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案说法】应收而未收租金注意缴纳营业税

 fzchenwl 2015-03-21


  案情概况:

  A公司从事自有房屋出租的业务,公司一般和客户签订书面合同,要示客户每月30日前支付当月的房租。每月中旬公司将付款通知发给客户后,便等待客户付款,一旦收到租金,就立即开发票给承租方,并计缴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然而税务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有被拖欠房租的情况。有一家关联企业B公司未按期缴纳房租,拖欠了数个月的租金。因为是关联企业,所以A公司并不以为意,依旧确认了房租收入,但因未收到租金,并没有向B公司开具发票,也未缴纳相关的营业税费等。

  检查人员认为,A公司虽然没有收到租金,也没有开具发票,但是该业务已经符合营业税的纳税条件,应当缴纳营业税。


  案情分析:

  大多数企业在开展涉及营业税的业务时,总是保留着开票、收款、交税的流程。即收到钱,开了发票之后,才需要缴纳营业税。A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是如些认为,所以他们会计上确认了租赁收入,也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但并未缴纳营业税。

  然而,营业税中,对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不局限于“收讫款项”的当天,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也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使当天没有收到款项,仍然应当确认为当月的营业税应税收入。


  法规依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处理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责成A公司补缴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费10万余元,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税官建议

  营业税不是收到钱开具发票后才需要缴纳的,有书面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到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就需要缴纳营业税了。因此,遇到拖延付款的情况,记得检查一下缴税时间。

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