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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篇同室操戈结怨不解“帝谕”使阏伯至于商丘实沈成为陶唐氏商周共源历法有异《周

 文化龙乡 2015-03-21

              第一百五十二篇  同室操戈结怨不解  “帝谕”使阏伯至于商丘实沈成为陶唐氏

                             商周共源历法有异  《周历》失平王颁布天下鲁国无获自作历

    前面辨析说过,《史记》阐述的“黄帝—颛顼—喾—尧—舜—禹—夏—商—周—秦”,都是黄帝后裔的大一统血缘谱系,是错误。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虽然形成是“天皇—太昊”;“地皇—炎(帝)”;“泰皇—黄(帝)”;所谓“三皇十纪”三大血缘谱系。后来产生成为“颛顼(包括少皞一些部落)—喾(先接纳槃瓠部落,后接纳姜部落)—尧—虞代—夏代”;和“少昊—少皞—(帝)俊—舜—商代—周代”;这两大文化系统,以及他们衍生出的诸多人群们,就是传承于三皇的“五帝四代”。此外,从禹酋邦至秦汉时期,就是这两大文化系统,征服融合周边地区大量三皇五帝血缘之外人群们。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商王朝与周王朝,是源自于“天皇—太昊—少昊—少皞—(帝)俊”文化系统,就是说在历法上,他们是有独自完整的产生过程,不是直接传承于“喾—尧—虞代—夏代”的历法。

    笔者在第91篇里说过,《左传·昭公元年》里记载:“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亊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又《左传·襄公九年》里亦说:“(晋国士弱)对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郑国子产讲的是:“喾”人群群体时期,高辛氏部落最早分离出来的子辈部落,名称为“阏伯”;后期又分离出来一个子辈部落,名称为“实沈”。两个部落都居住生活于今渭河支流洛河下游某地方,领地毗邻。依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调查情况阐述,两个部落领地之间,原本是有一块不属于双方的“旷野”地带,其中有一遍森林,有很多的果实与野兽。后来随着他们人群人员逐渐增多,两个部落人们都来到这遍森林采摘果实或狩猎,于是引发矛盾。每当双方人员遭遇时,各自都坚持说这遍森林里的果实或野兽,只能由自己人群采摘狩猎,不允许对方人群采摘狩猎。后来不仅争执吵骂,而且殴打厮杀。进而吃亏一方人员返回邀集全部落人们,前往对方居住聚落复仇,互相残暴杀戮。久而久之,双方怨恨日益加深,互不相让,所有部落联盟的首领们都“调解”无效,谁也听不见劝说,谁也不肯退让半步。

    随附《从越国追索夏代、有夏氏、禹、酋邦社会、专制王朝、中华文明等的起源及历史真相》J、K里讲说,依据《山海经》记载,我国“尧”部落联盟中期,即仰韶文化庙底沟一期类型人群们,已经发现发明酿造出“酒”。不过酒作为珍贵物品,主要用作祭祀神灵,由此大祭司因为偷喝酒,出现“醉态”而胡言乱语,正是在此基础上,大祭司表现出在“非自我意识”状态下,代表神灵作出“神谕”,即所谓“神人沟通”。就是在“尧”部落联盟中期,某最高首领尧不忍心阏伯与实沈两个共同血缘人群互相仇杀,累累规劝不成,于是祭祀祷告先最高首领“尧”神灵,大祭司代表神灵作出“神谕”说:两个人群都不准留在原地生活,必须同时迁徙前往别处去。两个人群都不敢不遵从“神谕”,其中阏伯人群南渡渭河,几经辗转,在仰韶文化末期,来到今豫鲁交界的兰考县、民权县、商丘市、曹县这一地区。经历1千多年,他们不断衍生分化成为8个部落人群,阏伯就是他们中的祖辈,亦即老大部落。他们就是《山海经·东山四经》里记载的8座山所生活的人群们,是“尧”部落联盟属下一个“州”,他们“州”的名称就是“商”,也就是他们生活的地域名称。因为这一区域地理上是中间高,四周渐低,故而又被称谓“商丘”。他们拥有尧部落联盟的先进天象、历法、制陶、纺织,等等的知识文化,阏伯部落的人被推举担任尧部落联盟“火正”职司职务,并且世世代代相传承,因此他们以二十八宿中最亮的星,即心宿,又称大火星或辰星或商星,作为“火正”职司职务者神灵的象征,进行祭祀,以求获得神灵保佑平安,甚至以“火星”视觉上表现出的微小变化,作为祸福、成败、自然灾害,等等的预兆。

    同时,实沈人群向东渡过黄河,迁徙到今晋西南地区。经历1千多年,他们也不断衍生成为9个部落人群,就是《山海经·中山十经》记载的9座山生活的人群们,在晋西南中条山北麓至汾河、黄河,即今永济市、运城市、夏县、垣曲县、绛县、侯马市、闻喜县、万荣县、临猗县这一地域范围内。他们也是尧部落联盟属下一个“州”,州,即这一地域名称,称谓“唐”。他们砌造陶窑,掌控陶窑烧制温度“火候”,知识技艺最好,所以他们中的人,被推举担任尧部落联盟“陶正”职司职务,世世代代相传承,甚至延续至虞代禹酋邦,也被称谓“陶唐氏”。他们以二十八宿中参宿,即猎户座中的7颗星比较亮的星,作为“陶正”职司职务者神灵的象征,进行祭祀,以求获得神灵保佑平安,甚至以“参宿”视觉上表现出的微小变化,作为祸福、成败、自然灾害,等等的预兆。

    不妨顺便一说,《左传·襄公二十四年》里记载:“(范)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亦说:“(晋国大夫蔡墨)对曰:‘……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范氏,其后也。’”就是晋国范宣子便是陶唐氏后裔。在虞代及其前“尧”时期,称谓陶唐氏。启建立夏王朝时,他们臣服夏王,成为一个诸侯国。后来衰败,其后裔刘累流落于湖泊沼泽附近,当时存在有许多鳄鱼,他们人群时常遭受鳄鱼攻击吞食,于是向附近豢龙氏人群学习捕杀鳄鱼的技能,后来常常捕杀鳄鱼作为食物。至夏代孔甲王时,汉水流域某国与黄河流域某国,各向孔甲王“贡献”鳄鱼雄雌两只,孔甲王找不到豢龙氏的人,就命刘累为自己饲养鳄鱼,嘉奖赐予刘累“氏”名,从而成为部族国家,称谓“御龙氏”。前辈学者考证,今河南省临颍县北25公里处有御龙城,即是御龙氏生活过的遗址。商汤灭亡夏桀建立商王朝后,御龙氏拥戴臣服于商王,后来商王灭亡了生活在今河南省滑县东南,是为祝融氏后裔彭姓豕韦氏之国,将该地赐封给予御龙氏,御龙氏迁徙到该地,改称为“豕韦氏”。再后来,他们迁徙回到先祖陶唐氏生活的晋西南地区,兴盛发展,被商王升封为“唐”方伯。

    西伯姬发灭亡商纣王后,自称为“王”,即周武王。唐方伯认为自己与西伯姬发原本都是“方伯”,地位身份一样,故而没有臣服周武王。到周成王时,成王军队打垮唐方伯,将唐方伯宗族迁徙到王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作为一个族群,称为“唐”。周成王在唐方伯原有地方,封胞弟叔虞为地方百里“侯爵”(级)国君,就是晋国。后来唐族群被封地方70里伯爵(级)国,改称为“杜”。周幽王死后,晋文侯与卫侯、秦伯、郑伯、许男、鲁孝公等,拥戴宜臼称王,被升封为公爵(级)诸侯,之后与秦襄公、戎人、狄人等,不断侵略掠夺携王王畿土地民众。就是在此背景下,杜伯隰叔见携王日益衰败没落,晋国不断强大,害怕被灭亡,请求晋文侯,迁徙回先祖生活地方,充当晋国臣民。晋文侯自然是高兴允许,隰叔于是率领民众脱离携王统治,从王畿迁徙晋国,改称“范氏”,他们族群居住城邑,即称“范”。(地点,参见王守谦、金秀珍、王凤春译注《左传全译》第936页注释③)至范匄,获得“卿”爵位,死后“谥”为宣,故而称范宣子。据此,范氏家族血缘谱系是上溯“喾”部落联盟高辛氏部落,再结合《大戴礼记·帝系》里记载:“少典产轩辕,是为黄帝。黄帝产玄嚣;玄嚣产蟜极;蟜极产高辛,是为帝喾”,就是小《典》里记载有:轩辕氏部落分离出子辈部落,称谓玄嚣;玄嚣部落又分离出子辈部落,称谓蟜极;蟜极部落又分离出子辈部落,称谓高辛氏。晋国范宣子的血缘谱系,最终是上溯到轩辕氏部落。

    第89篇辨析说明,约6千年稍前,原先是生活在冀南、豫北地区“舜”部落联盟的后岗一期文化人群,因为遭受到大河村二期文化与仰韶文化史家类型人群们的联合攻击,战败后不得不退让迁徙到冀中太行山脉边缘地区。后来,颛顼部落联盟从鲁中地区迁徙到这里,就是大司空文化人群。后岗一期文化人群与北辛文化人群,同是“少昊”部落联盟的后裔,故而北辛文化部落们加入“舜”部落联盟,接受后岗一期文化人群的文化知识,成为大汶口文化人群。后岗一期文化人群正巧是生活在“黄河故道”下游,与华北平原边缘处,并且与古埃及巴达里文化人群一样,是生活处于锄耕农业的高级阶段。正是这种得天独厚的优越自然地理条件,使得“后岗一期文化—大汶口文化”人群们,与“巴达里文化—涅伽达文化1—涅伽达文化2”人群们一样,在约5600年之前前后,得以发展进步入灌溉农业阶段,跨进酋邦社会。经过几百年酋邦社会初级阶段的“母系制”家庭时期,他们也是与古埃及“涅伽达文化2—早王朝”人群们一样,成为是喜好对别的人群进行掠夺、攻击、奴役,进入到奴隶制社会时期。正是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约5千年之前前后,后岗一期文化后裔的后岗二期文化人群们,在大汶口文化人群支援下,首先向冀南、豫北地区大司空文化人群,即“颛顼”部落联盟发动攻击和掠夺,夺取占有他们先祖原先拥有的冀南、豫北地区。考古发现“大汶口文化中期末段—晚期—后岗二期文化”人群表现出的奴隶制社会特征和属性,以及后岗二期文化人群生活在冀南、豫北地区,就是这一历史面貌的实证。

    之后商王朝先祖“相土”部族,在宗亲部族们支援下,打垮了阏伯等8个部落人群们,不仅占有他们家园,成为自己领地,还承袭他们地域名称“商”,作为自己“领地”,及后来“邦国”与“王朝”的名称,就是“商王朝”名称起始由来。相土还将俘虏们沦为奴隶,对俘虏中富有知识文化人员,加以重用,吸收融合他们具有的先进知识文化。其中包括:以大火星在天空中起始出现,作为年周期与四季变化的标识;祭祀大火星,求获神灵保佑平安;以大火星视觉上表现出的微小变化,作为祸福、成败、自然灾害,等等的预兆。要强调说明的是,虽然阏伯等8个部落大多数人们,或者战死,或是被俘掳沦为奴隶,还是有很大一部分老年、少年、妇女、儿童们,在混战中逃离了家园,他们后来辗转来到今陕西省商州市地方,仍然以“商”作为自己人群领地名称,就是商州市称为“商”的缘由。可是司马迁不能够了解知晓这一复杂历史情况,以他闻悉的今商州市是因于商人曾经生活过而得名“商”,在《史记·殷本纪》称说:“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裴骃集解:“郑玄曰:‘商国,在太华之阳。’皇甫谧曰:‘今,上洛商,是也。’”实际是错误。

    还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太昊—少昊—少皞—(帝)俊—舜”文化系统,是有着自己的历法形成产生的完整过程,由于舜酋邦在约4500年前被禹酋邦打败,舜酋邦总部迁徙到安徽省天柱山,与生活在河南、河北、山东、辽宁、晋北等地原本属下的人群们,失去联系和领导。后来他们又迁徙到湖南省境内,最终在粤北地区消亡。我们知道,历法产生不仅是以天象观察为基础,而且还必须以不断的天象观察情况,进行校正。尤其是太阳、月亮、星辰的轨迹变化情况,存在有着复杂的“分数”计算,是需要有很高的专业性文化与计算知识,非是一般人们能够知晓掌握,在上古时期,只有部落联盟或酋邦的“历正”职司职务者,才得以知悉。故而约4500年前舜酋邦散伙时,舜酋邦原本属下的大多数部落,就不再有由酋邦总部颁布的“历法”,以至后来,舜酋邦的有关历法很多重要史话史料,多失传。也就是在这样背景情况下,商王朝先祖正是吸取了阏伯人群们拥有的天象与历法知识,结合自己以前长期使用过的历法,形成产生出商王朝的《殷历》。

    同样,周王朝先祖在约4500年之前,也是失去了由舜酋邦总部颁布的历法。然而周王朝先祖是为舜酋邦农耕“稷”职司职务者。再者,尧部落联盟农耕职司职务的涵义相同,翻译成为商王朝甲骨文字时,也称谓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记载:“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子,不是儿子,是后裔部落),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实际就是就是姜姓部落的后裔部落,耕种知识技艺比较好,被推举担任尧部落联盟农耕“稷”职司职务,并且世代相传承,一直延续到虞代和夏王朝。商王朝和周王朝祭祀的农耕职司职务者,也是称为“稷”,就是周王朝先祖。后世人们为了区别二者,周王朝先祖被称为后稷。我们知道,在指导人们农业耕种工作中,历法是关键,所以周王朝先祖对历法很熟知。在禹酋邦征服“九州”中,他们被打败,逃亡到今陇东地区,《山海经·西山三经》记载“槐江之山,……后稷所潜”,就是后世读过三《坟》五《典》学士,在此处加入的夹注,讲说后稷即是逃亡到槐江山周边地方。而西次三经的地理位置,就在今甘肃省祖历河与渭河上游源头,以及洮河之间,即通渭县、会宁县、靖远县、榆中县、定西市、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甘谷县、天水市这一地域之内(后面专篇详细说明)。《山海经·海内西经》亦说:“后稷之葬,山水环之,在氐国西。”也就是这一地域内。

    这样,周王朝先祖们就一直保持有着自己的历法,在商王朝中晚期,为了逃避戎人与狄人的掠夺,他们在古公亶父率领下,从豳地迁徙到岐山地方,臣服于商王。因为周人先祖后稷与商人先祖契,都是舜酋邦世袭的职司职务者,周人获得到商王的大力支持,为了复仇不断攻击掠夺戎人、狄人,实力渐渐壮大,在古公亶父时,只是地方50里的子爵(级)国;到王季时,成为地方70里的侯爵(级)国;再到姬昌时,已经成为地方百里的伯爵(级)国。(注意:他们都不是一个个人,而是几代人)商帝乙王将女儿嫁与姬昌,之后姬昌被升封为“西伯”,就是为商王节制渭河流域,包括四川在内的众多国家们。后来西伯姬发灭亡商纣王,周人使用的历法,也就称谓《周历》。

    《礼记·王制》里记载:“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天子应为王,后同)。……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以观民风,及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是为后世的夹注,误讹成正文)命典礼;考时月(时为四时,即季);定日;同:律、礼、乐、制(制应为衡之误讹,还残缺量)、度、衣服(衣服应为服、饰)。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即褫夺爵位而流放)。革(即革除改变)制、度、衣、服(应为衡、量、度、服、饰)者,为畔(即叛逆)。畔者君,讨(即声讨,昭告他的罪责而惩罚)。有功德,于(于应是兴)民者,加地,进律(律应是爵,即级,增大领地,升格国君等级)。”(这些内容,第136篇里已有解说)

    姬发原本是商王隶属下一个方伯,是通过阴谋诡计,叛逆并领导阵前倒戈,灭亡商纣王,创建周王朝。所以周王朝从自身所作所为中,特别害怕隶属下的诸侯们,也会象自己一样使用阴谋诡计,推翻自己的统治。因此十分重视加强对诸侯国君们的监督与管治,除了向每一个方伯,即诸侯国,公开派遣3名监官大夫,进行监督。还规定:地方百里的公爵(级)与侯爵(级)大国,国君对于3名“卿”的任命,必须得到王的准许,才能有效。地方70里的伯爵(级)中等国家,国君对于正卿、亚卿的任命,也必须得到王的准许,才能有效,国君仅有任命第三卿的自主权力。地方50里的子爵(级)和男爵(级)小国们,国君才可以自主任命其正卿与卿。

    再者,当时除了宋国是为周王的“宾”客,延续使用《殷历》;杞国与鄫国是为有夏氏后裔,延续使用《夏历》;楚国是为颛顼后裔,汉水流域和淮河流域及其以南,是周王征服领域以外,所以使用是为《颛顼历》;其余所有为周王“封”的国家,都必须遵守使用周王每年颁发的《周历》。王巡守至诸侯国时,必需查验其日期,是否与《周历》符合一致。有不符合,予以纠正。包括礼、乐、律、历、度、量、衡、服、饰、祭、祀(《说文·示部》:“祀,祭,无已也。”涵义应是指为:在神庙内被供奉),就会被削减封地;褫夺国君;流放;乃至灭国。可见这些国家是不能也不敢,随意舍弃《周历》的使用。

    前面讲过,宜臼不是正统合法周王朝王位继承者。携王死后,平王虽然延续使用《周历》,是自知没有至高无上“王权”,也就没有向天下诸侯及国君们颁布历法,一切仁由他们自己。鲁国是周人支系,因为获取不到延续的《周历》,只得自行实施历法,被称为《鲁历》。由于《春秋》、《左传》皆是为《鲁历》纪年,于是《鲁历》得以流传至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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