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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篇《春秋》《左传》《公羊》《谷梁》皆是存在误错不能盲目迷信“三皇”“十纪”“五

 文化龙乡 2015-03-21

             第一百九十三篇  《春秋》《左传》《公羊》《谷梁》  皆是存在误错不能盲目迷信

                            “三皇”“十纪”“五帝”“四代”  中华上古信史对应考古发现

    桓姜是公元前709年秋季“嫁”至鲁国,公元前706年秋季9月生大子同,证明同是鲁桓公儿子无疑,《公羊传》说:“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乃是公羊高臆造瞎说。按照当时“礼法”,桓姜不可能与哥哥私通后,作为嫡妻小君身份嫁至鲁国。至于齐僖公曾经主动向郑国公子忽提出,要将女儿嫁给他,被谢绝。公元前709年春季,鲁桓公到齐国拜会齐僖公,当是齐僖公闻悉他还没有嫡妻,主动提出欲将女儿“嫁”给他,随即“订婚”。秋季,按照“礼法”,只需辅政的卿送嫁,齐僖公却亲自送女儿出嫁“至”下讙。这些只能因为桓姜是齐僖公心肝宝贝而已,在当时,为了女儿成为诸侯国君嫡妻小君,女方主动请婚,是正常情况,绝非女儿有“瑕疵”。就是说,齐襄公与桓姜“私通”,只是他们阔别十几年,见面后一时激情冲动,绝非婚前就已经有“私通”。

    再说,齐襄公也并非故意将鲁桓公灌醉,指使公子彭生杀死他,如果这样,齐襄公后来就不会杀死亲生儿子彭生。鲁国没有战胜齐国的军事实力,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齐襄公无需惧怕鲁国复仇讨伐自己。实际是齐襄公闻悉桓姜与鲁桓公发生争执,置隆重酒宴款待鲁桓公,是向鲁桓公表达赔不是。鲁桓公是因为酒宴上歌舞演奏,高兴而吃醉了。公子彭生推是因为姑母受到批评,反而酒宴款待他,心中有一点不平,搡鲁桓公腹部左侧,出一出小气罢了,不幸导致鲁桓公脾器官破裂,纯属意外。这才是历史真相。

    另外,《春秋三传·桓公十八年》记载:“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也应该是错讹。《礼记·王制》里说:“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如果没有重大灾难变故,公爵(级)国君不能够违背这一规定。如《左传·僖公九年》记载,晋献公9月亡故,因为大子奚齐被里克刺杀,10月“策立”卓子继承国君,随即下葬晋献公,以使卓子继承国君,好处置善后事宜,安定国家。《左传·僖公十七年和十八年》记载,齐桓公于公元前643年10月亡故,因为庶子们争夺继承国君,直到第2年8月,即10个月后,齐桓公才被下葬。鲁桓公死于公元前694年4月,虽然是死于国外,齐国公子彭生因鲁国所请被杀,大子同是正常继承国君,鲁桓公必然如期在9月下葬,不可能超越“王礼”规格,8个月以后下葬。

    春秋时期人们,还没有能够发现发明将锅烟灰融合于“胶”,制成墨,与水研磨后使用于书写文字。因而尽管考古已经确证,我国商代“殷墟曾发现用毛笔墨书和朱书的陶文、骨文和石文”,(参见《中国考古学通论》第五章第三节)然而直接使用水溶合的锅烟灰,干后不能附着于木片或竹简上面,所以直到春秋时期,人们只能用小刀在木片或竹简上面刻字。在此基础上,能够拥有几万字或几十万字,亦或几百万字简策的人,只能是王或国君或富有的卿大夫。孔子弟子主要是庶民,没有能力拥有大量简策,只能以诸如“郑伯克段于鄢”、“秦晋韩之战”、“秦晋殽之战”、“晋赵盾弑其君夷皋”、“晋楚城濮之战”、“晋楚邲之战”、“宋楚泓之战”、“齐晋鞌之战”、“晋楚鄢陵之战”、“吴楚柏举之战”,等等这样的几个文字,各自记录记载是为一件完整的历史事件内涵,据此再向弟子们作出详实口头讲述。这也就是我们中华许许多多“成语典故”,形成产生的根源由来。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里说:“是以,孔子明王道。……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义,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就是说,孔子亡故后,他的弟子们分化成为“子张;子思;颜氏;孟氏;漆雕氏;仲良氏;孙氏;乐正氏”,等等8个学派分支。如随附《致对“人类起源;中华文明起源;三皇、十纪、五帝、虞、夏、商、周传说史话;氏族社会;酋邦社会;专制王朝”等话题感兴趣朋友们》(续四)、(续五)、(续六),以及第44篇,等等辨析说过,孔子之所以富有学识,在当时受到贵族们的尊重,除了他勤奋好学,更主要是在于:他受国君委派小聘周王时,向周王守藏室史官老子聃,求取获得到周王府库典籍更新换代下来,尚且是完好的3340篇简策。再者,春秋时期流传存在的古《诗》,有3千多首。由于孔子弟子们多是“庶民”子弟,只能农闲与晚上,才有时间学习。因此孔子不可能象国君设立的贵族子弟学校那样,系统完整学习各类各门各科的知识,仅是撷取3340篇中的120篇,纂辑成为《尚书》和《中候》;撷取3千多首古诗中的305首,纂辑成为《诗》;解说主要是“士”的日常交往活动中,涉及到的种种礼仪规范;撷取鲁国史料《鲁春秋》从隐公至于当时,其中很少一部分内容,纂辑成为《春秋》;等等,教授弟子。可知孔子教授弟子的,不足他自己学识的十分之一。

    正因为基础于“口受耳闻心记”,在孔子死后,70余弟子们对孔子传授的学识,各自再向弟子讲述中,互相之间产生出因于“刺、讥、褒、讳、挹、损”等等因素,所致种种差异。究其根源,就是在于他们没有标准确切的“书籍”为规范。左丘明当是鲁国守藏室史官,不但熟知收藏保管的鲁国各类各种“史料”,而且能够有充分闲暇时间,尤其是职业上对于史话“真实性”与“正确性”的高度责任感,使得他看到孔子众多弟子们,解说孔子删辑的鲁国史料《春秋》,存在有严重歧异与错讹,于是就以孔子删辑《春秋》为底本,将鲁国府库保管收藏的与《春秋》有关史料,搜集纂辑,以正视听,即是《春秋左氏传》,简言《左传》。不过有些《春秋》里记说的事件,《左传》里未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亦或《春秋》里未有说及的事件,《左传》里则作有详实的讲述。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鲁春秋》原本乃是从姬旦被封鲁国国君启始,至鲁顷公二十四年鲁国被灭亡,所有国君们的所有“言”与“行”之记录记载。凡是不涉及国君本人,或者没有直接报告于国君本人的事情,都不被国君随身史官记录,也就不会被记载《鲁春秋》内。尤其是各种各样的外交往来事情,汇报给国君知晓时,国君随身史官不需每句话详细记录,只需将这一事件概括记下。至于详实情况,有出国使者交谈时的详细记录,或者接待外国使者“行人”交谈时的详实记录,最终由朝廷主管史官,将记录“简策”交付守藏室史官保管收藏备查。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知晓,《春秋》里的记载,都是国君随身右史与左史的记录,但是《左传》里的内容,有很多实质是外交往来聘问中,出使的卿大夫,或外交接待“行人”,等的工作记录,故而记载的情况详实仔细。特别是许多战争,交战双方战场上各自活动情况,详细生动真实,不能不令人们叹为观止,就是因为作战双方都和鲁国有外交往来,战后他们的使者,都向鲁国通报己方战争中的详实经历过程,被记录收藏于守藏史府库,左丘明得以汇集整理。如:《春秋·隐公元年》记载:“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左传》讲述为525字;《春秋·宣公二年》记载:“秋,九月。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左传》讲述为478字;《春秋·宣公十二年》记载:“春,楚子,围郑。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左传》讲述为2819字。(皆不包括标点符号)据此证明,这些都是确实“信史”。相对而言,《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战争事例,然而却不是战争亲身经历者的记录记载,只是第一才子罗贯中自己的“刻画”、“描绘”、“夸张”、“渲染”之结晶,基本上非是“史实”。两者是有着“本质”差别。也就是说,《左传》的史料价值,远远高于《春秋》,除了流传传抄中,不可避免会形成产生出遗漏、残缺、抄错、补讹、夹注误成正文,等等情况,《左传》确实是极其珍贵的“信史”。

    尽管战国时期公羊高著《春秋公羊传》,谷梁赤著《春秋谷梁传》,解说《春秋》。由于孔子的“受业身通者,七十七人”之弟子们,已经产生有歧异错讹,被称“亚圣”孟子有的传言,如《孟子·万章》舜的讲述,实际是谬讹。很遗憾,因为司马迁误信而引入《史记·五帝本纪》,成为我国上古“五帝三代”史话的圭臬,从而束缚史家学士们对上古历史探究求实。我国已经发现到大量成系列考古文化,辉煌璀璨,其中正是包括完整“三皇十纪五帝四代”史话信息。由于史学界与考古学界专家学者们,思想观念被束缚在燧人氏、虙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太昊、少昊、炎帝、黄帝、蚩尤、颛顼、喾、尧、舜、禹,等等都只是一个个人君主,只能从约4100年——4500年,或5000年之前,寻求他们的遗迹遗址,导致虽然数十年孜孜矻矻求索,却是无法能够将上古大量传说史话史料,与众多考古文化之间对应衔接。所以说,认为儒家“经典”,包括《史记》里“五帝三代”讲说,是绝对正确的观念,正是严重阻碍对我们中华上古历史真相的求实。必须打破这种思想束缚!!才能够破解出我国先秦历史真相。(传说史话与考古文化对应衔接,详细见第1、第2篇)

    鲁桓公遗体运回鲁国,桓姜害怕遭受鲁桓公宗亲报复,借口她对鲁桓公死有责任,强迫她为鲁桓公殉葬,那时她在鲁国孤身一人,只能无奈被殉葬。兼之她从小娇惯任性,无视“礼法”规矩,没有随同鲁桓公灵柩一起回归鲁国,为夫君“服丧”举哀。鲁桓公9月下葬,按照“礼法”规定,大子同必须随即继承国君,第二年“改元”为庄公元年。不过庄公死后才被谥“庄”,生前称“公”,或×年。按照“礼法”,“即位”典礼中,必须由嫡母小君为他戴上九瑬的冕(见《礼记·礼器》。不过原文有讹,应该是侯国君七瑬;伯国君五瑬;子、男国君三瑬,卿、大夫、士,只能戴冠,不得戴“冕”),通常称为“加冕”。由于桓姜滞留齐国未归,其她人没有资格代替小君“加冕”,因而没有举行“即位”典礼。之后鲁庄公连续派使者请求桓姜回归鲁国,然而桓姜与齐襄公“私通”后,倒也感觉快乐称心,鲁桓公已死,回去也只是守寡,任性的桓姜再三拖延,迟迟不想回归鲁国。

    到新年元旦,安照常规,新国君年幼,没有娶妻,必须是由嫡母小君带领他,首次向祖庙先祖神灵祭拜,也是其她人没有资格代替小君这样作为,由于桓姜在齐国未归,新国君无法单独进行这一“祭祀”活动,因而没有举行,由大宗伯例行祭祀。至3月,桓姜依然在齐国不愿回归。身为小君,她负有主管后宫,在国君娶回嫡妻前,与国君共同祭祀,抚育幼儿,等等职守。鲁庄公14岁,3个胞弟皆年幼,需要母亲照顾,小君不在,后宫无人管理,祭祀礼仪无法进行,在大傅指导下,鲁庄公再次派人请母亲回归鲁国,申说:如果母亲断绝回归鲁国,就只好取消与她的母子“亲情”。《左传·庄公元年》记载:“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就是此事情。只是“句读”错误,涵义一直被误解成为:元年春季。《春秋》没有记载庄公即位,是因为文姜在国外的缘故。三月,夫人到了齐国,《春秋》记载没有称姜氏,是由于断绝了母子关系,这是合于礼的。既然已经是断绝母子关系,为什么《春秋》庄公二年一次、庄公四年一次、庄公五年一次、庄公七年二次,又记载有姜氏相会齐襄公呢?!

    所以这段句读应该是:“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不称”,就是不称职,职守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是指新年必须国君和小君祭祀祖先神灵,当时这是最重要事情,却未能进行。“即位”,乃是后世之人不了解这种历史背景,以原本错误的《春秋》里“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误讹补入。其实新国君即位,不是在新年,是亡故国君下葬随后。鲁桓公死于4月,9月下葬,不存在延误“即位”的因由,鲁庄公必然是9月“即位”。通常,只是先国君亡故的第2年“改元”,与“即位”不相干。“文姜”,是桓姜错讹。“出”,应训为名词,即桓姜在国外,导致鲁庄公新年祭祀先祖的职守,不能履行,也就是“文姜出,故也”涵义所在。如果是其他事情,鲁庄公能够独自进行,与“文姜出”无关。“夫人”,本是小君,“孙”,被解说桓姜奔到齐国,也是谬讹,应该训为名词,即小君滞留在齐国。“不称”,亦是不称职,指桓姜身为小君,后宫管理、祭祀先祖、幼子抚育等职守该做的事情,因为她不在鲁国,无人履行。“姜氏绝”,是指姜氏断绝回鲁国,“不为亲”,就是取消与姜氏的母子“亲情”。“礼也”,则是后世评说夹注,说鲁庄公这样作,符合“礼法”,被误成正文。

    鲁庄公之所以(在大傅指导下)提出,如果姜氏断绝回归鲁国,就取消与她的母子“亲情”,是因为他当时只有14岁,没有聘娶嫡妻小君,必须取消与桓姜的母子“亲情”后,他才能够任命后母中某一位,假代履行小君的职务,管理后宫,以及“礼仪”中必须小君参与的事情。不然,别人没有资质,更是不敢承担这项夺取国君嫡母的“小君”权位。这实际上是鲁庄公哀求母亲桓姜回归鲁国,桓姜自然会知晓,回到鲁国已经不会有任何的危险,毕竟鲁庄公还小,3个胞弟年幼,都离不开母亲照顾,在“母爱”的驱使,桓姜只得恋恋不舍离开齐襄公,回到鲁国。所以,后来桓姜才会多次会见或宴享齐襄公。以上辨析可以说明,这段文句唯有这样“句读”,才是为正确合理。

    桓姜回到鲁国后,依然十分关心着哥哥齐襄公,她得知周庄王有个20岁有许,尚未被聘的女儿,派人告知齐襄公,齐襄公就向周庄王聘娶王姬,虽然齐襄公已经40岁有许,王的女儿得以嫁为公爵(级)国君嫡妻小君,在当时是为最理想美满的婚姻,第149篇里辨析说过,晋文公重耳继承国君后,已经是40岁边上,几个月前,他刚刚聘娶亲外甥女及侄儿媳妇怀嬴,却然又以嫡妻小君身份,聘娶怀嬴胞妹20岁边上的璧,也正是因于当时社会这种意识观念。周庄王应允后,派单伯出使鲁国,告知嫁王姬之事,要鲁国国君主持王姬的婚礼,并且要他们作好准备工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世界书局据清代武英殿本、杜预等注《春秋三传·庄公元年》里记载:“夏,单伯逆王姬。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冬,十月。……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王姬归于齐。”说的就是此事情。

    原夹注说:逆,《左》作送(今本《左传》无此内容)。原案说:三传互异者,折衷于经。左氏以单伯,为周大夫。故,以逆,为送。然,以书“会”书“至”例,考之,则单伯,实为鲁臣。故,主《公》、《谷》之说。就是说,“单伯逆王姬”句,《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产生有歧异,杜预在西晋时看见的《左传》,记载为“单伯送王姬”;张文学注、管曙光译《五经全译·春秋左传·庄公元年》引“经文”,亦为“单伯送王姬”;单伯当是周王的大夫。然而《春秋三传》,以及白本松译注《春秋谷梁传全译·庄公元年》里,是为“单伯逆王姬”,单伯成为是鲁国大夫。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讲婆也对,由古至今难以厘清。笔者以随后的“秋,筑王姬之馆,于外”,发现认为以上二种说法,都是错误,既然连王姬住的行馆没有建造,怎么可能迎接王姬,或者送王姬来到鲁国呢?!“逆”或“送”,原本当是“使”,即单伯是出使来到鲁国,告知王嫁王姬与齐襄公,意欲鲁国国君主婚,要鲁国进行准备。鲁国随后建造王姬出嫁的行馆,于鲁国都城之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姬不是鲁国国君的姐妹,自然不能从鲁国国都出嫁,只能从名誉上“王土”的行馆出嫁。10月,周庄王特使荣叔到鲁国,正式授“命”鲁庄公为王姬主婚,王姬亦随同进驻“行馆”。随后,齐国迎亲队伍来到鲁国,将王姬迎娶回齐国。鲁庄公名誉上虽然是“主婚”,他只有14岁,里里外外一切操劳,实际则是桓姜主持督办。

    《春秋谷梁传·庄公元年》里说:“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是将齐襄公认定为杀死鲁桓公的罪魁祸首,如果确实如此,周庄王不至于昏聩到要鲁庄公,为弑父仇人“主婚”这种地步,何况周庄王身边许多卿大夫们,也必然会谏阻。再说鲁庄公更是不可能接受这样做,尤其是桓姜绝不可能回到鲁国。就是说,鲁桓公死亡,纯属公子彭生个人行为意外结果,非是蓄意谋杀。长期以来解说齐襄公蓄谋杀死鲁桓公,是误解错释讹传。

    第2年7月,王姬不幸亡故,显然她是因为难产而死。《左传·庄公二年》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书奸也”,当是后世之人夹注。《左传》只称“通”,当时“通”只是淫乐,不是邪恶或罪过的“奸”。据《春秋》记载,之后桓姜数次会见齐襄公,已如前说,《春秋》、《左传》虽然是编年体史料,却不是善本史书,只是撷取史书很少一些内容。实际上桓姜应是经常不断会见齐襄公,以了却二人的思恋与“情爱”,她是鲁庄公生母,包括鲁庄公,没有人能够约束阻止她获取“性爱”欢乐。为了表达对于这种“情爱”的感谢,齐襄公应桓姜请求,将从卫国掳获得到的珍宝,馈赠给予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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