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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篇泰皇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九十二篇  泰皇—黄帝—骆明—颛顼—喾—尧—虞—夏  炎黄兄弟史话是误讹

                          天皇—太昊—少昊—少皞—夋—舜—商—周  三皇五帝血统才正确

    第85篇里提及,约15000+-1000年之前生活在鲁北地区的“少昊”部落联盟,被“黄(帝)”部落联盟打垮之后,其中一些部落们的残剩人员逃往到鲁东南地区,后来形成为北辛文化的“少皞”,和青莲岗文化的“夷”,之两个部落联盟组织。另外包括玄鸟氏、凤鸟氏在内的一些部落残剩人员,则是向西逃亡到了冀南、豫北的太行山东麓地区。他们获得恢复之后,仍然是自称“鸟”人群群体,但是别的人群们则称他们为“少皞”人群群体。约13000+-1000年之前,该“少皞”人群群体分离出子辈人群群体,名称为“夋”。然后主支的“少皞”人群群体翻越太行山脉,迁徙到了晋北地区。而“夋”人群群体则在太行山脉东麓的豫北冀南到保定市以北,乃至燕山南麓这一区域内,往返迁徙而生活生存。磁山文化就是他们“夋”人群群体后末时期,即约7、8千年之前生活遗留下的遗址遗迹遗物。并且他们就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失传,《山海经》里则保存有着庞大谱系的“帝俊”,亦就是王国维先生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里,考证解说的甲骨“卜辞”中商王祭祀的高祖“  ”(见附图二十二)。

    需要特别强调说明的是,王国维先生从甲骨卜辞中考证的商王以“禘”礼仪祭祀的高祖“  ”字,是有两个象形,却被当成是为同一个字,乃是错误。它们实际上应该是为两个字,当是现今的“夋”和“舜”。尽管司马迁在《史记》里完全没有提及过“夋”或者“帝俊”,但是唐代司马贞的《史记·五帝本纪》索隐说:“宋衷曰:‘高辛,地名。因,以为号。喾,名也。’皇甫谧云:‘帝喾,名夋也。’”《御览》八十引《帝王世纪》亦说:“帝喾高辛氏,……生而神异,自言其名,曰夋。”可知西汉以前,尤其是道家学派,是流传存在有着“夋”或者“帝俊”的有关传说史话。也就是说,《山海经》里记载的有着庞大谱系的“帝俊”,不是无中生有产生出来的,而是证明了在春秋、战国时期,是确确实实流传有着有关于“帝俊”的史话史料。只不过儒家学派的弟子们一般多不知晓,或者听说,也不接受认可这种传说史话是为历史事实,并且恪守师传,不提及这类的史话。

    所以到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之后,尤其是“儒学”被立为官学之后,凡是想要“当官”的士子们,都必须是学习接受“儒家”的经典和学术观念,必须承认、遵从、恪守“儒家”的经典和学术观念是绝对正确,排斥“儒家”学术观念以外的各种思想理念,尤其是道家学派之学说。例如,司马迁身为治学严谨,博学广闻,深入考察的大学问家和大史学家,正是由于笃信盲从了“儒家”的观念,误认为当时流传存在有的大量道家学派或黄老学派的著说,是荒诞不经,不可相信。以为儒家大师戴德搜集整理的《五帝德》与《帝系》,相对而言比较可靠,于是以其为主导核心撰述《史记·五帝本纪》。然而,却是由此而形成产生出司马迁对于我们中华上古历史“解说”的严重误错之结果。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道家学派或黄老学派等的著说理念,受到社会冷落摈弃,因而他们流传的文籍渐渐佚亡而稀少。特别是得以流传保存下来的诸如《道德经》等等的典籍,有些内容理念却又被误解错释,成为是讲不清楚根源究竟的所谓“玄学”。已如第13、第14篇里辨析说过,我国道家学派称说的“有太始;有太易;有太初;有太素”,实质上正是记述我们中华先民,甚至包括有全部人类,在考古学称之的整个“旧石器时代晚期”,即4、5万——1。2万年之前,人们的意识观念、精神面貌、思维水平、知识文化、生活状态,等等之发展进步变化情况。而所谓至德之世的“混沌”时代,则是记载3、4万年以前的我们中华先民们以及全部人类,实际都是处于“白痴”生活状态的历史真相。再者,《道德经·第42章》里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的原始原本涵义应该是为:天下的普遍规律与准则,就是全部的动物们(也应该包括植物类),都分成有阴阳二体。阴阳二体必须通过“性交媾”的结合,才会生出后代的第三者。世间的所有动物们(也应该包括植物类)都是这样繁衍而生生不息不止,代代相传承。可是“道”字,却被释说成为“无极”,“一”字,则被释说成为“太极”,从而形成所谓:无极孕育太极,太极生出阴阳二体,由阴阳二体合育,生生不息形成产生出世间的万物。如是,就将“万物”原本是为文句中的主体、主语;原本是为“万物”自身的不断繁衍,生生不息;误解成为“万物”只是客体、宾语,成为世间的“万物”是由无极、太极、阴阳等所形成产生出来。原本非常简单实在的事情,却成为了玄虚神秘奥妙,讲不清,道不明,理更乱的“玄学”理念。

    司马迁是以《五帝德》篇里孔子向宰我解述的黄帝、颛顼、喾、尧、虞(舜),释说成是为三皇五帝的“五帝”,将太昊、炎帝、少昊,皆排斥在“五帝”之外。可是包括皇甫谧在内的一些后世学士们,依据有关传说史话史料,确认“五帝”之内包括有少昊,但是却不包括黄帝,即少昊、颛顼、喾、尧、舜,等的“五帝”。又有人不愿意否定掉司马迁的“五帝”说,于是将“少昊”硬是塞进入五帝之中,于是乎“五帝”成为了黄帝、少昊、颛顼、喾、尧、舜,共计六个人,吕思勉先生《三皇五帝考》引“郑注《中候敕省图》,于黄帝、颛顼之间,增一少昊。谓德合五帝座星者为帝,故实六人而为五《曲礼正义》”,即是。不过在这里面,人们多是将虞、舜合二为一,或称虞舜,即虞就是舜,舜就是虞。

    在西汉戴德搜集整理的《五帝德》篇里,孔子向宰我解说的“帝舜”重华,原本是为“虞”,就是我国先秦古文籍里累累提及到的虞夏商周四代中之“虞代”,并不是“五帝”中的舜。可是却被包括戴德在内的儒家弟子们,误解错释讹传成为“舜”,并且又被后世学士们说成“虞舜”。实质上虞和舜,乃是我们中华上古历史中两个不同血缘谱系里的人群群体,其中的“虞”才是尧的继承者,就是大地湾文化与裴李岗文化后裔的仰韶文化之庙底沟一期类型的后裔,即“庙底沟二期文化—晋豫陕地区龙山文化”人群。他们的血缘谱系是为“泰皇—黄帝—颛顼—喾—尧—虞代—夏代”,不过其中还包含有“地皇—炎帝”谱系的神农氏后裔“姜”姓人群,以及参加组成颛顼部落联盟的“少皞”属下的若干部落人群。

    我国传说史话里的“舜”,则是为考古发现到的“后岗一期文化—大汶口文化—后岗二期文化”人群,他们是为磁山文化与北辛文化的后裔者。其中磁山文化人群就是“夋”或称为“帝俊”,北辛文化人群就是“少皞”。他们的血缘谱系便是“天皇—太昊—少昊—少皞—夋—舜—商代—周代”。需要说明的是,依据传说史话史料,我国商王朝和周王朝的“先公们”,都是为“夋—舜”部落联盟(或酋邦)属下的部落(或部族)人群,或者说就是“磁山文化—后岗一期文化—后岗二期文化”里的人群。如《尚书·舜典》里记载,在舜酋邦时期,商先公部族的人被推举担任酋邦的“契”职司职务,即负责酋邦的“记事”和“文字文化教育”工作事务,也就是专门从事对于舜酋邦“政务”事情的记录记载;以及对于属下各级首领们并且各个部族的记事工作人员们,传授文字与指导规范化使用;之职务工作。而周先公部族的人,则被推举担任酋邦的“(后)稷”职司职务,即是负责“耕种”,也就是将好的耕种知识技艺,或者发现到新的种植植物及相应种植技术,传授推广给予属下各个部族的人们(后面会专篇详细辨析说明)。约4500年之前前后,舜酋邦被禹酋邦打垮而分裂散伙,总部与西岳属下的部分部族们逃亡迁徙到鄂、皖地区,在今安徽省天柱山延续称为“舜”人群群体。而商先公和周先公作为“后岗二期文化”里的部族人群,原是属于恒山“北岳”的管辖属下,因此脱离“舜”酋邦,(泰山东岳人群们也脱离,即舜酋邦分裂)。后来在禹酋邦掠夺征服“兖州”过程中,商先公的部族被迫降服,年年向“禹酋邦”交纳贡品。当启推翻禹酋邦的公选公决政治体制,创建“夏王朝”之后,商先公即成为夏王隶属下的“诸侯邦国”。到夏桀王末期,“汤”时代的唐君主推翻了夏桀王的统治,创建“商王朝”。

    相对之下,周先公部族在禹酋邦掠夺征服“兖州”过程中,战败却不愿降服,被迫逃亡迁徙到今陇东葫芦河、渭河、祖历河源头地区,即《山海经·西山三经》的地方。后来他们受到当地原有生活的“戎人”侵扰,逐渐向东迁移,来到陇、陕边境今“彬县”地方。至商王朝中后期,由于遭受戎人与狄人的不断侵扰,被迫从彬县迁徙到今陕西省岐山县境内。在如此艰难情况下,为了能够获得到“商王朝”的保护与援助,他们自请“臣服”于商王,成为商王朝隶属下一个地方50里的“子”级小国,开始建造城堡,设置国家管理机构,国名为“周”。正是因为他们先祖与商王朝先祖之间有着上述这种特殊关系,他们在商王朝的军事援助下,不断向戎人与狄人复仇,掳获得大量战利品之后,一方面将大量贵重精美的战利品奉献给商王,博得商王喜欢;一方面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在不太长久的时间里,发展扩大成为地方70里的“侯”级国家,进而又发展成为地方百里的“伯”级大国。商文丁王时,因为每每贡献丰厚,被升封成为“西伯”,受命为商王“节制”渭河流域及道路连通的今四川成都地区这一区域,所有臣服于商王的国家们。商帝乙王时,还将女儿,即宋微子与纣王的亲姐姐,嫁于西伯“姬昌”。后来商纣王暴虐,残杀忠臣与宗亲,导致众叛亲离,人心向背。西伯“姬发”伐纣灭亡商王朝,建立“周王朝”。(以后还会详细解说)

    上述历史谱系和文化系列表明,司马迁在《史记》里阐述的:我们中华炎帝、黄帝、颛顼、喾、尧、舜、禹、夏、商、周,是为“大一统”的血缘谱系,也就是现今所谓的我们中华皆是“炎黄子孙”,以及“炎黄至今五千年文明史”之说,是错误。司马迁正是以戴德搜集整理的《大戴礼记·帝系》里所说:“帝喾,十其妃。帝喾之子,而皆有天下。上妃,有邰氏之女也,曰姜嫄氏,产后稷;次妃,有娀氏之女也,曰简狄氏,产弃;次妃,曰陈隆(或锋)氏,产帝尧;次妃,曰陬訾氏,产帝挚。”略加更改,将“简狄氏,产弃”,改为“产契”。在《史记·殷本纪》里说:“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在《史记·周本纪》里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説,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如是,不仅将契说成是商王朝“始祖”,将弃说成是周王朝始祖,将契与弃的诞生说成为不可思议的荒诞神话故事,而且在此基础上,商王朝先公“契”和周王朝先公“后稷”,成为了名正言顺的“喾”的儿子,是正统的喾的君主权位继承者。其实却是对于我们中华上古历史“解说”的严重误讹。

    将我国的传说史话和考古文化,与摩尔根的“氏族社会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已如前面作出的辨析解说,我国传说史话里的炎帝与黄帝,不是两个个人的君主,不是同父母,即“少典娶于有蟜氏”所生的同胞兄弟。他们实质是为“地皇—炎帝”和“泰皇—黄帝”两个血缘谱系和系列文化的人群群体,是两个独自的各延续存在有数千年之久的部落联盟组织。并且与他们同时期,还存在有一个“天皇—太昊”血缘谱系和系列文化的人群群体。这才是我们中华上古历史中“三皇五帝”血缘谱系和系列文化的真实面貌。这样我们也就能够知晓,《礼记·祭法》里说:“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所谓“禘喾”,实际是为“禘夋”,就是商人和周人的直系先祖中,都有人被选举成为“夋”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死后即被祭祀成为“帝夋”,亦就是所谓“帝俊”。使用特定的专门祭祀“帝”的礼仪,也就是“禘”礼仪祭祀他们,即称为“禘夋”。

    晋代皇甫谧之所以会说“帝喾,名夋也”,或“自言其名,曰夋”,证明皇甫谧是获悉流传有上古曾经存在过“夋”的史话史料,只是汉代以后有关“夋”史话的内容极少,几乎为零。包括《山海经》里虽然有着“帝俊”的庞大谱系,相关史事却是语焉不详。故而皇甫谧不能知晓“夋”的详实历史面貌,只能误解错释认为“夋”是为帝喾的名字而已。笔者如果不是从我国已经发现到的大量成系列考古文化中,确认出“夋”就是磁山文化人群,并且这一观点还得以获得到“天皇—太昊—少昊—少皞—夋—舜—商代—周代”血缘谱系和系列文化的验证,也是不可能相信“夋”是为我们中华上古时期的信史。

    王国维先生从商代甲骨卜辞中考证释说的甲骨文“  ”与“  ”,实际就是商王祭祀的自己直系先祖中的“帝夋”与“帝舜”。就是说,在商人的直系先祖中,除了有人被选举担任“夋”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死后即成为“帝夋”,还会有人被选举担任“舜”部落联盟或酋邦的最高首领,死后即被祭祀成为“帝舜”。《国语·鲁语上·展禽论祭爰居非政之宜》里说的“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就是记述商王曾经使用“禘”礼仪祭祀自己直系先祖中,被选举担任舜部落联盟或酋邦的最高首领“帝舜”。亦说明王国维先生从商代甲骨卜辞中考证出的商王祭祀高祖“  ”与高祖“  ”,正是《礼记·祭法》所说的“殷人帝喾(夋之讹)”;及《国语·鲁语上·展禽论祭爰居非政之宜》所说的“商人禘舜”。

    再说“夋”字的甲骨文象形是:上部是为鸟首,下部为人身一臂手,一腿足。可知其象形的确切涵义乃是为:鸟人群群体战败离开领地,携带财物逃亡。就是说,“少皞”部落联盟分离出的子辈部落联盟,是以他们先人逃亡来到冀南豫北地区时的“情态”,作为名称。在后世的文字形成产生和演绎过程中,这一涵义即成为甲骨文“夋”字的象形,鸟首是表达他们原本自称“鸟”人群群体;平摆的手臂,是表达肩背上负有携带的财物;腿足,则表达被迫逃亡。另外,笔者之所以说另1个字是“舜”,从象形上讲,人类进步入酋邦社会后,尤其是进步入奴隶制社会之后,最高首领必然会佩戴特定饰品的“冠”与“礼服”,甲骨文“舜”字与“夋”字的差异,首部正是由“鸟”演变成为了“冠”,似乎是“尾巴”的东西,则应该是为衣服或饰品的下垂部分。(限于篇幅,以后再作详细说明)

    《山海经》南山一经里说:“凡十山,……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南山二经里说:“凡十七山,……其神状:皆龙首,而鸟身。”南山三经里说:“凡一十四山,……其神状:皆龙身,而人面。”西山二经里说:“其十神者:皆人面,而马身;其七神:皆人面,而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西山三经里说:“凡二十三山,……其神状:皆羊身,人面。”北山一经里说:“凡二十五山,……其神:皆人面,蛇身。”北山二经里说:“凡十七山,……其神:皆蛇身,人面。”等等,等等。为什么这些的“神”,都会是如此怪异形状呢?通过比较对照甲骨文的“夋”字,我们终于可以弄明白,甲骨文“夋”字如果用文句表达,即是为:鸟头,人身,一手,一足。再说,如果用文句表达甲骨文的“蜀”字,亦是为:马首,蛇身。四足。(甲骨文蜀字见附图二十二,蜀是由马与蛇的合字,见随附《从越国追索夏代、有夏氏、禹、酋邦社会、专制王朝、中华文明等的起源及历史真相》F二十五小节解说)

    依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西汉时期皇家府库有《史籀》15篇,即每篇约600字上下,也就是《说文解字》序里所说:“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不过到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年间,已佚亡6篇。但是这只是因为战乱,东汉皇家府库收藏的《史籀》缺失6篇,由于籀文在社会上早已经不使用,缺失并无大碍。然而作为整个社会而言,许多名门大族,高级官宦的家族们,必然会保存有完整全篇的《史籀》。《汉书·艺文志》里说:“《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说明汉代开始,籀文和古文都是流传下来,只不过社会上一般仅通行使用隶书,仅有极少数人才会学习知晓“籀文”与“古文”。西晋时发现“汲冢古文”,皆是“蝌蚪文字”,束皙等人之所以能够全部整理成为当时的“今文”,证明他们都是学习知悉“蝌蚪文”等的古文字。由此也证明这些“古文字”直到晋代,并没有失传绝迹。

    刘向、刘歆父子应该是知晓籀文与古文,可是“金文”却是从西周宣王以后,长时期不被使用。原本《山海经》里记载的这些“神”名称,很可能是作为上古部落人群专用的名称字,没有对应的籀文字或古文字或秦篆字,故而还是原始的“金文”,金文与甲骨文是类同。因此刘向、刘歆校书时,由于没有合适对应的“字”可替代这些“神”的名字,于是只好以“文句”形式解说这些“神”的名字。从而形成我们现在所见这些等等怪异形状的“神”。其实他们只不过是类似甲骨文或金文的夋、蜀等的字形,被文句加以表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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