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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篇携王是谥号继位镐京西周王朝末代王史书年表当补其缺失平王为假名强占洛邑东周实际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一百三十五篇  携王是谥号继位镐京西周王朝末代王  史书年表当补其缺失

                              平王为假名强占洛邑东周实际无王权  春秋战国皆诸侯自专

    宜臼在外祖父申侯谋划下,以升“封”晋国、卫国、郑国、秦国、许国等国君们,为公爵(级)国君,获得他们派遣军队,帮助强行占领“洛邑”,作为基业而称“王”,与镐京西周王朝携王分庭抗礼。进而唆使晋文公与秦襄公,用武力不断侵占“王畿”的土地与民众。再加上有着宿仇怨恨的戎人、狄人等,乘机不断侵扰“王畿”,“王畿”的许多国家与族群们,纷纷被迫迁徙逃往他处,西周王朝于是日益衰落。仅仅21年,至公元前750年,携“王”余臣被晋文公(不是重耳,《史记·周本纪》作晋文侯)所弑,西周王朝灭亡。

    携,一般解说为地名,说是虢国公翰“立”王子余臣为王的地方名称,是谬讹。按照周王朝的“礼法”,“王”(包括国君)的被策立,不是简单随便的小事情。通常情况下,乃是由先王策立的“大子”,为正统王位继承者。没有策立大子情况下,则是由王“遗嘱”指定的人继承。周幽王死时,大子伯服也已经被杀,既没有已经“策定”的王位继承人,也没有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宜臼是为废大子,并且是幽王生前亲自征伐的叛逆者,自然没有继承王位的权利。于是,只能由主持朝政的“三公”,以及朝廷六部门的“六卿”和众大夫们,商议讨论决定。虢国公翰,就是当时“三公”中主持政务的“公”,是“策立”继承王位工作的主要策划和决定者,经过朝廷选择议定,由幽王“庶子”余臣继承王位。尔后,余臣到祖庙祭告先祖神灵,举行登基大典。一般情况下,新王登基,天下所有诸侯以及国君们,还有外国的使者,必须亲至镐京朝拜恭贺“新王”,奉献上本国的特产,典礼盛大隆重庄严肃穆,《逸周书·王会解》,实际就是周成王“登基”大典盛况记录的残篇。《礼记·明堂位》里,也有记录周武王死后,周公姬旦正式继承王位“登基”典礼情况的残篇。特殊情况下,也必须是朝廷所有公、卿、大夫们,和王直接管理下的“王畿”内所有国家国君,以及“王畿”周边国家国君们,亲至镐京朝拜恭贺“新王”。由此说明,传说史话中“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实际就是虢国公翰主持镐京朝廷,“策立”幽王庶子余臣继承王位,并且祭告祖庙,举行“登基”大典,是合乎礼法正统的西周“王”之继承。

    司马迁不仅知晓《左传·昭公二十六年》里,王子朝使者告于诸侯们的说话里,就提到有“携王”,而且还知道卫武公和秦襄公等,原先只是侯或伯,是因为率领军队为宜臼强行占领洛邑,才被平王升封为“公”。司马迁也完全知晓,王位继承除了“大子”或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情况外,只能够是由朝廷上公、卿、大夫们的“议定”,称为“立”,《左传》里这种情况“策立”的国君继承,存在有多件实例。司马迁应该知道,申侯引入犬戎杀死周幽王和大子伯服,然后邀集几个国君到申国,以允诺升“封”他们为公爵(级)国君,私下合谋拥戴被废大子宜臼为“王”,与朝廷是为合乎礼法“策立”的王位继承相对抗,显然悖逆“礼法”和法理。可是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里,是以《国语·郑语·史伯为桓公论兴衰》中史伯所说,“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称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应是公,即9卿中3个正卿之三公中主持政务者),……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掳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于洛邑,辟戎寇。”司马迁仅仅只是以“佞巧,善谀,好利”6个字,就将虢石父作为朝廷,是符合礼法的“策立”王子余臣继承王位历史事件,掩蔽湮没。而将宜臼是悖逆法理的“篡夺”(准确说是“假名”)王位,说成是由诸侯们拥戴共立平王,平王于是成为西周王朝正统王位继承人。实际上当时除鲁国国君是为公爵(级)诸侯,其他国君都没有“诸侯”的身份地位,申国、晋国、卫国等国君,是侯爵(级),郑国和秦国国君,是伯爵(级),许国国君则是男爵(级),晋国国君等,只是在宜臼强行占领洛邑而自称为“王”之后,才被宜臼“王”升封为公爵(级)国君,即诸侯。司马迁此说是严重史实错误,就是说从“礼法”与法理上讲,申侯等的几个国君,根本就没有“策立”王位继承人的权力。

    笔者发现,携王的携,不是地名,是余臣王死后的“谥号”。《逸周书·谥法解》里说:“维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之野。终,将葬,乃制谥。遂,叙《谥法》。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息政外交,为携。……”夹注说:“旧本,‘携’作‘推’。《前编》同。今从《独断》,改正。《独断》‘息’,作‘怠’。”可以说明,携,确实是为周王朝设置的“谥号”无疑。也就是说,周公姬旦、太公姜尚(望字是误讹),还包括有召公姬奭、姬鲜、姬度,其他等等,辅助西伯姬发建立周王朝,在牧野之战中,大家都建立有开创历史新纪元的功勋。周公姬旦在临终之前,提出制定“谥号”,然后将“谥号”的种种不同称谓,一一讲述,即《谥法》。其“谥号”,就是王或国君,以及高级贵族,在他们死后,人们对于他们一生的作为及功过是非,进行的评价。谥,亦就是记述一个人一生的行为印迹;号,则是表达一个人一生所建立的功业。由此功业,而得以享受到出行时具有的车马仪仗,平常的佩戴服饰,朝会中所处于的序位,或者说为身份地位。

    不过“携”谥号的涵义,却是令人们感觉到模糊难以理解,何为“息政”?或者“怠政”?何又为“外交”?笔者认为,“携”谥号的“息政”或“怠政”,以及“外交”之确切涵义,应该是为:提携分治。亦可说为:懈怠正当统治权利,施行不当平和外交。宜臼占领洛邑自称为“王”,应该是为违悖礼法,叛逆朝廷行为,余臣作为西周王朝正统继位的“王”,有权利派遣“王畿”军队,甚至向周王朝隶属下当时所有诸侯以及国家们,征调军队,讨伐宜臼,以及申国、鄫国、晋国、卫国、郑国、秦国、许国、鲁国等。这才是至高无上的“王权”体现,是与西周王朝初始创建时,周公东征时的情况很类似。如果这样,余臣王当时完全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天下臣服于周王朝的2千个上下的国家,必须遵从“王命”,派出军队听命于余臣王而讨伐宜臼他们,实力远远大于宜臼和拥戴他的几个国君。虽然会经历一场残酷战争杀戮,就象周公东征那样,只要处理得当,会获得胜利。可是余臣王应该是一个生性懦弱,重于仁爱的人,因为宜臼曾经是“嫡大子”,是自己的同父异母兄弟,故而余臣王不愿意兄弟之间相残,拒绝臣下提出讨伐宜臼,维护自己的至高至尊“王权”,决不允许会有第二个“王”存在。也就是所谓“怠政”,或误讹的“息政”。余臣王却是默认任凭宜臼占领“洛邑”称王,权当与宜臼之间,是弟兄分治祖先的产业,共同都享有王位王权,亦就是所谓“外交”,即默认而和平与之交往。余臣王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业迹,被晋文公弑后,才会是被人们谥为“携”,涵义就是提携兄弟,共同为王。表面上宜臼在洛邑称“王”后,也没有攻伐镐京余臣王,与余臣王是手足之间和平共处。实际上正是宜臼唆使晋文公与秦襄公侵犯蚕食“王畿”的土地、民众,后来导致晋文公弑余臣王。

    从军事实力上讲,犬戎、申国、鄫国比较周王朝而言,是差得很多很多,绝对不可能发生犬戎军队攻陷、掳掠、焚毁王都城镐京的事件。前一篇里已经说过,司马迁称说的“烽火戏诸侯”,是不可能存在有的戏言讹传,说“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也是不可能存在有的戏言讹传。而所谓犬戎“尽取周赂,而去”,不但是误讹,还使得后世人们产生误解,以为镐京被犬戎焚毁狼藉,宜臼于是才到洛邑去继承“王”位。司马迁此说,是没有能够思考认识到当时“王畿”千里,以及镐京王都城,应该具有的势力与实力因素。其实周幽王、大子伯服、褒姒,完全是因为在骊山附近遭到申侯、鄫国、犬戎等的意外袭击与重点围攻,才被杀被俘掳。随后犬戎等的军队会迅速逃遁,因为他们是处在镐京附近的“王畿”中心,如果“王畿”内各国军队被调遣组织围攻,他们连逃遁都会是困难。之后虢国公翰主持“策立”周幽王庶子余臣继承王位,死后被谥为携王。虽然携王被晋文公所“弑”,从历史上讲,从历史学讲,他实际是为西周王朝正统的王位继承者,史学和“历史年表”里,应该补上携王是为西周王朝的末代王,以及在位21年纪年这一史实。相对而言,宜臼是在外祖父的申国,以允诺升“封”晋国、卫国、郑国、秦国、许国,等国君为公爵(级)国君,换取他们派遣军队强行占领“洛邑”,而称“王”。这在当时的“礼法”或者法理而言,都不能是合法的正统的“王位”继承者。只能够是“王位”篡夺者(准确说是“假名”)。

   随着“携王”被晋文公所弑,西周王朝灭亡,平王成为存在的唯一的“王”,成为西周王朝“王血统”的唯一传承者。即使是这样情况,当时的“诸侯”国君们,却是不承认宜臼有着至高无上的“王权”,根源就在于他们确认宜臼不具有王位合法继承人的资格,故而只是从礼仪上,尊敬宜臼为“王”,而不再唯宜臼的“王命”是从,不再遵守周王朝“礼法”的约束。一些公、侯、伯的大国,纷纷将原本只是为周王“节制”的数十个,亦或1、2百个的小国,加以吞并,将那些原先皆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变成为诸侯君主及公、侯、伯君主直接统治下的家族“族群”。这一情况,就是《史记·周本纪》里所说“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的实质所在,也是这一历史情况之所以形成产生的缘由所在。不过吞并小国,不只是齐、楚、秦、晋等几个诸侯国,当时几乎所有的“公”、“侯”、“伯”大国,都是如此。如《礼记·王制》里说:“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这就是说,西周时期的“王畿”之外,5个小国,称为属,由其中1个“子”爵(级)国君担任属之长,率领管理他们。10个国家,称为连,由其中1个“伯”爵(级)国君担任连之帅,率领管理他们。30个国家,称为卒,由其中1个“侯”爵(级)国君担任卒之正,率领管理他们。210个国家,称为州,由其中1个“公”爵(级)国君担任州之伯,为周王节制管理他们。也就是司马迁称说的“诸侯”,正是在此基础上,春秋时期大国们吞并小国,实际被吞并的小国家,是1、2千个之多。

    再说,宜臼也知道自己非是“王位”的正统继承者,他之所以听从外祖父申侯的谋划,以升“封”公爵(级)国君,获得晋、卫、郑、秦、许等国国君的军队帮助,强行占领洛邑,自称为“王”,是因为幽王和大子伯服被杀,以及王后褒姒被俘掳,缘由都在于宜臼,宜臼是周幽王宣布讨伐的叛逆儿子。按照礼法,继承后的余臣王,应该是讨伐诛杀宜臼,灭掉申国与鄫国。所以在周王朝统治地域内,如果王有此“王命”,任何人都保护不了宜臼。也正是因于此,宜臼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自保,必须以“洛邑”为基业而称王,宜臼才得以不被“王命”诛杀。故而,宜臼也是不敢奢望自己能够拥有,统治制约天下所有国家君主们的至高无上“王权”,发号施令,要各国君主都必须服从遵守。不过关键还是在于余臣王念兄弟手足情谊,不愿意诛杀宜臼,任凭宜臼强行占领“洛邑”称王,后来则导致自己被晋文公所弑。在“携王”及西周王朝灭亡后,宜臼虽然名誉上是平王,而且是唯一西周王血统传承的王,实际上他也只是心甘情愿作为原本“洛邑”臣民们的统治者,成为与兼并后的一些大国“诸侯”们,实力相当,权利相似,相当于一个诸侯而已。不过享得“王”的礼仪待遇,被各国君主们习惯性地在礼仪上尊崇。对于各国君主们“政务”上自行其是,不再恪守“礼法”的行为,只能听之任之。甚至郑国将周王土地上的麦子收割抢走,周王也只能是无可奈何。后来王族内部为了争夺王位继承,产生内讧,不得不求助于大国诸侯的保护,才能维护王位。实际上东周王都是不具有至高无上的“王权”。

    正是因为东周的“王”,都不具有统治制约天下所有诸侯与国君们的至高无上“王权”,只是一个虚有的“王位”与“王名”罢了,故而司马迁在历史阶段的分期上,将平王之后,称之为“春秋”与“战国”,而不是称之为“东周”。无疑,司马迁这种对历史阶段的划分和称名,很是正确。可是许多的史家学士们,却未能够认识了解到东周时期的“王”,实际是不具有统治制约天下的至高无上的“王权”,这一重要的历史真相和实质。其中的关键是在于:人们从《史记·周本纪》里的记述中,无法正确认识到西周王朝的末代王,是为幽王庶子余臣之携王。只是到西晋《竹书纪年》的发现与考释,人们才得以知晓,幽王的执政正卿虢国公翰,是代表周王朝廷,策立余臣继承王位,谥号为携王。非常遗憾的是,由于《竹书纪年》里的这一正确史话史料,不符合儒家的经典,在儒家经典独霸“官学”,一切不合于儒家经典的说法,都被排斥说为是“伪书”、“伪说”,兼之司马迁《史记》里将携王历史情况掩瞒湮没,错误地把平王说成是西周王朝王位的正统继承者,因而历代以来史家学士们,一直对此错误之说,恪守奉行不改。甚至释说成为宜臼是先大子,是正统的王位继承者,虢国公翰立余臣王,是为非法,从而颠倒了历史的真相和真伪。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发现认识到西周王朝灭亡的历史原本真实面貌。(详情还需以后专篇讲述)

    值得一提的是,楚国是颛顼部落联盟后裔,前面说过,就是大司空文化人群中一支的后裔;商王朝时,被商王征服生活在江汉某地一个小国;西伯姬昌时,与西伯有交往;西伯姬发伐纣时,因为相距遥远,没有派遣军队参加“牧野”之战;周成王时,派人联系,“封”为地方50里“子”爵(级)国家。周昭王亲率大军征服汉中地区,尔后意欲征服江汉地区,不幸溺死汉水。此后,周王朝不再征服江汉地区。到了西周穆王时,生活在今江苏省泗洪县的徐国,原本是商王隶属下节制淮河流域1、2百个小国的“方伯”,商王朝灭亡后,周公东征,没有征伐淮河流域他们。之后徐国得以逐渐吞并、征服淮河流域很多国家,于是自称为王,到“徐偃王”时,势力不断扩张,达到豫东地区,与周王朝隶属下的陈国(今豫东淮阳县境内)和蔡国(今豫东上蔡县西南),爆发冲突战争,陈国和蔡国大败,于是急急向周穆王请求救助。不巧,周穆王正亲自率领王朝全部6师军队,征伐甘肃及青海、宁夏地区,即是《穆天子传》记载的真实史事。不过今传《穆天子传》,确实不是周穆王当时直接流传下来的史话史料,而是战国时期知悉这一史事的学士,向弟子们口头传说,被弟子记述整理,因而文篇里会表现出战国时期的文章风格。一般解说是周穆王到西方旅行游玩,殊不知:天下焉能有率领王邦全部6师大军的旅行游玩吗?!实质乃是周穆王统帅6师军队,征服“甘肃—青海—宁夏”这一地区。可是却未能够将这一地区征服,纳入周王朝直接统治之下,才被后世人们误认为只是周穆王到西方的“旅游”,拜会西王母。淡化误说周穆王统率大军,对这一地区掠夺征伐与残酷杀戮的历史真相。

    陈国和蔡国求救的十万火急“简策”,被镐京留守之“公”,派人急急转送呈于周穆王,由于周王朝全部6师军队,都随从周穆王在甘肃的中部地方,路途遥远,崇山峻岭,无法驰援豫东的陈国和蔡国,甚至连镐京也派不出军队前往救援陈国和蔡国。情况紧急之中,周穆王派造父驾驶自己所乘坐的质量最上乘的车子,挑选最健壮马匹两组,路途中换马不停车,日夜兼程不止歇,直接驰往3、4千里之外的生活处于江汉地区的楚国等,传达“王命”:由楚国国君统领指挥鄂豫地区各国军队,救援陈国和蔡国。这样楚国国君才获得到“王”授予的军事指挥权,率领各国军队救援陈国和蔡国,打败徐偃王的军队。正是从此以后,楚国得以开始不断对江汉地区和淮河流域的掠夺与扩张。到了周夷王时,楚国国君熊渠征伐灭亡了江汉之间的庸、杨、粤、鄂等较大的国家,让自己3个儿子康、红、执疵,统治这些领土与民众,称之为句亶王、鄂王、越章王。其实楚国作为颛顼部落联盟的后裔,历史血缘谱系和文化,与周王朝、商王朝、夏王朝、禹酋邦(即虞代),皆不是同源。因此熊渠将3个儿子称谓“王”,其“王”字涵义,不是夏商周三代王字涵义所谓“天下全大地上的首领”,而是“一遍土地上的统治者”。后来,熊渠遭到周厉王使者责问,于是向周厉王使者解释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见《史记·楚世家》)谥,当是同误讹,原本义为:我们是蛮夷,王称号的涵义,不与王朝相同。后来将3个儿子“王”称号取消。公元前704年,即楚国国君熊通三十七年,熊通自称为“王”,即是楚武王。楚武王为什么会自称为“王”呢?就是在于“东周王”早已经没有,统治制约天下所有国君的至高无上王权,熊通不把东周王放在眼里。特别是当时楚国,统治的人员、领地、军队实力,都大于东周王,甚至得以与中原几个诸侯国家相抗衡,只是文化和“礼仪”上欠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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