部落”内部产生交流交往,部落与部落之间平常基本上是没有往来交际。“易”部落放牧的青少年们看见“亥”人群聚落热烈舞蹈歌咏,就好奇进入聚落,被欢迎一起兴高采烈舞蹈歌咏,并且将祭祀活动中的美味食物分给他们一起享食。因此他们看到了亥人群有着很多膘肥体壮的“牛”,以及其它的牲畜。也就是屈原所谓的“有扈(扈是易之讹)牧竖,云何而逢”。“易”部落放牧青少年们回到自己聚落后,就将看到的情况说与氏族人们知晓,特别称赞他们的“牛”群不仅数量多,膘肥体壮,烤熟的牛肉味道非常鲜美。易部落首领“绵臣”闻知此情况后,既是十分地羡慕,更是垂涎三尺,进而产生出强烈的贪婪欲望,尔后与一些头领们商量,决定乘“亥”人群熟睡的半夜,袭击他们“聚落”,夺得他们的“牲畜”与“财物”。“亥”人群因邻近同是舜部落联盟属下的部落人群,没想到会有人为了掠夺自己财物半夜袭击自己,没有任何防范,深更半夜被惊醒后,混乱慌张之中强壮的男人们拼命厮杀,掩护妇女、儿童、老人们逃命奔跑。而“易”部落的掠夺战士们,只是为了夺取牛群以及其它牲畜与财物,原本也没有冤仇宿恨,不是为了要杀戮他们,凡是拼命抵抗的,当然遭到杀戮,对于逃跑的,则任其逃跑,不予追击。即是屈原所谓的“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及《竹书纪年》所说“杀。而放之”。

    “亥”部落人们失去了家园财产,只得逃往到“恒”人群生活的地方。“恒”人们知悉情况后,自然是非常愤怒。不过在氏族社会与酋邦社会里,“血亲复仇”只是部落或部族自己的“责任”,亦是为后辈们的必须“责任”,有着血缘关系的部落或者部族之间,有提供帮助的“义务”,而不具有直接复仇的“责任”。于是“恒”人群在附近帮助他们修建房屋,开垦田地,建立家园,向他们提供食物与种子、家畜,以及劳动工具,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休养生息。这就是“恒”不是商王的直系先祖,作为“血缘谱系”中一个侧支,受到商王“祭祀”的原因所在,即“亥”人群遭灭顶灾难,是“恒”人群帮助他们获得恢复。此后,“亥”后裔人群称为“上甲”,其实上甲也不是一个个人,而是延续很多代的一个人群。

    “上甲”人群后来恢复壮大,获悉“河”人群与“易”人群之间发生有冲突争斗,于是时任上甲人群首领“微”,找到“河”人群首领,商量联合围攻灭亡“易”人群。之后“微”首领率领自己人群以及共同血缘人群援助的战斗队伍,和“河”人群战斗队伍围攻“易”人群,他们见仇人不分老幼,一概杀戮,务必杀光而后快。可是“河”人群与“易”人群是长期领地相邻,因而边境地方的许多“群伙”,互相之间存在有着“群婚”关系。“易”人群人们见“复仇者”残暴杀戮,势不可挡,于是纷纷通过“群婚”关系托人向“河”首领求情,请求能放他们逃往到遥远地方去。“河”首领终于接受同意,“易”人群的一些残存人员于是才得以通过“河”人群的领地,逃亡到了遥远荒凉,不利于耕种,且猛兽又较多出没的地方。此后,他们便改称为“摇民”,从谱系上讲,“摇民”即是“舜”部落联盟属下“戏”部落的后裔部落。屈原所谓的“昏微遵迹,有狄不宁”;《竹书纪年》说的“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山海经·大荒东经》说的“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记载就是此事件。

    袁珂先生在《中国古代神话》第9章第3节里,是从“神话”的基点上,以古本《竹书纪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解说王亥是因为与绵臣君主的妻子“通奸”,招致被杀。其实5、6千年之前是氏族社会的“群婚”时期,后来进步入酋邦社会,是母系制家庭“阿注婚”,不存在有“通奸”的事情。“而淫焉”,则是后世学士加入的夹注,淫字正写“婬”,本义是指性交媾中女人受男人爱抚,阴道内分泌出液体而处于性欲激情状态,借喻兴奋旺盛,原本没有“贬”义,是假借说“亥”人群有很多膘肥体壮的牛群。亦即《山海经·大荒东经》里说的“伯仆牛”,伯,义为大且多;仆,义为驯化役使;即5000多年前“亥”人群已经将田地收获庄稼或山上采摘果实,置于牛背上驮运回家。可是由于句读错误,河伯被当作是一个人,仆被解说成大,仆牛说成大牛,其实仆字原本没有“大”涵义。

    商先祖“亥”、“恒”、“上甲”,还有“河”、“易”,以及《山海经》里记载“帝俊”的许多后裔们,等等,实质就是7000余年前至4000多年之前的“后岗一期文化—后岗二期文化”之人群们。如《中国通史》第2卷第2章第2节里说:后岗一期文化“东至山东半岛,西越太行山而达晋中及长治盆地,南逾黄河,北达河套、桑干河——永定河沿线。”“半坡类型和后岗一期文化在太行山西侧、河套及熊耳山地带呈现重合分布,……”这些遗址虽然广泛众多,却零星散碎,多缺乏有“标识性”意义,故而仅有“后岗一期文化”与“后岗二期文化”的分类,5、6千年之间的“后岗文化”内涵,没有能够获得到标识性的展示和阐述。

    约5600年之前前后,正是他们后岗一期文化后裔人群们发展进步入“酋邦社会”。约5000年之前前后,他们与大汶口文化人群打败“颛顼”人群群体,从而占有冀南、豫北地区,后来又扩张到鲁西、豫东地区,甚至豫西熊耳山,就是为“后岗二期文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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